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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吧。”孙续祖转身进了屋子。
他把吴正胥晾在那里,径自去漱漱口然后洗了把脸,待芝儿将他的头发梳好之后这才慢悠悠走了过来,“你有何事?怎么不说。”
这个时候丫鬟正好将茶水端过来倒上,放在吴正胥面前一杯,又递给孙续祖一杯,孙续祖挥挥手,“罢了,待会吃了饭再喝。”他从不空腹喝茶水。
“是这样的,我和你妹妹有感情你不是不知道,我想娶了你妹妹,让她作我温煦府的女主人。”
“你真是笑话?我妹妹前几日不是被你休了么?”孙续祖顾左右而言他。
“我说的是絮灵,也就是我的芙蓉!”吴正胥眼神坚定地看着他。
“这更是笑话了,丢了我那个妹妹,如今又想染指我这个妹妹!”
“续祖兄,你细细去想,我和芙蓉已经好了一年了,我俩是有感情的,娶扶柳也是我不得已,如今我也给了扶柳好去处,银子给了不少,嫁妆也原封不动让她拿走了,我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芙蓉?”
“别说什么芙蓉不芙蓉,我只知道我妹妹是絮灵。”孙续祖看都不看他一眼。
“絮灵?呵,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是芙蓉,她是想跟我到老的,你用孙府的面子你的面子去拘束着她有何意义,害的她畏首畏尾。”软的不行来硬的,软硬兼施最好了。
“现在她是絮灵了,让她好好留在孙府,我定会给她寻个好人家。”孙续祖道,其实他没想过妹妹将来的事,他只知道妹妹在孙府他一定会给她最好的一切。
“你别忘了,一年前她就是我的人了,你把她留在孙府,好,不嫁给我,你以孙府的背景再吸引一位佳婿,且不说比我强的不好找,就算你找到了,他对芙蓉怎么样你知道么?芙蓉与我早有夫妻之实,将来那人与芙蓉一旦产生隔阂,芙蓉的下场会怎样,你的手再长,还能伸到芙蓉的夫家去么?”吴正胥抿了一口茶水,修长的手指端着青花瓷茶杯。
孙续祖不说话,这件事是不可能的,就算他说的再有理也是不可能的,他知道吴正胥是爱芙蓉的,否则不会这么锲而不舍,若是贪色之徒,那怎么会放着扶柳不爱偏偏缠着絮灵呢。
“你们孙府真是腐朽,总是顾念着老一套,那些世俗眼光真的那般重要?”吴正胥嘲讽地刺激着他。
“你吴府家大业大,不也是遵守着规矩套路,你们家老头子因为你二娘没给你娘行礼,让她在雪夜里跪了一天,我可是有所耳闻。”孙续祖道。
吴正胥撇撇嘴,这个事他倒是知道,还是他回吴府的时候,他娘一直缠着他当光荣历史讲了好几遍。
“但我敢娶芙蓉,不怕别人说。”他就像个斗气的小孩一样,说实话,他这样才华出众的男子,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你倒是敢,我不让。”孙续祖淡淡道。
“我今日是来找你商谈的,我希望你能够客观地想一想,不要去想扶柳那件事,那只是个插曲。”吴正胥缓缓道,我都已经和扶柳和离了,你还想怎样,你看看我这脸上的伤疤,还得慢慢圆这个谎呢,听万里说我至少得顶着这个伤疤两个月。
因为万里治过烧伤的伤疤,花了两个月治好了,砸进去了一手的好药材啊,光敷药配方都害他掉了不少头发,才让那人一点痕迹都看不出来。不过那也是刚刚烧伤,若是放个一两年,总是天王老子也没办法把伤疤彻底消掉了。这作假作假,就要以假乱真,他是绝对不能一成功和离就把伤疤揭掉的。
孙续祖脑子快炸了,其实不想扶柳这件事的话,他的确是个很不错的妹夫,在絮灵那种身世的时候护了絮灵一年周全,在这城中男子里算,也算是比较专一比较洁身自好的人。只是扶柳之事怎么能不想?父亲为了这事都抓耳挠腮了,恨不得扇自己大耳光子。“扶柳那件事已经发生了,什么叫不要去想?”
