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的初恋男友,已经隔了千重山万重海,早就不知去向,人面桃花两相忘,当年嘉陵江边的痴心人,已然一江春水向东流。
老公是个粗心人,不曾为我过过生日。
所以,每年的生日我只当没有。一个人来,一个人去,倒也自得。没有凡俗的生日蛋糕和鲜花,我仍然上班下班,仍然做“春风来似未曾来”状,买一份连载我小说的报纸,洗衣服做饭,与往日并无不同。
中午十二点,接到她的短信。
她,是我少年时的朋友,我们曾一起爬上家乡古老的城墙,谈海子,谈三毛,谈那万水千山走遍的旅行,曾经,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白洋淀,曾经,一起坐火车去南京,当年曾怀少年梦。
如今,我们天各一方,久不曾联络。她有家有业,我也忙乱得这样无心闲看儿童戏,只觉得没了一颗闲情逸致的心。
她的手机号,我亦不知了。
可是,我知道是她。
她说,莲,是我,生日快乐。
她又说,外面下雨了,在你生日这天,我在平房里整理你写给我的信,很大的一口袋,我读青春岁月里那些你给我的信,心似乎飞到了少年时,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不论我再活多少年,不论我再认识多少朋友,但我深信再也找不到另一个你了……
此时,我一个人吃着一盒方便面,看着盗版的《夜宴》,当读完这条短信时,我的眼泪哗就下来了,我知道是她,虽然我们有几年不再联系了,她一直在我心里,这样懂我。
这样的懂我。她知道我的寂寞,我的孤单,知道我的薄凉。
我知道我是怎样的一个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不善交往,不会和人打交道,沉默的性格让我得罪很多人,清高凛洌的个性又让我难以和很多人打交道,我朋友极少,少到只有三两个。可我知道,我是这样一个女子,爱我的爱到为我两肋插刀都可以,甚至可以放弃生命,不爱的,只当我不存在,我不合群,不会随大流,我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大多数时候,我不领情。
即使我欣赏的人,也只有三两枝。
比如我喜欢的鲁迅,我喜欢他的清凉冷峻,他说,“我一个都不原谅。”
比如我喜欢的陈丹青,他敢于和中国传统教育模式叫板,辞职,敢于说实话,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他不认同的人,就是不认同,有种绝决的美。
女人我欣赏的更少,张爱玲是唯一了吧,她不热闹,一个人躲在美国的公寓里,四壁皆空,热闹是你们的,与我无关,我死了,骨灰撒向旷野,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那样的清凉,不是每个人可以做到。
所以,我的朋友仍旧少,少到只有三两个。
朋友不在多,在哭的时候,能找到一个肩膀就行了,朋友再多,如果当你绝望时,一个也没有,也等于没有。
那天,我回了短信,只一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当年张爱玲回胡兰成的话,我这才明白这句话,不是爱情的关系,而是因为懂得,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认同,这才重要。
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能做到三两枝,已经很好,真正的妙处在于,三两个素心人,小桌围坐,大雪天,烹茶煮酒赏梅花,这样的人生,算得真味,而独活,未尝不是一种更妙的意境,少了苟同的人生,那是野渡无人舟自横的情趣,和孤独,实在是不挨边的。
所以,这个冬天来临时,我买了新的普洱,准备自吹炉火夜煎茶了,如果有三两知已围炉来,我没准人来疯了,唱段程派戏助兴也未可知,呵呵。
喜悦如莲
更新时间2009…7…3 14:49:14 字数:1733
喜与悦,两个字都妙。我喜欢这两个字,喜字就是俗世里的好,是馒头上的那点红,透着欢快,透着喜欢。悦是禅意,是初雪的曼妙,是你与我初相见,刹那间的天崩与地裂。
喜悦是这样的好,大雪压住红尘,一个人在屋子里围炉煮雪问禅意,墙角的梅花透着清香,翻看一本老相册,听一段三十年代录制的老唱片,给朋友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下雪啦。
喜悦是这样的美,有老友,十年不见,忽然一日扣了门环。见到两下都怔住,从前的惨绿少年,如今手牵了小儿站在门外,笑逐颜开地介绍:囡囡,快,叫小姨。瞬间,眼睛就湿了。
喜悦还是,和三五知已,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半夜里跑到大街上吃烧烤,一人五瓶啤酒摆开,不用杯子,就这样边喝边聊,把爱情说上三千年,直到口也干舌也燥,直到泪眼朦胧。
我见喜悦,是薄晨中的荷,淡淡旁飘逸而出,透着人世间的欢与愁,喜悦见我,是一低头的羞涩,是一举手的婀娜。
几年前,我曾是那自以为深沉的人,一脸的忧郁与茫然,与人说话,必然引经据典,处处不忘卖弄与显摆,同学聚会,我定要去买新衣做头发,生怕别人说出半个不好,这丝丝虚荣心是我的铠甲,处处透着虚张声势。
去年,我去旅游,车在高速上飞奔,被撞倒时,我还正听着一段小夜曲。
醒来时,大夫伸出一个手指问:这是几?
