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我把他的球衣洗净,用我喜爱的柠檬洗衣粉。我承认我第一眼看见他就有些喜欢他,他是邻校的学生,他说他认识我,他舍友是我以前的男友之一。我第一次感到了羞涩与难堪。以后才知道,爱一个人,要学会自爱。还他衣服时,叠着一丝不拘;请他吃饭吃火锅,我打听到他喜欢吃火锅,但是不吃海鲜;送他礼物答谢他,我知道他喜欢白领子的黑色衬衫。他教会我吃西餐,他带我去公园拍花卉交作业,约我去上自习。我感觉到他喜欢我,我问他不知道我名声狼藉吗?他说,认识了才发现自己以前是多么的愚蠢,道途听说,没有主见。但,我只能心里暗恋他,寂寞的心在寂寞的孤单,一个人的浪漫,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与其两个人痛苦,不如一个人孤单!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爱上了他,我才领略到思念的滋味、分离的愁苦和妒忌的煎熬,还有那无休止的占有欲。他的一举一动都让我心潮起伏,总害怕时光飞逝而无法与他终生厮守。 ※ ※ ※ 大学最后一个情人节,本来与他约好去海边玩,他突然说他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能陪我了。我哭的一塌糊涂,想到不久的将来,阿蒙不再属于我,甚至整个人都会偏离我的生活,就遏制不住悲痛。晚上,阿蒙打电话叫我下楼,给我看他未来的新娘,我犹豫很久才下楼,却看见只有阿蒙一人。他说,他还没有表白,待会让我做见证。我强颜欢笑,祝福他。他摸着我的长发说,“思遥,你知道吗?生命之美在于和谐,如果生命是一条长链的话,那么健康,爱情,智慧,梦想,才华,财富,责任和良心都是其中的一个链口,这条长链若有一个环节是薄弱的稀松的,那生命的状态都有可能是支离破碎的!”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他又说,“思遥,你来看我给自己挑选的新娘。”他递给我一个盒子,我接过,抑制着悲痛打开,竟是一面镜子,里面是紧紧抿着嘴唇的我。惊疑时,阿蒙握住我的手说,“我愿意巩固你的生命。”那晚,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很多人都喜欢说这台词,但我终于亲身体会到。校园每一处都留下我们的脚步,和甜蜜的回忆。我爱他,是一种很简单的爱,因为爱与被爱是幸福的事情,所以,我从来不觉得辛苦,不觉得担忧。我喜欢听见阿蒙全神灌注的对我说“我爱你”的时候,因为我感觉到,这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我希望他经常对我说。可他很少说,我说他不够浪漫,他笑着摸摸我的头,不反驳。虽然他不经常说这三个字,可每一次想到毕业的时候,我把自己交给了他。当阿蒙看着床单上的一抹红色,他的眼里竟然有了泪水,他说,思遥,你是我今生唯一的爱。于是,我们开始同居。白天上班,下班一起买菜,做饭,互拥着看电视。看到儿童节目时,阿蒙说以后要生一个可爱的女儿像我。我说要生儿子像他,他说那就先生女儿再生儿子,我说,当我是母猪下崽呢,然后我们笑成一团。后来我怀孕了,我哭了,怕自己照顾不好这个孩子,让孩子不幸福。阿蒙摸着我隆起的肚子发誓说,他一定做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爸爸。阿蒙父母知道后,也很高兴,说房子装修完就让我们结婚。两位老人亲自去市里最豪华的商场买了婴儿车,摇篮等婴儿用品。我怀孕两个月时,忽然有一天有点见红,去医院做b超说是胚胎不发育,听完我就傻眼了,心里慌慌的。阿蒙六神无主的问我怎么办。我一向在真正遇到问题时总能保持镇定,我想我唯一会让人觉得有魅力的时候大概就是我的临危不乱吧,我总能很快找出问题的症结,分析利与弊,找出较为妥善的处理方法。我说:“明天去大医院再查查看吧。”这时,我心里还是抱着一丝侥幸的,虽然希望是渺茫的。但结果是惨痛的,医生说我体质不好,胚胎已经陈旧,也就是说孩子死了,必须打掉。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医生同意阿蒙陪我进手术室。应了那句话,灾难是接连的。手术时,阿蒙握着我的手,神情越来越凝重,手指头变得冰凉。我浑身上下剧痛,那种撕裂的痛楚刹那充斥全心,一向自制的我,忍不住嚎叫起来。小护士对阿蒙低语了几句,他听完脸色惨白,不敢看我,只低着头极其缓慢地低了下头。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但他的脸色越来越白,额头的汗珠顺着鼻翼脸颊滑下,看上去彷佛泪滴。一滴滴落在我的脸上。我的血、他的血,我的汗、他的汗,混杂在一起,我的嘴里又是腥甜的味道,又是咸涩的味道。看着一团染红的卫生纸、棉花球,我知道自己大出血,最后我竟感觉不出疼痛,晕死过去。醒来时看到,阿蒙一脸狂喜坐在床边,眼中隐隐有泪。