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一声巨响。
是我,用尽吃奶的力气,将手里的大石头,狠狠抡在龙发的前额上。
龙发两只眼睛对在一起,活像斗鸡眼。他的额头破了一个洞,脑浆掺着鲜血泊泊往外直冒。
随后,他身躯一晃悠,仰天而倒。
我看看司千雪,她不能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手掌,神情全是愧疚。
我笑笑:“我好像把你的未婚夫打死了?”
司千雪伏进我的怀里:“我的未婚夫,是你啊!”
……
……
黄昏的神庙,看上去别有凄然之美。
我和司千雪依依惜别。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必须返回王城,为你打听消息。我会派可靠的人将情报传递到这里来。”司千雪告诉我:“比起龙发,你更需要堤防龙财。据我的观察,龙漫天的这个二儿子,是深藏不露的笑面虎!”
我出事以前,和龙漫天的长子龙发素来不睦,也不喜欢蠢肥如猪的三子龙宝。
但偏偏很喜欢龙漫天的二儿子龙财!
与哥哥龙发不一样,龙财温文儒雅,礼仪无可挑剔。为了帮助苦具罗的百姓,他毅然放弃了国师之子的尊贵身份,抛弃魔法师的前途,前往光明联盟,成为一名僧侣!
我和司千雪曾经讨论过,觉得龙财是非常了不起的人。无论相貌、素质、实力、性格,各方面都是苦具罗贵族中的佼佼者。
我甚至一度因为司千雪欣赏龙财,很是吃醋。
但是龙漫天窃国之后,龙财的野心渐渐浮现。
司千雪也是无意中发现,龙财这个与世无争的牧师,野心远在龙发之上。
当然司千雪的情报也不完全准确。后来事态的发展显示,真正最可怕、最阴险、最下作、最没有底线的,是我最切齿痛恨的龙漫天第三个儿子——龙宝。
龙财,让我感受到压力。
为了缓解压力,我不怀好意地问司千雪:“龙发‘王子’现在死了,你会不会又上赶着去嫁龙财‘王子’?”
司千雪好气又好笑:“我从小接受的训练,就是做你的妻子,难道你以为,你不是王子了,我就会抛弃你?”
“你知道吗?如果我预先知道你在龙发的队伍里,我一定不会发动攻击。”我说,“我会害怕伤害到你。”
“可是这样,你就会死在龙发手里。”
“我知道。但是我爱你,就算死也无所谓。”
她说:“其实我一直都知道的。”
第四十二章 收服阿尔瓦
惜别司千雪,我又开始忙碌起来。
首先是例行公事,打扫战场。
第一件事情是将龙发的脑袋斩下来,然后再搜他的身。
其实我很想将他变成我的僵尸手下,这样我就能够知道他脑子里的秘密。
但是作者认为这样会降低虐待我的难度,SO,可恶!
龙发身上,有一个小小的储物口袋,里面放着成堆的魔法材料,我想我一段时间都不会缺材料了。
他储物口袋里的金币并不多,才200多枚,但这对我目前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
书籍是魔法师的命脉,他的储物口袋并没有太多书籍。
可是有一本,赫然是:“简单双向传送阵”!
我将它从空间里抓出来,飞快地翻看,发现布置起来很简单。
越看越激动!
将材料按照魔法阵的布置,在苦神荒庙建立起A点。
然后我传送到先祖密室,在传送间放置B点,这样就能建立起一个简单贯通两处的时空传送阵。
之所以称为“简单传送阵”是因为,高级的传送阵法,可以通过信物、咒语,对传送者进行甄别,甚至根据不同的信物、咒语,将传送者送到不同的B点。
而这个简单传送阵,任何进入法阵的传送者都会被传送到固定的地点。
可以说,这是个非常危险的阵法。
对于我来说,它就像双刃剑,玩的不好,我会将先祖密室暴露在敌人的攻击之下。
另外重要的战利品是龙发当时使用的双手杖。
我将精神力渗进法杖深处,立刻了解到它的性能。
野熊之充能法杖:暗金装备,所有法术伤害+20,精神力+50、生命值+50。
限魔法师使用。
看到这数值,我对于“聚焦之打脸法杖”的毁损带来的难受,减轻了很多。
白色装备,是没有魔法能力,或者仅有微弱魔法能力的装备,普通级。
绿色装备,是拥有一定魔法能力的装备,魔法级。
蓝色装备,是拥有较强魔法能力的装备,稀有级。
暗金装备,是拥有相当强力魔法能力的装备,传说级。
橙色装备,是拥有超强魔法能力的装备,史诗级。
“聚焦之打脸法杖”是紫色装备,逆天级。
这一类装备由于触及到“规则”的修改,因此数值上不见得有多强大,仍然被视为最稀有。
紫色装备既可以是最强的,也可以是最弱的,关键在于它能提供规则修改的能力是不是足够好用。
拿到了暗金级“野熊之充能法杖”,我的精神力从312跌落到160点,算上腰带提供的100点固定数值,僵尸操控能力也从412下降到260。
我本体的精神力略有上升,但还是低的可怜。
不过我想知道,法术伤害+20这一条,对我的僵尸军团是否也有效果。
如果无效,我就只能忍受实力下降的现实;如果有效,那么我就赚翻了。
第二件特别有趣的东西,是神庙僵尸的骷髅头。
它封印苦神之后,自己也挂掉,变成一颗黝黑的骷髅头。
我想把它收进纽扣储物空间,可是精神力告诉我,它的体积太大,放不进去。
我想通过传送戒指将它带进先祖密室,可仍然提示:超重,传送功能无法启动。
可是这颗骷髅头明明比麒麟瓜还小一圈,这是怎么回事?