“扶柳那事我也没办法,可你和孙将军也不能棒打鸳鸯。”吴正胥道。
“我不能让妹妹被别人说三道四,何况,你如今这个摸样,妹妹也看不上你。”孙续祖傲娇地哼了一声。
“你真是!”吴正胥真想把手中的茶水泼向这个心若磐石的男人脸上。
孙续祖现在真是烦透了,生意,妹妹,样样都棘手啊,从年后开始药材生意就开始亏损,如今亏损的口子越来越大,手中的名贵药材都活生生地积在手中两个月了,前几日从城东药铺卖出的药还吃死了一个人,到现在原因都没有查出来,那人的家境不错,死活都不肯和解,足足要了他一万两白银。对手步步紧逼,如今吴正胥也跟个跟脚狗一样成天来骚扰他孙府。
“你走吧,这事不可能!”孙续祖脑子里都是浆糊。
“不如将孙将军喊过来,让我与他谈谈。”吴正胥故意试探道。
“你快走。”孙续祖是不可能喊父亲回来的,父亲前几天又去了边关,在边关再守半年,就准备退老还乡了,绝对不能在这半年里打扰他让他出什么岔子,如今他是这孙府的主人,他能解决的能解决的,孙续祖心里默念。
吴正胥看他不准备将孙将军喊回来,心里安稳许多,孙将军那个大倔驴更难对付了,这小倔驴还好些。
“我走了,你再细想吧。”吴正胥将剩下的茶喝了个底朝天,然后一颠一颠走了。
孙续祖看着吴正胥喝的那杯茶,茶叶在里面形象扭曲地摆着造型。“芝儿,芝儿,将茶水端走,端走。”
“是,少爷。用早饭吧?”
“我去和妹妹一同吃吧。”孙续祖习惯道。
“少爷。”芝儿欲言又止。
孙续祖突然想起来这几天都是吴正胥赖在妹妹房里和她一起吃早饭,已经用不到他了。“罢了罢了,在这吃,端上来吧。”
此时庆儿已经将饭菜端了上来,她正端着一碗白米粥喝,过去在寻欢楼的时候她早上都是喝些白米粥,吃些咸菜,现在也是习惯了,只不过这孙府的小菜好了许多,都是哥哥精挑细选的。林秋穗想起哥哥,哥哥这样优秀的人,一定能为她找一个很好的嫂子。
“庆儿,你为何准备两副碗筷。”林秋穗淡淡道。
“姐姐,一会吴公子怕是还要来。”庆儿小心翼翼道,这几天吴公子总是大清早就跑过来,吃了早饭,若是姐姐有事他就走,若是姐姐无事,他就一直赖着。
林秋穗没说话,其实她心里还挺怀念当初在寻欢楼和他一起吃饭的,虽然吃饭时她不爱说话,吴正胥也是慢条斯理地吃着,可就是感觉很好,她已经习惯了这种感觉了。
果不其然,林秋穗吃了没几口便看见吴正胥过来了,推开门坐下就拿起筷子夹菜吃,平日里不爱喝白米粥,今日竟然也喝了起来。
“你来做什么。”林秋穗还是那句老话。
“当然是来吃饭。芙蓉,以后别这样了,我们还像以前一样吧。”吴正胥平平淡淡道。
林秋穗也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埋头吃下去,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听天由命随遇而安吧。
当吴正胥一口一口将早饭解决了之后,看着还正在喝那碗白米粥的林秋穗,用这几个月的思念酝酿出的深情的目光盯着她,缓缓道。“芙蓉,我定会将你娶到手的,你可愿作我温煦府的女主人?”
林秋穗有些呛到,咳嗽开了。
吴正胥看出林秋穗有些措手不及,以及眼神里很容易被看穿的一丝喜悦,其实他从昨日便看处了林秋穗犹豫,也知道林秋穗是愿意和他过日子的,于是他夜深无眠苦思冥想才想出了损招。
只听吴正胥喊到,“卓晗,将点心拿来!”
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大约十七八岁,林秋穗看着他应该和她年纪差不了多少。
“呛到了吧,定是太高兴了。”吴正胥调侃道,林秋穗被看穿了心思,不禁红了脸。
吴正胥将油纸包上的细线解开,然后一层一层剥开,“尝尝这鲜花儿酥。”
林秋穗惊愕他的细心。
“那日寿宴我瞧到了,你眼睛一直盯着它,一盘子竟然都吃光了,吓了我一跳。我心道原来不爱吃甜食都是假的。”
吴正胥捏了一块递给她,不得不说,现在林秋穗已经彻底沦陷了,那就真的随遇而安好了,林秋穗接过来。
正要往口里送,吴正胥热枕的目光不停地盯着她。
“你看什么。”林秋穗将鲜花酥从嘴边拿开,有些不好意思。“对了,怎么换人了。”
“快尝尝。”吴正胥继续热枕地盯着,直到看到林秋穗将鲜花酥送入口中,才满眼笑意地道“这是卓晗,清风成亲了,让他歇几天。”
不知怎么,林秋穗看着吴正胥,总觉得他跟个大尾巴狼似地,眼神亮晶晶的,很明显不是单纯,是狡猾。
“来,再吃一块。”吴正胥递过去。然后他自己也捏了一块吃,其实他不喜欢特别甜的。
A计划不行就B计划好了。我一定要让芙蓉毫发无损地来到我身边,护她一世周全。吴正胥心想。
作者有话要说:
☆、大病一场
接下来的两三天里,吴正胥还是日日早上过来与林秋穗共进早饭,到了第三天,却是吃不成了。
只见林秋穗躺在床上,一屋子的丫鬟,孙续祖正焦急地在床边坐着,旁边还站着两位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