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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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未央-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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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屋子里到处是藏青色,比如,床单,比如窗帘,甚至茶几上的布,也是藏青色,上面是白色的小鱼,一条条地游着,无限的美。
  青的味道接近水仙的味道,有淡淡的花香,回味绵怅,可是,惆怅应该多一些就对了。
  还曾喜欢过粉红。
  这就艳了。有浓烈的八月桂花香了,这是热恋了,不热恋,这么艳的颜色是不讨俏的。粉红是十分挑人的,脸色越是惨白,穿上越是好看,有惊艳的效果,如果你实在很健康,况且一直欣欣向荣,千万别穿粉红,苏童《妻妾成群》里,唯有三姨太适合穿粉红,人俏,而且带有几分忧郁,况且会唱戏,咿咿呀呀的,总有几分戏子的味道。
  后来看张爱玲的《更衣记》,她写道,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我暗自笑,可见,粉红是不上路的,如果不勾引男人,或者想暧mei一下,不要轻易尝试,太浓烈的味道,自己也要嫌的。
  有一段时间我喜欢黑色,大概看多了007之类,觉得黑这样神秘到了无边无际,又觉得哀艳到了极点,但凡是正式场合,穿黑色的极多,永远的稳妥,我看到女星们总是以黑色出场,那种艳,其实有惊的成分。
  但黑色穿不好就显得肃穆,人也显得老,黑扑扑地坐在那里,好象青春过去了,剩下了一滩水渍。
  穿黑色的人最好有几分妖气,我听一个女友说采访一个舞蹈演员,她穿着黑色大衣进来,脱掉,露出黑色的紧身衫,小蛮腰顶多一尺七,她当时就傻了,感觉到屋子里妖气重重。
  我印象里有一个女同学,永远穿着黑色,她没气质也就算了,可还黑还胖,大概是为掩住那胖,所以,更要穿黑,可是,越穿越错,到最后简直有慌张的嫌疑,好象什么都没有赶对。
  紫和红我都不太喜欢。“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记得《金瓶梅》中宋惠莲穿大红袄,下面配条紫裙子,大概西门庆觉得难看,找了条蓝绸与她做裙子。我觉得蓝配红有一种妖气在里面,我有一条特别波西米亚的藏蓝裙子,配了黑色的上衣,怎么都觉得压抑,后来外面罩上一件红色的披肩,一下子就活了起来,为此,我照了很多照片,就为这件裙子,十分自恋。
  我曾在一个小店里买了一件非常波西米亚的大裙子,鲜艳到极点,我的女友说,如果在大街上,可以把一部分男人的眼睛晃瞎。但配上衣却很难,最后穿上黑才镇住了,白都略显单薄,镇不住。我想这就是像一个男人于一个女人,太狂傲的女子,没有一个更狂傲的男子是镇不住的。法国电影《三十七度二》中有句著名的话,我不崇拜你,又怎么能爱你?所有爱都有崇拜的因素。
  有许多颜色我轻易不尝试,因为觉得不是我的,比如黄色,比如金色,它们总有一种腐朽的味道,虽然金色明晃晃的,可是,如果它冷下去呢,让人觉得小说的收梢是清冷的,虽然看着灿烂。黄色就更糊涂了,明艳的要死,是凡高的向日葵,看着可以,真要穿在身上,总觉得危险,好象要警告别人。
  米色是稳妥的,又显得洋气,不张扬的,但却是有力量的,我的衣服里,米色很多,穿上米色,有一种藏匿的快乐。
  绿虽然是让人歌颂的,可是,水嫩嫩的绿总给人轻浮的印象,我并不喜欢绿,可是有一次,买了一套绿色的内衣,那绿好象要滴出水来,我从来没有尝试穿这样的内衣,自己都觉得有了几分放纵,可是,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还记得这个早春,乍暧还寒,街上有很多红男与绿女,我骑着自行车,穿着一身白衣,飞快地穿过那些刚刚发芽的树,听到后面有人说,看,那个白衣人!
  我未免有小小的得意,风很大,吹起我的长发,我飞快地骑着,时光就这样射了出去,我的白衣不是新的,是去年的白衣,如果离近了看,是有时光的痕迹的。

