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逆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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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逆苍天-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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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见尤怜,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苍真的可怜这个年轻人,这些年来,李清平还真就没再生病受伤。而对于陈桂这样的欺辱,李清平其实也已经习惯了,至少表面上,李清平会逼着自己去习惯。

    不多时,镇守黄坚带着儿子黄龙出来给大家谢礼。不过,黄坚只在中央招待大户的饭桌前敬酒,根本不看四处的边角。黄龙代替父亲给其他人敬酒,来到李清平这一桌的时候,陈桂和几个手下立刻殷勤的端起酒杯,点头哈腰的大声说着祝福的话语。

    轮到李清平说祝词的时候,黄龙眨了眨眼,问道:“你,你是谁啊?”说完之后,他还冲身旁的陈桂一笑。

    李清平立刻明白,黄龙是在故意刁难自己。但眼下他也只好回话。

    “我是李清平,以前做过您的书童。”李清平说道,“过年了,祝老爷夫人新年愉快,长命百岁,祝少爷心想事成,早日加官进爵。”

    “哦,我想起来了,你就是占着我家的铺子那个没爹生没娘养的小子。”黄龙放下酒杯,但李清平却只能一直把酒杯端着。他接着说道:“李清平,你以前也是跟我一起念书的,老师都说,知恩莫忘报,可你看看你呢,好几年了,就一直占着我家的铺子不还。”

    李清平狠狠的咬了咬牙,说道:“我每个月都有给大人一半的供钱。”

    “哼,你那点破钱算什么,你真以为我爹看得上眼?告诉你吧,他老人家是怕别人误会,所以一直没有让你还铺子。那铺子旁边的酒楼已经被我买下了,你说你在那儿给人写字多影响我的门面,我的店就要开张了,你就自觉一点把铺子还给我们,我正觉得那里可以做一间大厢房,你知道一个厢房一月能赚多少银子吗?”

    “不知道。”李清平说道。

    “穷鬼。”黄龙鄙夷的看着李清平。

    陈桂随即附和道:“听到了没,少爷已经开口了,你小子就别再厚着脸皮了。否则,我可要登门拜访了。”

    李清平端着酒杯的手已经开始发抖了,那并非是累,而是怒,一股无声之怒。

    这五年时间,李清平供给镇守的租子已经足够卖下那个铺面了,更何况,镇守也并非那铺面的老板,而是花了点钱租用而已。铺面的老板都不敢收镇守的钱,几年前已经把铺子送给镇守了,所以黄龙才口口声声的说铺子是他们家的,并且有了收回铺面,另作用途的心思。

    知恩莫忘报,李清平当然明白。他的生意这几年是越来越好,上交的租子也是年年增加,别说是一半,李清平更是只给自己留下很少一部分供给生活的钱粮,其余的都交给了镇守大人。

    眼下虽然委屈,但李清平也知道,寄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与其因此继续遭人羞辱,倒不如对自己狠一点。

    李清平咽下心中怒气,举杯对黄龙说道:“少爷,请转告老爷,我不会再去那间铺子了,每月的租钱。。。。。。”

    “免了吧,我爹是很慷慨的,以后你要不要继续报恩就自己看着办吧。”黄龙却是极为得意,想着那铺子把门一封,搞个赌场,一定是财源滚滚。

    李清平一仰头,将那杯清酒一饮而下,却不知道自己将来该靠什么维持生计。

    离开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是走的后门。双脚踩在雪地上,李清平只觉得自己轻飘飘的,好像一阵风就能要了他的命。

    “清平,清平,我就算死了也是清平如水,不值一提吧。这宜安镇不算小了,却只怕不能容我啊。”想着,李清平把手伸到了怀里,用手摸了摸仙人送给自己的那只毛笔。

    这支笔李清平看得比命还重要,每天都揣在身上,因为害怕折断磨损,李清平更是花光积蓄,给毛笔做了一个狐皮笔套。他把这笔当成自己唯一的朋友,轻拿轻放,空闲的时候总是细心的清理笔头上的毫毛,生怕其中会有一根掉下来。

    “很快,我就连纸张都买不起了,毛笔啊毛笔,我这辈子恐怕都不能用你写一个字了。”摸着狐皮笔套,李清平苦笑着仰天说道。

    大概是上好狐皮的缘故,李清平忽然觉得一股暖意从笔套上蔓延到自己手中。那股暖流自他手心一直传遍全身,回家的路上,李清平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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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回 灵力入体
    许是刚才宴席上多喝了两杯,回到草棚后,李清平不禁感到一阵困倦。裹着那床单薄的被子,李清平蜷缩着身子,用双手紧握着狐皮包裹的毛笔。那好似幻觉一般的暖意让李清平忘记了刚才宴席上自己受到的羞辱。

    李清平已经一无所有,他更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冷淡的世间活多久。心头阵阵孤苦涌来之时,李清平又倍加珍惜仙师赠送的这支毛笔。前段时间,李清平试过很多种办法,想要用这支笔写出字来。可不管他在笔头上沾墨汁还是清水,所有的液体都会一瞬间消失,那感觉就好似笔头的毫毛将那些水份吸干了一样,可是笔杆中又并无半点水渍。

