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只有金菊和赵舜说话,几次之后,孙月娥打着感谢赵舜的幌子,亲自下楼跟赵舜打了个照面。慢慢的,孙月娥不再避讳赵舜,赵舜对孙月娥也由第一面的拘紧,变成了习以为常。
论模样,孙月娥没到闭月羞花的地步,不过却也生得唇红齿白,眉弯眼俏,是个漂亮姐儿。
赵舜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见了美人,自然是要心动,何况这美人还言语温柔,眉眼含情,这更是让他热血翻涌。他又不瞎,自然看得出美人对自己有意。
终于,在一个月黑风不高之夜,赵舜按着金菊的传话,偷偷翻过了孙月娥所住绣楼的花墙,进入绣楼之中,与孙月娥成就了一番好事。这件事,除了孙月娥和金菊之外,再无第三人知晓。
自此以后,赵舜不时前来与孙月娥幽会,竟至孙月娥有妊在身。害怕事情败露,孙月娥和金菊商量对策,最后,金菊给孙月娥出了个主意,让赵舜偷偷去买打胎药,把胎儿打下来。
赵舜有些不情愿,毕竟是自己的骨肉,但因孙月娥态度坚决,他怕触怒佳人,没奈何,只得硬着头皮买来打抬药,交与金菊。孙月娥服下打抬药,折腾半宿,打下一团血肉,让金菊埋在后院,又在上面压了一盆极重的花。
事后,赵舜偷来与孙月娥幽会之时,极认真地与孙月娥商量,要么跟孙月娥的姑母坦白,请求孙月娥的姑母答应二人的婚事。要么他带着孙月娥私奔,这些年,他存了一些钱,他想带孙月娥去外地,赁间小房,作个小生意,绝不会让孙月娥冻着,饿着。
孙月娥一条也不答应,她既不打算跟姑母禀明,也不打算跟赵舜私奔。她是个千金小姐——原先是货真价实的千金小姐,现在虽说寄人篱下,那也是寄人篱下的千金小姐。千金小姐嫁小厮?说出去别人不笑死,她自己还要臊死!嫁小厮都要臊死,更别说跟小厮私奔了。
孙月娥很瞧不起赵舜的出身,不过,在瞧不起赵舜出身的同时,她却是很高看赵舜的模样和赵舜的“本事”。直到有一天,她姑母孙氏在外求学的儿子回了来。
表兄妹见面,孙月娥不仅暗暗把赵舜与表哥杨安国作了比较。论身材,赵舜是个强壮的身材,而表哥杨安国是个细条条的身段。论相貌,赵舜长得浓眉大眼,表哥杨安国是细眉凤目。浓眉大眼好看,细眉凤目也很好看。论能耐,赵舜能挑水、劈柴,跑腿、学舌,表哥杨安国看举止听谈吐,是个很有学识的读书人。最重要的是,赵舜只是个无钱无势的小厮,而表哥杨安国是有钱有地的富家独生子,日后若是再考取了功名……
孙月娥在心里飞快打起了小算盘,最后决定:要尽最大努力,把表哥杨安国勾引到手,成为杨安国的妻子,让杨家的万贯家财,同时也成为她的。
俗话说: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杨安国比孙月娥大了一岁,和赵舜一样,正是个不禁逗的年龄。怎架得住孙月娥放出手段成心勾引。三勾两勾,杨安国上了钩,觉得孙月娥真是可爱,又美又善良,而且还怪可怜的——父母都没了,只身一人投奔到他家了,多可怜啊。所以,他得把孙月娥娶了,好好照顾她一辈子。
杨安国把自己的意思跟母亲孙氏说了,孙氏十分赞成,她早有此意,她也觉着自家侄女是准儿媳的难得人选——模样生得好,人又知根知底,娴静安份,上哪儿找这么可心的儿媳妇去。
杨安国回来后没多久,便和孙月娥订了婚,并且很快要正式拜堂成亲。听到这一消息,仿佛九天上劈下个炸雷,赵舜顿时就懵了。自从杨安国回来后,孙月娥便渐渐疏远了他。一开始他还不解其意,以为自己哪里不注意,惹得孙月娥不高兴了。为此,他还把存了许久的工钱拿出来,买了几回香粉、手帕之类的小玩意,托金菊送给孙月娥。
赵舜无论如何要见孙月娥,孙月娥怕赵舜闹出事端,勉强见了他一次。赵舜问孙月娥跟杨安国订婚的事,孙月娥说此事与自己无关,完全是姑母的意思。她一个寄居在姑母家的孤女,怎敢违逆了主人的意思。要是违逆了姑母意思,只怕要被姑母赶出家门。那时节,她只有流落烟花一途了。
赵舜听后,先前的满腔怒火顷刻变成了满腔怜惜,觉得孙月娥真是太可怜了。他得解救她,得带她走,带她逃离火炕。他把自己的意思跟孙月娥说了,孙月娥说兹事体大,她得好好想想。几天之后,孙月娥让金菊传话给赵舜,说自己想明白了,要和赵舜偷偷离开姑母家远走高飞。
赵舜高兴极了,认真地作着私奔的准备。到了他和孙月娥约定好的私奔日,那天半夜,赵舜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田庄,前往二人事前约定好的一座土地庙而去。
气喘吁吁地来到了土地庙,赵舜在乌漆麻黑的土地庙里,小声地呼唤着孙月娥。结果孙月娥没唤出来,倒是唤来一记又沉又狠的闷棍。一棍下去,赵舜昏了过去,而且再也没有醒过来。
