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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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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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九十四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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