    有一次,李清平甚至刺破了自己的手指,用自己的血去沾笔头,然而这一回,血水消失的速度却是更快。李清平刚把毛笔提起来,笔尖甚至都还没碰到血珠,就见笔头闪过一道红光,血水即刻消失。

    越是如此,李清平就越觉得这毛笔是有灵性的。多番试探下来,李清平也有了一些收获。他发现,毛笔吸收液体的速度是有差别的。

    墨水是最慢的,尽管那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可跟井里打上来的清水想比,却要慢上很多。而吸收最快的则要属人血,那简直就是肉眼难以分辨的速度,李清平因此认定,这宝贝毛笔是极其喜欢人血的。

    虽然周围的液体还有很多,比方说污水、泔水,或者动物的血液,可因为李清平太珍惜这支毛笔了,所以不愿拿毛笔去碰那些脏东西,最多也就试过一次茶水和雪水。

    此时,裹在被子当中的李清平,不禁将毛笔小心的从笔套中取出,端详了一阵之后,李清平说道:“毛笔啊,我刚才是吃得酒足饭饱,虽说吃了这顿以后可能都要饿肚子了,可想来你也好几天没进补了。嗨,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喜好人血,趁我现在还有力气,便多喂你几口吧。等以后我真要饿死的时候,我一定拿所有的血来喂你。”

    说着,李清平在指尖上咬出一个小口子,鲜血渗出之后,他便将笔尖放了上去。

    红光再次出现在毛笔的笔头上,手指伤口上的血也快速的被毛笔吸了个干净。等到血液渗出的速度已经远远不及毛笔吸收的速度之时,李清平赫然发现,那笔头的毫毛似乎变长了些许,一直蔓延到自己指尖的伤口之中。

    血液被抽离的感觉随即从全身传来,李清平下意识的想将毛笔拿开。可是他刚要动手,却又想到:“嗨,你我已经都到绝路上了,没有那间铺子,我便断了生计,再加上这几十年不遇的大寒天,我恐怕是熬不过去了。毛笔啊,你就尽情的喝吧,我虽不想死,但你是我李清平此生唯一的好友,我又怎能舍不得这点血呢。呵呵,反正人死了血也是会干的,倒不如都给你吧。你若真有灵性,等我死了,就回到那位仙师身边去吧。”

    窗外的风呜呜的刮着,雪好像又大了。门口的篱笆被堆积的冰雪给压得吱嘎作响,不一会儿就踏了。李清平现在懒得去理会这些,只觉得毛笔在吸纳了自己的血液之后,笔杆的颜色竟透出淡淡的金黄。伸手摸了摸,笔头的毫毛更是光滑润泽,非常的舒服。

    “哦,原来的我的血果真对你有好处,那就好,那就好。”想着,李清平觉得自己也算死得其所了。

    过了一阵,毛笔仍旧在吸取着李清平的血液,那么细小的一道口子,毛笔却能将李清平浑身的血液都从那里抽出来。昏昏沉沉之间,李清平却并没有因为血液流失而感到浑身发冷,相反,一股股暖流还顺着笔头上的毫毛,由手指的伤口传遍他全身。

    李清平觉得这暖流异常奇特,自己现在虽有些不清醒,可仍能感觉到浑身筋骨酥麻,舒服得不得了。而且暖流在自己身体里游走的路径非常清晰,李清平仿佛能看到那暖流时而穿过自己的皮肉,时而流淌于自己的筋骨。最奇异的是,李清平的意识越模糊,对那暖流的感觉就越是清晰。到后来,李清平只要一闭上眼睛,就能看到暖流在自己体内的情况,他甚至看到了自己周身的经络骨骼,每一根血管都清楚无比。

    “这,难道是我要死了,出现了幻觉。”李清平想到,“这也无妨,呵,原来我身体里是这个样子啊。”

    李清平看到,自己身体的筋骨肌肉之间,附着着许多黑乎乎的东西,特别是后腰的位置上,那污迹更是浓密。

    “诶,那不是我常常腰疼的部位吗,莫非就是这些东西引起的。”想着,李清平便又看到,笔尖涌入身体里那股淡蓝色的暖流慢慢的汇集到那些黑色的污迹上,来回腾挪了一阵之后,那黑色的东西居然就不见了。

    李清平并没有感觉到自身的变化,只觉得这情景颇有意思。不多时,他身体里再看不到半点黑色污迹,那淡蓝色暖流便开始涌向他周身的血管。

    李清平看到,自己血管里已经没有什么血液了,所有的血水都被毛笔吸走。可是当蓝色暖流涌进血管之后,李清平竟又觉得自己周身充满了力气,可就是睁不开眼,也挪动不得身体。

    “这毛笔还真不枉我们相识一场,有这蓝色的东西,我竟然也死得这么舒服。嗨,这感觉可比平时在外活着要舒服多了,能这么死去,也算我李清平的福气。”想着,李清平内心便完全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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