我有点不知道怎么处理它才好,总觉得苦神早晚有一天会从骷髅头里面钻出来,再次与我为难。
还有必须要交代的第三样。英雄级僵尸,到底是还是不是一件东西呢?
我正在翻找战利品,突然头顶上冒出一句:“赵哲野……”
我吓了一大跳,还以为苦神这么快就回来了。
“请你,来见见我!”,一个血糊糊的脑袋,出现在地窖上方。
我虎起胆子仔细打量,原来是猎人阿尔瓦!
他竟然还没有死掉,我也有些惊讶。
在我的心目中,骑士高尔姆、牧师蓝思,都是高贵之人,虽然他们联手对付我,将我迫得几乎走投无路,但他们的无私与勇猛仍然打动我。
可惜他们跟错了人。
我循着地窖边的乱石残垣爬上去,一眼就看到见他两手空空,攀上循着地面爬行,他的身体从骨盆以下全部消失,身躯剩下半截!
我倒抽了一口冷气:“阿尔瓦,你!”
“阿尔瓦,你需要我帮忙吗?”
“没用的,我死定啦!”阿尔瓦惨声道,“我都看见啦,赵哲野,我们的前王子!”
我说:“我不是前王子,苦具罗鹊巢鸠占,我现在已经是苦具罗最后的王!”
“苦具罗最后的王……呵呵,虽然付出血的代价,可是毕竟我们看清了你……不能为你出力……真的很遗憾呢……”
我知道他就要死了,心念一动:“阿尔瓦,你愿意换一种形式活下去,与我并肩作战,在我身边看着我是否有能力担当起苦具罗之王这个头衔?”
阿尔瓦似乎知道即将来到的命运,毕竟我祖传的僵尸魔法整个丰腴大陆闻名:“我以为你会嫌弃我这个失去双腿的家伙呢!就算是化作一具僵尸,能够代替同伴帮助你,我也心甘情愿!”
“阿尔瓦!”,我握住阿尔瓦老茧丛生的右掌,百感丛生。
“轰隆!”,阿尔瓦的灵魂,与我的灵魂连接在一起。
就像与爱丽订立契约一样,阿尔瓦的一生如书卷一样在我眼前翻开。
……
……
“欢迎返回先祖密室!”系统的声音仍旧是那样,死气沉沉。
我提着龙发的脑袋,从中央浮岛赶到工厂间。
我要用最快的速度将我的战斗力补充完整,来对付下一个目标。
我满身满头的污血,面颊几乎变形,蓬头垢面。温小柔正在中央浮岛的草地上和僵尸男仆下棋玩儿,见到我这幅模样,很是吃惊。
“你怎么弄成这样子,上次也是!”温小柔说,“别总想着报仇,这样下去,你早晚有一天会死在他们手里的!”
我对温小柔的关心表示理解,但我很反感她说的话。
于是,我做了个自认为邪魅的笑容,将龙发的脑袋提起来亮给温小柔看。
“啊哇哇妈妈呀……”温小柔屁滚尿流,差点摔进浮岛下面的虚空。
继而,她勃然大怒:“赵哲野……我艹你妈!”
我哈哈一笑,走了。
在邪恶II僵尸强化装置前。
我将手一挥,爱丽的身体出现在地面上。
来自希尔曼的胸甲抵挡不住苦神的抽打,几乎裂开。她的胸口凹陷进去,淤血黑红交错,触目惊心。一双眼睛呈现死鱼般的白色,我能感觉到,若失去治疗,她很快就要再次魂归死之国度。
第四十三章 “尸王争霸”邀请函
我小心翼翼地将爱丽的铠甲剥下来,把她的身体抗进邪恶II僵尸强化装置那亮晶晶的玻璃圆柱里。
“滴,检测到垂危僵尸,品种为僵尸盗贼,人类属性,请问是否花费17。35金币进行修复?”
我曾经承诺要照顾好爱丽,因此点击:“是”。
绿油油的水阵阵翻腾,将她的身躯掩盖。
过了约莫一顿饭的功夫,系统提示:“修复完毕。经验值已满,若有‘高等普通盗贼的脑袋’,该英雄可以进阶。”
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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