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现出人身,紫黑色的鞭子就这样甩了过来,毫不留情。被她扎过一次鼻子,我可不想再被扎第二次。
几招下来,小妮子输了,却很不服气。我只好大人大量,表示让步。
“行了,我错了,很漂亮。”
“那还差不多。”小谢收了鞭子,趾高气昂。
我叹了口气,说:“你不要整天把精力放到这些不务正业的事情上,好好修炼一些有用的法术,攻击也好,治疗也好,最重要的是把你的天劫先躲过去,不要来了一只老母鸡还脚打颤。”
“怕什么?躲不过就这样呗。反正我已经比一般的蝎子不知多活了多少年了。”她笑着说,“妖精嘛,不用活的太累,自己过得舒服就行了,哪用管明天。个个像你这样的,即使延年益寿,皱纹已经爬满整个脸了,到时看谁还敢要你当老婆。”
“啧啧,谁爱找谁找去,我还不稀罕。”我说着,绿竹翁就过来了。
“两个丫头,最近无聊吗?”
小谢一听,就来了兴致:“有什么好玩的事情?”
老头子神秘莫测地笑着:“我听说,比丘国新纳了个美人,漂亮得不像凡人呐。”
于是,我们就去“为民除害”了。当然,我们是妖怪,不是菩萨心肠。我们看重的,是那个变成美人的狐狸精手上的宝贝。
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我们叫做敲诈团伙,黑吃黑。
如果那个狐狸精不识相不买账不合作,我们也就只有真正地“为民除害”了。
这种行当,我们干了不少,也算是我们平日里的消遣活动,顺便赚两件法宝,也是一件美事。
那段日子,还真是愉快啊。
就像个舒畅得让人不想醒来的梦。
“王,该起来了。”小谢的声音一如往昔,又有一丝我不明了的激动与期待。
“嗯。”我应了一声,发现很多之前的部下都在我的周围,看着我,容颜和我印象中有了很大的改变。
“您终于醒过来了!”绿竹翁老泪纵横,看他哭的跟白发人送黑发人似的,我心里面有些不爽。
“哭什么?我又没死!”
是啊,我没死。为什么他们这么伤心呢?脑子里像是沉浸在至黑至深的水域里,今天终于重见天日。
“我睡了多久?”
小谢回答说:“从王被封印的那天起,此时此刻,已是整整千年。”
封印?
我想起来了。
我是被封印了。
封印我的人,是天庭的第一战神,吴刚。
那让我恨之入骨的天将,迟早会收拾他的。
三八回 王之醒 (3)
“已是千年?”
是吗,已经这么长时间了。“让我出去转转,看看这千年究竟发生了什么。顺便问候一下,那位无所不能的战神究竟过得怎么样。”
小谢笑着说:“不必急于一时,王,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足够长的,只属于您的时间。现在,让我们先庆祝。”
夏夜里,丛林中的瘴气蔓延上来,萤光点点,猫头鹰开始扯着它们破烂的嗓子,絮叨昨夜的新鲜事儿。偶尔,饥肠辘辘的豹子们会找找有没有迷路的兔子,或是误闯森林的路人。
这里是人类的噩梦和地狱,也是我们的狂欢盛典。这是我们一手建立起来的王国。起初只有我和小谢,后来加上了绿竹翁——当然他对我的饮食喜好相当不满。再后来,我们几个猖狂的小妖怪犯了几件大案子,对几个老神仙老道士顺手牵羊,再跟几只神兽,龙啊,麒麟啊什么的拉上关系,三界渐渐就传出了我的名声。
妖怪都来归顺我,人们在惧怕我的同时也拿我的名字吓唬小孩。他们常常说:“别哭了,再哭,朱刚鬣来了,一口把你吃下去!”
