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倾倒众生[快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她倾倒众生[快穿]- 第33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刚进公司,她学历不高,但形象好,身高足够,就去做了公司的前台。
  真的论外貌; 苏蔷是比不过原主的母亲的。
  但论脾气论讨好男人,她可是最拿手的。
  叶建国在公司是个不大不小的领导,皮相不错,说话也温温和和的。最主要的是——他是魔都本地人,有房子的那种。
  这可是外地拼搏的女孩子们的最理想老公。
  那时候魔都虽然没有实行限购,但房价依旧高的离谱,很多人奋斗数十年,才只能勉强的混个首付,背负了房贷,一辈子辛劳着,苏蔷不想过这样的生活。
  至于回老家?
  不存在的。
  她的老家是在北方的一个小县城里,人均工资一千六,连个好点的奢侈品店面都没有,更别说地铁什么的?偶尔回家过年,还得从旁边的城市转大巴车,转悠好几个小时才能到。
  于是,苏蔷就盯上了叶建国。
  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事,只要一个暧昧点的眼神,偶尔约着去喝喝咖啡,大家就心照不宣了。
  即使明知道这个男人有老婆,为了自己的未来的好日子,她依然义无反顾的投入了进去。
  怀孕,辞职,生子。
  她成了被男人养在外面的小情人。
  叶建国给苏蔷租了个三居室,每个月还能给她不少的零花钱,她就在家专心带孩子。
  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那一阵绝对是叶建国过的最舒心的三年,原主的母亲是帝都本地人,家境自然不错,自个儿又有本事有能力,刚刚出了月子,就赶紧奋斗在事业的一线上,每年拿的钱比叶建国只多不少。
  孩子则交给她的母亲和保姆照顾。
  直到原主三岁那年,苏蔷再也忍不住了,她琢磨着那边再不离婚,她估计就真的没法上位了。
  于是,她主动将自己和叶建国的亲密照寄给了原主的母亲。
  对方可不是什么菟丝花额,而是实打实的霸王花。
  知道叶建国出轨,外面甚至还有一个私生女,简直是恨不得手撕了这两个人。幸亏她还有理智,没闹,在父母的理解下,果断的选择离婚。而孩子方面,她是纠结的。
  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在外面总是要被人说闲话的。
  更何况当时她讨厌叶建国讨厌的不得了,对这个有他一半血的女儿自然也就不待见,犹豫了几天后,她放弃了孩子。
  当时离婚的事闹的挺大的。
  叶建国的父母是坚决不肯的,苏蔷和现在的儿媳妇哪儿能比?叶建国也不想离,毕竟他们两个的感情经过这两年的磨合,早就已经稳定了下来,相处的非常不错。
  但他们的想法,没用。
  你一个有私生女婚内出轨的男人,选择权就不在你手上。
  离婚的前两年,原主还过了一段时间的好日子,毕竟还是孩子,很多东西都不懂,让她叫苏蔷妈她就叫了,让她听话她也听了。
  苏蔷工作不行,人际交往方面却非常能忍。
  不管老头老太太怎么冷言冷语,她都能笑着一张脸贴上去,说着好听的话哄得对方服服帖帖的。再过两年,叶月月长大了,她的性子遗传了她妈,有点小聪明,会哄人。
  相比之下,原主这个娘不管、爹不爱、后妈使绊子的小可怜,就差劲了许多,人总是显得怯弱,上不来台面。
  天平就是这样一点点倾斜的。
  叶建国的本性要说多坏倒也不至于,就是懦弱、自私,还特别容易被人吹枕头风。现在叶清南猛地提出他婚内出轨的事,相当于把他的遮羞布扯下来往地上踩。
  本来还想多说几句的,整个人一下子就萎了。
  干巴巴的反驳了几句‘我是你爸爸,大人有大人的事,你们小孩子不懂别乱说话’后,灰溜溜的走了。
  在客厅里等着看好戏的叶月月没想到最后会是这个结果,还想多说两句,被她妈扯住了,暗地里摇摇头,示意她这会儿别去惹叶建国。男人不就是那个样吗?有了白月光,就会想红玫瑰。
  越是得不到,便越是在记忆里将人美化。
  苏蔷身为一个每天和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自然是比不上远在帝都的红玫瑰。
  当初离婚结婚一事,叶月月还小。
  她只知道她妈是挤走原配上位的,却不知道是原配主动愿意离开的,不然这苏蔷还真得上不了。
  因此在叶月月的想法里,那个原配必定长的又丑又老,还不得她爸的待见,不然怎么会离婚呢?
