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眼里的林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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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眼里的林黛玉-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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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多的内容这里不可能一一列出来,只能择其要旨列出:
  第一回,提到甄士隐有一女,乳名英莲,年方三岁。梦中,僧人说到了顽石(贾宝玉象征)转世,可见此时贾宝玉尚未出世。可是,第63回,却说英莲(香菱)与宝玉同庚,前后矛盾。
  第二回,提到林黛玉年方五岁,可是,第45回,黛玉说自己15岁,在贾家住了三年,怎么成了15岁?第二回应为12岁。
  第39回,刘姥姥说自己75岁,贾母说“比我大好几岁呢。”可是,到了71回,历时不到2年,贾母忽然要过80大寿了。
  第54回,鸳鸯对袭人说:“偏生今年就死在这里,你倒出去送了终。”袭人道:“正是,我也想不到能够看着父母殡殓。”按照袭人的话来看,是父母双亡,其实,袭人的父亲还在,只是母亲过世了。
  以上这些错误,显然是在作者的草稿中才会出现的,因为曹雪芹并没有最后系统地整理稿件。因此,红楼梦出现的错误无损于曹雪芹的伟大和天才,命运夺去了他的生命,他用自己生命换来的文字,即使出现了很多错误,也并没有影响她的传播和魅力。有趣的是,红楼梦是中国最伟大的长篇小说,而里面出现的错字、别字和疏漏恐怕也是最多的。
  纠错红楼梦,不是为了炫耀
  正因为知识分子都知道红楼梦差错巨大的原因,所以,晚清以来的知识分子把纠错红楼梦,当作一项文化建设来看待,校勘红楼梦,给曹雪芹纠错,是红学主要的研究方向之一。纠错红楼梦的目的何在?有两个,一个是“求真”,因为版本众多,曹雪芹的原作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人们一直在探求红楼梦的原汁原味。另一个是“求善”,就是尽可能地纠错、改错,以求获得质量最好的《红楼梦》版本。这两个目的既有关系,又有各自的方向,最接近曹雪芹原貌的版本却未必是文字质量最好的版本。
  由于校勘纠错《红楼梦》难度太大,又是非常专业的事情,我们普通读者并不需要过多地投入精力,而且,这些文字的差错并不影响我们的阅读,这就是曹雪芹的伟大神奇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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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宝玉爱啃鸡爪子?(1)
一个疑点:《红楼梦》第49回“宝玉……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爪子忙忙的爬拉完了。”(1954年,作家出版社)贾宝玉,在府内怎么吃鸡爪子呢?一个富家子弟何以如此落魄?
  这几天,我写了一个《红楼梦80回,章章都有错》,说明《红楼梦》由于未经作者的最后整理校核便流传于世,最初的《红楼梦》并不是公开发行的印本,而是类似“手抄本”的抄本,所以,这部伟大的作品在流行中存在着不少需要修补和校勘的空间。这一点,不能怪罪曹雪芹。大家喜欢《红楼梦》,也愿意为红学做一些自己的努力,虽然不是红学家,但是也可以为《红楼梦》挑错。不过,为《红楼梦》挑错,应该老老实实遵循学术原则,而不能沽名钓誉,哗众取宠。
  因为,给《红楼梦》挑错,可不是一件简单轻松的事情,稍微不注意,不细心就会闹笑话,把原来正确的改为错误的,把原来生动的改为苍白的,所以,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个人态度如纪连海一般浮躁、轻狂,还真别“悍然”挑错,更别以此沽名钓誉,否则贻笑大方,就会让贾宝玉啃了鸡爪子。
  以下举几个后人修改的地方,或不妥当,或本身就是改错了。
  1。 挑错字,让贾宝玉啃了鸡爪子
  第49回,有一句话“宝玉却等不得,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爪子忙忙的爬拉完了。”(作家出版社,1954年)
  朋友们一定以为,宝玉此时在吃凤爪吧,因为文中是“野鸡爪子”。可是,细心的人就会发现这句话有些问题,贾府是何等的气派,何等的显赫,何等的气焰压人,贾家唯一的“富二代”竟然啃起了鸡爪子,这也太寒酸了吧。
  其实,这是后人改错了。在程乙本里,这句话的原文是“宝玉……拿茶泡了一碗饭,就着野鸡瓜子忙忙的爬拉完了”
  “野鸡瓜子”,指的是鸡胸等处的精瘦肉。北京话里,有个词儿叫“肉瓜子”, 说的是瘦肉腱子,就是形容精瘦肉的口感,非常形象,非常贴切,这是我们传统中文的魅力所在,我们看“瘦肉”这个词,虽然含义大家都明白,但是,不生动,不形象,不是能够审美的词语。曹雪芹用的“野鸡瓜子”,是在使用北方方言,而编校者也许是不熟悉北方方言,或者仅仅从校对角度出发,以为“瓜”是“爪”的别字,就顺手大笔一挥,改成了“野鸡爪子”。这样改完之后,可就亏了贾宝玉的胃口了,原来是吃最美味的鸡肉,现在只能啃鸡爪子了。
  外国的翻译家们则要比我们高明一些,在1970年代的《红楼梦》英文全译本中,翻译家霍克斯对这一段的翻译是这样的:
  The others agreed to wait, but Bao?鄄yu professed himself unable to hold out, and helping himself to a bowl of plain boiled rice, pourde a little tea over it and shovelled it straight from the bowl into his mouth with one or two collops of pickled pheasant?鄄meat to help it。
  collops of pickled pheasant?鄄meat,在英文中,是腌制的野鸡肉片,这个比较准确,虽然没有精确到野鸡的鸡胸肉片,但是,大体上说得过去,没有犯“野鸡爪子”的错误。
  2。 挑错词,让丫头晴雯说话很书面
  第52回,晴雯发烧鼻塞,吸鼻烟通窍。有一句话,是这样的:“晴雯忙收了盒子,笑道:了不得,好爽快!”(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其中的“好爽快!”是后人修改过的。
  这句话,在其他的版本中,是另外的样子。在俞平伯先生校订的《红楼梦》中,这段文字是这样的:“晴雯忙收了盒子,笑道:了不得,好辣!”(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而在《红楼梦》程乙本中,这句话是“了不得,辣!”
