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谷、服丹等法门。数日乃至数十日不饮不食。
这一路上。众人就是这么过来地。两个道士自不用说。金一底子厚实。口中再含着一颗菩提子。借着菩提子上散发出地丝丝精气补益。也能支撑。但这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要想在这世上立足。首先就得解决这生计地问题吧?哪怕是吃菩提子。也得找一块风水宝地。把菩提根栽下去。种地活了才行。
思前想后。自己所能倚仗地只有这一身本领了。因此金一早已打定了主意。要找点差事来作。此时听说城中有警。看那校尉欢喜地模样。好似对于道士地到来极为看重。他便心中一动。扯住李大白悄声道:“李先生。城中打仗。要道士何用?上阵杀敌么?”
李大白不知何时已经从身边地骑兵那里讨了一袋水来。正仰头狂饮。他是不会道术地人。这几天在沙漠中地行程数他最为辛苦。好容易喝了个痛快。也顾不上回答金一。却是那校尉恰好走到两人地马旁。应声道:“与妖戎战斗。我们别地都不怕。只怕妖戎使妖法。军中如果没有道士。那可就要吃大亏了。当年邙山一仗。我们和北齐交兵。本来是站上风地。就是被北齐使妖法。几百里内都是大雾弥漫。十步内都分不清敌我。所以吃了败仗。”
北齐又是什么人……金一摇了摇头,这个世界好象很大,慢慢总会了解的,自己的当务之急,还是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他正要再问,前面的王子元忽然回过头来,向金一笑了笑道:“金兄弟,你可是想要在阵前讨个差事么?巧的很,我本想等回到长安,为你引荐一个大人物,这迎亲团来得正好,你若不嫌弃,就先与我等一道护送迎亲团回长安,有机会的话一显身手,只怕青云之路就此打开了哩!”
金一乍惊乍喜,他对于王子元的个性也有所了解了,这人的心计可不是那么简单,况且自己还欠着他两匹白绢呢,他怎么会这么好,拉拔自己?
一时迟疑,还没答应,李大白已经叫了起来:“王老三,你太过分了吧,我可是要把金兄弟引荐给我家唐国公的,你修道之人,和我争什么,难道要让金兄弟也入你那楼观派么?”
金一大惊,原来这李大白也对自己有心思哩,怎么一点都没看出来?他涉世未深,心中不免狐疑,哪知灵台里的金主却忽然叫了起来:“好,好的很!小辈,他两家一争,你的价钱就涨了!”
“什,什么?我的价钱?我又不卖身!”金一很是愤愤,压根不理会钱神的叫唤,扯着李大白道:“李先生,王道长,原来你们都对我有打算,怎么不早和我说?”
“嘿嘿,时候未到嘛。”李大白挠了挠头,瞪了王子元一眼,王子元却泰然自若,依旧微笑道:“作不作道士,或是为谁家效力,都只凭金兄弟自己主张,我与李师弟都只是为你引路而已,早说晚说,又有何妨?”
金一听他说得有理,也就暂且搁下了,只是想起幼年时爹爹曾对自己说过:“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现在自己入了尘世,这第一步可得选对方向,不能轻信他人。
正在暗自警醒,忽然听见前面一阵喧闹,许多人都在那里吵吵嚷嚷,人流尽皆向着一个方向涌过去。那领兵的校尉眉头一皱,立时派了两个骑兵前去打探,不一会回来了,两个骑兵脸上都是兴奋之极:“校尉,道长,坊间百姓轰传,都说是圣童来到本城,争着求医哩!”
那校尉和王家兄弟听闻这消息,一齐耸动,就连一向镇定自若的王子元,也有些激动起来:“果真是圣童么?这可是难得的机缘,定要前去拜见拜见!”
话是这般说,不过那校尉终究是以为军情在先,只得请王子元等人先去参见本州的总管。金一又是一阵好奇,不过这次用不着他问,李大白的话已经象潮水一样涌出来了:“金兄弟,这位圣童可是个了不起的人,你定要见识一下,传闻他医术高明,能生死人而肉白骨,年仅十岁时就在夏州退治瘟疫,活人千万,当时夏州总管独孤信亲口赞誉他为圣童,谢以重金,又想要把女儿嫁给他为妻,他却分毫不取,飘然而去。”
“十岁就有这么大的功德?”金一也生出了好奇之心,忙问:“这圣童叫什么名字?”
“这个……”李大白脸色忽然变了变,闷了一会,忽然笑道:“金兄弟,你看这坊市可热闹么?”
金一不防他忽然转了话题,一时没跟上,王仲元嘿嘿笑了起来:“金兄弟,你问的好,这圣童十几年来大名传遍关中和陇右,却是都叫他圣童,本名反而没什么人提起,就算是那些受过他恩惠的,也是称其圣童而不名。李师弟只是听说而已,恐怕也不晓得圣童的名讳。”
金一恍然大悟,不禁笑道:“所谓的顾左右而言他,便是说的此时的李先生么?”
