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来是个贪生怕死之徒。
可这一次,我愿意为他任性一回。
☆【03…04】
【叁】
那晚,我做了一个很美的梦。
梦中,是我第一次遇见鹿晗的画面。
那是二〇〇六年的深秋,我高一,他高二。
我因发烧向老师请了病假准备去医院,但又因学校地处偏远,我又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后妈压榨下的祖国花朵,因此只能孤身一人拖沓着疲惫的身子前往最近的公交车站点。
谁知,在这半路上竟遇到了抢劫犯。
我一直听人说这条道的治安不好,果然名不虚传。
昏黄的街灯将我的身影无限拉长,那时已是晚上七点,除了公路上疾驰而过的几辆货的,路上的行人简直少得可怜。我一边撑着不堪一击的身子奋力追赶,一边使着最后一点力气撕扯着喉咙喊抓小偷。
可回应我的只有空荡荡的街道。
于人而言,那时的我肯定像极了唱独角戏的角。
可笑至极。
我忘了我到底循着小偷逃走的方向追了多久,直到他的身影渐渐在我的眼皮底下化作一个黑影,消失在某个不知名街道的拐角口。
隐约之中我只知道在追赶的途中撞上了一个人,我想我大概是烧糊涂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他的手就是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诉,我求他帮我抓小偷,我告诉他我这个月的生活费我的手机我的家当全部都在那个包里……然后,眼前一黑,再无知觉。
醒来的时候是凌晨两点,我身处于区中心医院的挂针厅,身上披着一件不知从何而来的黑色大衣。我坐起身,转头看到了身旁的陌生男子,他蜷缩着身子窝在椅子上,眉头微微紧锁。
“怎么是他。”我喃喃道。
关于鹿晗,在海外(海淀区外国语实验学校)几乎每天都可以听到他的名字不下三遍,而关于他的那些个风云事迹也常常成为姐妹们茶余饭后闲谈的话题。
或许是听到动响,他皱了皱眉睁开惺忪的睡眼,接连打了几个哈欠后问道:
“你醒了。好点没?还难受吗?”
“好多了。”我有些不敢看他,“那个……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原来,那天鹿晗逃课外出打电玩,在回校的途中被我撞了个满怀。
从此以后,一眼万年。
我开始频繁地了解有关于他的一切。早会时我会伸张脖子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他的身影,晚饭后的闲暇时光我会特意买上运动饮料去灯光球场看他训练,从他队友那儿知道他喜欢吃雷家凉皮我就每个星期都装病假去给他带……
好像,只要看到了他,就看到了全世界。
即使这样的爱很肤浅。
【肆】
我一直很讨厌我的后母。
她是一个抹了满脸胭脂粉的风。骚女人,不仅整天勾。引别的男人来满足她的欲望,还是一个很有心计且心肠歹毒的坏女人。从我三岁到十七岁的这段年华大概就是这么悲惨度过的,不过值得庆幸是,我这株祖国的花朵在她的摧残和压榨下仍然能够茁壮生长,平安无事。
我没有什么朋友,真正值得我交心的也只有林希栀一个人。我并不是生性冷淡,也并不是高傲的不可一世,大概是因为生活的历练才造就了我这种不冷不热的性格。
我对于小三的厌恶不亚于每个被小三夺取丈夫的女人。我讨厌她们,恶心她们,鄙弃她们。我认为她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多余的存在,上帝应该让她们早早地死,好不再为非作歹。
可是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变成我所厌恶的角色。
我始终无法忘怀那个夜晚。
鹿晗狠狠地将我按在床上,双手环住我的腰将我整个人带入他的怀中。他在我的脖颈间深深地亲吻,双手不停地在我身上游走,紧接着熟练利落地解开了我胸衣的扣子。
那是我这辈子爱过的第一个男人,也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哪怕有再多的千言万语与不情不愿也在那一刻被我生生地吞回肚子里。
我爱他,所以我愿意给予他所有。
我一直记得那晚的月亮很圆,淡淡的月光透过灵动的窗帘倾洒在卧室里。鹿晗的手臂搂着我的腰,将下巴抵在了我头上,我似乎能感觉到他沉重而有力的心跳和浅浅的呼吸。
他的睡容很安详,纯真的像个孩子。睡梦中的他嘴唇一张一合,似乎是在呢喃些什么。我向他身边挪了挪,热乎乎的气息扑打在我耳边:
“阿默,我会爱你一辈子。”
我轻浅地笑了。
我输给了他那句一辈子。
然而,我真的输给了他一辈子。
★【05…06】
【伍】
我成功的介入郁子安和鹿晗之间,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第三者。
只不过好景不长,在你传我,我传他,他传她这么一个死循环之下,我和鹿晗的事情才不到一星期的功夫就被郁子安了如指掌。
在我还在上课的时候郁子安就带了一帮姐妹吵吵闹闹地直冲我的教室,她在门口叫嚣着让我出去,还骂了很多难听的话语。老师心里肯定是想拦的,但是因为考虑到她爸爸的那层关系也就心有余而力不足了。这就是所谓的势力狗。
郁子安气愤地走到我跟前,上来就直接扇了我一巴掌,我捂着脸,瞬间感到火辣辣地疼,接着便浮现出五个清晰地手指印。
“顾森默,做人不要这么无耻这么不要脸好吗?!”
