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她想象的要好些。明秀长相甜美清新,让人一见就会心生好感,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但好朋友却很少。
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事情,有的人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欢喜,有的人第一眼便会让人感到讨厌。明秀对于简飞鸿就是前者。
简飞鸿是校园内的名人,大姐大一样的人物,有些男生都会怕她。她是校广播站的编辑,也带做些宣传工作。
一次校庆典礼上,有个接待外宾得女生忽然肚子疼,不能上场,大家都急的不行,哪有时间来得及再重新选一个。那么多少男少女聚集在操场上,简飞鸿第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明秀,扎了一个马尾辫,穿着整齐的校服,沉静端丽的坐在那里。并不是最突出的,却让她觉得很好。办拖半拽着上了台。
此后,学校有些活动,简飞鸿就会来拉了人去帮忙,渐渐的就成为了朋友。
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着一个带粉红色泡沫的美梦,梦中会有一个英俊的王子。
简飞鸿眼界很高,在她的过往中,称的上王子的只有一个。那个王子名叫于牧。
于牧有时会接送明秀,她会偶尔碰到。只可惜那是个黑马王子,倒不是他长得黑,而是他的气质暗黑。面容冷峻,不苟言笑,只对待明秀的时候才是个例外。
今天和明秀一起放学,她又见到了另一个王子,那绝对是一个白马王子。英俊年轻的外貌,修长匀称的身姿,站在银灰色BMW车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
简飞鸿兴奋地拉着明秀去看,明秀只觉无奈,懒懒的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齐天大圣,会驾着五彩祥云来接我。”末了又加了一句,“既梦幻又环保。”
简飞鸿满头黑线,觉得明秀简直不像地球人,拉着她继续靠近。
待看清楚后,明秀一下子怔忪了。在远处看是觉得眼熟,近了竟和记忆中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总是温柔又包容地对着她笑,似乎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千年也不会改变。
她呆呆地开口唤他:“昶哥哥,你回来啦。”
简飞鸿都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世界上的王子怎么都让明秀碰到了。她怅然地叹了口气,站在原地看着汽车渐渐远去。
于昶带着明秀来了一家西餐店。店长是高鼻梁深眼窝的中年法国人,他和于昶很熟的样子,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正想府身来亲吻明秀,女孩吓了一跳,慌忙往旁边躲。
于昶脸上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心情很不错。不动声色地站在明秀面前,用流利的法语和对方交谈。明秀听不太懂,见法国人呵呵一笑看着她。脸有些不争气的红了。明秀明白亲吻是法国人表示友好的方式,可是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她知道自己失礼了,是想道歉的,又怕他听不懂,小心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法国人想不到小女孩会想和自己握手。爽朗地笑出了声。
法国人都有一种浪漫的情怀。店里的装饰无一不体现出这一点。光线是不知道从哪折射出来的暗红灯光,暗的很。每张桌子正中都有一个斜条纹的细颈瓷瓶,里面插着一朵火红鲜艳的玫瑰。旁边还有一个透明玻璃杯的烛台,颜色各异,任客人选择。
明秀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一种颜色代表一个心情,一个心情里面藏了千千万万个故事。
对面的男人穿着英伦风格的米色风衣,脸庞白皙俊美,头发打理的整齐利落。而自己呢,明秀低下头,身上穿着的是学校里的蓝白校服,也许头发经过一天的运动都有些凌乱了。明秀忽然有些不自在了,别扭的动了动身子。
三年没见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好低着头盯着桌子下垫着的咖啡色长毛地毯。
终于等到服务员上餐,于昶把玫瑰和烛台移到角落,明秀暗自松了口气。
主食是八分熟的牛排,油渍渍的冒着热气,香喷喷的肉味直往人鼻子里窜,引得人食指大动。配的是水果沙拉,还有一道松子什么的,明秀都叫不上来名字。
于牧平时很少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并不太喜欢吃,油腻腻的半生不熟,味道也怪怪的。
明秀刻意放慢了速度,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的极其缓慢。待永昶放下刀叉,明秀也立刻不动了。
于昶招来服务员结账,又说了句什么,服务员拿着单子走开了。
两人等在座位上,于昶这才细细地看明秀的脸,女孩一直低着头,在他这个角度正好看到她光洁饱满的额头,眉毛细长而色淡,像是水墨画中意蕴悠远的远山。睫毛也是细长细长的,并不是很翘,垂在那里遮住了那双纯净无害的大眼。时间好像在她身上停驻了,一点儿都没有变过,脸颊还是有些婴儿肥,耍小脾气的时候,会嘟着嘴腮帮胀的鼓鼓的,像是一团白面团,总让人想揉揉捏捏,也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问题,她的脸上红通通的,嘴唇也鲜艳欲滴。
于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蓝格子的手帕,伸过去触碰她的唇角。明秀下意识地让开,看到那快帕子就没动了。
她是记得的,不管什么时候,于昶口袋里总是装着这么一块手帕,干干净净的,连洗衣粉清新的香气都没有变过,曾经许多次的帮她擦过眼泪污渍。
明秀的心一下子变的暖暖的,抬头向对方露出今天晚上的第一个微笑,心里由衷的自豪:是啊,这是我的昶哥哥,这样优秀温柔的一个人!
