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遇先生,您是否愿意娶您身边的这只狗为妻?”前方,神父再次问道。
唐遇笑了笑。
“不,我不愿意。”他说道,解下毛毛头上的洁白头纱,并用力搓了一把它的狗头,笑着道:“毛毛是我的朋友,不是我的妻子。”
就算是在梦里,也不能做这样荒唐的事。
他的话才落下,本来晴空万里的天气,转瞬间变得乌云滚滚,与此同时,狂风呼啸起来。
伴随着的是宾客席中传来的愤怒斥责:“你居然欺负狗!你还是不是人?”
“毛毛这么可爱,你居然不愿意跟它结婚,你这个渣男!”
唐遇惊呆了。
当有人拿苹果核砸他的时候,他更是觉得不可思议,这真是个奇怪的梦!完全跟他的逻辑不相符啊?
“毛毛深深地爱着你,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成为你的妻子,照顾你,陪伴你,跟你一生厮守,你居然欺骗它的感情!”
“渣男!”
愤怒的宾客们站了起来,一把撕下身上的衣服,摇身一变,变成了黑色的、黄色的、白色的,高大的、敏捷的、小巧的——狗狗们。
它们“汪汪”大叫着朝他扑过来,要将他撕成碎片!
唐遇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脸上挂着惊惧。
“我怎么做了这么古怪的梦?”
他越想越好笑,摸到手机看了看时间,五点多了,马上天就要亮了。他索性起身,去隔壁看毛毛。
自从公司职务被罢免后,找他的人络绎不绝,他嫌麻烦,就带着毛毛搬了家。
这里是一个普通的居民小区,比不上之前的别墅宽敞明亮,毛毛大概是不适应,这几天情绪都不太高。
唐遇轻轻推开次卧的房门。
屋里光线昏暗,他只能看到床中央蜷缩着一团黑影。
毛毛是一只柴犬,是他两年前在路边捡到的,当时生着很严重的病,大概是被主人抛弃了,蜷缩在阴影中,冲着路人低声呜咽。他一时心软,就将它抱回了家。
“毛毛?”他走过去,将它抱起来。
毛毛的体温很高,他抱它在怀里,像是抱了一个大暖炉。他忍不住揉了揉它的毛皮,柔软,温热,手感极好。
毛毛被他揉着,在他臂弯里动了动,两只前爪扒住他的胳膊,脑袋抵在他怀里,发出轻轻的呼声。
他不由得笑了。
女朋友会背叛他,事业会抛弃他,但是毛毛不会离开他。
他这样想着,心中一片安静,脱掉鞋子,抱着毛毛倒在床上。
也好,就当是给自己放个长假。
再醒来时,唐遇的脸上湿漉漉的,他睁开眼睛,就看到一只硕大的狗头。
“毛毛?”他哑着嗓子叫道,“你自己玩,我再睡会儿。”
他昨晚做了个古怪的梦,没有睡好,打算补会儿觉。
毛毛本来在舔他,听到这句话,抬起爪子就踩他脸上了:“汪汪!”
唐遇:“……”
闭着眼睛,一把将它推了下去。
“咚!”床垫一颤,想也不用想,毛毛又跳上来了。
唐遇知道自己是别想睡了,木着脸坐起来。
“你什么时候养成的这个坏习惯?”他一把揪住它的脖子,使劲撸它,“明明以前是个很温柔懂事的小姑娘!”
话落,就见毛毛露出一个微笑。
这个微笑与梦中未婚狗妻的微笑重叠在一起,令唐遇不禁打了个冷颤。
“你是一只狗,笑什么笑!”他在它脸上搓了一把,然后起床。
罗衣跟在他后头。
嗯,是的,她这次跑到一只狗的身体里来了。
前几天,她在路边救了一只被车撞了的柴犬,它临死前放心不下自己的主人,恳求她替它照顾他。
“我的主人很好。善良,温柔,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
罗衣想了想,答应了它。
她答应毛毛的时候,唐遇还是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总裁。她成为毛毛没几天,他就栽了跟头,成为了无业游民。
现在,无业游民要去吃早饭了。
罗衣跟在他后面出了门。
小区门口有卖早餐的,唐遇点了油条和豆浆,就着咸菜丝吃了起来。
罗衣蹲在他旁边,看着他吃得香,就抬起爪子,拍了拍他的腿。
唐遇扭头看她:“要吃?”
“汪。”
唐遇就撕下一块油条,递给她。
罗衣咬了过来。
油条很酥脆,味道不错。她一边嚼着,一边看其他人。见有人把油条泡豆浆里,就也想试试。
又拍了拍唐遇,眼睛往他碗里溜了溜:“汪。”
“想喝?一会儿给你打包。”唐遇很好脾气地道。
他还是很宠毛毛的。
然而毛毛今天不太听话,一直用爪子拍他,一下比一下力气大。
他扭头看她:“这么想喝?”
“汪汪。”毛毛看一眼油条,又看一眼豆浆,来回看了几遍。
唐遇竟然奇迹般地看懂了,但他觉得很不可思议,试探着问:“你想吃油条泡豆浆?”
“汪。”毛毛收回爪子,摆出一副微笑的表情,眼里竟然有欣慰?
