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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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2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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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之时,小歌想了想,忽然好心提议道:“有没有想过让羽人投靠一个人族君王?”
  “羽人不为奴。”
  小歌挑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自己都不喜欢做奴隶,当年又为何要奴役人族呢?”若非羽人要奴役人族,华歆王与羽人也不会闹成那个样子,最后羽人四分五裂。
  “人族不也奴役着其它种族吗?”
  小歌闻言赞赏的点头。“所以我们也遭报应了,君不见巫宗被屠杀,上古九州帝国覆灭,三千年来,人族九成的人口都耗在了内斗上,文明倒退。。。。。。呃,至少六千年。”对于一个种族而言,文明倒退至此,这种报应远比当年月照之战死了百万人惨烈,至少死了百万人,以人族的繁衍努力,三五十年就该恢复了,但文明倒退成废墟,啧啧,或许再过六千年也重建不起来。这也是巫宗的幸存者为何会执着的用一千年的时间将古洛族的血脉彻底灭绝的根本原因,在巫宗的认知里,不管古洛王当年出于什么样的布下那样的局,可那造成的后果足够叛他整个国族的死刑,叛有洛氏族不配有一滴,哪怕只是残血存活于这世上。
  羽缇静默了片刻。“可你们还在做什么同样的事。”
  “征服天下,成为天下之主,诸族之王的野心,不论你是否人族,只要是人,都会有,这是人的天性。”
  “既如此,你又有何资格指责羽人?”
  “我当然有,至少我在努力的改变,而你们,墨守成规。”小歌讥嘲的道。
  羽缇默然。
  过了好一会,小歌又叹道:“我虽不知道日后会如何,但我知道,羽人如今已没有达成那种野心的能力,羽人的辉煌已成为历史,你如今应该实际一些,想想如何结束羽人的纷乱,不然羽人总有一日会在内耗中消亡殆尽。”
  “那也不能为奴。”
  小歌觉得自己若还能看到的话,羽缇此刻的神情应与万年前的华歆王如出一辙,不愿为奴。“公子御风颁布了新的律法,承认大荒所有智慧种族为人,有罪同罚,有功同赏。”
  “不管是多么贤明的君王,都不可能推行这样的律法。”羽缇一脸不信任,每个生命体都属于不同的种族,忠于自己的种族是必然,而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需要得到自己种族的支持,因而,分割利益时分给自己种族大块的是必然。若一视同仁,是对自己种族的背叛,一个不慎便是众叛亲离,遗臭万年,当然即便成功了,名声也不会多好。
  “御风他是一个不在乎自己死后会有怎样名声的暴君。”对于暴君而言,只要达到了他的目的,为此,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无所谓。
  “巫宗竟会扶持一个暴君?”羽缇惊奇道。
  “如今可不是谦谦贵族君子之风盛行的上古,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功利主义至上的乱世,暴君会活得比仁君长。”小歌对羽缇的惊奇不以为然,在乱世中扶持一个仁君,又不是活腻了,且即便是上古六帝,又有哪个是仁君?该杀人时没一个是会有半分犹豫的。
  羽缇更加沉默。
  “好好考虑吧,或许这会是一个很不错的机会。”小歌拍了拍羽缇的胳膊,本来想拍肩膀的,但羽人的身形都很高挑,若说御风超过六尺,将近六尺半的身形在人族是鹤立鸡群的话,那放在羽人中只能算正常,羽人的平均身高与御风差不多。小歌平时拍不到御风的肩膀,如今同样也拍不了羽缇的肩膀,而羽缇不是御风,可以拉着他的衣襟将他拉得弯腰,也只能凑合拍胳膊。对此,小歌颇为忧伤,她有戎族的血统,身形在华族算高挑的,将近六尺半,但她碰上的人怎么都一个比一个高呢?