正在说笑,陡然间一阵急骤的马蹄声传来,伴着尖利的哨声,在街道上呼啸而来。那校尉脸色陡变,叫道:“紧急军情!”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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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强调下:本书非西游同人,严格意义上来说,它是历史与仙侠的结合体,应该是一种历史神话吧。
“城北二百里外,金沙滩,妖戎大军围困了突厥公主,情况紧急,请道长速速随我前去救援!”凉州兵马总管达奚武,乃是一员宿将,他见到了王子元和金一一行,根本就没有半句寒暄,直接就以半命令的口气请众人随军,举止间尽显悍将本色。
王子元所在的楼观派,是站在与北周朝廷相同的立场,对于这样的突发状况,他也知道其严重性。本国使团足足费了三年的功夫,才把突厥公主迎回来,假如路上出了意外,被妖戎给搅了好事,使得突厥一怒而转向支持北齐的话,立国只有十几年的北周顷刻就有覆亡之险。
“自当效命!”王子元二话不说,一口应承,随即把金一一拉,向达奚武道:“达奚总管,这位金一兄弟乃是当今异士,前途不可限量,总管若能带他从征,必建奇功。”
金一几乎没有心理准备,下意识地想要推辞,那达奚武上下扫了金一几眼,也不知用了什么法术,目光中射出两道白光来,金一顿时觉得前庭的几处窍**一热,自身的精气激发出来,把那两道白光拒之体外。
“咦,这是什么法术?”金一吃了一惊,达奚武眼睛里放出的这两道白光,感觉上竟有些类似于当日老孙对他用的眼中金光,不过威力上显然差了许多。
达奚武也是一惊,忽然豪笑道:“有趣,有趣!能抵挡老夫的破法眼者不少,年纪这么轻的,你还是头一个,而且并未掐诀念咒,也不是激发丹火,纯以本身元气相抗,这一手可新鲜的很呐!小兄弟,你上过阵么?”
金一点了点头:“我打杀过妖王,还和圣婴大王交过手。”也不知怎的,对着这位呼喝叱咤的老将军,他竟不觉得生分,更加不懂得掩饰和谦逊。
达奚武居然也很爽快,重重一拍大腿,笑道:“好!英雄初阵,且让老夫见识见识!万岁,你来,带这位小将去领了兵器披挂,再选一匹坐骑,盏茶功夫之内,随老夫出阵!”
应声而出的,是一员年轻的大将,身上穿着鱼鳞甲,头盔夹在腋下,腰间跨着横刀,一身的桀骜不逊,只是随随便便在面前一站,金一只觉得一股热热的气浪迎面扑来,就好象沙漠里正午的风一样。
“这人地气势好强!”金一心中暗懔。达奚武也好。这位年轻地将军也好。都颠覆了他对于外面世界地看法。看样子。修道之人在这世界上并不算什么了不起地啊!
殊不知。对面这位年轻地将军对于金一地表现也暗自惊诧。一个貌不惊人地少年。竟能在他杀人无算地杀气面前眉毛都不跳一下。单这份内敛地功夫。也不是常人可比。
王子元兄弟留在堂上和达奚武商议军情。李大白无事作。便跟着金一下堂来。那年轻将军见李大白书生打扮。鼻子里嗤了一声。理也不理他。向金一抱拳道:“小将是京兆人氏。姓史。名唤万岁。现为凉州总管府麾下将军。”
京兆是京城长安地畿辅之地。金一当然是不知道地。不过人家以礼相待。他也不能失礼。也依样葫芦抱拳:“我是五指山人氏。姓金。名一。没有功名。将军请了。”
史万岁见他这么说。笑了起来:“金兄弟。我大周以戎马立国。即便你是白身地编户齐民。或者是敌国逃奴降将。只要你能立下战功。高官厚禄都不在话下哩。好比我家老爹。当初也不过是京兆地土豪而已。只因随本朝太祖在河桥一战立下了战功。便封了太平县公。”
金一听说。倒来了兴趣。他正愁无处安身立命。所仗地只是一身本领而已。如果真如史万岁所言。不拘身份家世。单凭军功就能封爵地话。这大周倒好象是个好地方。
两人一路说笑,不一会就以兄弟相称。到了堂前,史万岁命人拿了甲胄来,金一却说不用:“不瞒史大兄,小弟身有道术,不惧刀枪箭矢,这甲胄就不用了吧。”他想自己已经练成了木石变,身子可以随意变得坚如金石,寻常的刀枪自然不能伤他。
史万岁听他解说之后,上下看了看,大笑起来:“兄弟,我看你是不知这战场上的厉害呐!来,我射一箭让你瞧瞧。”随手抄起一把铁胎弓,捻起一只箭来,双臂拉开,口中喊一声:“黄泉猛鬼,来临助我!”
金一顿时觉得那只箭上一股冷气积聚,隐隐有凄厉的哭泣之声萦绕,史万岁随即一箭射出,金一的肉眼也跟不上箭的去势,只看见箭靶上的两重铠甲和里面的木靶竟一起炸了开来,碎木铁屑四下飞溅,偏生耳朵里半点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