整个人说不出的憔悴,一向注重衣衫整洁的的他,衣服竟然皱巴巴地团在身上,看来一直没有换过。我问他,我没事吧?他说没事。我看着他躲闪的眼睛,半信半疑。阿蒙出去时,我问医生,医生无奈之下才说出我很难再怀孕。阿蒙嘴里说没什么,白天给我煲汤补身体,晚上等我睡下才睡。有一次逛街,忽然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孩跑进来,我无意间瞟见他呆呆的看着他,若有所思的样子。这在从前是不会有的,他不是一个会过多关注小孩的人,我心里一动:看来,失去了才知道他的宝贵,一个家庭如果没有孩子一定是不完整的,养孩子虽然辛苦,但也有很多乐趣。一个人还是应该按照一般意义上的人生轨迹走,否则,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情感缺憾。婚期越来越近,我的愧疚感越来越重,我睡不着,吃不好,开始掉头发。整日对着摇篮车、婴儿车和衣服发呆。阿蒙的父母知道我很难再孕,对我的态度一落千丈,冷言冷语。这时,公司派我去出差,那几日我度日如年,却仍忍着不给阿蒙打电话也不接阿蒙的电话。我回去那天,没有告诉阿蒙,我想给他个惊喜。爱情也是一种发明,需要不断改良。只是,这种发明跟其他发明不一样,它没有专利权,随时会给人抢走。我打开家门,看见阿蒙和一个女人正有说有笑的做饭,我简直懵了。那女人看见我毫不闪躲,和我们一起吃过饭才姗姗离去,我气的头都大了,却不得不佩服她的定力。阿蒙告诉我,在我们筹备婚礼期间,他妈妈不住的为他安排相亲,他若不去,他妈妈就哭闹。阿蒙是孝顺的孩子,只好瞒着我参加各种相亲宴。这个女人是他妈妈同事的女儿,叫陈美,他们还是小学同学。阿蒙承认陈美喜欢他,我前脚刚走,他妈妈后脚就带着陈美住进来。白天她和阿蒙一起出门上班,晚上与阿蒙一起做饭,昨晚饭就坐在我最喜欢的那张沙发上看电视,睡在我们准备结婚的新床上,盖着我准备用来结婚的新被子。阿蒙说,他只当陈美是客人。阿蒙说,他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只是普通朋友。可是,我明显感觉到阿蒙开始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我问他,他说加班。有一天,我左等右等都不见阿蒙回家,就去单位找他。同事告诉我公司从来就没有让员工加班。我追问阿蒙是真是假,他见瞒不过才承认,陈美每天去接阿蒙下班,然后两人一起去阿蒙父母家吃晚饭。我哭的死去活来,第一次对我和阿蒙的感情失去了希望。阿蒙说,他不会再见陈美。阿蒙父母不干了,他们当着我的面大骂阿蒙不孝顺,辜负了他们一片苦心。他妈也不知从哪里知道我父母的事和我以前那段荒唐生活,他妈妈拉着我的手说,思遥,我们是清白人家,阿蒙是我们唯一的孩子,我们全部的希望,我们希望他幸福。他们说,他们已经在筹备阿蒙和陈美的婚事,只要阿蒙点头,就随时举行婚礼。我一向是倔强的人,不轻易放弃。但我也是个女人,我爱阿蒙……为了他的幸福,我愿意放弃一切--包括他。我请男同事故意在阿蒙面前扮亲密,阿蒙生气的问我怎么回事?我说,是我新交的男友。阿蒙给了我一耳光,说再也不要看见我。我以为早已经习惯了爱情中的分分合合,可到现在,才发现文字里的爱情,只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文字里的爱情,没有主角,所有的一切悲欢离合,只是我在撰写而已。可这爱情不同,它不是我那些文字中的任何一种爱情,它比那些风花雪月得来得真实,也走得令人难以接受。难以接受并不代表着我能够自欺欺人地不接受,假装一切依旧。对于明天,谁也没有把握。对于爱情,我们只字不提。相识之初,在明天也许已注定会有残花散尽的那一天。也许一切都是命中注定!我心里很想嫁给他,和他厮守一生。遗憾的是,阿蒙不能娶,我也不能嫁……离开,有时候是无奈的结果,或许是对两个人最好的结束,听着自己哭泣的声音,会突然想起他给我眼泪心疼的神情,是放下?是舍得?是放弃?是离开?无论种种的无奈接过还是不得不去离开。以前,我以为爱情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现在却发现,爱是千回百转的事。不曾被离弃,不曾受伤害,怎会懂得爱人?爱,原来是一种经(精彩全本百度搜索:炫书)历,但愿人长久只是以种梦想;从前,失恋的之时,我会恨他,恨他薄情寡义,现在不会了,他身边有了别人,我也会祝福他,衷心希望他过的好。他过的不好,我会难过的;以前,我以为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不再联系了,不会相遇,最终沦落彼此最熟悉的陌生人,爱的深了或许就是这样的结果。可无论我怎么去遗忘,怎么努力去适应新生活,都忘不了和阿蒙在一起的那段时光。人在陌生的时才需要用符号,语言也是一种符号。不知道爱你什么,我只知道我爱他这个人,爱属于他的所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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