  瞧着一边沉默的抽着烟的父亲,再看看正在厨房做饭的母亲,她本来是想再挑拨几句的,但既然母亲发话了,叶月月就不出声了。
  她对于母亲的话,还是有几分听从的。
  晚饭一如既往吃的很沉默。
  叶清南算是全桌最自在的那位了,原主今年十七,身子骨却瘦不拉几的,看起来弱不禁风,来一阵大点的风都能吹走。平时穿衣服视觉上还挺好看的,但脱了衣服后,就未免太瘦了。
  干瘦干瘦的,没有美感。
  因此她这段时间特意加大了饭量,准备好好补补。
  就算改走酷帅路线了,美貌值依然不能丢呀。
  苏蔷到底是心疼女儿的,第二天不用叶清南催,就风风火火的跑到了家具城买床、买衣柜,她心里记挂着叶清南说要和她女儿一样,怕买的不好这小贱人又作妖,只得咬着牙,选好的买。
  叶清南也没闲着,原主的衣服都挺旧的,布料水洗的次数多了,就会泛白甚至是泛黄,边缘发硬,她是不打算再穿了。
  正好前天才从叶建国那里坑了一笔钱,再加上苏蔷补过来的零花钱,手头宽裕,干脆去逛街买了两套衣服。
  十七岁的小姑娘皮肤正好,一脸的胶原蛋白,护肤品就不用了,买个便宜的大宝随便擦擦就行了。
  家具城那边的动作很快,苏蔷上午定的东西,下午就有人送过来安装好了。
  叶清南去看了看,感觉还挺好的。
  当天晚上就拿了新被褥铺好,麻溜的搬过去住了。
  说实话,叶月月那满屋子的粉红色,看着辣眼睛不说,她还不是个勤快的人,叶清南有时打开柜子,总能看到里面乱七八糟的一片,洗过了没洗过的衣服堆在一起,总觉得挺不舒服的。
  把自己还要住一年的房间简单的布置了下,新买的衣服拆了吊牌放在洗衣机里洗干净,晾晒起来。
  叶清南舒舒服服的过了个双休日。
  至于其他人的感受?抱歉,那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
  星期一,清晨。
  六月的天气已经很热了,即使时间还早,太阳依旧像个大烤炉般,晒的人头脑发晕。
  叶清南吃了早餐,刚刚下楼,就瞧见先走一步的叶月月背着书包,笑容娇俏的站在唐风辉的身侧。由于周一要升国旗的原因,少年上半身穿着华国经典的白蓝色校服,下身着装管不得不严,他自个儿配了条牛仔裤。
  一米八几的少年脸上还有几分青涩,但轮廓中已经显现出了成年的模样。
  可以预料,将来必定会是一个吸引异性的优质男人。
  叶清南站在阴影中,神色晦暗不明的看着树荫下的二人,唇角慢慢的勾起一抹冷笑。
  叶月月既然这么喜欢唐风辉,她作为一个好姐姐,自然要……使劲儿的破坏,让她永远也得不到她想要的。海妖就是这么记仇的生物,不服憋着。
  系统幽幽的叹息一声:{宿主,你这个世界,太暴力了。}
  {不废脑子,我喜欢。}她微笑。
  身为一个辅助,系统它还能说什么?
  “哟!你真来接我了?”叶清南大大方方的走出去,在叶月月惊诧的目光中挽住少年的手,脸上的笑意越发浓厚,“男朋友,这一次做的不错嘛!走,我们去上学。”
  “你们……”
  “月月你不是早就走了吗?怎么这会儿还在楼下,赶紧去上学,不然等会儿迟到就不好了。”
  唐风辉眨眨眼,好奇道:“你们认识?”
  在学校里的时候,叶月月一直嫌弃原主这个姐姐,两个人偶然碰面了也只当不认识,还真没人知道她们两个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当然认识了,月月她是我妹妹。”
  “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他想了想,琢磨着不对啊,“我记得你们两个是同龄吧,怎么会是姐妹?难道是堂姐妹?”
  “不不不!!”叶清南摆摆手指,似笑非笑的看着面前的少女,在对方涨红了脸色中毫不留情道:“应该是同父异母的姐妹,她比我小三个月。”
  唐风辉的脸色一下子就怪异了起来。
  叶月月在学校里挺活跃的,积极参加各项比赛活动,每天衣服都不带重样的,还报了昂贵的课外兴趣班学习,大家出去买零食聚餐她这人出手也大方,就是那种一看就不缺钱的主儿。
  但叶清南呢?
  唐风辉记得清清楚楚,刚刚交往时,这女孩子饭都吃不起,每天吃便宜的包子馒头,打一碗食堂免费赠送的紫菜蛋花汤,就当是个菜了。
  他当时就想这姑娘应该挺穷的,再加上两个人都是男女朋友了,自己家境好不差钱,经常会带三明治和牛奶给原主,吃饭也都是刷他的饭卡,小姑娘就会感动的稀里哗啦的,眼泪汪汪的看着他。
  唔!有点萌。
  现在叶清南竟然告诉他,她和叶月月是姐妹!!
  这就好玩了。
  身为富贵人家,唐风辉对一些破事知道的很清楚,比如他二伯就在外面有个私生子,现在被接到了家里,两边吵的别提多厉害了。他和堂哥感情好,对私生子自然是厌恶的。
  叶清南对现状很满意,话不用说太多,给他人留下遐想的空间,他们自个儿就会脑补出一部狗血满天飞的家庭伦理剧。
  “今天我们不坐公交车。”唐风辉叫住人。
  “嗯?”
  “我骑了自行车过来。”
  他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体力好,骑自行车跑来跑去而已不会累。
  “好哦!”
  能不挤公交车,叶清南肯定是乐意的。
  青春肆意的少年骑着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