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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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乖-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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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最后一次的试探,她打电话找到林森,对他说:
  “我出墙了,跟别的男人上床了。”
  “……然后呢?”林森总是言简意赅。他不在乎她做了什么,只想知道她找他做什么。
  “那个男人小我七岁,但他说要娶我,已经送了我一颗三克拉的钻戒、一辆小跑车,这两天说要买间房子给我。”
  林森在电话那头静待。
  周又铃唇边勾起冷笑,笑着自己的痴心妄想。许久的静默之后,她深吸了口气,说道:
  “我可以跟你离婚,但是,林森,我要听你一句真话。”
  “离不离婚,在于你的方便。不能用来跟我谈条件。”
  “你……不想回答,是因为知道我会问什么,对吧?”
  “抱歉,我得去开会了——”
  “你知道!你知道我要问的是章令敏,所以你不想回答,对吧?”她大叫。
  他没回答,只淡淡说了再见,就挂掉了。
  是啊,他怎么会回答?不管他爱不爱章令敏,对他来说,都不关她的事,所以他一个字也不会跟她说。她怎么又犯傻了?以为是林森的妻子、是章令敏曾经的好友,就有资格质问那段从来没机会把暗恋发展为明恋的爱情?
  人活到了三十岁,蹉跎了大好青春,却没有变得聪明,真是活得太失败了!
  然后,她决定离开英国,找了林森离婚,其实只是为了好好看他。她不知道日后她会飘落在世界的何方,但可以肯定的是,此生再也不容易见到他了。
  三十岁以后,她把日子过得很精采!
  她交过的男朋友有欧洲小国皇室的王子、南美洲的丛林探险家、埃及的考古学家、美国的知名电影制片、巴西的足球明星,以及更多记不住名字长相的富家公子或知名学者……但她并不快乐。
  一天比一天更不快乐。在她四十五岁时,就觉得世间的一切刺激都乏味极了,所以跑到日本,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每天就做两件事:泡温泉与发呆,决定余生就这样烂掉算了。
  不过就算乖乖找了个地方烂着,还是控制不了桃花满天飞,追求她的男人总会蹦出那么一两个。
  也好,打发时间尚可。
  然后,她就接到了来自于章家的——章令敏生前告别式邀请!
  这是个愚人节的恶作剧吧?章令敏怎么可能快死了?
  她跳起来,决定回台揭发这个恶劣的骗局!
  ……
  她周又铃还活着,章令敏怎么可以死掉?
  可是,她死了。真的死了。挂着完美的圣母面具,直到呼出生命最后一口气,也没有拿下。
  章令敏,你果然是个狠角色!我败给你了!
  年轻时,她冷笑地认定章令敏总有面具挂不住,露出狰狞真面目的一天;年轻时,她自负地认定她会爱林森一辈子,就算他不爱她,她也要追随他到死亡那一刻!
  章令敏成功了;周又铃失败了。
  人生没有如果!就算她周又铃最后放弃了林森,也不会愿意见到林森与章令敏有情人终成眷属。她会发狂的。
  好啦,现在一切一了百了,章令敏与林森,这一辈子是彻彻底底的不可能了。一个死了,一个在天涯飘泊着。
  那她,在冷笑完后,又该怎么办呢?她还活着,自己一个的活着,怎么办呢?
  这时,收音机里突然播放着一首沧桑的歌,由一道沙哑女音唱着——
  天  黑了  孤独又  慢慢割着
  有  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爱  很远了  很久  没再见了
  就  这样竟然也能活着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谁  说的  人非要  快乐不可
  好像快乐  由得人选择
  找不到的  那个人  来不来呢?
  我  会是谁的谁是我的?
  你听寂寞在唱歌  轻轻的  狠狠的
  歌声是这么残忍  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
  你听寂寞在唱歌  温柔的  疯狂的
  悲伤愈来愈深刻  怎样才能够让它停呢?
  天  黑得  像不会  再天亮了
  明  不明天  也无所谓了
  就静静的  看青春  难依难舍
  泪  还是热的  泪痕冷了
  寂寞在唱歌/词:施人诚
  艰难锁在眼眶里的泪,终于流了下来,却不知道是在为谁而流……泪,滑入口中,苦苦的,涩涩的……寂寞的歌,还在如泣如诉地唱着……她的人生,也依旧得继续走下去……很辛苦,很失败,很孤单,不过,都无所谓了……
                  后记
  好久没有翻阅诗集了,不管古诗还是现代诗。
  诗,一直是我很喜欢的一种文体。它能以最简练的短句,排列出最精彩的意境,因为如此,我始终觉得“诗”这样的存在,非常神奇。
  虽然我是没有能力做诗的,但对于那些写出能让我起共鸣诗句的诗人,我总是无比拜服。在正当迷恋时,自然在书局里不断搜寻,看到那些人写的诗集,翻也没翻,就直接抱回家……当然,有没有看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书柜里的诗集,有的被重复翻阅,都翻得起毛边了,有的却还一如刚从书局领养回来的样子,整本书干干净净,没有摺痕、没有毛边,顶多只在几页令我有感触的诗句上,写了几句感言。
  在如今一切依赖电脑的时代,我们需要查找什么知识,都只需在网上搜寻就能轻易获得,甚至买书,也有网路书店完美到家的服务。这便注定了实体书店的门庭冷落车马稀,无可挽回地朝式微的路上走去。
  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静下心来捧着一本书读上大半天了。尤其是诗,这些属于我的诗集,在属于我之后,看完的、看一半的、没怎么翻的,就堆放在那儿被静静遗忘,想想,竟有两三年没搭理了啊!
