和一般明星访问不同,专题访问的受访者来自各行各业,大多数不靠媒体吃饭,更别说有些行事低调的、对媒体抱持偏见的,状况更是复杂。相较之下,发片宣传的歌手演员就容易搞定很多。
“让他们去哭吧,这样才知道之前人家帮她们做了什么。社会黑暗啊。”
“只怕小朋友还没有哭,社长先哭给你看。”她笑。
三十多岁的女人噘起嘴。“就跟你说汤尼尼最爱哭了,不要理他。”
※※※※※※※※※※
“汪汪!”打开门,Val已经跑到门口迎接。
一个多月前,在捷运站跟她回家的流浪狗,因为是在西洋情人节(St。salentinesDaY)捡到的小男生,她就帮它取了一个英文名字叫Val。前两个礼拜上台北找她的妹妹就用这个名字的谐音,替它取了一个很毒的绰号,叫“废儿”。
听到妹妹的反应,她沉默很久,只能认命地承认这个绰号确实有其根据。
Val不是一只很称职的看门狗,应该说它是一只脾气很好的狗,平常不会乱叫,不管看到谁,都是愉快地摇尾巴,所以当初才会一点反抗也没有就跟着她回家。
养了它一个多月,不曾听到楼上楼下邻居有人抗议,表示它白天独自在家的时候,表现也是十分良好,没有因为主人不在,就吵得天翻地覆。
不吵不闹,连大小便的习惯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她几乎要怀疑,是什么样的主人会狠心丢弃这么乖巧的小狗?
或许,一个人要变心,就是没有答案的。Val,只是遇到了一个无法贯彻承诺的人……就像她一样。
看着它一贯友善的脸,她伸手拍拍它的头。“Val,你今天过得好不好啊?”
狗儿汪了一声,表示回答,眼睛睁得大大的,尾巴愈摇愈用力,像是在期盼什么。
她笑,将皮包往沙发一扔,抓起挂在门边的狗链,带着宠物出门去散步。
养狗对她来说,是一个正面的改变。
过去一年,她就像周姐说的,除了工作,几乎过着足不出户的尼姑庵生活。
一开始,还可以说是因为要疗情伤,但是后来,她已经懒成习惯了,连家门都不想多跨出一步。回到家吃完晚餐——一个人住,她也不太想发挥自己那其实贫乏得可怜的厨艺,大部分时间都是吃外食——如果不是躺着看书、看电视,就是打开电脑上网,连健身房都很少去。二十八岁,已经开始提早过着退休老人生活,一点也不像是一个走在时代尖端的女性杂志编辑。
这,叫做“惰性”。
养了Val,就不能像以前一样,下了班就赖在这间小公寓里,每天至少得出门陪它运动一趟才行。这只小土狗除了每天这项例行的公事,好像也没有其它特别的要求,如果连这半个钟头都不陪它,她觉得自己根本不配当一个狗主人。
到附近的小公园绕了一圈,看着它在草地上打子几圈滚,在便利商店买了一罐饮料,她才带着狗儿子回到公寓。
和刚好下楼的邻居打了招呼,踏进自己温暖的小窝,正打算准备盥洗,电铃声响起。
抬头看钟,发现才不过九点钟。
今天是星期五的夜晚,已经计划好去狂欢的同事们不可能在这个时间出现,而其他的朋友也不会这样连通电话都没有通知就直接找上门来。
她皱起眉头,想不出什么人会在这个时间按铃造访。
“请问是哪位?”老式的公寓,没有装设摄影对讲机,她只能凭声音去判断来者是什么身份。
几秒钟的沉默,然后是一个陌生而有礼的男人声音。“小姐,我在找一只狗。”
狗?她回过头,看向安坐在旁边的Val。小狗咧开嘴,露出一贯的傻笑,一脸无辜地回望着她,似乎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是Val的主人吗?这没有道理。
在她带Val回家之前,这只小狗已经在街头流浪了一段时间,从她花费在清洗它的时间可以看得出来,兽医对它健康的诊断也印证了同样的假设。
没有太大的毛病,不过有点皮肤病和营养不良,这是在外面流浪一段时间的狗常见的问题。兽医这样说。
所以,Val的主人应该没有理由现在才出现,但是……
“先生,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在找一只走失的狗。黄色带一点咖啡杂毛,看起来有点脏,狐狸狗和土狗的混血种,不太聪明,但是很乖,随便谁一叫,它都会跟着走。”
听起来确实很像是Val,但她不愿意就此放弃。Val是她的狗,虽然只相处了一个多月,她仍然对这只狗是有感情的。“先生,我这里是有一只跟你的描述很像的狗,不过我猜如果你看过我在外面遛它,也可以说出类似的描述。我要怎么确定你真的是狗主人?”
男人顿一下,似乎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问题,然后才开口:“你愿意让我上去吗?”