  这句话在三个版本中,是如此不同:
  了不得,辣!——了不得,好辣!——了不得,好爽快!
  从左至右,我们觉得“爽快”改得不好,“辣”符合口语,句子读起来更加生动,活泼女孩的语言风格尽显无遗,人物形象更加生动、饱满,想想晴雯在书中是个怎样的人物?那是“爆炭”一样的人,点火就着,沾怒就暴,是个风风火火,天真无邪的女孩子,所以,一个“辣”字,才是“爆炭”晴雯的真语言,真性情,真个性。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贾宝玉爱啃鸡爪子?(2)
在“辣”之前,加一个“好”字,书面语言的色彩稍稍强了一点,也未尝不可。可是,“好爽快”就大大脱离了口语范围,直接进入书面用语了,虽然字面上的意义好理解,但实际生活中,人们说话可是很少这样表达的,因为过于拗口了。也许宝钗会如此斯斯文文地表达,因为宝钗是“珍重芳姿昼掩门”式的大家淑女,是工于心计,内心重重掩盖的女孩,而晴雯则是直来直去的灿烂女孩。一个“好爽快”,让晴雯这个人物形象就显得弱了很多。改,还不如不改,还是遵照曹雪芹的原貌为好。
  值得一提的是,国际汉学界对《红楼梦》的小说语言非常关注,他们对《红楼梦》里的口语风格,是非常尊重的,在霍克斯英文全译本的《红楼梦》中,翻译晴雯这句话,She shut the box hurriedly with a laugh。 ‘Goodness,how it burns!Give me some paper。’
  Goodness,是“了不得”;how it burns!,中文译作:辣!,或者好辣!,还是遵循着口语化的原则,人物语言特别个性化,霍克斯的翻译完全保留了晴雯的语言特点,没有把晴雯的话变得很文雅,很书面。
  3。 错加标点
  我们今天看到的《红楼梦》基本上都是句读本,“句读本”通俗地说就是加过标点的。传统中文本来是没有标点符号的,近代以来,标点符号被引入中国,于是,为传统古籍添加标点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不要小看了古文加标点,句读所涉及的文史知识领域特别广,句读者需要特别深厚的文史功力,古文功底非强不可。因此,给《红楼梦》原本加标点,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稍不留神就会出错。
  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按理说高鹗后续的40回,校勘起来应该比前80回要省力省心得多,可是,也很容易犯错。古本中,第89回,林黛玉误听宝玉定亲,心灰意冷,躺在床上,被也不盖,紫鹃给她盖上,此处,有一段描写:“黛玉也不动单待她出去仍然褪下。”这句话该如何句读呢?正确的应该是“黛玉也不动,单待她出去,仍然褪下。”
  可是,有的人不是这么加标点的,而成了“黛玉也不动单,待她出去,仍然褪下。”,结果就多冒出了一个别字“单”,应该是“弹”,动弹。于是,今本就有“黛玉也不动弹,待她出去,仍然褪下。”(作家出版社,1954年)这就是把对的,改错了,又错上改错。
  原文:黛玉也不动单待她出去仍然褪下
  错标:黛玉也不动单(弹),待她出去,仍然褪下。
  正确:黛玉也不动,单待她出去,仍然褪下
  由上所述,品鉴红楼,是艺术;校勘红楼,是学问,做学问,就要严谨、细致、如履薄冰。给《红楼梦》挑错,一定要仔仔细细,如履薄冰,应该具有语言学、校勘学、历史学等相关知识,不是一件文人哗众取宠的玩笑事。老百姓对于“红学”是比较隔膜的,而电视中的刘心武讲解《红楼梦》,是红学中的一个门派,还有一个大的方向就是校勘《红楼梦》,这是一个艰苦事。周汝昌先生和俞平伯先生,为了校勘《红楼梦》苦心研究数十年,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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