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花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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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花禽兽-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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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对父亲这么说话的吗?!”老人的风度一见任天就荡然无存,看他的样子,甚至想上去揍他:“早就说让你干点正经营生,不求出人头地,也要安稳一世,可惜你置若罔闻,才落到今天这番下场!”

任天果然就置若罔闻了,心说你说过这话?我不记得了,才见过几面啊,你又不是皇帝老子,说什么都是圣旨,老子都要恭听牢记,再说就算皇帝,老子还不想搭理呢:“如果你是来骂我,现在也累了,不送。如果你是来炫耀,坐下,喝杯水,慢慢玩。”

狄远真的就坐下,看他一会儿:“早些年,听说你得罪了吴闻启,损兵折将,双方倒也都没占倒便宜。这一次,你抢他儿媳,伤他儿子,颜面尽失,两笔账加在一起,你以为你还能大难不死必有有福?”

“我没觉得自己能淌过去。”事实上任天早已认命:“可也不至于哭天喊地撒泼撞墙。”

“所以等死?”

任天莫名其妙:“你也说都到了这步田地,难道我还能躲得过去——”

狄远厉声:“为什么不找我!”

找你有用么,任天撇嘴,老子是死囚啊,又是什么狗屁府台点名要整的人,你……是什么官来着?你好像提过,不过只见过两面,那两面我还顶不情愿的,忘了。问题的关键在于我忘了,忘了还有个你:“三十年前您不顾我的死活,三十年后我也不敢麻烦您,狄大人,笑话也看完了,请回。”

狄远看着他,沉默。无疑,他戳到他的痛处,如果现在的他还有痛处的话。三十年前他是陈世美,为了权力与美色,丢弃了最初的那个女人,只是当时他不知道,那个女人已经有了他们的孩子。若干年后,他再去找那孩子,他已经完全否认他的存在。他的心里从未有他,更别说眼中。他与他,甚至不能说是陌路。

“走吧。”多说无益,无数声对不起,尚且顶不了那个女人的一根白发。

任天抬头,瞪着眼睛:“去哪?”

“回家。”狄远一本正经地。

顾不得笑,疑惑把任天塞满了:“狄大人你……说笑吧?”

狄远转身,只留下长长的影子:“你老爹这个刑部尚书做得再不济,自己的儿子还保得下来。”

天神啊,你是刑部尚书?上次还不是啊,只是个什么侍郎,③üww。сōm③üww。сōm这么③üww。сōm快就青云直上了?人啊,飞黄腾达果然靠天赋。狄远已经出去了,步子很慢,像在等他。任天试着踏出一步,左右狱卒好像根本没看见,眼珠子都不往这边转,一步接一步,就这样,居然跟上了狄远,只听狄远道:“都是我心腹,明天自然有人替你受刑。”

任天喜悦的不是自己脱险,而是家眷,一开口,典型的好心当作驴肝肺:“有救我的时间为什么不救舒兰?!”

“今后别跟我提这女人。”狄远缓缓道。

“凭什么。”任天不走了,靠这墙,拉开无赖架势:“老子今天啥也不干,就把这道理讲明白。你以为你谁?救我就了不起了?还不是看在你一把年纪的份上我才被你救。她曾经名义上是吴德的媳妇不错,可早他妈给老子生了儿子,是我任天的女人!为了老子断了跟手指头,为了孩子被吴德那狗东西……我是你儿子,我承认,可我没你那么忘恩负义,更不会为了偷生不顾老婆孩子,做缩头乌龟!”

“小时候,你是个无赖,第一次见你,竟敢打我,抓住你,竟然还向我吐口水。无赖,你赢了,我会把你老婆孩子完璧归赵。信不信由你,走不走也由你。”孩子已经死了,狄远追查到他们下落的时候,就确定孩子已经不在了。那是他的孙子,他做梦都想抱一抱的孙子,可是为了让任天听他的,这种悲恸,丝毫不能露出:“那女人我可以救,不过,在我面前自称老子,你就不觉得有点过分?”

任天翻眼,哪是过分啊,是根本没有真正发挥,真想过分,你未必好意思发作。我知道你怎么想的,就是想我叫你声爹——做梦。对这种无情无义只知道时候厚着脸皮弥补的人,就是要一棒打死,不留余地。要不是为了舒兰和孩子,老子才不会屈尊被你拯救。想救我,掌控我,奴役我,下辈子吧!

“周存道在你那儿?”任天终于拔步。

狄远沉声:“我动用了所有可以动用的人力,依然不见他半点踪影。”

任天不担心他会出事,这位堂弟比他聪明比他武功高强比他人脉广,找不到,就说明还活着:“在吴府时,有人闯进去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

“他比你省心多了。”狄远感慨。

“我说尚书大人……”任天左思右想,还是觉得今天的一切太突然太不靠谱:“你行么?我可是朝廷重犯,吴德抓我,在自己家里囚禁,而不送大牢,是不是有阴谋?我高攀成你儿子的事不止咱俩知道吧?”

