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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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素质-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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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缺乏同情心,在对待迎亲那天新嫁娘时也是如此,其方式很有特点。新娘子总是很年轻,很胆怯,突然置身于陌生人群之中,自然不胜恐惧。尽管各地风俗有很大差别,但这个可怜的孩于突然暴露在众人注视之下,却没人在乎她的感受。有些地方还允许掀起轿帘瞪大眼睛看新娘。另外一些地方,不少尚未出嫁的姑娘在新娘子必经之路旁占好一个有利地形,满手捧着草屑或者米糠,撒在新娘子费时费力地油过的头发上。当新娘子到达公婆家起身出轿之时,她得像一匹刚买来的马一样,接受评头品足,不难想象她会是什么感觉。
  中国人十分看重繁文缛节,但他们显然看不到会让人不快的事情,因而也就想不到去避免。笔者有一个中国朋友,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讲失礼的话,说他第一次看到外国人,最感惊奇的是外国人脸上长满了胡子,像猴子一样,他接着保证说:“现在我已经很习惯了!”有人当着学生的面,要一位老师评论一下这些学生的能力,老师回答说,在他们面前离门最近的学生最聪明,二十岁就会学业有成,但旁边那张桌子的两个孩子是他见过最笨的。人们从没有想过,这样的评论会给学生带来什么。
  中国人缺乏同情,也体现在他们的全部家庭生活之中。不同家庭虽有很大不同,但究其本质都关系不好,很容易看到大多数中国家庭根本就不幸福。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缺乏感情上的联合,而这在我们看来是现实的家庭生活中最基本的。中国家庭通常是个人的联合,永远不变地联系在一起,有着相同利益,也有不少不同之处。最终结果,中国家庭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家庭,中国家庭里不存在同情。
  中国的女孩,一生下来就多多少少不受欢迎。这一现实对她们之后的全部经历,都有很重要的影响,并且为缺乏同情这一点提供不少发人深省的事例。
  母亲与女儿在狭窄的院落这种中国生活条件下过日子,不免会发生口角,随口乱骂是日常生活中随心所欲养成的自由。有一句特别的俗话,了解中国家庭的人会觉得意味深长;妈妈骂女儿,仍是亲闺女。女儿一旦出嫁,除了无法脱离的血缘关系,就不再与娘家有什么关系了。所有家谱都略去女儿的名字,其理由根深蒂固:她已经不再是我们的女儿,而是人家的儿媳妇了。人的本性会使她有回娘家的要求,各地风俗不同,有的走得勤,有的走得懒。有的地方回娘家走得勤住得久,还有的地方则回得越少越好,如果婆家有丧事在身,则倾向于完全中止回娘家。但是,不管是哪种具体做法,儿媳妇属于婆家的一份子,这个原则都是正确的。想要回娘家,就得带上不少活儿去干,可能是大量的针线活,娘家人还得帮着干。每次都尽可能多地带上孩子一起去,这样做既是为了管教孩子,以免他们变坏,最主要是让这些孩子尽可能在姥姥家多吃、住些日子。在女儿经常这样回娘家的地方,在女儿多的家庭,这种不断的侵扰是让娘家全家都感到害怕,也加重日常生活资源的开销。因此,这类访问经常会受父亲和兄弟的阻止,母亲则暗暗高兴。不过,由于各地风俗定下了某些回娘家的时节,比如在新年之后的特定日子以及特殊的节日等等,这类访问不受限制。
  妇女回到婆家,用句俗话来说就是“贼不空跑”。她必须带点礼物什么的给婆婆,一般总是吃的东西。如果忽略这一老法,或者没有能力带回礼物,不久就会招来一些戏剧性的场面。如果女儿是下嫁到穷人家,或者嫁去之后变穷了,如果她又有几位已经成家的兄弟,她就会发现自己回娘家,用医生的话来说,就是“禁忌”。娘家的几个儿媳与已经出嫁的几个女儿,她们之间准会有一场打斗,比如腓力斯人与以色列人的子孙,各自把某个地方当做自己的特殊领地,而把对方当做侵略者。如果几个儿媳占据了领地,他们会像腓力斯人那样,对无法彻底消灭和驱逐的敌人征税。一个儿媳妇,被视为婆家全家的仆人,这是她恰如其分的地位。而要找仆人,显然要找健壮和成年的,而且已经学会烧饭缝补这类家政技术,以及该地区可以勤劳谋生的一切手段,而不愿要力气与能力都很小的孩子。我们知道有一个二十岁的姑娘,丰满而年轻,却嫁给了一个年龄只有她一半的瘦弱男孩,他们成亲之后的头几年,她得乐于照顾这个男孩出天花,而天花是一种幼儿疾病。
  中国儿媳妇的苦难,可以写成一章,而不是简单地写一段。所有的中国女子都要出嫁,通常在很年轻的时候出嫁,她们一生中很长一段时间完全受婆婆控制,而当我们想到这一点,我们只是隐约地知道她们生活在受虐待的家庭中会遭受许许多多难以忍受的苦难。自家父母对已经出嫁的女儿鞭长莫及,除非对婆家进行一些劝解,或者女儿真的被迫自杀之后索要一大笔丧葬费。如果丈夫把妻子打成重伤甚至杀了她,只要能举证她对公婆“不孝”,便可以逍遥法外。我们需要重复一下,年轻妻子的自杀十分常见,有的地区几乎就找不到几个最近没有发生这种事情的村庄。一个母亲斥责已经出嫁的女儿自杀未遂:“你有机会,为啥没死成?”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让人同情了。