唐遇一瞬间后背上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家毛毛只是一个普通的狗啊!从前没有怪异的表现啊!怎么今天……
他试探着撕下一块油条,在豆浆里泡了一下,然后喂给她。
毛毛歪着头凑过来,把油条咬过去,舌头无意中卷过他的手指,唐遇只觉得有一股微弱的电流涌过,浑身微微战栗。
等到一碗豆浆见了底,他才发现盘子里的油条也没了,这一顿饭几乎都进了毛毛的肚子。
唐遇看着吃得干干净净,嘴边一点污渍都没有,甚至一根毛都没沾到油渣的毛毛,再看她坐得板板正正,姿态十分优雅,脸上还带着微微的笑……
几乎狼狈地转过头,再也不敢看了。
他一定是没睡醒!
第264章 穿成总裁家的狗
唐遇又叫了一份油条和豆浆,吃完后;他牵着毛毛回去。
罗衣有点撑;不太想动。
她刚做狗没多久;业务还不太熟练;比如每顿饭吃多少;她就不太有谱。身体总是有着强烈的冲动,只要看见食物;就一直想吃。
现在油条被豆浆泡涨了,撑着肚子;她走一步都很艰难。
“怎么了?”唐遇走了两步,手里的绳子就扯不动了;回头一看,他的毛毛趴在地上;下巴搁在两只前爪上;歪着那颗毛绒绒的大头;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他。
唐遇就算再聪明;他也猜不到他一向乖巧可爱的毛毛吃撑了;懒得动。
于是,他蹲在地上;有点担心地问她:“你怎么了?怎么不走了?不想回家吗?”
他还以为她怀念那个宽敞明亮的别墅,不想跟他回去现在住的普通居民房屋。
想着她这几天情绪都不太高;他温柔地揉了揉她的头:“我带你去公园逛逛?”
公园?岂不是更远?罗衣摇了摇头。
唐遇以为她头上痒,就给她挠了挠,好脾气地哄她:“公园很漂亮的;樱花开了,特别好看,还有大草坪,你可以肆意地跑动,说不定还有很多狗狗,你可以交到新朋友。”
罗衣听他这么一说,就有点心动了。
但是她撑得很,实在不想动。
“小伙子,你跟一只狗讲什么道理,拽它去不就得了?”旁边,一个吃包子的老大爷笑道,“真是的,年轻人读书读傻了,狗能听得懂人话吗?”
唐遇一想,还真是!
他站起来,拽了拽绳子:“别趴地上了,走了,带你去公园。”
罗衣扭头冲老大爷“汪”了一声。
老大爷不禁笑了:“哟,你这狗还真听得懂人话?”
唐遇就笑道:“小动物也是有智慧的,只是没有人类这么高,简单的指令都是听得懂的,就跟孩子一样。”
大爷就笑道:“也是,我们家养的那只猫,自己会偷偷喝牛奶,还会跳起来开门,跟成精了似的。”
唐遇一听,心里顿时一松。他刚刚还觉得毛毛古怪,现在一听,明明很正常嘛。
就像他自己刚才说的,小动物也是有智慧的,等他的毛毛什么时候口吐人言,他再大惊小怪吧。
“走了,毛毛。”跟老大爷打了招呼,唐遇就拉了拉绳子。
罗衣见他主意定了,很是无奈。往前匍匐几步,两只前爪抱住他的脚。又往上挪了挪,四只脚都抱在他的腿上。
这下旁边的人都笑起来了。
“你家狗还会耍无赖啊?”
“这是要你抱着走呢?”
唐遇自己还懵着:“这是要我抱着它走?”
“可不?”
“看它这懒样儿。”
唐遇低头看着四只腿抱着自己,就连尾巴都缠自己脚脖子上的毛毛,吃惊极了!
“你还是我的毛毛吗?”他撸了一把狗头,“从前不见你这么皮啊?”
罗衣抬起头,对他露出一个微笑。
唐遇不能看见她笑,这总让他想起那个古怪的梦。他使劲揉她的狗脸,把她揉得没有表情,才弯下腰,把她抱起来。
硕大的一只,他说抱就抱起来了,旁边的大爷大妈们又笑起来:“还真抱啊?你这小伙子,心太软了,给它一脚,保管它乖乖地跟你走。”
“就是,养孩子都没这么宠的。”
罗衣好容易叫唐遇抱起来了,见大爷大妈们反对,就朝他们“汪汪”了两声。又拍着唐遇的胸膛,示意他快点走。
“哎哟,还真成精了。”
“这狗聪明,小伙子在哪儿买的?”
唐遇笑着告了辞,就抱着罗衣走了。
他是个脾气很好的男人,长得也很斯文秀气,但却是个185cm的大个子,卫衣和牛仔裤下面包裹的身体结实健硕。一路抱着罗衣,走了两公里,来到小区附近的公园。
把罗衣放在草坪上,他脸不红,气不喘,单膝跪在地上,解开栓着她的绳子:“去玩吧。”
罗衣被他抱了一路,已经好多了,没有那么撑了。见远处跑着几只狗狗,就朝它们冲了过去。
冲到一半,她想起自己的使命——替毛毛照顾它的主人。
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