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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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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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原来你也在这里。”
  一次长谈,我们成了朋友。
  之后,我们常常一起去旅行,到西藏看落日,去丽江品苦丁茶。有时,也去一些极偏僻的小镇,我们喜欢边走边唱,喜欢搜集整理听那些快要绝种的戏曲,有一次,听到一个男人唱那种要饭调调的歌——妹妹,我想你想得肠子青,想你想得没缝缝……我们泪眼朦胧,她是我的另一个自己,我不过是与我邂逅。
  当然,与一个城市的邂逅也是这样。
  有的城市,去过很多次,可是,没有感觉,它不是你的,它与你隔着衣服,隔着温度,始终在云端。
  有的城市,你刚一落地,就有了温热的地气,它与你,如影随形,贴心贴肺。
  这,是另一种形式的邂逅。
  有时候,与一段戏曲的邂逅,或者与一首歌的邂逅也是如此。
  我记得飞机上听过一段戏,我根本听不清是什么曲种,反正它不是我听过的任何一个曲种,但那个旦角声音婀娜,以至于我来回听,两个小时,我一直在听那段曲子。
  后来我看梅艳芳和张国荣演的《胭脂扣》,当他们对唱时,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如此迷恋偶尔邂逅的那段曲子,因为它们如此之像——烟花散尽,无语泪双流,惟清音在耳,笑语盈盈处,是她和他情与爱的纠缠,旧戏台上的一幕,倒似我的前生与今世,这苍凉又妖娆的声音,与我偶然的邂逅,让我魂断。
  这还是与自己的邂逅。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张照片。
  是一个女孩子,她穿了深色的长裙,中分的长发,半侧着脸,她的背后,是陈逸飞的画,她坐在一张木椅子上,呆呆地看着前面,眼里,充满了泪水,但是,那眼泪没有落下来。
  而她的手里,有一支燃着的烟。
  她的另一只手里,端着一只烟缸。
  她就那样绝望而凄凉的看着远方,想必她在思念远方,或者,她失恋了?或者,她十分地孤单?
  就在那一刻,我和另一个自己邂逅。
  那应该是我,寂寞的、形销骨立的寂寞,眼里有眼泪,饱满的、生动的眼泪,可是,没有掉下来。
  我的手里,应该有一支烟,正燃着,我吸,或者我不吸。
  在那张照片前,我久久地无语,到后来,终于哽咽。
  这,也是一场邂逅。
  而最心疼的,应该是爱情的邂逅。
  他与她,人生初相识,刹那间惊艳。一起去吃老北京前门的卤煮,看天津的杨柳青年画,一起去郊外看千树万树梨花开,她陪着他,看他写诗画画,他伴着她,夜听风雨,欣赏人间的烟火。
  即使吃一碗面,他也嘱咐伙计,少放辣椒,他知道她怕辣。
  他的画,她这样懂,那里面的苍凉与喜悦,只有她懂得,因为,他是画的她啊,她的细密心思和薄凉,只有他懂得。
  这是最美丽的邂逅,如同危地马拉作家奥古斯蒙德罗索的短篇小说《恐龙》,整个小说只有一句话,当他醒来时,恐龙仍然在那里。就像每次她醒来,他仍然在这里。
  一直在这里。
  此刻,我站在阳台上,穿着藏蓝色布裙和红色的麻的上衣,手里缝着一个靠垫,这是给女友缝的,她喜欢一个软软的红色的靠垫,是我亲自去市场上选来的布,她在远方,我要缝给她。
  我告诉她,我一直在这里,等待你。
  她回了我的短信——你尽有苍绿。这是一首短诗,张爱玲评这首短诗时这样说,在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她不是树上拗下缺乏水分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枝花朵,断是断了,可是非常的美。
  她说我,你尽有苍绿,可是非常的美。
  为她这句话,我知道,这场邂逅,是人生至美。
  我也知道,人生如此之长,我还会不停地邂逅,但最美的,应该是邂逅自己,因为,只有自己最懂得自己,要什么,不要什么。

