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杀手俏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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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 第9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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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看着那个军人的身体一点点瘫倒下去,也看到了刹咧嘴对我微笑。

我很愤怒,要不是因为他,我本可以安安稳稳的度过下一个十天,我的藏身所是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现在却不得不放弃掉。我想冲上去打他一顿,至少让他离我远点,但我当时头晕目眩,还没有彻底从被抡转的噩梦中挣脱出来。

刹走到我的面前,往我嘴里塞了些什么。我立刻开始咀嚼,随着油腻和香味,我意识到那是烧鸡上最肥美的部分。我几乎像只野狗一样猛的窜了起来,抢过他手中的大半只烧鸡,不顾一切的往嘴里塞。他吓了一跳,但没有再抢回来,而是默默的走到尸体身旁,开始搜索战利品。

我听到他吞咽口水的声音,我知道他也很饿,很想吃,但我仍死死的护住食物,不让他有半分机会。

——现在回想一下,我当时真是傻透了,刹的手边就是明晃晃的军刺和手枪,那时候他要杀我易如反掌。

但当时的我根本不去多想,我很快就把一只烧鸡啃光,连最硬的骨头都没有放过,直到什么都没有了,我还恋恋不舍的唆着混杂着鲜血和黑泥的手指。

在我吃东西的时候,刹始终跟我保持着距离,等我吃完后,他才伸手招呼我过去。

我迟疑了一下,觉得自己应该趁还没被军阀发现之前赶紧收拾东西逃走,但我封闭的内心已经逐渐建立起对刹的信任,我小心翼翼的信任他,而他也小心翼翼的信任我。

我们开始洗劫那两名士兵的尸体。要知道,士兵的身上全是宝贝,简直就像是巨龙的宝藏——那种感觉就跟现在玩的网络游戏一样,杀掉怪物,然后拾取战利品和装备,不同的是,这是真正的战利品和装备,能让我们大大提高生存几率的东西。

我们需要厚厚的衣服来抵御寒冷的雨季,但问题是军人的制服太扎眼,穿上这种衣服,就相当于在加油站抽烟一样愚蠢。我在衣服的问题上纠结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不要冒险。

刹想拿走他们的手枪,我们的确需要武器防身,可手枪显然不行,因为军阀最看重的就是武器,士兵死了可以招募,枪丢了可不好再买。如果我们拿走了枪,贫民窟将会面临大规模的扫荡,最终倒霉的还是我们。况且枪也没什么用处,子弹就那么十几发,根本扭转不了逆境。

刹对我很服从,他甚至没听我的理由就扔掉了手枪。

最后,我们只拿走了一个zippo打火机,两把雪亮的军刺,五张一千元的纸币和几个钢镚,还有枪套、皮带和皮靴,以及两件可以用来当被子的衬衣。

钱币当然是本地军阀自己印制的,五千元实际上也就能买一只烧鸡外加一瓶啤酒而已。不过我可不打算大摇大摆的去城镇的饭店买烧鸡吃,钱是危险的东西,因为像我们这副模样的孩子去买烧鸡肯定会被怀疑的。最聪明的做法是一点点的花,从不同的店里买锅碗和油盐,然后凑在一起,用打火机点火,把枪套、皮带和皮靴煮熟了吃——这样,我们两个人再活十天也不成问题。

拿好东西之后,我爬上房顶,将之前藏好的东西一起带走,正式开始了结伴流浪的生活。

我本以为我和刹会安安稳稳的度过困境,就算不安稳,凭借着我们的格斗技巧和手中的军刺,抢点东西维持生命还是问题不大的,可当天晚上我就发现我错了。

刹突然开始发高烧,说胡话。我解开他的毯子,看到他的胳膊正往下淌着黑色的脓血,恶臭味就像腐烂的尸体一样。

我这才想起,他跟野狗搏斗时,曾经被狗咬伤过……”

第一百零三章及格

“枪!?”听到这里,林宛瑜忍不住惊呼起来。

罗邺点了点头,“没错,是枪。一把0。44口径的沙漠之鹰。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因为那正是昨天被我和刹杀掉的那个两个军人的手枪。

“可怎么会在他们手里?”林宛瑜紧张的问道。

罗邺嘴角泛起一次嘲弄的苦笑,“因为世界上最不缺乏的就是蠢货。他们不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拿的,至少以当时的情况是不能拿的,他们要为贫民窟后来发生的所有事情而负责。”

“你说的这群孩子是不是跟你一样?”林宛瑜问。

“是的。”罗邺回答说:“我们是同一批被丢进贫民窟的孩子。”

“他们有多少人 ?'…99down'”

“九个。”罗邺说:“其他孩子都死了。”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究竟是什么样的父母,才会允许这样残酷的事情发生?这难道不是一次训练吗?不应该是以你们的生命安全为前提吗?”

