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觅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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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草觅天涯-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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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华全身都是冷的,如坠冰窟。
  那个名字他一辈子都忘不掉,而用黄金捧场……
  “……华燕啊,你受委屈了,馆里本来规矩,弹琴是没有那么久的,彭少爷以黄金为价,明摆着是抬举你,他若和你看对眼了,你不是也能早享几天清福?再说了平时你这性子就不讨喜,要不是一手琴艺,早就赶到后院去了,馆里养着你,现在有这个机会,你还不该出力吗……”馆里的妈妈如是说。
  他不得不弹。
  而就是因为整整一日的琴,晚上被老客继续点名,他手抖不能继续,是以……
  双手忽然钻心的疼,彻骨的寒,哆嗦得连盲杖都握不住。
  树欲静而风不止。
  燕华不是没想过,自己会被人认出,但是后来觉得春城离着洛城极远,自己前后变化又太大,便是有相熟之人,不会认得一个瞎眼残废小厮,因此几分担心也淡了。可是他平素不照铜镜,也忘记了,这些日子自己被王谢好吃好喝将养着,顺心顺意看顾着,相随心生,已然换了模样,虽不似当初少年时节风华正茂,好歹也寻回了五六分神韵。
  彭伟的“华燕公子”一出口,燕华猛地反应过来。之后彭伟一连串的话,他知道来人是谁了,也知道来人把他继续当相公了,自己那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无论如何也抹不去。如若春城人晓得自己以前是……
  燕华心中不由惊慌起来,庆幸今天独自上街,少爷不在身边没看到这么尴尬一幕,然而终究自己做过的事否认不了,勉强维持平稳神色,温言道:“彭公子,燕华早已赎出烟花馆了,‘华燕’这个名字也早就不用了。”
  “哦?那可惜了啊。”彭伟嘟囔,忽然眼睛一亮,“华燕,我记得当时妈妈说你是官奴,终身脱不了籍,不如你带我去找你家主人,我跟他商量商量,将你卖给我,我好好养你!”
  他步步紧逼,燕华苦笑:“彭公子,我眼睛不好使,双手又这个样子,如何还能弹琴?”
  “没关系啊,听说春城有一个王大夫,很有名的神医啊!我就要去找他,到时候多出点银子,让他给你看看不就行了?”彭伟毫不在乎。
  燕华终于握不住盲杖,急忙俯身去捡。王谢没见过他卖肉,光晓得他做皮肉生意而已,就厌恶了他三年。眼前这个人,可是自己原先的主顾,若是两人见了……
  “咦?华燕,你怎么了?病了?你家主人真是的,不会心疼人……”彭伟一边念叨,一边弯腰帮他捡拾盲杖,“还是你知道自己可以见王神医,心里高兴的……”
  “——我说这位仁兄,这是我家燕华,不是什么华燕。至于他的病情,由我说了算。”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主角们的第一次
  【苜蓿草童鞋木有具体指定哪个人,作者表示就集体乱炖吧】
  燕华第一次看见王谢的时候:
  我靠这小娃娃跟玩具似的啊……喂喂你尿湿我爹一身真的大丈夫?(一个3岁一个0岁)
  王谢第一次认识燕华的时候:
  这个是什么,我咬咬咬……甜的( ⊙o⊙ )哇!“菀……菀哥哥!”(燕华满意地收起抹了蜜糖的手指头,果然要用利诱这个小胖墩儿才肯叫自己)
  裴回第一次知道自己弯的时候:
  我会告诉你我曾经想去青楼试试自己到底喜不喜欢女人但是攒了很久钱准备去试试的那天中午医馆抬进来一个要死的人说是在青楼染上的脏病从此以后我看着青楼来来往往的人他们头上纷纷挂着“XX一时爽早晚火葬场”血红的十个大字么。(哎呀不好意思又紧张了说话就没标点大家自己断句谢谢不客气我都说了些神马( ⊙ o ⊙ )啊!)
  作者:容翔你过来一下。
  裴回: ??
  作者:你似乎忘记燕华前一个职业……
  裴回(怒):我忘记难道有什么不对么?你还想我天天记住这个?往别人伤口上撒盐的是作者你吧!我哥都平平安安出来了你还要闹哪样!果断掀桌(╯‵□′)╯︵┻━┻
  燕华(感动):容翔,来,么么~
  裴回:哥~~~~么~~~~~~~(≧▽≦)/~
  王谢:我( ‵o′)凸!(一把药粉洒出)
  作者_(:з」∠)_
  (被套了N个DEBUFF持续掉血中)
  林虎峰第一次遇见裴回的时候已经写过了。
  林虎峰和裴回的第一次H的时候还在后面很遥远的地方。
  林虎峰表示为神马他就没有第一次写,他都不在主角栏里尊的很委屈(>﹏<)。
  作者说啊你有第一次了,你是第一次做第一男配啊。
  林虎峰表示要撕了作者,并且动手开撕。
  作者防御。
  别忘记作者还在debuff掉血中。
  作者装备耐久度降到0。
  作者防御失败。
  林虎峰撕了作者。
  本文永久成坑。
  这个小剧场字数多了点。。。蛋酥我觉得你们不会介意的~
    
    ☆、第十一章 悲催的彭伟

  忽然从燕华身后冒出来的人,不是王谢又是谁?
