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拐妖美王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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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拐妖美王爷-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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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我去年通过秋闱,中了举人。所以才会要参加今年的春闱啊。”
  祝小天两眼冒星星了。有功名的,还是个举人!她有法子了!
  “吴老板,为了咱们的小书店能够赚钱!为了你能够有钱,有心思,有身体去参加今年的院试!你可要听我一言啊……”
  吴琼玖望着双眸闪亮的祝小天,突然觉得脊背发凉,她在打什么鬼主意啊?

第十六章 书店宣传(修改) 


吴琼玖看着店里正忙得欢实的祝小天,再看看自己正在写的东西,郁闷了。现在的他应该捧着书本,全心的看书才对啊,为啥要在这里做苦力。没错,就是做苦力。他让她想办法宣传书店,她就让他来写这个什么考试心得。就算要写,也应该是由他来说,让她这个伙计来写吧。
  不过想了想那丫头的字,他又淡定了。怎么会有人认字却不会写字的?她写的那字,在他看来,真是有够丑的。其实也能看,但他实在不愿她那丑字来污了他的名声,所以只好一张一张自己写。
  祝小天想的法子很简单,书店位置偏了点,那就广贴传单宣传啊。但是就这么一个只有四书五经,古板无味的书店,到哪里找宣传的亮点呢?那就得全靠书店老板吴琼玖了。
  他不是刚过了秋闱么?他不是有功名在身吗?那么就让他将考秀才和举人的心得都写出来。用这个做you惑,肯定会有人来买书的。想来那些寒窗苦读的学子,肯定会愿意花个几两银子,来换取这不可多得的经验的!
  所以,两人分工了。祝小天负责写宣传单,吴琼玖负责写考试心得。
  说起来,祝小天前世也练过几天毛笔字,还是能够做到横平竖直的,但比不得人家这个才子啊。人家那个字,那才叫飘洒飞扬,但看着却又排列工整,干净大气。
  再看她的,厄,不提也罢。她只要做到一笔一划了,这就行了。说起来,她就只会写简笔字,所以写个传单还得费劲的看书查字。还好,写完一张,其他的就只剩下抄了。
  两人用了两天的时间,才将将写完了一百份的宣传单,和一百份的考试心得。考试心得其实是分为童子试和秋闱,每份心得吴琼玖都足足写了两页,上面罗列了他的一些经验和他认为应该着重温习的课业。
  祝小天本来让他随便写写的,结果他竟然十分认真的将自己的经验写了出来。他说,既然要做,就不能骗人,要实实在在的让人知道他们给人的东西是真的才行。
  祝小天也不烦他了,就这样,人家还比她早完成。足见现代人和古人就是不能比的,尤其是在写毛笔字上。
  “吴公子,你先看着店,我去贴传单了。”
  “好的,你去吧。”
  吴琼玖看她穿着自己少年时的短打衣裤,头上随意绑了头巾,脸上还故意抹了两块灰,看着就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郎,只是身子显得单薄了点,却不会引起人的注意。他又看她一手抱着一摞告示,一手提着早先打好的一小木桶浆糊,忍不住提醒了一句:“你小心一点啊。”
  “没事,这算什么啊。”
  祝小天走了,内心充满干劲。她可是跟吴琼玖说好了,若是这个法子有效,能在后边的半个月里赚到十两银子,吴琼玖便分给她一两。如果以后书店每个月都能赚到十五两银子,她每个月除了一钱银子的月钱,还能再拿一两五钱。
  这样算起来,她就可以攒银子出城了。她得跑啊,这个京城可不是好呆的地方。虽然她觉得作为一个小小的丫头,那个妖孽王爷应该很快就会忘记自己了  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斗志昂扬的祝小天,提着小木桶七拐八拐的就来到了一个热闹的街道。这两日她负责买菜,好好的把这一片儿转了一下,发现这里是个集市,是每天来往人数最多的地方。找了显眼的地方,将宣传单贴了。很快走完了这条街,手里已经贴出去了二十多张传单。
  嗯,不能光往集市上贴,也得上街巷里去贴,那样苦读的学子们才能看到不是。最好找几家私塾,在那附近贴了,指定有用。
  她开开心心的哼着歌儿走着,完全没有发现身后有人正若即若离的跟着她。
  忙乎了整个上午,她终于将一百份传单都贴了出去。没有直接回书店,她转到了市场上,捡那些便宜的菜买了一点。转了转,定了定心,她拐进了一家当铺。
  一直跟在她身后的人,看她进了当铺,急忙快步离去,进了只隔一条街,却是相当豪华的一家酒楼。
  “主子,她去了顺源当铺。”
  “哦,忍了十几日才进当铺,挺有耐心的嘛。去把她当的簪子赎回来。”
  “是,主子。”
  转眼,夜又消失了。
  陈子旭品着杯中香茗,嘴角勾起,眼里闪现出喜悦的光彩。三月初三那晚,利用她,他找到了刺杀他的元凶,不过他不会让那人这么容易就完蛋。他还得好好的玩呢,好不容易找到的乐子不是?至于她吗……他觉得自己对她越来越感兴趣了。她给他带来的快乐,比当时的暮还多啊……这才多久,不过一个多月而已。如此有活力的生命,还是个女人,让他怎能不喜爱?
  当铺的掌柜的看到店里来了个布衣少年,知道是穷苦人家来当东西换钱求生存的,便失了几分兴致。这样的人家,多半没有什么好东西。
  “小兄弟要当什么啊?”
  “掌柜的,这是我上工的时候捡到的玉簪,您看能值多少银子啊?”
  祝小天笑得灿烂的道,争取自己能像那些餐馆里的店小二似的,笑得那么讨喜。那样的话,或许能给自己多挣点银子呢。
  掌柜的看她笑得讨喜,果然脸上缓了三分。
  “拿来我看看吧。”
  “那掌柜的您可小心点,我看着这玉簪真的很好呢,要不是家里缺钱,我真想留着以后娶媳妇呢。”
  这回老板笑了,他接过了玉簪,看了一下。簪子样式简单大方,玉质也算上品,或许是哪家小姐平日里戴的东西吧。
  “莫不是你偷来的吧?”
  掌柜的打趣着,将玉簪放回他手里,心里知道该给个什么价了。
  “哪能啊?我可是老实人,掌柜的可不能这么说我。不然的话,我可不在您这儿当了。这个簪子,真是我在集市上捡的。我是前面那条街上李氏书店的伙计,今天东家要我出来贴告示的时候捡的。”
  祝小天的小嘴巴拉拉的,说的那叫一个顺溜。不过她此时可以压着嗓子,很像是将要变声的小少年,却不是那么清脆好听。
  “好好好,我信你。活当还是死当啊?你要当多少银子啊?”
  “死当,您看着给呗。”