艳俗的心
更新时间2009…7…3 14:50:52  字数:1585

 张爱玲说她喜欢听市声,非得听见电车响才睡得着觉。我觉得这句话极其可爱,可爱到了诗意的地步。
  一个人,没有烟火的心,不做艳俗的人,怎么可能快乐?
  我们每天呤诗作画红袖添香么?每天不食人间烟火么?每天陶醉在想象中的爱情中生活么?当然不。我们每天活色生香地活着,想着红烧鸡翅的好和麻辣粉鱼肠汤的香,还想着丝绸店里那块布,如何做成一条曼妙的裙子?
  我承认我有一颗艳俗的心。
  俗到愿意和女友满街乱逛,已经买了够多衣服了还要转着小店问人家,这个多少钱,哪个多少钱?不停地打价还价。我觉得如果买东西不还价就少了很多趣味,哪怕还下去一块两块,心里是安慰的。
  我的女友和我的理论是一样的,她说,直接就拿钱的,一是智商有问题,二是在表现自己多有钱。这两者,都没有什么劲。
  我另一个女友说,我从来去燕莎塞特买衣服,这句话很吓人,也很让人有恐惧感。总之,我觉得她没有烟火气,我更愿意去那些有品味的小店,一件一件去淘衣服,然后去凉皮摊,酸辣粉摊上吃两块钱一碗的凉皮,总之,这是件有趣味的事情虽然难免被人骂恶俗。
  另一个俗的地方表现在吃上。
  如果有人问我,想去哪哪吗?我第一句话大抵相同,那里有什么好吃的?我对吃的兴趣之大让很多人不理解,后来我说,如果一个人,连吃这件事情都可以凑合,都觉得没什么意思,那么人生还有什么有意思?至少,温饱才能思*吧。
  所以,很多时候我到了一个城市,会满大街找当地的小吃,没有吃过的一定要吃一遍,那种趣味,怕是一生的追求了。
  我最俗的一件事情发生在今年春天。
  女友问我去看铁岭的二人转不去?那可是老赵的故乡,二人转的发源地,我连三秒钟都没有犹豫就说,去,当然去。
  坐了一夜火车,到了之后先问出租车司机,铁岭最著名的小吃是什么?我们先要吃最好的,然后看最好看的。
  中午去郊外吃的炖河鱼,据说绝对纯天然,无污染。四斤的一条大鱼,铁锅炖着,我们居然全吃了。
  晚饭去杨麻子吃大饼,有十几种,甜的咸的大的小的,我们最后撑到不能动了,两眼看着对方问:这世界人会不会有人真的撑死?
  她说,即使被撑死,我们也是快乐的。
  晚上七点,准时出现在铁岭大剧院,说是大剧院,一进门就乐了,这是我小时候看到过的露天电影院啊!整排的椅子,随便坐。二十块钱一张票,有茶,有瓜子,茶是大茶子,瓜子是一大碟子。
  我们索性盘了腿,和大多数人姿势一样,欣赏着那过分夸张的二人转。女友说,咱俩这形象,特别像泼妇。我完全认同,虽然我偶尔也去五星级酒店听听钢琴曲,也去保利剧院看场音乐剧,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不如这最底层的东西生动、妥贴、丝丝入扣呢?
  我终于发现原来我有一颗多么艳俗的心。
  因为我喜欢早晨的烟雾里,有女子趿拉着鞋起来倒垃圾,喜欢那天真的儿童流着鼻涕哭着找妈,还喜欢妙龄女子羞涩地笑,喜欢市井里那些小贩的吆喝声,薄暮的秋天,我提着满蓝子菜,西红柿、茄子、黄瓜,红的红,紫的紫,绿的绿,我便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子,穿过街市,我买一块印着凡高向日葵的花布,那上面还有阿尔的太阳,我准备把它铺在家里的小茶几上。
  行走在小区里,看到每天坐在轮椅车上的女子,她虽然瘫了,可必定每天打扮得极漂亮,然后坐在轮椅晒太阳,她是这样美,美到接近凋零。我们相互微笑,我给了她一只最红的苹果。人和人之间,沟通有时只要一个微笑,灵魂的距离,有时就是这样短。
  我快乐地走到黄昏里,觉得所有的快乐我都有份,小区里放着的背景音乐是《蓝色多瑙河》,优美舒畅。有老人在散步,孩子散学回了家,谁家传来了肉炒青椒的味道?谁家的孩子在拉小提琴?风吹过来,拂在我脸上,这颗艳俗的心,分外的明亮,那明亮,可以开出一朵花来,低到尘埃中去,一直低,一直低,于是,我看到了我自己。

野生的女子
更新时间2009…7…3 14:51:10  字数:2442

 在我心中,一直有些女子,她们永远行走在人群之外,永远是和现实不合拍的,如天地间那棵突然冒出来的树,或者不挺拔,或者不成材,可是在旷野中,却那样骄傲地生长着,生命力极强。
  小时候在外婆家长大,村子小,小桥流水人家的几十户,谁家一点动静就能瞬间传遍全村。
  “德财家的”永远和别人不一样。所以,我听到最多的词语是“德财家的”。
  “德财家的”是一个俊俏的娘们,的确是俊,又俊又俏。还会唱昆曲,可是,她不来凑热闹,不串老婆门子,不说东家道西家,而且,“德财家的”永远收拾得干净利索不算,总和别的女子是不同的。
  比如衣服吧。
  同样的衣服,她会绣上一朵小莲花,在后背上,在前襟上。那风尘味道,立刻就突兀出来了。
  同样的发型,她别上个卡子,再在鬓边别上朵花,那个俏劲,让村子里的女人又嫉妒又羡慕。何况,她总是一个人呆着,不和大家扎堆玩,这还不算,还整天有事没事抱个书看,好象她多有文化似的,其实,她不过就是小学四年级,装什么装?!所以,“德财家的”的坏话就最多了。
  男人亦不说她好,因为得不了手。德财是个实在人,说他媳妇的时候,他就嘿嘿笑,再也没有别的话。据说,大队的队长和会计都曾经想染指“德财家的”,可“德财家的”却没跟他们,跟了他们,其实可以派一些轻活的,但她宁肯去沤粪——那几乎是最累的活计了,但散了工的“德财家的”,还是那样美,还是在门前捧着本书看,“德财家的”俨然成了异类,成了风景,成了人们的茶余饭后的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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