我看到两个手指头,然后笑她:你这是干什么?我又不是三岁儿童?
旁边一同来的女友抱住我哭,声似杜鹃啼血,我扭头看周围,全是我的朋友与亲人。
他们说,你有一个小时不醒人事,我们以为,你不在了。
刹那间,我石破天惊。
我有一个小时,是有天堂了,如果不醒来,我就是那边的人了。
所有人都哭了,只有我笑了。我笑了,我从此懂得,这余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赚来的,我要善待自己,要善待周围每一个人。
从前,我对朋友挑三拣四,但现在,我有一颗安静的心,常常以喜悦之心对待所有人所有事。
朋友说我变了,变得这样随和喜气,家人说我变了,变得这样体贴与关怀,我才知喜悦的好,喜悦,不是一个人的喜悦,是我把喜悦生于内心,传播于人间的一种暧意。
早晨上班,我步行,看到有老夫妻相扶着散步,看到孩童背书包上学,看到早春新发的芽,我喜悦。因为,又是一年春来早,又是一天如此美妙。
上班,我和同事共同做了一个表,喜悦!因为同事说,本来这个表要两天做完,没有想到半天就搞定了。
下班,去菜市场,黄昏了,出摊的都摆了出来,九头鸟炸鸡排第三家最好吃,麻辣鸭脖子“老武汉”做得最好。卖菜的一溜摆出来,红的红,绿的绿,上面淋了水,更显得那样妩媚,有年轻女子提着一捆菜前面走,我看着女子提着满篮不重不轻的俗绿,竟然觉得她是诗意的。
有人吆喝着新出锅的馒头,个大,白,有的点上朱红,触目惊心的美。那端出新鲜汤面的小伙子嚷着,兰州拉面啦,正宗美食……音域辽阔,遍地喜悦。
也有卖小摊货的女子,将那些廉价的东西慢慢摆着,并不嫌烦,好象一件件全是她的宝贝,走过她身边时,她说,来一件试试?马上要甩货了。
于是挑一件纯棉的背心,粉红的艳,只要十块,惠而不贵,拎在手上走着。前面,有人在卖唱,是拉二胡的老人,每天要来,盲,有的只是唇边微笑。他一边拉,一边自顾自地陶醉,每天总有小收成,碗里的硬币,想必已经够他生存。他亦是喜悦的,因为不慌张,因为只是想在这样的黄昏挣几个小钱糊口。
有奶着孩子的女子,坐在对面看,撩起自己的衣服,把*塞在孩子嘴里,那孩子即刻停止了哭声,然后抽咽着吃下去那白白的乳汁,女子并不避人,有男人吃她的豆腐,她干脆利落地给他一个字,滚。那声音里,透着世俗的喜悦。
一个小女孩子,不停地翻阅着路边每杆草茎的腋下,寻找那种艳红的小浆果,然后将其捏碎,酒红色的汁滴在椭形的指甲上,慢慢染成一圈儿淡淡的蔻丹。那是街道边上的另一景,让我想起自己的少年,也曾经这样染过蔻丹。
这生活,是这样的美,这样的艳,这样的让人喜悦,我慢慢走着,提着红的红绿的绿的菜,唱着戏,黄昏里,一个喜悦如莲的女子,心情散淡,眼角眉梢间,有情,有义,有爱。如果你恰巧路过我身边,我会说:嗨,你也在这里吗?
小众之美
更新时间2009…7…3 14:49:30 字数:1485
林志炫出了新专集《出嫁》,拿回家的时候小弟问,谁是林志炫?对于一个喜欢周杰伦的少年来说,林志炫好象是上个世纪的人,的确,林志炫果真是上个世纪的人。
他出道多年,亦没有多火爆,只在优客李林时代,唱着忧伤的歌有几分薄名。当时也是唱给小众的,如今更是小众,他做这张专辑,是和一个叫的男人,那男人辞去IT业高职,林志炫也一年没接任何演出,专心做一张自己喜欢的专辑,而且扬言,做给小众的。
我便极喜欢。
小众是一种情调,一种哲学。
据说,写一首歌要用六七年,慢工出细活,他说,是写给自己听,不要求大多数人认可。
认识一个画家,叫刘进安,在中国水墨研究所画画,他人不热闹,喜欢画给自己灵魂看,有一种“我为了我”的执著。无疑,他也是小众的。他说,如果我的画被到处展览,或让人索了去得意地贴在墙上,那么,是我的悲哀。
那种孤绝气质,是中药里的药材“独活”,分外的芬芳了。
颜色里,有一种粉蓝,不被大众认可,认为那蓝是贱的,甚至穿在身上有种莫名的孤单。可张爱玲喜欢穿,然后戴黄色玳瑁眼镜,这种粉蓝,所有人认为不适合做衣服,我见过农村里死了人,在棺材上披在材头用的,唤做明镜,是必须闺女买来给老人的,说是在阴间可以穿得好。可是,她穿在了身上,宽大飘逸,让印刷厂的工人都停下来看她,张爱玲曾经是小众的,现在大众了,是她的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