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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贺盛瑞和宦官一同到沟岸尽头巡视,贺盛瑞对宦官说:“这里以往是用黑城砖吗?”
宦官说:“是的。”
贺盛瑞说:“山水暴发,砖头无法抵挡,砌上去有什么用,不如改用石块。”
宦官说:“陵墓所在山的石头谁敢动它?”
贺盛瑞笑道:“沟中污积的石头,不是要除掉才能使水流通吗?”
宦官心知中计,遂不敢再坚持用砖。
于是贺盛瑞每天五更时分亲自点名,所有民夫,工匠各带三十斤石块,不过数天,就堆积如山,原估计砖头要二十万钱,改用石头后,花费不过五万钱。
献陵上所需要使用的石块共有一万余块,石工说,这么多的石头,没有五百个人手是不可能统统挑到山陵上去的,贺盛瑞私下盘算,如果到京里头调来人手,则两地相隔有五十多里,挑石头却不需那么多时间,平白让人往返百余里,实在说不过去,更何况,如果动用民工,公帑中并没有散发工资的这笔预算,但不发工资又太不像钱,贺盛瑞于是命人到邻近村庄商借壮丁片刻,每人每工时发给三文钱,结果,这回总共才花了一千多文钱,山陵上的墓石便已砌好了。
明朝的太监在监督工部兴建陵墓,神庙时,按例要使用板瓦,然而官窑生产的板瓦色黑质劣,每片价钱是一分四厘,民窑生产的板瓦色白质坚,每片只要三厘,太监们靠官窑中饱私囊由来已久,民窑从未沾上半点好处,贺盛瑞主持陵墓兴建之后,便亲自造访阉宦,问道:“你们监修土木有多少年了?”
其中一位老成点的回答说:“三十多年了。”
贺盛瑞道:“既已有三十多年了,如今神庙的屋顶漏得那么厉害,是不是所用的板瓦质料不好?”
“的确如此。”
贺盛瑞便私下选了官瓦和民瓦各一千片,在上头暗中官作下记号,将之搀杂在一起,然后邀集监工和本陵掌印诸人,会合太监来到放置瓦片的地方,说道:“你们选选看,这里头哪种板瓦最适合在本次工程中使用。”
众人选了选,道:“白色的好。”
于是大家将白瓦取来一看,是民窑的产品。
贺盛瑞道:“民瓦既然品质好又便宜,何苦一定要使用官窑的产品?”
太监道:“这是祖宗立下的旧规矩,谁敢违背?”
贺盛瑞道:“当初祖宗要用官窑,是因为民窑的产品没那么好。现在官窑中一定有人从中贪污舞弊,否则品质不会恶劣到这种地步?我正准备向朝廷上疏报告此事,请在场的监官为我作证。”
这话一时封住了众人之口,贺盛瑞便吩咐散会,监工太监跟着他到了官邸,低声下气地说:“这项例子一开,官窑等于是报废了,会得罪不少人,请大人考虑按照旧有的成例发包施工。”
贺盛瑞不准,太监又要求官民各半,还是不准,太监知道贺某人态度强硬,只好说:“那就由大人全权做主好了,但是请不要对其他监工透露本官曾来和大人商议此事。”
于是这次工程共使用了二十万片民瓦,节省公帑共二千多两银子。
金刚墙的工程要进行填土时,在场工作的工人只有二十多人,如果二人合抬一筐泥土,则非要三至五日不能完工。贺盛瑞下令道:“凡有多抬一筐泥土者,加发工资二钱。”令下之后,每筐泥土都洒上红木屑为记号,工人飞快地往来搬运,结果不到一天便完工了。
锦衣卫拟议要更置仪杖等装备,所提预算共需一万两银子,贺盛瑞认为有过于浮滥之嫌。
那时,监督工部的宦官一遇到弊案便交付有司审理,贺盛瑞便在公文上眉批意见道:“这些武职人员都畏惧大人的精明,先用好话取悦上司,然后进言。才故意弄些小伎俩,好借以吻合文中叙述的各项情节,但实情并非如此,他们所掌管的驾阁库并没听说遭到火灾,为什么他们身上的铜带会焦黑呢,用旧的仪仗理应腐朽,为什么每一具看来都那么笔直如削呢?”
监工太监便用这些疑点质问锦衣卫的那些武官,并提言要参劾他们,武官们大惊失色,都跪在地上请求饶恕,不敢再对工部的安排有意见,结果,这次花费尚未到一千两银子,仪仗装备便已焕然一新。
永宁长公主于万历三十五年去世,工部依例雇工搭盖了殡宫殿房等约三百多间,内廷有旨,等丧礼结束之后,要全部拆除,贺盛瑞令民夫选择空地搭盖,并用细棍子横穿杉木缆眼,埋入土中,每张席子并用麻绳联结起来,当时在场工作的民夫,每个人都暗自嗤笑贺某人在做无聊的事。
殡葬结束后,宫中的官官果然派人来搜刮杉木,结果因木根牢固,每张草席又联结起来,如要一一将张麻割断收走席子,未免太过费事,只好算了。
贺盛瑞便召集工匠等人,询问他们道:“山区一旦风雨暴至,你们便无屋可避,你们将大殿折除,剩下的小房子,就留给你们起居之用,好不好?”