这是偏见,彻彻底底的误解和杜撰。我从来没有吃小孩的喜好,最喜欢的食物除了地里的红薯,南瓜,就是笋子,很嫩的笋子。
但是真相总是在以讹传讹中被假象所覆盖,假象又继续在以讹传讹中得以发展壮大,最终成为了真理。
到了后来,我的名声成了恶名,神仙们都带着鄙视的眼神,叫我野猪精,人间的家伙则更多的是畏惧。周围的山民也是,但他们公开的场合都叫我“山神”。
起初不知听哪个道士造的谣,说每年要拿童男童女给我生祭,我和小谢布了个局,把那道士狠狠地教训了一顿,童男童女则放回家了。当然,他们的贡品什么的我都收下了。果子啊,蔬菜啊,真正意义上地祭了我。
从今往后,他们依旧把小孩子送进山里面来,只不过不再担心被我吃掉。山民们知道,他们的山神只收蔬果,孩子会跳腾着回家,只要果子够新鲜,那一年就可以保他们风调雨顺。
因此,在这山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比土地城隍更得民心。
至于身边的妖怪妖精,他们对我有另一个简短而又神圣的称呼。
王。
手下的兄弟姐妹们都很开心,我知道,这一千年来,他们定是在想方设法地营救我。就跟当年小谢被佛庭的人追捕,我们也是一样的作法。
“现在可以告诉我,吴刚现在下地狱没有?”看他们闹腾得也差不多了,我再次问了那个之前没有得到答案的问题。
三八回 王之醒 (4)
“还在天上,不过跟在地狱差不多。”虎精阿黄说道,“他犯了天条,天天被罚着砍月桂树,每年只掉下一片叶子,他要砍完一片林子才能解脱。”
“好!他也有今天!”我拍手称快,起身宣布:“重整旗号,不要让那个什么花果山美猴王将我们的威风盖了过去!让那些投奔猴子的人看清楚,我朱刚鬣才是……”
说到一半,我突然停了下来,我应该说,我才是真正的妖王。但是不知为什么,脑子里有个声音告诉我,我恨这个称呼,或者说,我恨拥有这个称呼的人。
还有一个从前很扎眼的手下也不见了,就是白骨化成的小白脸,我们都叫他小白,平日里就爱捻个花吟个诗什么的,妖王的称号就是他想出来的,现在他也不见了。
“王,您放心,美猴王孙小空已经风光不再,花果山也成了一片焦土,现在她成了佛庭的走狗,护送着唐玄奘一路西游呢!”花豹说着,神采飞扬。
“真的?”我有一丝落寞。虽然我不喜欢猴子,但也把她当成我最好的对手,“没想到纵情自在如她,也被招安了去。真不知道,当神仙究竟有什么好处?削尖了脑袋,就为了给那些高等神仙提鞋子?”
原本以为,下面会笑声一片,迎接我的,却是所有人的沉默。他们看着我,不言语,像是隐瞒着什么。
“好了,王,您早点休息吧,明天,我带您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小谢说着,脸上妖娆依然。
我看了她一眼,心中的怀疑没有放下。也罢,这一千年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会慢慢弄清楚。
过了千年,人间果然不一样了。男人的头发变得和妖怪一样五花八门,女人的衣裳变得和妖精一样衣不遮体。
他们变得和我们一样,也疏远了天庭和佛庭,这让我们更加容易混迹其间。
“我早就说过,按照天庭和佛庭那一套,是活不长久的。人类想了一千年,终于发现哪种生活方式更加逍遥自在了。虽然有些迟钝,总比那些完全不开窍的人要好。”
除了酒精和烟草,他们还在私下流传着一种药丸,要花大价钱才能买到。他们说,吃了以后,就可以飘飘欲仙。
我尝过,不过是一种致幻剂,而且,神仙才不会这么畅快。如果让我纠正的话,应该改成,吃了以后,就可以变成妖精。
当然,是他们自己认为自己变成妖精,他们依旧没有法力,畅快的感觉也会很快消失,最后醒来,他们发现自己依旧是凡人的时候,他们会更加失落。
为了找回哪种所谓“神仙”的感觉,他们会更加疯狂地渴求那种药丸,不惜一掷千金,倾家荡产,为非作歹。最后,他们自己的身体也会被那药丸消耗干净,最后,提早向阎王爷报道。
三八回 王之醒 (5)
被这种药丸害惨的人,叫这东西叫毒品,而喜欢它的人,叫它神仙草。不过,这东西古已有之,只不过没有像现在这样被浓缩,提纯。我们更加习惯叫它:蛊惑。
蛊惑是一种很漂亮的花,美得像火焰,花香就可以致幻。果实的汁液常常被狐狸精们收集,那是他们摄魂咒修为不够时常用的辅剂。然而很少的妖怪或者神仙都知道,蛊惑花还是孟婆汤中的一味调料,搭配着忘川水,效果更好,本来受着严格的管制,为何会在人间泛滥开来,我不明白。
我只知道,人类已经深陷这花香之中,无法自拔。
“王说的是。人们对神佛的尊敬,只不过因为无知和自身的不够强大,当他们渐渐明白过来,他们就开始挑衅,不再盲目地服从。”小谢看着舞池里疯狂地甩着脑袋的男男女女,笑起来的样子,赛过盛开的“蛊惑”。
绿竹翁却不像我们,他那种悲天悯人的心性堪比菩萨。“的确,人类变强了。他们飞得更高,跑得更快,可以到月亮上去了,借助工具,他们可以听到、看到更远的事物。但他们的心越来越狭窄,除了他们自己什么都看不到,有时候,甚至连自己也看不到了。”
这时候,舞池之上,一个有着褐色长发的女子吸引了我们的注意。不仅是因为她纤细的腰肢,绝美的舞姿,扭动起来像水蛇一样灵活的动作,最引人注目的,是她的头发。
不像时下年轻人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再横七竖八,她的头发带着纯天然的光泽,却像是泡在水里,飘动,纠缠着向上升腾。
“龙族的公主也喜欢这舞池。”小谢笑着说,周围的男人盯着那褐发女子,眼中尽是欲望的光,而她明显地感受到了众人的注目,并且享受这一切,带着纯粹的美女的自信,扬着下巴。
“龙族又怎样,神兽又怎样,不过是向神仙和菩萨们效忠的妖精罢了。”我有些不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