她皱起眉头。哪一个神智正常的单身女人会让一个陌生男人在这种时间进自己的公寓?“对不起,时间不早了。”
男人低声笑,声音透过对讲机的话筒,有一种奇妙的感染力,她发现自己的嘴角也跟着弯了起来。
“好吧,我想我不应该打扰女士的休息时间。请问你明天有空吗?我们可以约到一个外面的场所,我可以带一些照片过去,证明我说的事情。”
她迟疑一下,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答应这个莫名其妙的邀约。去了,万一他真的是Val的主人,那么她这一个多月来的新伙伴就又要离开了。
她可以拒绝他,反正她会好好照顾Val。
“小姐,那是我的狗。我找了它很久。”男人似乎察觉到她的挣扎,温声补上这句话。
她叹气,放弃了刚刚的念头。
“好吧。”
※※※※※※※※※※
坐在约定的小公园座椅上,她第一百次抗拒心里那股想要抱起狗,就地潜逃的冲动。
“Val,你那个主人是什么样的人啊?”她无聊地向在草地上打滚的小狗喊话:“你在外面流浪了多久?一个月?两个月?他到现在才来找你,不觉得有点没诚意吗?”她刻意不去想那个人最后说的那句话。
“汪!”
“而且你这么乖,他怎么会让你跑出来的?你明明不是会乱跑的小狗啊。”她愈想愈觉得不对。“他一定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主人,把你丢掉了,然后过一阵子良心不安,才又想把你找回去。”因为心情不太好,她努力把那个要抢走Val的男人想成大坏蛋。
“对不起,可能要让你失望了。”带着笑意的醇厚嗓音从头顶传来。“因为我前几个月不在内地,有人发我的脾气,才故意把它丢掉的。虽然我也有错,但是害傻蛋变成流浪狗的元凶并不是我。”
不用抬头,她已经知道这是Val的主人。“我希望你跟那个人已经没有关系了。这种迁怒到动物身上的家伙,根本应该被拖出去枪毙。”她没好气地回答。
“喔,我已经和犯人恳谈过了,不会再有麻烦。”男人漫不经心地回答。“你在哪里捡到傻蛋的?”
“捷运站。”
男人哈哈笑。“捷运站?”
她很不爽。“有什么好笑的?”
“我以为那位小姐把傻蛋丢到其它县市去子。我这几个月一直东奔西跑,结果她只是随便把它丢在捷运站就算了?”
“说不定她真的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男人的声音带者浓浓的笑意。“你刚刚自己不也说了吗?傻蛋是一只不会乱跑的狗,如果它被丢掉了,一定会留在原来被丢弃的地方不动,等人把它带回去。所以她根本没有花多少力气,就是随便找个捷运站丢下它,然后骗我说把它丢到别的地方去了。”
她稍微改善了对这个男人的评价——为了找Val,他似乎真的颇花费过一番力气。“你还没有证明你是Val的主人。”
“Val?”男人的声音有些古怪,似乎对这个名字有点意见。
“你说的傻蛋。”她还是不看他,伸手指向在草地上东嗅嗅西跑跑的小狗。“我帮它取的名字。”
沉默几秒,他才又开口:“真是……有趣的名字。”
哪里有趣了?她忍住反唇相稽的冲动。“先生,你说要带来的照片呢?”
“我叫夏行权,你可以叫我Val。”男人低声笑。“你真的不是在开我玩笑?”
她忍不住抬头,想要瞪他一眼,却看见一张英俊的脸。
方正的轮廓上刻着味道浓厚的五官。浓眉大眼、高挺的鼻梁,一张带笑的慵懒嘴唇上面带着淡淡的青髭,非但不显脏,反而更加凸显出他浑身散发的强烈阳刚气息,下颇中央有一道酒窝一样的小沟槽。
带着几分粗犷的英俊样貌,加上高大结实的身材,一双比例完美的长腿,整体而言,这个大概三十出头的帅哥确实是极晶中的极品,让人完全联想不到近来流行的中性俊美等等形容词。
她认识的几个摄影师看到他,一定会想尽办法骗他进镜头。
这种男人不是会让小女生看了心花朵朵开的偶像型帅哥,不过有一点年纪的职场女性绝对无法抗拒这种风流男人。
很可惜,前面那个说法,不适用在她的身上。
在时尚圈混了几年,什么好看的脸孔她没见过了?这位夏先生尽管是近来难得一见的有型帅哥,比起几个当红模特儿恐怕也是不遑多让,但男人不是光靠一张脸就可以的。
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衣着倒是为他加了不少分数。象牙色的针织衫配上土黄色的休闲长裤,脚上踏着搭配的同色休闲麂皮鞋,看起来状似不起跟,简单的剪裁、温柔舒适的用色搭配,却充满了大地的味道,很适合这个季节。
会穿衣服的男人不多,过了三十岁,懂得让衣服衬托出自我风格的男人更是稀有动物。
“小姐?”
她觉得耳朵有点热,知道自己职业病又犯了。看到好看的人,就急着将人家晶头论足一番,完全忘了事有先后。“你真的叫Val?”
他微笑。“好巧,对吧?”
巧的不只是这样,她总觉得“夏”这个姓氏有点耳熟,像是在哪里听过。
“我叫傅千树。”她客套地告知对方自己的姓名,故意不把名片拿出来。“夏先生,你说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