  《京报》几年前发表了河南巡抚的一份奏折,偶然披露说,父母杀死孩子,按法律观点来看有罪,但有一条规定却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一个婆婆恶意谋杀了她年轻的儿媳,凶手付一笔钱就能赎罪。他上报的案例中,一个妇女先用点着的香烫她的童养媳,再用烧红的铁钳烙她的脸颊,最后用沸腾的热水把她煮死。这份奏折里还提到几个相似的案例,由于写进奏折,肯定确实无疑。这种极端野蛮的事或许罕见,但虐待严重到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这样的事情却经常发生,以至于人们当时都懒得去议论一番。与笔者熟识的不少家庭,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给人作妾的中国妇女,其命运也十分辛酸。她们所在的家庭——幸福实在屈指可数——情形总是不断争吵与公开打斗。“我住的城市的长官”,一位久住中国的外国居民写道,“他十分富有,并且学识渊博,擅长舞文弄墨,为官干练,能引经据典。但他经常欺骗、咒骂、抢掠,甚至折磨他人,以满足他的兽欲。他的一个妾逃跑抓回来,被剥光衣服,两脚倒吊在屋梁上,往死里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穷人没时间生病。男人们根本不把妇女、儿童的病痛当回事儿,时常任其发展到无法治疗的地步,这或是因为没时间去管,或是因为男人“看不起病”。
  在谈及孝心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孝心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年幼的人无足轻重。年幼的人,其价值主要取决于他们可能成为什么,而不是他们现在是什么。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做法,中国正与之相反。三个出门人中最年轻的人,总是首当其冲地去承受劳苦。最年轻的仆人,总是干最苦最累的活。芸芸众生在贫困中历经煎熬,中国的男孩子不堪忍受各种严重的欺压,奋起反抗,时常离家出走,也就不足为怪了。那些下定决心逃跑的孩子,几乎都可以投靠他人。造成他们离家出走的原因有多种,但据我们观察,最为普遍的原因是备受虐待。有一个此类事例,一个男孩刚从斑疹伤寒中复原,这种病人大病初愈之后通常胃口很大,而家里的粗黑面食实在难以下咽,于是他便跑去当地的一个市场,大吃一顿,花了约二十个铜钱。他因此被父亲痛骂一顿,而他也就逃到满洲这个东北各省少年眼中的圣地去了,从此不知所终。
  普伦蒂斯'注'曾经说过:男人是创造的对象,女人则“无关宏旨”。这种说法反映了中国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婚姻的目的,在女方家庭看来,是可以不再抚养她了。男方家庭的目的,则是传继香火。这些目的是不会遭到指责的,除非去一味追究人们的动机。但在中国,没有人会对这个问题有错觉。
  普通人家男婚女嫁的目的尚且如此,对穷人来说,这个目的就更为突出了。人们一般这样评论寡妇再嫁:“现在她不会挨饿了。’峪话说:再婚再嫁,只为吃饭;没有饭吃,散伙完蛋。在赈济饥荒时,常常看到不少丈夫索性撇下妻子儿女不管,让妻儿们去要饭,或者饿死。许多情况下,儿媳妇被送回娘家,娘家有吃就吃一口,娘家没吃就饿死。“她是你的女儿,你去管她吧。”还有几例中,分发给哺乳妇女的救济粮,有时也被男人夺走,尽管这些例子或许算是例外。
  尽管仅从大饥馑年份的种种现象去判断一个民族,显然不公平,但这种情况是一块试金石,它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的深层准则,比寻常年景所反映的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卖妻子儿女并不只是荒年才有,只不过荒年更显得平常。熟悉这些事实的人都完全明白,近年来许多闹饥荒的地区,妇女儿童像骡和驴一样被公开拍卖,唯一的根本区别只在于前者不赶去市场。1878年那场大饥荒,几乎波及最北面三个省份的所有地方,还向南蔓延,路上的车辆上几乎全都坐着卖往中部省份的女人和女孩,以致有的地方已经难以雇到马车,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正忙于把新买来的女人转卖到别的地方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年轻妇女从饥馑之乡或人口过剩的地方,卖到因动乱而人口减少的地方,以及多年娶妻困难的地方。这种稀奇事情最令人伤感的是,这些中国家庭的成员被迫卖到各个遥远的省份,而这或许是全家人的最好出路。对于被卖者和卖者来说,或许是能活下去的唯一办法。
  我们曾经提到,漠不关心家人的病情,是因为得病的是“区区妇孺”。天花在西方被当做可怕的瘟疫,它也不断造访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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