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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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叔有礼- 第10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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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不行,不行我就走了,我也不是十分想要。”沈寻作势要把丝带给他放回去。
  老板急了,气呼呼的说:“好了好了,看你戴着这么好看,就当我给你带几条了,我这真是好东西,你不信可以把这个街,从前逛到后,看有没有质量这么好,还卖这么便宜的。”老板一副吃的天大亏的样子。
  段长风如释重负,天呐,终于买好了,他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摊子上,气定神闲地说:“不用找了。”
  老板呆了半天,一副被雷劈的样子,愣是回不过神儿来。
  沈寻跺了跺脚,怒气冲冲的看着他,这人有毛病啊,人家总共开口才要半两银子,自己好不容易讲到三百五文,你给十两,你他妈,脑袋被驴踢了,还是进水了。
  一点成就感都没有,“不买了。”沈寻气恼的把丝带甩在摊子上,掉头就走。
  段长风连忙拿起来那几条丝带,冲老板老版抱歉的点点头,快步跟上了她。
  老板痴呆地看着他们俩的背影,拿起银子放在嘴里咬了咬,还不小心咬到的手,是真的,连忙揣进怀里。生怕他们再回来要一样,哦,这指定是富家的少爷,小姐出来体验生活来了。
  “段长风,你是不是钱太多了,十两银子,把他的摊子买过来都绰绰有余。”沈寻睥睨了他一眼,看白痴一样的看他。
  “你要是觉得银子给多了,回去再挑几条,我身上真的没有碎银。”段长风讨好地说,更确切的说,他对银子根本没有什么概念。
  “不去!”
  段长风勾了勾嘴角,心里高兴的不行,不去,正合我意。
  “嗯,算我错了。给你赔礼道歉,回去帮你洗头发。”段长风瞅着她的脸说。
  沈寻只是不理。
  回到客栈之后,段长风还真的说到做到,帮她洗起了头发。
  段长风扶她坐好,小心翼翼地握起她又黑又密头发。
  沈寻一怔,有些扭捏动来动去,段长风他动作很轻,生怕弄疼她一样,温柔的说:“乖乖坐好,别动。”
  本来还和他生气,可这时只觉得心里暖暖的,有一股不明的情愫,在心底徜徉,感觉心里有一根弦,拉的紧紧的,下一秒就会断裂。特别是他的身体,站在自己背后,后背热乎乎的,之前对他有气,本来想指责他几句,也被他轻柔的动作,撞得支离破碎,动了几次嘴唇还是没说出口。
  又明显的感觉到他动作笨拙,又温柔,忍不住笑了,“我自己来吧,天不早了,你回去睡吧。”
  “马上就好,洗好我再帮你擦干。”段长风在她背后不死心的说。
  是啊,他什么时候帮人家洗过头发,她的头发本来就多,又厚,握在手里感觉很好,可是洗起来却没那么容易。
  笨手笨脚的,虽然动的很小心还是扯到她的头发。
  “不用洗了,我自己来。”沈寻有些好笑,这么低着头,脖子都疼了
  段长风却执拗的像个孩子,大人越说他做不好越要做,誓不罢休似的,耐下心来,动作更加温柔。
  沈寻觉得在段长风面前,自己很容易脸红,声音也是软软的:“洗这么慢,洗好恐怕我就睡着了。”
  段长风不好意思的笑了说:“等急了?”
  “何止急了,觉得头发都快被你拔光了。”她忍不住笑了。
  “弄疼你了,我轻点,别乱动了。”段长风一阵内疚,更加不好意思,“以后要多加练习。”
  差不多半个小时,他终于洗好了头发,不但她累,他也累的腰酸背痛,但是两个人心里的感觉却是甜蜜的,之后段长风又拿起帛锦,像个温柔体贴的丈夫一样,把她的头发擦干,又偷偷把帛锦上掉的几根头发,拿起来揣到怀里。
  白天奔波一天,沈寻确实有些累了,段长风也没怎么样,这是在她额头上亲吻一下,道了句“晚安!”之后有些恋恋不舍的出了门,并把门关好。

  ☆、018:人少的时候可以为所欲为?

  这古代的交通工具就是落后,马已经算最高级的了,要是搁现在做飞机几个小时,可这骑马整整在路上颠了快二十天,本来告诉秦焰大概十天能到,也是因为段长风带着她,也没有着急赶路,一路上像游山玩水一样。
  越走空气越清新,草木越苍绿,连建筑都显得温婉可人,不愧是江南水乡,如果北方的城市是健壮彪悍的大汉,而南方的城市则温柔多情的少女,曲宛又是南方城市中最最繁华的城市,堪称南方的鱼米之乡交通要道,在南晋一直有北有京都,南有曲宛之称,可见繁华程度堪比皇帝老儿的家园,气温环境比京都要好。
  而秦家堡就坐落在城南的宛山旁,可见秦焰那小子是多么会享受的一个人。
  离秦家堡还有一天的路程,眼见天色已暮,想着先投宿,不急着赶路了,明天肯定能到。
  三人进了一家客栈,要了三间上好的房间,段长风本想好好休息,刚躺在床上,门就被呼啦从外面推开。
  他的身体还没躺下去呢,胳膊就被沈寻拉了起来,死缠硬拽的说:“天还早呢,我们出去逛逛好不好?”