  在准备开新稿的那几天,清理完所有书柜,找出可能用得着的工具书,也把所有现代诗都找了出来。一本一本翻看,看着曾经在里头写下的感言,也看着每一个摺页的地方,重读那几首曾经让我深深铭记的诗句。
  于是我发现了一个现象——十几年前曾经令我喜欢到非要背起来,甚至另外抄写在笔记本里的某些诗句,如今读起来有些并没有太大感觉了,甚至怀疑当年怎会为了这样的句子感动得半死,甚至为了那首诗而买下一本诗集,对着那诗写下满纸荒唐言……
  岁月证明,人是会成长的,而成长,则会让人改变。不一定更好,不一定更成熟,但是口味的改变则是一定的。就像二十五岁之前,我喜欢味道重的食物,爱吃红烧牛肉面、爱吃泡菜火锅、爱喝奶茶、爱吃巧克力等等。而如今,我更爱清淡的汤头、食物的原味、清香的茶叶,然后,不怎么吃巧克力了,更愿意吃水果一些。连爱吃的东西都可以变了,阅读的口味又怎么会不变,是吧?
  重读诗集,除了发现年少时感动的诗,现在不感动了,还发现曾经读不懂的诗,居然有些能读懂了!以前觉得乏味的作品,现在却喜欢得非要记下……可能是口味不同,可能是年龄阅历的增进,总之,那些旧诗集,竟让我觉得仿若初相见。
  本来无意在这个故事里的每个章回放置诗句的,但因为找到了几首觉得可以应景的,也就放了。当然,大多是夏宇,其他才是别的。既然放了,就找个全,十章都放了吧!所以每天晚上入睡前,都在看诗。
  我一直都喜欢夏宇,但我得承认她的诗,我很多都看不懂。但这并不妨碍我去欣赏她!我手上有两本她的备忘录,这书初版发行于l  984年,距今已有二十六年了,而她的诗作,看起来却仍然如此“新”!不太有时代的隔阂感,所以我一直觉得她是个很神奇的人。
  被称为诗人的作家很多,但我深信没人像她这样把诗写得这么奇诡,短短的文字,在她的组合下,变得很活,很难以形容,虽然无法很精确地表达她的诗带给人的视觉感受,但印象绝对是独特的!
  重新读诗,夏宇带给我的惊喜仍然最多。当然,还是有许多读不懂的,所以我想,过个两三年再来读一遍,或许又有了新的收获。
  以前就谈过夏宇了,所以对她的谈论就到此为止,我想,喜欢她的人,早就喜欢了,也不必我再多舌推销。
  这次找到了一些有意思的诗,却不是每一首都能使用在小说里,就另外记在笔记本里,记住这一刻的喜欢心情。
  当然,太过知名的诗人,我们耳熟能详,轻易可以在网上找到他们的作品名句加以欣赏,也无须在此着墨太多,喜欢的自然会去找来看。
  我推荐大家去找达赖六世仓央嘉措的作品。
  我喜欢在他的词里找中意的断句,例如: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佛是过来人,人是未来佛
  当然,还有那首超有名的那一天,那一月,那一年,那一世的情诗。也成了我随身笔记本里的收藏。
  读他的诗,最好先读他的生平,那样才会对他的诗作有更深的理解与感触。
  至于郑愁予、余光中、席慕蓉这些诗人,大家简直太熟了,他们的作品更是常常被引用,也就不用特别再去介绍了。
  在写完这个故事之后,床头柜的那丛一诗集也翻阅完了,就要再封藏进书柜里,下次见面不知何时。不过,想必定有新的领会吧!
  在这里,我要记下一首出自于业余作者的一篇诗作。这首诗发表于1975年的文学杂志上,年代非常久远。我后来稍稍找了下,这个作者的诗作似乎不多,也都零散地发表在联合副刊或中外文学上,作品应该没有多到足以独立成书。
  有些诗,来自于无名作者,不是特别的精采卓绝,诗作上甚至还带着时代的味道,若是没有人一直的记住,它就会默默地在岁月里无声消失,像是从未存在。
  我觉得这首满好的,我想记住。已经记在笔记本里了,同时,也记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分享——
  你家的门
  就如一本古老暗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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