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心里指不定怎么乐。
对家人她始终亏欠良多,这次回来可以多陪陪他们,她真不是一个合格的女儿。
谢爸爸小小咪了一口,无比满足地说:“那是几年前你年龄小,我觉得还可以拖一下,现在我完全赞同你妈的说法,闺女咱们要务实,要求不要太高,爸这样的就好了。”
这两人摆明态度是要逼她上梁山,好一个妇唱夫随,三月此刻反对无疑等于反对无效。只有埋头苦吃,自古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也可以见招拆招,船到桥头自然直。
吃饱喝足后在谢妈妈喋喋不休的念叨中回到房间躺着,刚好接到沈晔的电话,不知道哪里得来她回来的消息。
沈晔轻笑:“我也不过是碰碰运气,看来运气不错,是不是我不打电话给你,就不打算联络我们了。”
“我这不是刚回来就被我妈念叨吗,刚想给你打就接到你电话了。”三月心虚地回应,她本想好好睡上两天再约。
“沈晔,你幸福吗?”这是她收到请柬后一直想问的事。
那边明显一愣,会不会幸福,现在她还不知道,良久沈晔答道:“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我喜欢宋颂。”
是呀!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痛苦的,只有爱一个人才会有绵长的痛苦,爱不得最后嫁一个喜欢的人,这种结局也许就是最好的结局。
“苏小叶在随缘定了包厢,晚上出来聚聚。”沈晔告诉她。
听到随缘二字,三月下意识想要拒绝,可是找不到理由搪塞,又不想扫她们的兴,难得一聚。
自从和那个人不在一起后,真的好久都没出去过这种地方,她曾经无数次陪着他出入这种场合,过这种偏离她一贯生活轨道的日子。
那时候整条街的小混混都知道她是他的女朋友,叽叽喳喳的叫着她嫂子,一个恶迹斑斑的街头小混混,一个引以为傲的尖子生,本没有交集的两个人。
可她就是喜欢他的放荡不羁,与生俱来的王者之风,爱得那样的无所畏惧,甚至于想要将一生付之于他。
记得小时候和沈晔她们一起看《古惑仔》,迷恋陈浩南到不行,在尚不懂得安稳是女人一声的追求时,希望有个盖世英雄与之展开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无疑那个身上具备了所有她对英雄的幻想。
苏小叶曾这样说过她,顺从仅仅是他表面,她的内心绝对是自我主义,冒险主义。世俗的观念无法控制她,骨子里的我行我素,注定会爱上不一般的人。
真的是应了沈小叶的话,她终究是脱离了轨道,开始了一段浪漫又惊险的恋爱,那是一段无比风光的日子,那是一段惊心动魄的日子,也是一条不归路。
他所处的完全不同的另一个世界,充满诱惑和吸引力,她好奇不已,慢慢接近,最后沉溺至死方休,不得自救,用尽了往后数十年的激情。
一个人的激情有多少,她不知道,可她太用力了,激情过后只剩下无尽的疲劳,只有将爱折腾光了才会明白,稍行差踏错,就是粉身碎骨,王达权是陈浩南,可她却不是小哑巴。
☆、随缘而不攀缘
第五章随缘而不攀缘
记忆中的随缘,只三分像酒吧的酒吧,布置得有雅致,冲淡了不少本属于酒吧喧闹。水木很多有钱人也愿意花钱在这里坐上一个下午,安静的环境留不住燥热的心,因此年轻人狂欢的首选绝对不会在这里,对他们来说这里貌似太没有激情了。
可这确是是八年前印象中的场景,沧海桑田,物换星移,如今这里竟像是变了个模样,彻底的不留一丝痕迹,时间到底对它做了什么,三月惊叹。
昏暗灯光,潮湿的环境,空气中弥漫着烟酒的味道,震耳欲聋的音乐,形形□□的男女,明灭不定的闪光灯。
那些年轻的身体在酒精的作用下,轻摆的,晃脑的,拥舞的,亲吻的,他们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在这里所有的事都变得理所当然,只有尽情释放。
三月恍恍惚惚上了楼,推开雅间虚掩的木门,关上,瞬间把身后的喧闹隔绝在身后。
在她看来,坐在沙发上的沈晔变胖了不少,以前稍微胖一点都能烦心很久,气色也好了很多,依旧是一头柔顺的黑长直,连眼睛都盛满了笑,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
三月走过去摸了摸她红润的脸:“怎么胖成这样?虽然说有未婚夫了,也不能这样放纵呀!”
沈晔收回想要拥抱的手,狠瞪了三月一眼,摸着脸问:“有这么明显吗?”