  林海是羽人的地盘,哪怕地广人稀,但有别的种族踏入这片林海,羽人都会很快发现,这也是为何羽缇会那样及时的出现在小歌身边的原因。虽然还在犹豫小歌的提议,但羽缇还是决定送小歌一程,放着个瞎子在林海中乱逛,七成的可能会为林海中的某只猛兽或异兽增添一顿餐食,三成的可能是被其余羽人发现,然后。。。。。。过程如何不一定,但最后的结果仍是给兽类增添一顿餐食。
  羽缇送人的方式是拎着小歌将她丢在了苍梧山的脚下,然后拍拍手,打道回府了,气得小歌直跳脚,草原这种地方,即便她没瞎,也很难分辨东南西北,四面八方都是草,唯一不同的是草的颜色不一。而她如今看不到,独自寻回苍梧之野,草原中的猛兽她不怕,可迷了路,走错方向的话。。。。。。这浩瀚草原,小歌没法想像自己会怎样。
  尽管恨不得将羽缇活烹了,但小歌还是不得不拿着竹杖在草原上寻找方向,北荒地广人稀,百里无人烟的常态,因此也就没有所谓的人走多了就有路了的路给她走,只能踩着草甸慢慢走,同时判断方向,眼睛不便的弊端在此时展露无遗,没有眼睛,她连抬头通过星辰判断方向的能力都没有。小歌觉得自己可能又要破记录了,成为第一个因为迷路而死的连山氏。须知做为人族最早的观星者,连山氏很早就掌握了如何通过星辰来了解方向与气候的本事,因此迷路对于连山氏而言,一直都是一个极为遥远而陌生的词汇。
  羽缇良心未泯,小歌走了没多久就遇到了人,只是。。。。。。遇到牧人,小歌能理解,北荒除去林海,不是冰原就是草原,畜牧业是主要行业;遇到猎人,小歌也能理解,因为北荒野兽虽不似澜越之地那般泛滥成灾,但也是人族的数十甚至数百倍;遇到农民,小歌还是能理解,北荒刚刚迁来了一支数量庞大的华族,去年公羊宁来的时候给苍梧之野带来了许多农作物种子,开春雪一化,季阕橹耸挚鸦摹W芏灾呐屡錾弦叭诵「瓒寄芾斫猓荒芾斫獾氖潜被脑趸嵊新冶�
  草原上的资源不多,唔,也不能说不多,只是能够被人族所利用的很少,即便是彪悍的草原民族,哪怕北荒草原上的野兽足够他们吃很久,可北荒草原上的野兽也不是吃素的,即便是最好的猎手也不能保证自己每日都能猎到动物,而身手不是特别的猎手,谁吃谁还不一定呢。因此为了过冬,草原民族都会劫掠其它国族的物资以过冬,美其名曰打草谷。但小歌在冀西之地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知道一些草原民族的习性,打草谷是在秋季才会干的事。而今是夏季,草长莺飞,正是放牧牛羊的好时节,不管是哪个部族都不会挑这个时候劫掠其它国族,错过了放牧的黄金季节,冬季准倒霉。
  小歌将看到自己孤身一人而想劫了自己的乱兵用冰冻成了冰雕,只有一个脑袋露在外面。“说说吧,怎么回事?胡人。。。。。。你是胡人吧?”
  “我、我是羯人。”乱兵结巴的道,他错了,他不该看到对方是瞎子长得又漂亮就想抢了她回去的,这女人根本不是人。
  “羯人?羯人怎么跟苍梧城打起来了?”苍梧山周围就苍梧之野有人,小歌压根不用去猜战争的另一方是哪位。
  “是单于的命令,苍梧野有很多的粮食和奴隶。”
  小歌闻言蹙眉,问出苍梧野的方向后便随手将乱兵彻底冻成了冰雕,同时收回了护着对方心脉的一点灵力,然后思索了起来。虽然草原民族缺衣少食,但苍梧野底价与他们做生意,关系处得还可以,不可能为了一些粮食与人口就打起来,除非。。。。。。可能吗?这些满脑子肌肉的游牧民族也能意识到苍梧野的价值?若真是那般,只能说,人心不足蛇吞象。
  小歌沿着问到的方向前行,有时也会判断不出方向对错,但趴在地上用锐灵之灵探知一下便知道了,小歌头回庆幸自己是五行灵的体质,不然真拿寻找方向的事没辄。不过,苍梧野也不知是怎么个情况,马蹄践踏,地面震动的波动,几十里外都能探知。
  盲人无法判断黑夜与白天,小歌也不知自己走了多久,反正她累了就休息,休息完了就继续赶路,最终走到了苍梧野,四面八方都是喊杀声,自己这是跑进战场了?小歌默然无语。
  白苏在城墙上看到淡定的在立于血肉横飞、流失乱窜的战场上,却似不染一丝尘埃的谪仙般的女子,不由一怔,眯眼仔细一瞅,魂顿时给吓飞了。“小歌!”
  虽无嗅觉与视觉,但听觉这段日子却极好,尽管隔着一里多的路程,但小歌还是听到了白苏的声音,抬脚便向白苏的方向走去。
  白苏顿时想抓狂。
  水灵架起一座桥,白苏踏着水桥下了城墙,出了苍梧城,算她倒霉,碰上那么个奇葩朋友,她要是死在战场上,下了黄泉也不会放过小歌。“小歌你别动!”
  “公子,夫人怎么跑出来了?”一名亲卫忽然对正与敌人厮杀的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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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不解白苏怎么突然跑下来了,但季故且唤L舳狭说腥说木弊樱缓蟠徘妆フ野姿铡�
  小歌因为看不到而无法判断周围的人谁是自己人,谁是敌人,便只能被动防御,旋风在她周围徘徊,将所有向她攻击的人吹上天,至少十丈高,然后。。。。。。直直的落下来。也因此,小歌需要警惕可能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走得有些慢。季氚姿杖床蝗唬姿辗懦鲆惶跛ǔ隽艘惶醯缆罚精‘剑之所指,人皆身首异处,马蹄踩过死者的尸体而过,也因此,两人差不多是同时到小歌面前的。
  看到小歌,季⑹泵靼琢税姿辗⒌氖裁捶瑁馐郎夏苋冒姿詹还烁怪刑ザ参5娜瞬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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