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猎户的公主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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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猎户的公主兔- 第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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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皓肚子里憋着一团烈焰,却舍不得朝她发火,只能焚烧着自己,默默承受。他缓步走进庭院,沿着青石板路去后花园,想去湖心亭吹一吹夏夜的凉风,也许能吹熄燥火。
  路过明兰小筑的时候,明皓无意中听到了两个小姑娘的谈话。天气热,她们嫌屋里闷,就把饭桌摆在了院子里,院门也敞着,从外面经过自然能听到他们清脆的声音。
  “那个樊祉屹真讨厌,送什么寿礼呀,婶娘缺他那点寿礼吗?真是的。”明秀还是气呼呼的。
  明皓脚步一顿,静静听完,心里痛快了不少。就是,真讨厌,缺你呀,老来凑什么凑?
  南雅紧跟着说道:“你别这么说,人家也是一片好心。他的寿礼并不贵重,可是对舅母来说却是很重要的。”
  明皓轻轻哼了一声,心里暗道:臭丫头,胳膊肘往外拐。重要个屁,对你舅母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我和义哥儿。
  明秀也不认可,气的放下筷子说道:“阿雅,你怎么向着外人呢,不就是一包花种么,有什么重要的?明明是义哥儿和叔叔,对婶娘来说最重要。”
  明皓暗暗点头:这侄女,没白养,得给她找个好婆家。
  南雅见她急眼了,无奈的叹了口气:“哎呀!你怎么就不明白呢,我说的重要和你说的不一样。听说曦湾花原本没有白色的,那些花的种子是南夏先王后,也就是舅母的娘亲亲自培育的。这是从东南角的宫墙残垣下采下来的,来自仅剩的一株纯白色曦湾花。在南夏王宫大火之后,已是仅存的一株了。”
  明秀眨眨眼,犹疑着问道:“你的意思是说,樊大人给婶娘送来的,相当于是她母亲的遗物。婶娘是因为想念娘亲,才含着泪把花籽种下?”
  “对呀,人家樊大人不是坏心,是你想歪了。”南雅说道。
  明皓怔愣地挑了挑斜飞入鬓的剑眉,原来是这样。好险,好险,幸亏刚刚自己控制住情绪,没有被醋意冲昏头脑。如果刚才乱发火了,那现在岂不是要后悔死。飞醋一时爽,后边是坟场呀!
  他高大的身子一转,快步往回走,嘴角不可抑止的高高翘起。今晚,一定要好好哄媳妇开心。

  ☆、第101章 第 101 章

  京城西郊的锦绣山风景优美; 泉水甘甜。山上植满各种果树; 山脚下是肥沃的良田。这里并没有村庄坐落,整座山都是皇家园林,只不过; 在靠近山脚的地方皇上划了几块庄园出来,赏给有功之臣,百亩桂园就是皇上赏赐给义女至尊公主的。
  这一片硕大的庄园,在锦绣山东麓,位置极好。园中有数不清的桂花树,如今是夏天; 只是绿树成荫罢了,可是秋风一起,百亩桂花绽放,香飘四野,美不胜收。
  正因如此; 去年秋天,明青枝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就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硬是要留在这里居住,隔三差五才回一趟国公府。
  见他们来了,明青枝喜滋滋的迎了上来:“弟妹呀,你现在怀着身子; 要吃些新鲜的蔬果; 快来尝尝我种的小菜瓜; 特别脆,特别水灵。”
  她身上穿着藕荷色的细纹斜襟褂子,灰色粗布长裙,用一块布巾包住了头,和普通农妇的打扮没什么区别。若有不知情的人见了,绝不会想到这是国公爷的姐姐。
  府里的蔬菜都是由这片庄子上供给的,每日天刚蒙蒙亮,就会有小厮采摘新鲜的蔬果装车,在早膳前送到国公府,阿音喜欢早膳的时候和一碗鸡汤,飘在上面的葱花都是最鲜嫩的。
  虽是平时并不缺新鲜瓜果,不过她却很少体验采摘的乐趣,见明青枝兴致勃勃,阿音也来了精神,跟着大姑姐兴冲冲地往菜地里走,也不嫌弃金缕鞋上沾了泥土。
  “你小心些,走慢点,谁还敢跟公主抢一个小菜瓜?”明皓扶着阿音的胳膊,轻声提醒。
  林婉音粲齿一笑:“自然没有人敢跟我抢,也不瞧瞧我身边的男人是谁,还不把他们揍成猪头。”
  “哈哈哈……”明皓欢喜大笑,满足地挺了挺胸膛,一扫昨日心中阴霾,全心全意地为媳妇效劳。昨晚回房之后,他本想好好地哄媳妇高兴,可是阿音十分困倦,早早地躺下休息,让他满腔热情无用武之地。就憋足了劲等着今日到庄子上散心,一定要做好媳妇的跟班,让她开开心心的。
  南雅十来天没见母亲了,见到明青枝,娘儿俩自然欢欢喜喜地凑在一起。明大义到了这么宽敞的地方,可真是撒了欢,高举着自己的纸鸢,拼命往前跑,一边跑一边朝后面的秀秀大喊:“秀姐姐,快来呀,我的老鹰要飞起来啦!”