她怒目圆睁,大概是被我逼得有些抓狂,故意把声音抬高了音量。
我并没有像上次那样畏畏缩缩,而是从容淡定地用话将了回去:“我再怎么无耻,也改变不了鹿晗不要你的事实。”
她气得直跺脚,脸被涨得通红。如果当时她的面前有把刀的话,我猜想她定会毫不犹豫地砍了我。
鹿晗听我向他描述完整个经过后,向我投来了一个赞许的目光,他宠溺地拍了拍我的脑袋道:“郁子安不是什么好惹的人,下回一定要小心。我怕我不在你身边,你会受伤。”
我窝在他的怀里,手指与他紧紧相扣:“有你这句话,我哪怕受再多的伤,也值了。”
爱上他,就像拥了一身刀枪不入的铠甲,也好像突然拥有了软肋。
对于当时的我来说,鹿晗便是我的全部。即使为了他上刀山,下火海,也是我心甘情愿的事。
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爱情里的女人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陆】
十七岁的时候,我犯了这个年龄的大忌。
当我拿着那根显示阳性的避孕棒忐忑不安地走出厕所时,一块千斤重的大石仿佛压在了我的心底。
我知道,我要当一个母亲了。
在这个不该有孩子的年纪。
知道这个消息的当晚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又惊又喜地跑到鹿晗跟前,搂着他的脖子,用一种略带羞涩的语调告诉他,我怀孕了。
鹿晗的手抖了一下,簌簌的烟灰掉落一地。他的表情与动作很明显地告诉我他的内心并不惊喜,反而带给他更多的是惊吓。
“把孩子打了吧。”他起身弹了弹裤子上洒落的烟灰。
“为什么?”我愣愣地看着他,瞳孔放大了一圈又一圈,不可置信地僵在原地。
他给了我一个极其简单的理由,他说:“阿默,我们承担不了他。”
我啼笑皆非,内心再怎么平衡也无法接受这番话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的。接着,我恼怒地抡起沙发上的靠垫就朝他狠狠地砸过去。
我舍不得这个孩子,可是我更舍不得他。
十七岁的时候,我为鹿晗打掉了第一个孩子。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我的眼睛又红又肿,术后的麻木与疼痛使我压根站不直身。鹿晗伫立在玻璃门前抽着烟,见到我走来立刻脱下身上的风衣披在我的身上,将我紧紧地拥在怀里。
“没事的,你还有我。”
他的语气总是那么轻柔,总会让我有种忍不住想掉眼泪的冲动。我把头埋在他怀里,感受着他双臂间所释放的温暖,那是一个男人的怀抱,只给予我的怀抱。
就算那一刻天塌下来,就算全世界都背离我。
我也明白,我还有他。
☆【07…08】
【柒】
我是一个头脑发热后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
十八岁生日那天,鹿晗为了补偿我花大钱带我去吃肯德基,就在我与鸡腿抗争的过程中,不经意间的抬头便望见了马路对面的涅槃。于是,我就跟打了鸡血似得吵着嚷着要鹿晗陪我去纹身。
我偶尔在那群花痴党中听到过这家店的名字,每每她们谈论最多的大概就是这家店的店主金钟仁。我并不了解她们口中的金钟仁,自然也就对她们对他的形容词嗤之以鼻,不就是一个男人嘛,搞得好像没见过似得。
涅槃是在那栋平民宅二楼的一间小房间里,吊顶是昏暗的暖橘色灯光,房间虽小,摆放却错落有致,整个情调给人一种扑朔迷离的感觉。
“要刻什么图案?”金钟仁起身对我笑笑。
我想那群花痴说的没错,面前这副皮囊真的是俊美到无可挑剔。我回了他一个友好的笑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一个模糊图案。我想,那是我要的。
金钟仁蹙着眉费力地听着我词不达意的描述,我越说越急,差点要因此哭出声。站在一旁的鹿晗大概是有点看不下去了,冷不丁地说了句:“这样吧,你给她纹个鹿的图案。”
我一下就呆了,转过头刚好与他四目相对。
在那一瞬间,他那双如同一汪潭水一般深不见底的眼眸中仿佛只有我。
金钟仁哦了一声,故意拉长了音。看了鹿晗一眼后一脸的坏笑地拿出刺青的工具在我面前摆开,我的内心突然感到惴惴不安,那种感觉就好像罪犯上刑场被蒙着眼睛等待枪决一样。
店里的CD机开始悠悠地放起歌来,是范晓萱的《氧气》:
沉入越来越深的海底
我开始想念你
我好孤寂
跌进越来越冷的爱里
我快不能呼吸
我想要你
人活著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