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诹四院蟆�
我再次来到了这个完全不同的城市,站在宽大的广场,说不出什么感觉。高大的城墙、闷热的空气、陌生的人群、听不懂的言语。。。。。。虽然置身其中,又感觉如此遥远。
走下拥挤的巴士,在烈日下进入那个狭小的校园,就忙碌了起来。缴费、照相、办户籍以及入住手续、挑选床铺、打扫宿舍,看楼下经过的人群,点一支烟,对美女吹口哨。。。。。。我试着装作对周围很熟悉、很习惯。
记得第一次来古城的时候,是和朋友一起参加考研辅导班。那时我坐在列车的餐车桌前给以前的女孩写信,写的很长很长,可能无聊吧。而真正要在这座城市生活3年的第一天的晚上,我就去了网吧,呆了很久很久,可能想家吧——虽然嘴上说自己是个无情无义的家伙,可是内心深处依然眷恋着生长的地方。
我不会说是天意,因为如果是天意的话,以后的故事就不会发生,也不会如此。
无意吧,在登陆uc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在这座城市有一个虽不曾认识却也在网路上聊过几次的女孩,于是就给她留言,告诉她我现在在古城以及新的联系方式。只是,她并不在线。
看了一些帖子以及体育新闻,然后给几个朋友回了邮件,我就离开网吧回到了学校。
寂静的校园,高耸的楼房在不远处灯火辉煌。路灯下三三两两的男女轻声细语,飘落的梧桐叶踩在脚下沙沙的。我突然的,在离家遥远的地方没有了最初的自信。
在操场跑了几圈,一直到开始感觉疲惫。汗水挥发出来之后,就去盥洗间冲了个凉水澡。本来想冲很久很久,一直到心情平静的,只是这时寝室里有人在楼道里大叫我的名字:“陆越,电话,是个女的!”声音传出很远,好像他发现了珍宝似的。
大家好,我是陆越,光棍族,22岁,未婚,我的电话号码是。。。。。。
对不起,我要先接个电话。
是她!
她的声音我已经不记得,而且已经过了那么久,我不知道曾发生了什么。但是我还是凭感觉辨认出了她,于是就有一些兴奋。我一直想抒发“感叹上天”之类的话,但是却没有机会,因为她一直在说话。
从吴宗宪的娱乐节目说到西安的天气、各类小吃、非典时大家的情况、世纪金花价格高昂的衣服、钟楼的游客、华山的险恶、街上缤纷的彩旗、各大超市的拥挤、手机不关机放在枕头下的危害、《我的野蛮女友》里面那个不曾做过美容手术的女孩、阿拉蕾的可爱……
我好像只能在那里站着,一直到寝室、楼道、周围的灯熄掉,舍友睡着。她告诉我她已洗过澡、并打开空调、躺在家里的被窝里面,很温暖。我当时有些疑惑:我和她很熟悉吗?
那是我来西安之后的第一个晚上,我并没有做什么梦,因为那是一个不眠之夜——我们说了一整夜的话,她躺着,我站着。就像原来高中时,那个叫可欣的女孩每个周五都叫我去她家,她趴在床上,我躺在沙发上,一直说话,说到都睡着。唯一的不同,高中时候自己衣服穿的整整齐齐,而那天我却是一直裸着身体站在电话旁迎接第一道曙光。
最后,那个女孩说:“晚安。噢,不对,应该是早上好!”从始至终,她没有告诉我她的名字。
早上我向舍友道歉说吵醒他们了,而他们只是说我们说话时的声音太小,好多具体细节都没听清,并为错过精彩内容而深感可惜。
第二天白天我睡到很晚才醒来,阳光照在寝室里,感觉很美好。晚上有新老生见面会,我去的时候大家已经聚集在一起。面对众多新鲜的面孔,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很有礼貌的吃了1个苹果,喝了很多水,却没怎么说话。并不是因为我害羞或者装深沉,而是因为我旁边坐着一个女孩,当然不是“她”了。
这个女孩应该认得我,而且对我肯定没有什么好的印象。因为第一天报到时,我为她的美貌而冲她吹了一个很猥亵的口哨。谁会意料偏偏我们一个班级,偏偏她现在坐在我身边。所以整个见面会,我表面安静却沉浸在不安之中,总是怀疑那个女孩会突然转过身直视我,眼中充满仇恨。
第一次的专业课上觉得老师很有风度很有学识,同时也渐渐发现了自己的无知与自大,并对学术开始产生一种敬畏。班上大概30个人,但周围的面孔都略显沧桑成熟——好像唯有我们班大龄青年、已婚中年多,可苦了我们那几个青黄不接的娃。
第一次的公共课上惊奇的发现其他班级有几个很漂亮的女孩,只不过周围坐着好多好像30多岁的男人,老男人。没办法,僧多肉少,狼少粥多。
另外还发现有好多同学都不怎么愿意上这些课程,好像听这些所谓的大道理、新学说没什么激情。于是我们寝室4人也排了值日,每人轮流去上课以应付古怪老师的点名,并特别指出:出现差错时要勇于自我牺牲,保全同胞。
第一次去图书馆的时候发现里面还真有一些书是自己中学时代没有看过的,于是几乎每天下午去借书,不过不是去2楼的专业书库,而是1楼文学自然书库。
虽然只在那座城市里呆了2年多一点,但是我可以知道1楼书库每本书的大体位置,而且一点也不夸张。
多年以后面临工作选择时,有一刻突然想去城市图书馆上班:可以打开大的天窗,让阳光照射进来,一缕缕散落每本书上;可以捧一本书站在天台,一边看一边点燃一支烟,一边笑一边想。哈,多么没有出息的理想!