  段长风无奈的,又坐了起来说:“你天天不累呀。哪来的那么多精力,听说秦焰有个妹妹和你年龄差不多,到了秦家堡你让她陪你好好逛。”本来不累,听到逛街俩字儿,立马就累了,你说一个大男人,你见谁天天去逛街。
  “这天刚黑,你能睡得着吗?”沈寻并没打算放过他,还是死拽的,他的胳膊说。
  “老人家比不了你这小孩子,没那么精力去逛。”段长风蹙了蹙眉说。
  “可老人家睡眠也少啊,最后问你一次,去不去?”沈寻松开他的胳膊,叉着腰,一副要吃了他的样子说,这男人都是这个死样子,追女孩子的时候使出浑身解数,让他学狗叫,他都会做,这眼看着姑娘对他有意思了,他又拽上天了。
  “唉,好,去去去!”段长风无奈的叹了一口长长的气,摇摇头,现在已经可以预见了,他以后绝对是怕娘子的料,真为自己的后半生担忧,能平平安安的活到死吗?还是中途就被她折腾死。
  这买家果然都是欺骗消费者的,被表面所迷惑,看她这长相除了傻一点,没有其他毛病,怎么看也都是温婉,乖巧,可人,懂事,这真实情况,其实不是那么样子,你看这脾气坏,不听话,又能磨人,这被坑的。
  “不勉强?”沈寻语气阴阳怪气的说。
  “心甘情愿。”段长风只得赔笑说,心里那是在滴血呀。
  两人下了楼,一楼大厅有不少人,楼下的客人并不太多,对门的一桌四五个人,一看就是长途跋涉,他们神情疲惫,只埋头吃饭,并没有太多交流,右边一桌有七八人,有男有女,边吃边诉着家常,说着什么,谁家姑娘长大成人,该找婆家什么的,和谁家儿子比较般配等等,还有一桌看就是在江湖上坑蒙拐骗的人,他们举杯畅饮,高谈阔论,聊的吐沫横飞,都喷到菜里,却没有几个人吃东西,可能是因为面前的菜加了太多料了吧。
  其中衣着得体的壮年汉子,得意洋洋的说:“你们听说过没有?听说江大侠,就在曲宛城。”
  另一个稍胖一点的说:“谁?难道就是号称漠北第一大侠的江大侠?”
  壮年汉子说:“陈兄,这天下难道还有第二个江大侠不成?”
  段长风听到几人谈话,不由得停下了脚步,心想,他们说的难道是江北城,果然接下来又听他们说:“你说的是江北城大侠,听说此人不但武功高强,为人豪爽,做人正直无私,仗义疏财,喜欢结交天下英雄,连江少庄主也行侠仗义,颇有乃父之风。”
  “近两年很少听到江大侠的消息,原来是在曲宛城啊!”其中一个人说。
  “是啊!但听说江大侠厌倦武林上的争斗,携家小在此定居,不轻易见客,如果有人慕名拜访,也只是江少侠出来接待。”另一个人露出惋惜的神情,其他几个人也摇头叹息,“恐怕我们想见他一面不容易呀。”
  段长风仔细聆听,原来江北城隐居在此,怪不得近两年没有,在江湖上没听到他的消息,四年前自己和他在漠北打见过,两人相谈甚欢,还切磋过武艺,确实是一代豪杰,不过经常在江湖上摸打滚爬的人,年少时可能想扬名立万,但是经历多了腥风血雨,打打杀杀,就会厌倦这种生活,想找一方净土,了此残生。
  “不过听说江少侠为人也豪气干云,得江大侠真传,武功在江湖上也是数一数二的。”又有一个人说。
  原来江北城还有个儿子,既然知道他在这里,改天一定要登门拜访一下。
  沈寻看段长风,站着不动,屏气凝神的偷听人家说话,这人就是这么没公德心,大男人家趴墙角,真的好吗?
  “你认识,这些人?”沈寻在旁边推了推他说,有些不耐烦的问。
  “不认识。”段长风淡淡的说。
  “不认识,你愣什么呀?”沈寻十分不友好的看了他一眼,之后迈开腿出了客栈。
  段长风耸了耸肩,真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都能得罪这姑奶奶,迈开长腿几步跟上,这就是腿长的好处啊,你着急忙慌走十步,人家三步两步就追了上来。
  “那几个人,我是不认识,但是他们聊天的提到的那个人却是我认识的。”段长风一边加快步子跟上她一边看着她说,“别走那么快嘛,你是出来逛街,还是出来赛跑?”
  “哦?”是啊,不是逛街吗?干嘛走的急匆匆呢?沈寻放慢了脚步,问:“那个姓江的啊?”
  “是啊!我四年前见过他,当时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也算是忘年之交,他的盛名一直都是在北方,许久没有他的消息,原来是搬的江南来了。”段长风扬了扬眉,显得心情特别好。
  “忘年之交?”沈寻眨了眨灵动的大眼睛,狡黠的笑了一下说:“那是挺厉害的,十几岁就在江湖上这么有名气,还能让人尊称一声江大侠,确实不简单呀。”
  段长风挑了挑眉梢有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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