  彭伟一愣,打量来人:“阁下就是华燕现在的主人?”
  “都说了是燕华。”王谢压住了气,幸亏他偷偷跟雷衍水说好了,只要燕华出门,就找个机灵人远远缀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结果今天还真就有这么个“万一”。一听有人在街上纠缠燕华,管燕华唤作“华燕相公”,而燕华神色不对劲。“相公”二字一向是用来称呼秦楼楚馆之人的,王谢立刻告罪出来,见燕华盲杖都掉了,赶紧跑上两步,正好听见彭伟的话。
  “少爷?”燕华吓了一跳,他心乱如麻,竟没听出王谢脚步声。
  王谢一把拉住燕华的手,立刻察觉对方的僵硬,用力捏了捏对方手心,把人挡在身后,自己接过盲杖转递燕华,又安抚的在他手背拍拍:“谢谢这位仁兄了啊,有什么事不如到我家一叙?”
  “好啊好啊,正好我也想跟阁下谈谈华燕——”
  “是燕华,不是华燕。”王谢正色更正。
  “好好,一切要听主人的不是。”彭伟也不恼,“不过我远路而来,忙着去医馆拜会王神医,稍后再去府上谈燕华的事,我想给燕华治治手眼。”
  看在彭伟终于改口,又是对燕华好的份上,王谢稍微收敛了些敌意,“不知阁下找‘王神医’所为何事?”
  “这也不算什么……”彭伟面有难色,一闪而逝。
  王谢一见他支支吾吾的表情,心下猜到了一两分。
  “阁下可知,王大夫每日只诊一名疑难杂症?”
  “啊?当真?”
  “我在春城,焉能不知?”
  彭伟思索片刻,笑道:“没事没事,我有妙计!”
  “那就不打扰阁下了,燕华,我们去买东西。”王谢拉着魂不守舍的燕华的手,告辞。
  “哎,阁下还没跟我说,府上在哪里啊?”
  “就在朱雀巷第二家。”话毕,走人。
  “燕华。”王谢小心翼翼叫,仔细观察燕华神情。
  “……少爷?”
  “你若不喜欢,我便不接他的诊,或是故意拖延报复,如何?”
  “啊?少爷万万不可!”燕华这才急道,“他只是当初我在……馆里遇见的,听我弹过一天琴而已……”
  “可是你反应很不对,燕华,我知你是怎样人,遇上一般小事不会如此失态。”
  “没、没什么。”燕华低声道,“不过想起了些过往。”
  “过往你要是喜欢,想一想就算了,要是不喜欢,扔给我,万事包在我身上。”王谢打包票,“不管你什么样,从头发丝儿到脚趾头,都是我的!”紧紧捏着他的手,压低了声音:“我知道过往的你,那又怎样?夜间你也经常知道我的反应不是?我从头发丝儿到脚趾头,连同王小谢,也统统是你的。”
  燕华忍不住“噗嗤”一笑,光天化日,大庭广众的,少爷又耍无赖了。他原本担心的无非是王谢厌恶他,现在正主儿话说得很明白,连语气都没有半分异样,自己过去那些破事儿……能了断也好,了断不了又怎样,大不了不让人认出……
  “少爷。”
  “嗯?”
  “如果燕华这张脸毁了,少爷可还看得下——”嘴巴被只杏子塞住。
  王谢悠然在果子铺挑鲜货:“如果毁到连我都无法复原的程度,我就把自己脸也毁了,咱俩一对儿夜叉恶鬼,看到底谁吓唬谁。”
  不得不说王谢真真摸准了燕华的心思,燕华果然不再纠缠这个话题,慢慢咬着杏子:“很甜,少爷多买几只?”
  “好。桃子要不要?”
  “要。”
  “咦,现在还有新鲜樱桃?掌柜的,再称一斤。燕华,我们回家?”
  “少爷,燕华还没来得及采买。”
  “好吧,去杂货铺。”
  “可是少爷的病人……”
  “放心,我出门前给他们布置功课了。”
  燕华想了想:“那位彭公子,少爷的打算是……”
  “我听燕华的!”王谢觉得里面还是有些问题,燕华不说没关系,这个什么彭公子早晚要见自己。
  “这位客人,如果您不买药,也不打算找我诊治,或者不想等候王大夫太久,还请另觅他处。”
  今天小吴在王四掌柜那儿,康安医馆内,只一个裴回,有些头大地看着面前之人。这个人除了过分丰满以外,看着并没有什么重病,甚至大病也没有,多半是有钱人有点小毛病小题大做,不用理会。
  不过,裴回望着彭伟搁在桌上,直接打开的小匣子,有点头大。
  ——芦长碗密枣核丁,锦皮细纹珍珠须,匣子里正是一株全须全尾,上好野山参。
  这礼说轻不轻,如此一支好参,随便大街上可不容易买到;这礼说重也不重,毕竟砸些银子下去,药铺还是愿意出手的。
  “……小兄弟,我手里有祖传秘方,你跟王神医一提,管保不费吹灰之力,他就出门迎接我!至于什么方子,现在我可不能告诉你……”
  重芳大哥说过,这种人不用管,咱手里最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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