  明秀望了一眼走向菜地的几个人,再看看向草甸子上奔跑的明大义,就赶忙追了上去。别人都有其他的事情要做,今日自己的差事就是哄孩子了。这样也好,没有大人在身边,可以敞开了玩。“义哥儿,你得放线,把线放出来才能飞,小甘,小甜,你们快去给世子帮忙。”
  小甘松了手,明秀拉着自己的纸鸢跑了起来,绣着百花穿蝶的裙摆翻飞,像一朵会行走的花,在碧绿的草甸子上旋转飞扬。
  明大义在两个丫鬟的帮助下终于放起了自己的“老鹰”,美的他连连大叫:“看,快看,我的老鹰飞起来了,我要去吃你的大鸟。”
  明秀不服气的挑衅:“你来呀,来呀,我的丹顶鹤飞的可快了,你追不上。”
  “才不是呢,我爹说了,我是男子汉,身体倍儿棒,怎么可能追不上一个小姑娘?”明大义朝着明秀的方向跑过去,明秀不然不肯俯首就擒,也欢快地跑动起来,边跑边笑。
  山坡上的百年古松下,站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大的是一个十八九岁的青年,小的是一个和明大义个头儿差不多的男孩子,在他们身后站着一整排金甲带刀侍卫。
  小男孩眼巴巴地望着山脚下那一片开阔的草甸子,眸光追逐着欢快奔跑的明大义,委屈地说道:“我也想去放纸鸢,为什么别的孩子可以玩耍,我却只能学打猎。来郊外也没什么意思,一点都不好玩。”
  他身边的侍卫刘瑞默默叹了口气,无奈地说道:“因为您是皇长孙呀,将来是要做大事的,从小就需要勤学苦练,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那我不要做皇长孙了,我就做个别的孩子吧。”
  刘瑞吓得赶忙蹲下身子,双手扶住皇长孙肩头,平视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道:“殿下,千万不要这么说了,皇上对您寄予厚望,若是让他听到这句话,肯定会很伤心的。”
  李勉旭扁扁嘴想哭,却又咬着唇忍住了,可怜巴巴的问道:“那我就今天玩一次行不行,那个孩子是谁?我想跟他去玩。”
  刘瑞站起身来,为难的望了一眼来时的方向。太子和太子妃还在明华小筑喝茶,估计一时半会儿不会跟过来。他知道山脚下的那片庄子,是皇上赏给至尊公主的,他猜度着那个跟皇长孙年纪相仿的孩子,应该是护国公世子明大义,是被皇上钦点为皇长孙伴读的孩子。
  去跟他玩一会儿,应该也是可以的吧。周全起见,自然是要派人去向太子爷汇报。
  明大义跑得十分欢快,并不知道自己此刻的欢乐被别人羡慕着。他跑到了明秀前面,故意用自己的老鹰去撞她的丹顶鹤。第一次没有撞到,第二次他转了个圈,围着人家跑,真的就把他的纸鸢撞飞到树上。当然,自己的老鹰也不再威风,惨兮兮的挂在树下。
  这一下小男孩可傻了眼,懊恼的抓了抓头,说道:“怎么都挂在树上了呀?这可怎么办?”
  明秀也走了过来,仰头看看挂在树上的纸鸢,伸手拽了拽绳,也没能拽下来。转头望望四周,发现侍卫们都留在了庄子门口,并没有跟进来。两个小丫鬟年纪都不大,瞧着也不像会爬树的样子。明秀只得自告奋勇的说道:“我来爬树取纸鸢吧,你们两个蹲在树下帮我一把。”
  两个小丫鬟听话地蹲在树下,明秀敛起繁复的罗裙,踩着他们的肩膀往上爬。这棵桂花树并不算高,明秀自幼在明水湾长大,也是经常爬树上房的,在她看来,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有旁边的几棵柏树挡着,不用担心菜地里的婶娘看到自己爬树的模样,只要一会儿叮嘱好明大义别说漏嘴就行了。
  明秀好不容易爬到树杈上,稳住身形,不敢往旁边的细枝上踩了。她只能一手握住一枝略粗的树枝,倾斜身子,努力地去够卡在树杈上的纸鸢。
  明大义抬着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明秀姐姐靠近纸鸢,终于,纤细的手指碰到了。“好啊,好啊,姐姐拿到纸鸢了。”
  明大义拍着小手欢呼起来,却把树上的明秀吓了一跳,转过头急急地说道:“别出声,别,啊……”
  手上一滑,她没能控制住身子,头朝下跌了下去。完了,这下完了。明秀吓得闭上了眼,脑海中浮现的都是头破血流的模样。
  可就在此时,一阵疾风掠过,她预想中的疼痛并没有出现,只觉得身子向上一飘,便稳稳地停住不动了。可是双脚并没有着地呀,为什么没有摔疼呢?
  明秀诧异地睁开眼,却万万没想到,正对上一双看着自己面庞的漆黑眸子。二人怔怔地对视了一眼,明秀才移开陷入他眸光中的眼神,去看这个英挺的青年。他的相貌算不上美男子,但是五官清朗,面容隐隐有刚毅之风,身姿挺拔,走在人群里绝对是出类拔萃的。
  “姑娘先站稳吧。”刘瑞端详了她片刻,弯腰把她双脚放在地上,毕竟这么多人瞧着呢,也不好一直抱着人家。
  明秀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一直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不是抱孩子那样的抱,而是像叔叔抱着婶娘一样打横抱起,原来被男人抱着是这样的感觉啊……
  明秀脸一红,这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有摔疼,原来是被人接住了,没有落到地上。这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自己在人家怀里还很享受的样子,没有反应过来,竟然是人家提出来让自己站到地上的。
  这也太丢人了吧?!
  明秀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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