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童梦谣正要发火,孟凡对着她做了一个“嘘”的手势,接着指了指门口的方向。
“门外有人 ?'…87book'”童梦谣吃了一惊,她并不笨:“是狄金的人,孟凡,你为什么不马上离开,非要在这里住一夜。”
“你说呢?”孟凡暧昧地反问道。
童梦谣脸更红了,心道:“这家伙不会就是为了要和我上床才留下的吧!可是,上床这事选什么地方做不行,为什么偏要在狼窝里,他好像不是那么不理智的人呀!”
孟凡收起笑容道:“别扯没用的,快学两声叫床我听听。”
童梦谣不知道他为什么非要让自己学叫床的声音,难道是孟凡心理变态,她倔强的说:“不会!会也不学,羞死了,外面还有人。”说完把头转向别处。
孟凡在童梦谣腰上一拧,童梦谣吃痛“哎呀”了一声,别说这声音和叫床声还真有两分相似。
孟凡嘿嘿一笑,左手撑床,右手长驱直入,伸到童梦谣双腿之间,神秘的狭谷幽潭之内,现在那个地方,早已经春潮泛滥成灾,未开发的女孩身体往往都是极度敏感的,哪怕是男人只是轻轻爱抚一下她们的小手,身体也会立刻有反应。
“啊!不要,哦……。”童梦谣忍不住轻声呻吟起来,但她仍然克制着自己,害怕被门外偷听的人听到。
但孟凡就是为了让门外的人听到,让狄金以为自己正在男欢女爱,这样他才会轻敌,自己才有更大的机会。
另一方面,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最大的快乐不是上一个女人,(说白了那还不就是活塞运动,男人其实就是费力不讨好的活,)男人真正的快乐是征服一个女人,看着女人一开始反抗不情不愿,到最后却紧紧抱着不肯松手,不停叫“我要,我要。”对于男人来说,会得到极大的心理快感。
就像中国男人的处女情结一样,和处女做爱得到的生理上的快感其实少于和成熟的女人做爱,但却是很多男人的愿望,究其原因,是因为可以得到更大的心理快感。
孟凡也一样,童梦谣越紧绷着不肯放纵自己,他偏要让她欲火焚身,不能自已,于是孟凡按照成人小说和A片里的最刺激女人的做法,将头埋在童梦谣的双腿之间,……
“啊!不要,啊,哦……我要死了!”强烈的刺激使童梦谣放下了所有女孩的矜持,大声呻吟起来。
门外的脚步声再度响起,孟凡甚至还听到嘿嘿的笑声,慢慢地脚步声越变越小,对方已经下楼去了。
孟凡停止了所有的动作,童梦谣却已经停不下来了,她发情似的抱住孟凡,如果是优子或者李秋韵,肯定会抱着孟凡说“我要我要”了,童梦谣却抱着孟凡脖子叫道:“孟凡,我受不了了,我不要你了,我宁可去死也不要了。”
有一句话叫舒服死了,孟凡对这一句话很赞成,人的感觉似乎就是这样,当舒服到极点的时候,那感觉真得是欲仙欲死,刚才童梦谣大概就是尝到了这种滋味,才会说宁死也不要了。
孟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要去战斗了。
孟凡已经想好了,虽然不排除狄金并没有骗自己,这里真得如他所说并没有武器,也不排除狄金真的是友好的,明早就送自己离开,但今夜都必须干掉他们。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宁可枉杀,也绝不放过对自己有威胁的人,”这是孟凡在末世中总结出的生存经验,“既然不能确定狄金会对自己怎样,那就必须做最坏的打算,再说了,狄金、狄玉兄弟本来就是罪大恶极,杀了他们也算是替天行道。”
人首先是一种动物,却又不同于其他动物,这其中最大的不同,在于人类的精神活动最为复杂,其他动物的行为大都基于本能,而人类,除了本能行为外,大部分的事情都首先要在精神上说服自己,让自己相信所做的事情是合理的,是正义的,是正常的,是应该的,然后再去实施,才能精神百倍,底气十足,这也就是古人所说的师出有名,方能无往不利吧!
童梦谣还抱着孟凡不撒手,孟凡冷冷地说:“你不是说难受不要我了吗?那还不赶紧给老子松手。”
童梦谣似乎还停留在刚才的刺激中,“我不知道,我的确很难受,可越难受我越想抱着你,只有抱紧你才能好受一点。”
孟凡突然将她扛了起来,径直走进了卫生间,拧开洗澡用的喷头。“哗啦啦”的凉水当头浇下,两个人顿时完全清醒过来。
“童梦谣,站起来!我们要去战斗了!”
“战斗,什么战斗!”