于昶被她那甜美的笑容恍了神,停在唇边的手一顿,低咳一声,轻轻帮她擦拭干净褐色的酱汁,然后把手帕重新叠好放进口袋。明秀注意到了他的动作,并没有在意,以前他也总是这么做,每次问他脏了的怕子为什么不直接丢掉,他总是回答:丢掉了不就浪费了么。
服务员又返了回来,手上端了一个精美的盒子。
于昶伸手接过,和明秀一起离开。
小区里很静,连一丝风生也无,于昶把盒子递给明秀:“我看你晚上吃得很少,这是水果蛋糕,我记得你以前很爱吃。”
明秀沉默着伸手接过,心中感动,看来三年的时间并没有拉远彼此的距离,如果他是我的亲哥哥,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明秀想。
于昶忽然低头在她颊边触碰了一下,动作轻柔的让人不敢确定,刚才的亲吻是不是幻觉,耳边传来他低柔的声音:“秀秀,我一直很想你。”
淡黄的月光照在两个身上,迷离的像是一对幸福相拥的恋人。
风起,吹动树梢的新生的枝芽,打散了一地的银辉。
这段时间于牧很忙,经常回来的很晚,要不是早上餐桌上准备好的早餐,明秀甚至怀疑于牧晚上回来了没有。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屋里一片漆黑,果然于牧还没有回来。
打开灯换了鞋。居然发现沙发上坐了个人,待认出来是于牧松了口气。明秀暗骂他越来越神经质了,大晚上一个人坐在客厅里也不开灯。夜里的风吹得人身上凉飕飕,明秀走到落地窗前去上了窗户。
于牧坐在沙发上目光沉沉地看着她“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明秀看他心情又不太好的样子,怕又受到牵连,不太想搭理他,随口答道:“和别人去吃饭了,电话在书包里没有听见。”
说着,把手里盒子摆在桌上,然后进了厨房。
正洗着碗勺,突然听的东西咣当落地的声音,赶紧跑出去看。
精美的盒子被砸在地上,四分五裂。里面的奶油,新鲜的水果从缝隙间流了出来,撒了一地狼藉。
静谧,空气里有一些不安分的微小分子在到处流窜。
“你太过分了!”明秀的心一抽一抽的,说出的话声音在颤抖。
于牧的心一痛,立马又被心底那些暴虐的因子所替代,眼睛里也冒出了一条条的血丝:“我过分!我哪里过分了!你这么晚了不回家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还有理了!”到底被嫉妒冲掉了理智,冷笑一声,“怎么,这几天我没陪你就寂寞至此?随便一个蛋糕就把你收买了?”
明秀气的浑身直抖,简直不敢相信这样过分的话是从于牧嘴里说出!指着门冲他尖叫:“你滚,立刻滚出我家,我不认识你,再也不认识你拉!”
“砰”地一声,门被重重甩上,明秀再也忍受不住,蹲□抱头大哭起来。
8
8、尝试独立 。。。
简飞鸿早上出门前接到了明秀的电话,电话那边的声音有些嘶哑,让她听得有些心惊。
明秀说的简洁明了。她生病了,帮她向老师请三天假。简飞鸿爽快地答应,那边就挂断了电话。
再拨回去,电话就变成了另一个女人甜美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明秀的状况不太好。她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哭的,为什么哭的都已经忘记了。
昨晚大哭一场,一觉起来就觉得不对劲了。头也很疼,浑身也很不舒服。她下意识地想张口,刚一动嘴唇,发现嗓子像是卡了什么东西,干涩的发疼。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一定是生病了。
从床头柜上摸来手机,哀叹一声,时间显示才凌晨五点四十。自己竟然破天荒的起这么早!
她拉开窗帘,外面天果然还是黑的,楼下并没有熟悉的奥迪。
坐在床沿边想了好一会儿,时间到了早上七点。她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是让简飞鸿帮自己请假,另一个让保姆云姨接下来的几天都不要再来。
她应该尝试独立生活了。
明秀想用体温计量一□温,找半天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也不找了,去卫生间泡了个澡,暖暖的热气熏得自己舒服了很多。穿好衣服对着镜子照了一下,脸色白的像鬼,一双眼睛肿的像核桃一样,自我嫌弃的撇撇嘴角:“真是难看!”
又去衣帽间找了帽子和大墨镜带上,镜子的的女孩半张脸几乎都被遮住,稍微满意了些。
也不知道买东西需要多少钱,随手在抽屉了抓了一大把零钱,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