“挺明显的,你以前可是锥子脸。”沈晔以前本就太瘦,现在刚刚好,真的一点都不胖,还是个瘦子,三月有意逗她:“说不定你准老公就喜欢你这种微胖型的。”
“就数你和沈小叶最没良心,这么久不见也没个电话,一见就数落我,真是交友不慎。”沈晔抚了抚额头,叹了口气。
“快说说你是怎么胖起来的,我们也好以此为鉴。”说曹操曹操到,沈小叶推门进来。
她还是一点没变,依旧高调的恨不得全世界的目光都粘在她身上,深V大红毛呢连衣裙,尖头细跟高跟鞋,精致的妆容,闪闪亮亮的某名牌包包,不知道刚才进来的时候引起了多大的轰动。
“事情处理完了?你现在不愁吃穿的,非要弄个什么学校,不是自己找累受吗?”沈晔显然不满沈小叶的姗姗来迟,更不满她不把自己当个女人,强悍得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老子他妈的就是个女人中的男人。
“我们又不像你有老公养着,三月你说是吗?要知道一般男人养我不起。”沈小叶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没形象的坐在沙发上,把玩着鲜红的指甲。
沈小叶话音刚落,隔着厚厚的门传来一阵摔酒瓶子身,铁与玻璃的碰撞声尤为刺耳,应该就在离她们包厢不远处,紧接着一阵脚步声,马上又恢复平静。
“这随缘也太不安全了,雅间也能出现这种事,水木的民众就这点水平,动不动就喜欢干架,没点素质。”沈晔给她们两人一人倒了杯红酒,自己率先喝了口润喉:“随缘以前也算一安静地,现在老板换了,是再也回不去了。”
原来是换老板了,难怪变化这么大,以前这里的贾老板是挺有意思的一个大叔,经历过很多事懂得许多道理,每次来三月都喜欢与他说上两句。
“处理倒是挺快的,这信老板在水木也算是个厉害人物,混黑道的。”沈小叶仰头一杯酒入了肚子。
的确是个厉害人物,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动声色的处理好一场麻烦,非佛即神,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人,那个人也是这样处理问题时雷厉风行,不喜欢拖泥带水,莫非他就是这里的新老板。
不会的,不会这么巧的,一定是她想多了,他怎么会记得以前说过的话,他身边女人那么多,又怎么会记得那个承诺。
三月问:“那贾老板哪去了?”还以为他会一直呆在水木,随缘是他一手打理大的,总归是有感情,舍不得离开的。
“都是陈年旧事了,也就是你这个不问世事的人不知道了,贾老板误杀了人,被判了刑,后来随缘就被别人买下了。”再说起,沈晔也唏嘘不已。
贾老板当年在水木也算是个大人物,就这样没落了,接着说:“现在的老板在水木也算有名,人年轻又帅气,水木河以东的大半的酒吧都在他名下。”语气里满满地赞叹。
没想到几年的时间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
“没想到吧,还有更让你想不到的,贾老板还被察出来是杀人逃犯,在水木潜伏了十八年。”沈小叶补充。
三月睁大了眼睛,不敢相信,贾老板那样温和的一个人竟会是杀人逃犯,这事要不是沈小叶亲口说出来的,她决计不会相信。
印象中的贾老板信奉宗教,讲究‘随缘而不攀缘’没有缘的时候自度,有缘的时候帮助众生,这样的“善良”的一个人竟然会是逃犯,谁能想得到。
也许这也是缘,躲不开的孽缘,每个人都有这样一段孽缘。
沈晔知道她心中感慨,可人间世事皆如此,瞬息万变,料想不到。庆幸她没有问新老板是谁,又怕她细问下去,一把揽住她的肩膀转移话题:“小叶你不是有事要跟三月讲吗?”
沈小叶突然想起,一拍脑袋“你不说我都忘了,我筹资办了个聋哑学校,过两天为感谢投资商办了个酒会,本想让你们两个来帮我撑撑场面,她不是要忙婚礼的事,这一次就放过她,你可不能拒绝我了。”沈晔满脸期待的看着她,。
面对沈小叶她还真不忍心拒绝,不过撑场面这种事一般都要大人物来着,她还是有点自知之明,顶多算个未来的大人物,现在连个小人物都不是。
三月也知道,现在的沈小叶孤独缠身,不过是要个人陪着她,有钱却无法用钱排遣孤独。
沈小叶是一个偏执于物质的女人,为了名利和金钱,付出了很多,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她说除了三月和沈晔,她没有知心朋友,没有爱人,她不过是想要一个真心的人陪在她身边。
“我怕我撑不住,面子不够。”她老实说。
“怎么就撑不住,你不是老师吗?请你来多有说服力。”沈小叶还不忘朝她眨巴眨巴眼睛。
她是老师,可她又不是聋哑老师,这个理由没半点说服力好不好。
“竟然你不说话我就当你答应了。”沈小叶拍了拍桌子,一锤定音。
“你就去吧!那天应该不乏青年才俊,多认识认识也好,你妈肯定没少念叨你吧!”沈晔现在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还不忘戳她痛处。
“家世样貌人品好的男人,还真请了不少。”沈小叶调侃道。
三月苦笑:“那我要好好睁大眼睛挑了,不错过任何一个和男士搭讪的机会。“
既然躲不过就欣然接受吧!谁让她和沈小叶这个女人是朋友呢!谁让沈小叶总是说这辈子都赖定她了。
吃喝玩乐后,三个人见时间也差不多了,起身一起出了包厢,刚好隔壁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