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乱试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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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乱试佳人- 第10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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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放着的,而且吃完了的话,妈妈就会给我们去买的。以后你要吃了也自己去拿吧,在厕所的那个大柜子里。”如果说秦欢以前一直都是吃这种零食的话,怎么她都长不胖呢?啊,家族的遗传因子太好了,所以……想到这里,我以前那身体也是吃不胖的,果然是亲生的啊,啊哈哈哈……

我陶醉在自恋里,荷花则一脸无语地看着我。

收敛一下情绪,“啊,咳咳,那个,你回家玩得愉快不?见到小汤圆和狗蛋了吧?”

“嗯……”她有点犹豫,终于还是开口了,“小汤圆跟狗蛋都很羡慕我,他们说……他们说也很想到秦欢家里来玩呢。”

头疼……我做了太多幼稚并且莫名其妙的事了,难道现在还要带那两个孩子过来,参观我家吗?说实话,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怎么说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指不定长大了还会有接触呢,所以从小打好基础是很重要的。

不过要来我家的话,必须要找个节假日,并且要找个理由,不然的话我心虚。至于为什么心虚,我也不清楚,明明我还在一个可以任性撒娇的年纪。这也许在成人眼里就成了孩子的早熟。

“我到时候好好组织一下吧。”我说着撕开一包薯片,抓起几片塞进嘴里。

“那个……”荷花突然又不好意思起来了,“11月11日是我的生日,能不能用这个理由把他们叫过来?”

“当然可以了。”我说,没想到荷花这么聪明,一早就想好了理由。

“谢谢你。”她握着我的手。

“不是说我们之间不用这种词的嘛。”

“嘿嘿,我就是想表达一下。我觉得遇到你真幸运,现在的这些都是你带给我的,再多的感谢词都无法全部表达我的感情。”

“这些话别说了,我们是姐妹。”我说,“来,吃东西吧。”我递给她薯片,她笑着接过。

在这种年纪,不要想太多才好,只要在家人的保护下,天真烂漫地生活着就够了。

饱餐一顿之后,我们在张嫂赶来之前赶紧毁灭证据。那碗燕窝我逼着荷花喝了,不然到时候张嫂看到了又要说我。

洗漱完毕就上床去睡觉,朦胧间有人在摸我的头。我微微眯了一下眼,看到妈妈温和的笑容,神情里带着些许疲惫。我假装没有醒来,她也没有发现。她摸了摸我的脸,然后心满意足的出去。我想到张嫂曾跟我说过的,这屋子里的人其实都在关心着我。妈妈因为忙的缘故,只有在我入睡以后才进来看我。之前都是因为太疲倦了,从未察觉,而今天睡够了,所以脑子并不昏沉。

有些爱是不求回报的,就像妈妈也许知道,她这样无声的关爱,我根本看不到。或许,我的心底里还一直怨着她不关心我,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对我的爱。就算我没有看到,她依然用着她的方式爱着我。

第一百一十一章 应文智失忆

小病初愈的感觉就像是获得新生一样,感觉相当美好。

站在校门口,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觉得能活着真好。能感受空气的清新,能闻到花草的味道,能看到那些活蹦乱跳的鲜活的生命。小学生还真是有活力,连上学都是蹦蹦跳跳的,如同一只只脱兔。

身旁的荷花握紧了我的手,“走吧。”

首先到达我的班级,然后她才回自己的班级去。这点真让我脸红,明明我比她大很多,但时常觉得她比较像我姐姐。连叶辰也这么说,此刻他沉默地坐在位置上,一如既往地捧着法律知识方面的书。

我怕一开口吓到他,于是写了纸条过去:为什么,你会接受继续上小学?按照你的水平,应该可以做更加出色的事。

他看完纸上的字,首先愣了愣,然后回话给我:也许是想让自己感觉到弟弟在跟我一起活着吧。

跟我想的一样,我会甘心持续现在这样的生活,也许就是为了证明秦欢还活着,想要替她活下去。

坐在叶辰身边上课,心态比任何时候都要安定。因为知道身旁的人跟我是一个世界的,我不孤独。

通常所有人都认真听讲的时候,我跟叶辰都低头做着自己的事。他钻研法律,我补充文学知识,以及我的小说。写一本小说就像孕育一个孩子一样,先给它一副骨架,再给它填充骨肉。看着它逐渐变得饱满,变得有生机,内心就无比欢愉。

纵然是这样,我们的成绩依然是班级里的佼佼者。开始是我排第一,叶辰排第二。他终于愿意花点心思去超过王子皓,但依然没有超过我。我知道他是刻意的,他不是个喜欢争的人,所以总是适可而止。而我是很渴望这个第一的,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就希望保持下去。

而王子皓很是不甘心,他每次都用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却还是超不过我,别说超过我,现在简直是退了一位。这让他怒火冲天,常常用愤怒的眼神盯着我和叶辰。叶辰倒是无所谓,从不去看他,而我总要故意瞥他一眼,然后兀自笑笑。