第十七章 书生之情(修改) 


祝小天知道,既然要死当,肯定就要折价不少。这个簪子说起来玉质真不错,润白的玉面里,还带着些绿色的翡翠,形成如流云般好看的图案。在现代,这么好的玉,没个几千块,指定买不到。
  “那我给一两银子。”
  “那可不成。集市上的张大爷,那簪子还没这个大,没这个好呢,都卖五两银子呢。”
  说着,祝小天将簪子又攥回了手中。
  “那给你二两吧,既是来当,那东西肯定是要折价的。”
  “嘿嘿,掌柜的,你莫要欺我不识货。我可是知道这簪子是好东西,去咱店里买书的小姐们,还没见几个带着比这好的簪子呢。你要是不给实诚价,那我也不当了,以后就留着娶媳妇吧,是个好彩礼呢。”
  祝小天嘿嘿笑着,就往外走。
  “哎哎哎,小兄弟,别走啊。那你说你要几两银子啊?”
  “十两!少一文我也不当了。”
  掌柜的笑了,拍了拍她头,问道:“小兄弟,你可真厉害,这一下就给我涨了五倍啊。”
  “我觉得值呢。这个是好东西,肯定不止十两银子的!”
  “成,那给你十两吧。”
  祝小天呆呆的望着他,问道:“真的?”
  “自然是真的。”
  “哎呀,亏了!”
  掌柜的笑呵呵的望着她,拿过了她手中的簪子,开始写当票。
  “这是你自己说的价,亏了也得当。小兄弟,你是不是缺钱啊?要价这么狠?”
  “自然是缺钱的,饭都快吃不上了呢,不然能当吗?当娶媳妇的彩礼多好……”
  “好了,别惦记你的媳妇了。拿着吧,这是当票,这是银子。”
  说着,那掌柜的给了她一张写好的当票,和五个称好的银裸子。每个二两,正好十两。
  出了当铺,祝小天一路哼着小曲儿回了书店。
  在这个商贸还不算发达的时代,祝小天的法子起了作用。不用半个月,仅仅七天之后,他们就赚到了十两银子。这个时代若要真正的出人头地,科举是唯一的捷径。所以,家里稍微宽裕的富户,都会让自家儿子用功苦读,以期能够有朝一日拔得头筹,考取功名。
  所以,书店的书之所以好卖了,是因为吴琼玖写的东西真的很有用,在一众学子之中很受欢迎。
  转眼便到了春闱的日子。吴琼玖用过早饭,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停当了,看了看天色还早,便没有立即出发。
  “小天,你是真的无家可归吗?”
  祝小天帮他抱着装有文房四宝的盒子,头前走进了院前的书店。将东西放到柜台上,开了店门,才回道:“是啊,我爹娘俱已去逝。我是将家中田宅变卖了,安葬了二老之后,拿着剩下的银子来投亲的。可是,谁知道姨妈家已经搬走了,唉。”
  这段日子,她应经将自己的身世编的的很完美,在刻意的自我催眠下,连她自己都快相信她就是一个投亲失败的小孤女了。
  “那……你还要去找你的姨妈么?”
  “自然是要去的,等赚够了盘缠,我就去寻她。我打听过了,她家好像搬到临近的苏城了,离这里并不算远呢。”
  吴琼玖沉默了,他看了看她忙碌的娇小身影,心头一阵发酸。她终究是要走的啊……
  “小天,你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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