狄远冷笑,摇头叹息:“阴谋,重要吗?也许。你是我儿子,却比阴谋重要。”

“您一把年纪还是别惹祸上身血雨腥风吧,多累啊,好不容易爬上去,不耍权弄势揽点儿财,享受享受生活,为我阴沟里翻船多亏的慌。我这贱命一条,贱头一个,砍也就砍了,老婆孩子能过好日子就知足啦。您还是请回吧,六十的人了,拖家带口的,我都觉得作孽。”任天说着,就要转身。

狄远愣了愣,不相信这话出自他口。如果理解能力没有问题,这根本是变相的表达关心的方式,这野小子什么时候替别人着想过?以前可从未展现过这一优点啊。他对他一直憎恨,十年前,他找到他,他恨不能弑父,以报母亲多年受苦之仇。他要他跟着自己过好日子,他对此不屑一顾,仿佛听了世上最有趣的笑话。浑小子用各种方式反抗他——他姓狄,他就在母亲的姓后加个天,他是地,他就是天,总比狗屎父亲高过一头。他让他老老实实做人,他就去当土匪,成为当地一霸。他幼时明明很有读书天赋,也读得颇好,在父亲提出让他走科举之路时,竟然对外宣称自己就是大老粗,且从此把学问忘得一干二净,成了个专业的草寇。

他的事业永远和不知道打哪儿冒出来的父亲的希望相违背。想到这儿,狄远(炫)恍(书)然(网),这哪是陌路啊,陌路是这样?他根本已经把自己当作父亲,才会事事与他争锋相对。你会把一个无关紧要的人气得半死,当作人生的追求吗?

“你执意不连累我,也不勉强。只是我早年德行有亏,年逾半百,只你一个子嗣……”狄远怅然:“如果你宁愿一死,以报复我无后,我亦无话可说。”

任天停住,回头,看着老头,心说老子就是吃软不吃硬,你瞪着个眼睛威胁我,我还真不吃你那套,可你一把年纪,扯什么绝后……老子也最怕绝后,才会迫不及待地让舒兰生孩子,这一点上,还真是遗传。换位思考令任天的戾气与野气缓和不少:“不是我想让你绝后……这么多年,各走各道,真的犯不着扯上什么关系嘛。”

“我知道,你一直觉得我不配做父亲。”老人望着前方,的神情伤感极了。

老婆和老爸都抓住了他的弱点,也搔到了他的痒处,虐施手段,结果都是不言而喻的。任天欲哭无泪,人啊,为什么会有弱点呢?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1 章ˇ 

二月初五。

舒兰希望这天她犯病,疯病一犯,谁也不认识,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混混沌沌,多好。

这天,是任天斩首的日子。

可是依然清醒,脑袋像被水洗过,异常清明透亮。二十年种种,黑龙山种种,吴府种种,交替闪现,痛苦分外清晰,毫无保留。这就是最坏的处境吧?一切的一切,事与愿违,人若是没有糊涂的权力,大抵是世上最悲哀的生物。

天已大亮,转眼,就到午时。那个人,那个嚣张的土匪的头颅会飞离他的脖子,从此,离开人世,再过几年,便找不到一点关于他的痕迹。人与蝼蚁飞虫没有区别,死就死了,对这世间来说,小得不算件事儿。

一夕之间,失去儿子,又将失去丈夫,舒兰不知道自己活着有什么意思。不,不是矫情的哀怨,当你失去所有生存的乐趣,生命变成一袭灰色的粗布,你还会将它视作华美的长袍,披它上身?没有理由的生存,没有理由继续。

没有希望,等了这么久,试图擦亮双眼,依然看不见一丝曙光,这漫长的夜,将会永不改变。

小天,妈妈来看你了,任天,等我。

丝吉他们怕她寻短见,收走了所有利器,包括樟脑丸,屋里已没有结束生命的工具。舒兰曾计划打碎瓷杯,用碎片割断咽喉,这需要敏捷的身手与精确的时间,因为胡郁送她的丫鬟就在门外,名为照顾,实为监视,他们都怕她想不开。也许,可以上吊,不,踢掉凳子,响动不小,那小丫头也一定听得见,且上吊总要挣扎一会儿才能死透,行不通,行不通……最后,舒兰选择触壁。

砰的一声,脑壳裂开,再行救治,回天乏术。

太阳爬行到天空正中,午时早过了,推开窗户,只听有人飞报吴德,那声音无比清晰:“刑场传来消息,人犯正法,人犯正法……”抬头,望着二月里难得的耀眼的阳光,舒兰深吸口气,久违了的轻松感觉,浑身竟也轻飘飘的,说不出的舒畅。原来,这一天终究到来,原来,活着是那么沉重。

突如其来的巨响,在多年之后,依然回荡在脑中,只是那时的她,浑身上下唯有解脱的快感。

死亡就是浑身软弱无力,胶着在一堆又重又粘的固体中,不得辗转。原来这就是死,难怪都说,只有真正到那一天才能体验个真切。神智还没有消失,周围的响动也还水纹般回荡脑海,是还没死透么?

“你个傻子,真寻了短见。”橙橙叹息。

舒兰一惊,居然惊醒:“啊……”

“呼,还好醒了。”丝吉擦汗:“就知道你要想不开,晚来一步,你就撞上了。”

为何还是这讨厌的人世?舒兰郁闷极了:“天哥……小天……”

“人已走了,你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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