不过多次之后,王子皓也泄气了,他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结果还是在第三位。碰到我的时候也不再看我,时常低着头。我有时候会想,就这样让祖国的花朵失去信心,是不是太不道德了?不过荷花听说这事之后,说挫挫那个骄傲的人的锐气也好。她的语言是越来越精妙了,我发现在我的影响下,她也喜欢上了阅读。常常会看到她在书房找书看,这是件好事,同样也是件让人担心的事。要是理解错了书中的意思,对她的世界观价值观都是有影响的。

我终于去了侦探所,拿回了戴淑娇的资料。接着我又带着荷花去逛街,反正秦枫给我的卡里还有许多钱。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商场的售货小姐,看到我跟荷花进去,都是冷冷的目光,带着一点厌恶。估计是以为我们这样的孩子只会看看,根本就买不起吧。

我不动声色,跟荷花依然说说笑笑。荷花看中一双靴子,我于是叫售货员拿一双符合她尺寸的。那个售货员很是不情愿的去拿了来,黑着一张脸。

“合适吗?”我问荷花。

“嗯。很暖和,你看这个毛毛……”她说着摸了摸靴子里的绒毛。

“那这个打包吧。”我对那个售货员说。

谁知她震惊了一下,然后淡淡地说,“小妹妹,不要看错价格哦。”

“谁是你妹妹,别叫得那么亲昵。”我冷冷道,“你不愿意的话,找你们经理出来好了,我跟他谈谈。”

她倒抽一口气,终于包起来。然后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等着要看我出丑。

我把卡甩在她面前,她就摆弄起电脑,然后让我输入密码。

把卡还我的时候,双手捧着,非常恭敬的样子。我睁眼都没看她,快速把卡抽出来,然后拎起地上的袋子,拽着荷花就走。

荷花轻轻叹了口气,“秦欢,你不要生气。”

“我才不跟狗生气。”我没好气的说。现在的世道上就是那样的一类人,以貌取人。或许这个形容不对,我跟荷花又不丑。总之,一句话,不要小看现在的孩子。

应该说,不能小看任何人。因为谁都不会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我们甚至无法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人生有无限的可能,光靠自己的想象来看待人事,总有一天会吃亏的。

就在我决定找一家冷饮店降一降心里的火气时,我看到了那个熟悉的似乎好久不见了的人——应文智。顺着他的目光,就能看到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正是1班的美术老师,也就是叶辰口中的丽芹。

我的心里竟隐隐作痛。一定是为了这个女人,他才推掉了接送我们的工作。现在都是祥叔送我跟荷花去学校,每天一想到这事我就心里阴霾。虽然无数次想过这样的情节,但真的看到了还真像一个重磅炸弹,丢到了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我拉着荷花走过去,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双脚控制不住地往他走去。

“秦欢,我们去干嘛?”

荷花的问话让我停了下来,但应文智已经看到了我们。

他的神色丝毫未变,“秦欢,荷花,你们怎么放学来这里玩啊?”

我的神色黯然,他似乎已经忘记我了。忘记我曾是小听雪的身份,忘记他曾说要等我长大。但我依然不肯相信,于是我把他拉到一边。

“怎么了?”他问我。

“你不记得我了对不对?”我几乎要哭了。

“记得什么?”

我的心如掉入冰窟窿里一样,冷到麻木。

“我是小听雪啊,阿诺斯。”我盯着他。

但我看不到他恍然大悟的神情,他的眼里全是疑惑。果然,他说:“你怎么了,我一点都听不懂你说的话。”

我笑了笑,那笑容估计比哭还难看。我说:“没什么,我发神经而已。”说完我就跑上前拉了荷花就走。

听到一句,应文智对丽芹说的:“也不知道她怎么了,对着我说了一些莫名其妙的话。”

我早就有预想,他会忘记我,但绝对不会想到这种现象来得那么快。我拉着荷花只是快步走,一句话都讲不了。

“秦欢……”荷花的声音低低的,透着不安。

我停下来,吸了口气,“对不起,荷花,总是要你来迁就我的行为。”

“没事呢,我就是怕你遇上什么难过的事,如果可以告诉我的话,我很乐意跟你一起分担。”

“谢谢你。但是这件事,只有我一个人才能解决。”有些事,只是自己个人心里的战乱,谁都插不上手,谁都无能为力。

算了,我叹一口气,应文智从来都不属于我,在我第一次接触到他的时候,以及再我最后接触到他的时候。他跟我不再是一个世界的。他说过要做一个普通人,现在他终于如愿以偿了。只是我的心里仿佛缺了一块,感觉呼吸困难。眼泪困在眼眶里,踟蹰着要不要决堤。

荷花没再说话,只是握紧了我的手,她一向是个懂事的孩子。这股小小的力量让我减轻了不少难过,也许我应该豁达一点,没有谁注定是要为我而存在的。应文智当然也是,他完全有权利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况且我跟他曾发生过什么?那一点惺惺相惜的情绪根本搭不上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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