“干掉狄金、狄玉两兄弟。”孟凡的眼中闪过一丝杀意。
在童梦谣的帮助下,孟凡迅速套上光明铠甲,踏上勇士军靴,戴上头盔,再次武装到了牙齿,这身作战服装几天来只有刚才一个小时离开了孟凡的身体。
童梦谣也已经穿戴整齐,两个人唯一的一支手枪也握在她的手中,做为孟凡唯一的帮手,战斗怎么会少得了她。现在童梦谣的生命和孟凡是连在一起的,孟凡胜则她安全,孟凡败则她也一样性命攸关。
虽然从心理上是轻视对手的,但任何时候都不能轻敌是每一次战斗时孟凡都必须不断提醒自己的一件事情。
门口突然再次有脚步声响起,孟凡侧耳倾听,来的仍然是一个人。
第二十三章 喷血的手指
孟凡看着童梦谣指了指嘴巴,然后“啊啊”了两声,他要她继续学叫床的声音。
童梦谣皱着眉头摇了摇头,孟凡狠狠的瞪了瞪眼睛,童梦谣不情愿的“啊呀”了两声,孟凡感觉到来者将耳朵贴在了门上,于是猛地拉开了门,张麻子一下跌进了房间。
左手弯刀早已经激出,此时架在了张麻子的脖子上,“说,狄金人呢?”
“睡,睡觉呢!”张麻子的大麻子脸有些扭曲,睁着眼睛说着瞎话。
“在哪个房间睡觉?”
“这个……”
“说实话,不然老子宰了你。”
张麻子却摇了摇头顽固地说:“我不知道,我不能说。”这两句话很矛盾,孟凡的理解是,狄金的淫威已经深入他们的内心,使他们不敢背叛。
孟凡有很多逼他开口的方法,但现在不是逼供的时候,所以孟凡一挥手,打晕了他,然后向童梦谣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房门。走在前面的是孟凡,童梦谣与他相距五六米,举着枪为孟凡打掩护。
现在是晚上八点钟,天刚刚黑下来,教堂里的光线很暗,孟凡还好,可以看清眼前的一切,童梦谣就差远了,还好教堂一楼采光很好,有明亮皎洁的月光照射进来,弥补了光线的不足。
勇士军靴的最大好处,不在于它的耐磨和防滑,而在于穿着它的人即使走在硬石板路上,也只会发出轻微的声响,轻微到如果不侧耳倾听,便不会听到脚步声。
孟凡跨出的每一步都很谨慎,因此发出的声音更加细微,除非对手有李磊那样灵敏的耳朵,否则很难发觉孟凡的靠近。
“老大,二楼一切正常,那小子正和那个冷冰冰的小娘们爽着呢,没功夫下楼。”刚刚来到一楼,孟凡就听到拐角处传来黄三猥琐的笑声。
“很好,你和张麻子给我盯紧了他,等我们取出武器来干掉他以后,那个小娘们赏给你们玩。”
“谢谢老大!”黄三嘿嘿笑着关上了对讲机,却没发觉孟凡已经来到了他的身后,将闪着寒光的弯刀放在了他的脖子上。
当他感觉到脖子上的冰冷时,一切都已经晚了,他的左手拿着对讲机,右手握着刀,但这两件物品,现在只是一件不算好看的装潢。
“黄三,告诉我狄金去了哪里?”孟凡冰冷的声音很快响在了黄三的耳朵里。
黄三先是身体一颤,接着假装镇定下来说:“老大,老大不是在屋里睡觉吗?”
“我再问你一遍,狄金去哪里了。”
“在屋里睡觉。”
“很好,梦谣,拿抹布来堵上他的嘴!”
童梦谣立刻照做,孟凡冷冷地说:“我问,你答,我说的对,你就点头,不对就摇头,明白。”
黄三瞪着眼睛,不理不睬,一副英雄刘胡兰的样子。
“有种!”孟凡随手一刀剁掉了他的右手小指,黄三疼得浑身发颤,孟凡将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黄三却还在死撑,孟凡再次出刀,剁掉了他的右手无名指,当第三根手指也被孟凡砍掉的时候,黄三终于坚持不住了,点了点头。
像他这种人,表面上有股狠劲,也好像不怕死的样子,但那都是装出来的,并不代表着他们真的和当年有信仰的革命战士一样,誓死如归。
说白了,他们无非搞点钱养家糊口,多了就花天酒地乱搞女人,怎么可能与有坚定信仰或是经过专业训练的人相比。
因此,在遇到孟凡这种杀人不眨眼的人的时候,他们的英勇只不过是装腔做势,起不到任何作用。
“狄金去取武器了,而且取出武器的目的就是要对付我。”
黄三轻轻地点了点头,表示是的。
“带我去找他们。”
黄三的眼睛顿时露出惊恐的样子,他连连摇头,可见狄金对他们而言,不仅是老大,更是恶魔一般的人物。
孟凡扯下他口中的抹布,冷笑着说:“你已经背叛了他,你已为他还会放过你吗?”
“不,我不能带你们去,狄金根本就没人性,他杀人不眨眼的。”
孟凡心道:“他杀人不眨眼,难道老子就会眨眼。”于是他冷冷地说:“如果你不带我去,你以为你就能活吗?”
“不,大哥,求你了,放过我吧,我真得不能带你们去的。”黄三宁苦苦哀求,孟凡的手段,他已经见识过了,可他竟然还不带路去,看来他对狄金的恐惧,不是一般二般。
“梦谣,你看着他。”孟凡迅速地在教堂里转了一圈,却没发现狄氏兄弟的任何踪迹,于是他来到二楼,将张麻子提了下来。
孟凡提着张麻子下楼后,黄三正弯腰剧烈的咳嗽着,看来他以为童梦谣一个女人肯定好对付,所以想对童梦谣不利,结果可想而知,童梦谣与孟凡想比自然是差得很远,但在拿着枪的情况下对付一个饿得骨瘦如柴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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