大家都俯首称善。
贺盛瑞道:“当初官府购买席子,每一张价钱是一分五厘,现在每张折价为七厘卖给你们,从工资中扣除,殡宫拆除之日,听任你们将席子取走,麻绳割下来还可以使用,木材也可自行应用,如何?”
大家又纷纷表示赞成。
京师外城的墙脚根,因为雨水长期的冲刷,渐渐地形成一个大坑,有危及整座城墙的趋势,附近居民为大坑取了个外号,名叫“浪窝”。
官府有关部门打算进行修葺,有一位官员建议到去京城二十里外的吴家村运黄土来修补,估算总共要耗费一万一千余两银子。贺盛瑞则提议挖护城河河沟底下的泥土,这样不但可以填平浪窝,顺便还可挖深护城河,既省钱又省事,一计数得。
后来的修护工作即依此进行,竣工时,总共才不过花了九百多两银子。
[冯评译文]
贺公主持兴建两宫的工程时,开了不少事例,凡有公文到来,即日批复,银钱交割的次日,必定入帐列管。每一件公事都在当天解决,官吏无法从中舞弊,因此各方款项纷纷聚集起来,总共筹得了一百万多两银子。贺公对每一项开支都亲自审核,删去浮滥的费用,结果竟只花了七十万两就将工程完竣,共节省了九十多万两的开支。没想到工程才刚完毕,贺公竟被冠上交代不清的罪名,黯然离职,这真是太冤枉了。
我曾参阅过贺公之子仲轼先生所辑的《冬官纪事》,里头提到裁抑木商,清算窑税等事,贺公在处理时往往坚持己见,一点都不怕得罪主事者,难怪他会引起权贵之人的侧目。像这种有用的人才,如果一定要迫使他无法施展所长,才能为官场所容,这样对国家来说又有什么好处呢?唉!世事真是令人可叹。
徽州有木材商人王天俊等十人,怀挟着巨额资金,依托权门势要,向官府求得札付,官府上行下的文书,,准向王某等购买木材十六万根,贺盛瑞思忖一旦如他们所求,姑且不论他们将暗中夹带私人木材营私,光是这十六万根木材,即已有三万二千余根被他们在帐上动了手脚,使国家平白损失五、六万两的税收,他正要想办法阻止王某等胡作非为,但皇上却已发出特旨准其所求。一时之间,奸商们都得意扬扬,贺盛瑞却将他们召集起来,晓谕道:“你们要的札付我自然必须奉旨发出,但是我要在札付中列载些什么事项,你们能限制得了吗?”于是,贺盛瑞在札付中严格规定了以下诸事:
一,不得抵免关税,因为官府依照市价向他们购买木材,也是一种交易行为,自然应当像普通货物一样缴税。
二,载运木材的船只不得冲撞官舫民船,如有违犯,须按照行情予以赔偿。
三,不得骚扰州县地方政府,要他们派民夫拉纤。
四,不许未经检查即行通关。
五,官府不预支经费,俟木材运到张家湾,有关部门派官员逐根丈量木材尺寸大小,合乎规格的才给钱。
各个商人见到札付的内容,大惊失色道:“这样的话,札付不过是一纸无用的文书,要来做什么?”于是没有一个人肯领取札付,大家相率前去向东厂索回贿赂的赃款。
明朝工部衙门又设屯田司,其主管官员兼管通济局、广积局两个单位,每个局又设抽分大使(官名,负责征收租税)一员,攒典(基层吏役)一员,巡军十五员,官俸军粮每年约耗费一百三十余石。但这两个单位每年征收上缴工部的税款只有七、八十两银子,少的时候只有五、六十两,还不及维持这两个单位所需的费用。贺盛瑞想拟案裁掉这两个单位,但被工部左侍郎沈敬宇阻止。
贺盛瑞私下追查,发现两个单位初设之时,每年都可缴给工部一千两银子,又其所辖窑场,光是从京师到通州、昌平、良、涿等地方,每年取自砖瓦的税款几达一百亿文钱之谱,但后来工部招商买办砖瓦,广积局的这项收入便断绝了。
贺盛瑞又继续深入追查,发现仅仅是木商王某一案,漏税额便高达一百零九两银子,其他会有什么弊端,大概就可想像得到了。
后来清查窑税时,宦官王明从中作梗,贺盛瑞揣想,宦官不可制,但商贩可制,于是命人在通衢大道上张贴告示,警告军民人等,凡敢有买卖王明的砖瓦者,一律按漏税论罪,若有官府或军中私下卖放者,准许知情之人检举,即以漏税的数额充作奖赏。
措施执行之后,王明所经营的三十余座窑场,有一个多月片瓦不售,情形十分凄惨,遂不得不向贺盛瑞低头哀求,自动报缴税款。
这件事传出之后,朝廷中的要员纷纷自动缴税,三个月下来,税收竟达二十余万两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