书中暗表,孙月娥根本就没有去土地庙。事发当晚,代替孙月娥等在土地庙的,是一名事前被金菊收买的地痞。早在赵舜赶到土地庙前,地痞已经埋伏在土地庙里。及至赵舜进了庙,四下呼唤孙月娥,躲在暗处的地痞悄悄地绕到赵舜身后,一棒子打晕了赵舜,又把昏死过去的赵舜扛到了离此不远的罗盘山,把赵舜扔到罗盘山的山涧里。
赵舜就此失了踪,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和赵舜一起失踪的,还有孙月娥堂姑的一个首饰匣子,首饰匣子里装了满满一下子金钗玉镯,很是值钱。
大家都说赵舜偷了主母的首饰畏罪潜逃,孙月娥的表哥报了官,官家发出海捕文书,缉拿嫌犯赵舜,一连缉了几年,却是连个人影也没缉着。
在缉拿赵舜的过程中,孙月娥和表哥成了亲。成亲当晚,她用事先准备好的鸡血蒙混过关。过了两个月,孙月娥让表哥把金菊收了房,以此作为对金菊的答谢。
又过了没多久,孙月娥和金菊双双有妊,九个月后,各自产下一个儿子。后来,孙月娥又生了一个儿子,金菊又生了个女儿。孙月娥的长子八岁那年,有个采药的人在罗盘山的山涧里发现了一具枯骨。
枯骨枯得很纯粹,就只是一副白森森的骨架,身上连一丝能辨认身份的遗物都没有。
书中暗表,这具枯骨正是多年前失踪的赵舜。
罗盘山发现枯骨并不稀奇,以前也曾有采药人失足坠落山涧的事情发生,大家以为这具枯骨,又是哪个倒霉的采药人失了足。只有孙月娥和金菊心知肚明,不过二人全都装作没事人似的,一点儿看不出破绽来。
日子一天天过去,人们渐渐淡忘了赵舜,淡忘了罗盘山里的枯骨。孙月娥和金菊的孩子一天天长大。三个男孩长大后分别考取了功名,作了不大不小的官,虽没位极人臣,却也足够光宗耀祖。金菊的女儿嫁了一户家称万贯的乡绅,夫妻和睦,富足美满。
孙月娥和金菊先是跟着孙月娥的表哥杨安国过日子,穿金戴银,吃香喝辣。待到杨安国过世后,她们又跟着自己的儿子,继续穿金戴银,吃香喝辣,子孙满堂,尽享天年。
林俐穿进这个故事,就是要为苦主赵舜报仇,给孙月娥主仆,尤其是孙月娥以相应的惩罚。
天渐渐地亮了,林俐攥紧了拳头。
孙月娥,你等着吧,我来了。
☆、第二章
随着天光逐渐变亮,林俐看清了自己所处的环境。她现在身处涧底,左胳膊上的衣料扯了个大口子,露出了血肉模糊的左小臂,右手上有严重的擦伤,不住地往外渗着血。她试着活动了下右手手指,还行,手指能动。
稍微动了动身子,费力地欠起身子看了眼下半身,被人抛下山涧的时候,下/身的裤子被树枝和山石勾扯、磨蹭,变得又脏又破,好几处露了皮肉,而露出的皮肉也血赤乎拉的,瞅着让人头皮发麻。
在林俐欠身往下看的时候,脑袋一阵眩晕,后脑勺的部位很疼。屏了一口气,强忍着疼痛,林俐抬起勉强还能动弹的右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后脑勺,手指经过处,头皮传来针刺的感觉,指尖传来些许湿意。收回手一看,右手的手指上,沾染了不少血迹。是了,这具身体的主人赵舜,在被人抛下山涧之前先挨了一棍。
天光大亮了。
“你好,你好。”林俐试麦克般试了试这副身体的嗓子,还行,嗓子没出毛病。
此时不呼救,更待何时?
想到这儿,林俐忍着疼,深深吸了口气,“救命啊——”她不知道这附近有没有人家,不知道这个时候会不会有人经过,但要她什么也不作地坐以待毙,她可不干。
“救命啊——,有没有人呐——,来人呐——,有人掉山涧里啦——”她一声接一声地喊着。
喊个两三声,她就停下来,喘两口气歇一会儿,咽两口唾沫润润嗓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人来救她,要是她现在就不管不顾使劲扯脖子喊,兴许不等有人经过,她先把嗓子喊哑了。那时候,即便有人经过,她发不出声音,人家也发现不了她,还是白搭。
就这样,林俐喊一阵歇一阵,歇一阵喊一阵,从早上喊到中午,又从中午喊到夜幕降临,整整喊了一天,也没见人来。
一整天喊下来,林俐在沉沉的暮色中叹息,这副身体的情形不是很好,左臂骨折,身上多处擦伤,估计还有软组织挫伤,再加上后脑上的伤,若是明天再没有人来搭救,估计这副身体真得去阎王殿报到了。
在山涧下又咬牙苦忍了一夜,第二天天亮后,林俐用尚能活动的右手,撸了几串野果吃了下去。她跌落位置的附近,长了一小片结满紫黑色浆果的草本植物。
她小时候见过这种植物,道边,小区的花坛时都有。忘了是谁告诉她的,这种植物叫“天天儿”。小时候,林俐和小伙伴们没少吃,酸酸的,甜甜的,味道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