“这不是训练,你可以把这当成是一次考核,及格线就是活着,不及格的都死掉了。”

林宛瑜叹了一口气,“但不管怎么说,我觉得你跟刹应该加入他们,毕竟团结的力量……”

罗邺毫不客气的打断了她,“别一厢情愿了,我的大小姐。他们只想抢我的东西,不想让我加入。要知道,团结的力量虽然大,但是一顿饭要养九张嘴,加上我和刹,就是十一张嘴,这样的团体必须要抢军队的供给才能吃得饱。更重要的是,我根本就不想跟蠢货们在一起,他们拿走了军人的枪,军阀肯定会大为震怒,他们的苦日子在后面呢,我可不想跟着他们送死。”

“那你是怎么说服他们放过你的?”

“用刀。”罗邺理所当然的说道:“为首的那个金发男孩虽然人高马大、面目狰狞,手里还拿着上了膛沙漠之鹰,但我一点都不害怕他。我断定他不敢开枪。他们设埋的地方离城镇较近,为的就是打劫从城镇买东西回来的路人,这样的策略是没问题的,问题是,他一开枪就会惊动军队,他自己都知道那是在自寻死路。

还有,他们劫错了对象。我跟他们一样饿,一样需要食物,我还要去救刹,而且我刚杀了两个成年人,舔了几克毒品,我的血液里全是肾上腺素,神经亢奋到了极致。

我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将军刺插入之前攻击我的那名男孩的咽喉,然后用力将军刺拉出,带着淋漓的鲜血指向他们的首领。

围困我的孩子都不由自主的向后退缩了一步,他们被我的气势和手段吓坏了。

拿枪的金发男孩没有后退,脸色从震惊转为苍白,他举着手枪,枪口在微微颤抖。

我清楚的知道他们不会就这样轻易的放过我,我带的东西太诱人了——黄油、食盐、打火机、锅,这些东西,他们做梦都想要。如果我面对的是普通孩子,我一点压力都没有,但很可惜,我面对的是跟我一样受过训练,而且快要饿疯的野兽。以一个人对八个,几乎毫无胜算,即使我能杀掉七个,最后那个金发男孩见大势已去,必定会铤而走险,用枪来对付我——那时候,他真的就不顾及枪声是否会被城镇的军阀听到了。

我得跟他谈判,用极小的代价换自己安全,但想要占据谈判的主动,就必须立威,先表明自己的实力,才能在谈判中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没有威严的谈判不过是妥协而已。

我握紧了军刺,准备在他们缓过神儿来之前先行出手,我朝离我最近的那名男孩跃去,他比我还瘦小,面无血色,嘴唇干裂,我感觉他手里的木棍都比他重——其实我也好不到哪去。

他见我冲上来,慌忙迎击。我们双方毕竟都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在体力不支的情况下,他还是用木棍硬扛了我三招。第四招的时候,我一脚将他踹翻在地,他的眼里闪着求生的渴望,我狠下心来,一刀插断了他的心室血管。

热血喷到我的衣毯上、手臂上、脸上,我转过头,继续用军刺的刀尖指向金发男孩。

从他脸上的表情不难看出,他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我警告他,我会不停的杀下去,除非他放下武器。虽然他现在举着枪也没有什么威胁,但让他放下枪则是臣服的姿态。

他舔了舔嘴唇,然后缓缓的放下了枪,表情却仍然充满了挑衅。他告诉我,必须把东西留下,不然就得为同伴偿命。

同伴?我差点笑了出来,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同伴。我杀的两个孩子,是他团队中最瘦弱、最没用的角色,为的就是不真正激怒他,我估计他心里正暗暗高兴可以少喂两张嘴呢。

但我最终没有笑,我知道现在谈判已经开始,对方亮出了价格,我就必须还价。

我走到我的那堆东西旁边,把带血的军刺插在地上,军刺就立在最显然的位置上,没有人敢轻举妄动。我将发黄的盐块掰了手指头大小的一块,丢给他们。

几个男孩拼命的跑过去,疯抢起来。金发男孩大声呵斥,总算是稳住了场面。他转头告诉我这远远不够。

我又掰了点黄油,他冲我摇摇头,我狠了狠心,又加了一点,给他们凑够了五分之一。

金发男孩指了指地上散落的小袋,朝我询问那是什么。

我没有告诉他们那是毒品,只是默不作声的扔了几袋子给他们。这次其他男孩没有抢,很秩序的捡了起来,堆放在一起。

金发男孩指着我的打火机,勾了勾手指头。他很精明,知道打火机在生存中的重要性,那个年代,一次性打火机在非洲还没普及,我当然不能让给他,我抓起军刺的手柄,直截了当的告诉他别痴心妄想。

局势再度变得紧张起来,四周是一片死寂般的沉默。

我松开军刺,从衣毯里抓出一把钞票,将面值最大的两张扔在地上。那些钱,去城镇里再买块食盐和黄油都够了,我的筹码绝对够诱惑。

金发男孩显然犹豫了好一阵子,他不明白我为什么会突然改变斤斤计较的策略。不过最终他还是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了笑容。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要知道,我把小型毒品工厂烧毁后,就不打算在进入到城镇中了,要钱也没有用。金发男孩自以为占到了便宜,而对于我来说,更像是用一堆废纸换了一次生机。

我收拾起我的东西,他们给我让开了一个出口。

金发男孩似乎对我还有些兴趣,邀请我加入到他的队伍中去。我没有理会他,快速的走入浓浓的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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