伤心
最初,在那儿的每一天都有新的接触、新的感悟,唯一不变的就是她会每天晚上打来电话,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还好,寝室的哥们有一个已经结婚,大多的时候会按时回家,即使呆在宿舍也是随时待命;另一个每天去网吧通宵,剩下那个养精蓄锐,等到凌晨6点钟接我的班——接电话,因为他女朋友在遥远的法国勒芒。
其实我们没有聊什么有内涵的事情或者对祖国有建设性的设想,只是诉说自己一天的(炫)经(书)历(网),不是《爱丽丝奇遇记》也不是《汤姆索亚历险记》,而是很平常的上课,打盹,吃午饭,打热水,睡觉,流口水,对楼下的女孩抛媚眼,和周围的同学吹牛皮。
最初的一个星期,就是这样子,也就这些。
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能说话、也很会说话的人,但是和她比起来,才知道什么叫夜郎自大。所以,在一起通话的时候,在那些夜晚里,我大多是在那儿听,除了回答“是的,我在听”或者“真的吗”之外,好像这些年就没学会用其他词语造句。
同时也感觉真的不可思议:半年前,我在海边暗自叹息时,她在古城飘然落泪。只不过,偶然的机会下,我们在网络里面相遇。最初,一个滔滔不绝一个不言不语;随后,一个自言自语一个无法言语。在相隔2千里的地方,我们始终保持心灵的距离。
而在一段可能不会再有开始的中断之后,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牵引着一样,彼此不期而遇:一个在电话一端,另一个也如此。只不过电话线的长度不超过15千米,而此时的我们却能谈论的那么多,如此多。
距离果然产生美,我指近距离。
因为新老生见面会上遇见那个女孩的缘故,我一般很少提前去教室上课,怕不必要的尴尬。而且每次都坐在最后面紧靠墙,我怕身后有异样的目光,即便自己感觉不到。于是研究生的三年岁月里,我和她说的话最少,甚至一度都怀疑我们从来就不曾说过一句话。毕业之后的一次相遇,我问她是否还记得我的那记口哨时,她说早就忘记了。可是通过她的这句话,我知道她一直记得。
于是这也成为我经常逃课的一个理由,只是一个。
我记得好像是从小学5年级开始逃课,经常翻过学校围墙去外面玩耍——那是1991年吧。从那之后的中学时代,好像不逃课反而不正常了。记得高中复读那一年,我和一哥们在教室外面的花坛吸烟,不一会儿班主任——政治老师就找到了我们。他满头大汗的说找了我们好久,目的并不是责怪我们吸烟,而是希望我们能回去上课。我们很痛快的答应,并迅速离开,结果——上了街。
回来后才知道,那节课上语文老师讲了自己如何通过一首情诗捕获了他上大学时公认校花的心脏和心房。我曾因为没有向他取经向他学习而感到遗憾,或许这也是我中学时代唯一的遗憾吧。
其实这些年来的逃课,从最初的刺激到后来的无趣,没什么可言,习惯而已。我记得第一次逃课是中午看《闪闪的红星》,到现在还记得:“杀猪的?我看还杀人吧!”这句经典台词。中学时候无非去电影院看3级片(我甚至怀疑3陪就由此而来)、坐在交通岗上看过往汽车的标志,或者躺在河边柳树下看那些谈恋爱的男女不识愁滋味。
那个时代真的没有什么好玩的,至多玩自己。
好像有点扯远了,或许自己真的有写剧本的能力。我总觉得这就像拉面条,使使劲,总会拉长的。
我和那个女孩谈了很多,谈了很久,因为一个星期之后我的手机欠费了,虽然那时候的花费确实比□还昂贵,可是我们是在同一座城市的不远处啊。但是也有收获,至少知道在答应嫁给那个医生之后她反悔了,后来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而且换了电话号码。
或许这就是大学毕业前我无法联系上她的原因吧。她说对他说抱歉的时候,自己还微笑着祝他幸福。她说自己肯定伤了他的心,可我总觉得可能是因为最初她的男朋友先伤她心的缘故吧。然后,到最后,是我的,但我的不是被伤了,而是直接删了。
轻舞飞扬
最初的第一个星期,我几乎没有在晚上逛过校园,除了那个周五。那天她回家为父母过生日,可能玩到很晚,所以没有给我打电话。我怎么说呢,有那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