相忘于江湖
更新时间2009…7…3 14:52:33  字数:1706

 相忘于江湖实在是一种意境。
  前几日听得一个人抱怨,说从前的旧友如何如何冷淡,甚至不给他沏一杯龙井茶,也没有和从前一样急切地想留他吃了饭,然后抵足而眠——他和他曾经是大学同学,有共同的爱好与理想,也曾学桃园三结义一样拜了把子,暑假的时候一起去骑自行车去北戴河,扒火车去敦煌,这些勾当带着太多青春和流浪的味道,难忘是应该的。
  然后时过境迁,一个不久移居大城市,一个仍然在小镇做一般小职员,二十年后,一个天翻地覆,有了几亿身价,每天往来俱是名流,出入是宝马香车,周围是桃红柳绿,而这一个,仍然是一般职员——好象最近提了副科?工资长了有几十?衣服几年没有换,偶尔也奢侈一把买耐克和阿迪达斯,而他还想与这个身价几亿的人论兄弟?
  当然不可能。
  此一时彼一时,彼哉彼哉,你以为你还是二十岁时与他喝一瓶红星二锅头的人?错了错了,时光已乘仙鹤去,只留一把苍绿记忆而已,江湖是最让人忘情也最让人忘性的地方,我怕江湖,江湖可以淹没所有。
  前几日进京,看到赛特附近有饭店,上面三个字:江湖菜。这三个字,分外的不说理,非常任性,有一种霸气,江湖菜!三个字,就这样逼仄而来,凛凛的,我脑中突然跳出杜月笙这个人,我觉得江湖用在他身上非常合适妥当。
  所以,我听这个人抱怨,但觉得他不懂江湖道理,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人永远不可能是那个人了,还寻旧梦,这是水里捞月啊。
  亦有明白人,懂得相忘于江湖的快乐,她知道这个城市住着她的旧人,亦有号码,可是不会打过去,她来,不过是感受一下当年的气息。虽然这气息已经一把老绿,看出了几分瘦骨,可那是她的初恋啊。
  李安的《卧虎藏龙》里,李慕白说:江湖就是人心啊。这句话说得忒好,一下就刺中了最根本。人心岂不就是江湖?别说我人寡薄意,很多人很多事,本来就是时过境迁,一盆隔夜的饭,再怎么热,也不会有当时的香,何况隔了十几年的旧烟尘?
  这是我反对同学旧友聚会的根本原因。
  江湖动荡,应该油腻的人早就油腻了,始终单纯的人还在单纯着,有了钱的变得势力起来,没钱的无端就自卑,再聚一起,无非两件事,一是回忆曾经青涩犯傻的年代,你曾为我写过半封情书,我曾经偷过你半块橡皮,还有谁谁给语文老师的起的外号有多么贴切稳妥……二是看有无合作可能,日后你我共同赚钱升官相互利用,这就是江湖,一览无余,没有半丝浪费。
  他少年时曾暗恋一女子,这并不奇怪。当年谁都曾暗恋,同学少年都很贱。于是费尽周折去寻梦中人,结果发现,她并不如他想象中那样美,做了有钱人的太太,倒依然是有几丝风韵,可是,年少时的那份梦想怎么差距如此之大?他百思不得其解,倒心疼那几千块的机票钱了,编了借口来寻她,结果却是这样南辕北辙。
  都是江湖惹得祸。
  别抱怨。走了散了爱了好了,所有的一切,交给时间,陈丹青在《多余的素材》里写到《红色娘子军》,里面有王心刚和祝希娟的照片,两个人美得那样壮观,在那个年代,应该是美人与俊男了。
  后来我看到过王心刚和祝希娟在综艺节目中出现,我简直是不能容忍他们现在的俗,曾经的美如果想留住,就应该绝迹于众人视线之外,半丝涟漪不起,哪管岁月风霜。像当年大画家颜文梁,在*期间,无论魏晋,想想就是安静飘逸。
  想起张金玲。很多人或许不记得她,她曾经是《大众电影》封面第一期,有朋友曾经写影评,后来专门写过张金玲的绘画,在张金玲年轻时,有一双让男人忘不掉的大眼睛。后来,她归隐于江湖,写字画画,相夫教子,果然不出来。再偶然看到她,胖得似那个年龄应该有的胖,脸上菩萨似的笑,和同年龄的刘晓庆比起来,刘晓庆依然妖媚,有女孩子气,甚至去韩国把脸折腾了个乱七八糟,与范冰冰争奇斗妍,忒不像五十多岁快六十的人了。
  我喜欢张金玲这种相忘于江湖的方式。曾经最美过,已经足够,我就五十多岁了,有了皱纹了,发福了,怎么了?我只觉得看到她会满心满心都是喜欢,这样活明白的人,真是太少。
  我还记得和我抱怨朋友变了的那个人无奈而茫然的口气:他怎么就这样了呢?他不是这样的啊?他从前还抱着我痛哭呢?他呀他!
  我为他感到可耻。

端然
更新时间2009…7…3 14:52:56  字数:1617

 我喜欢端然这两个字。无名地喜欢。欢从何处来,端然见忧色。看八大山人的画,是端然,享受微风中藤椅上的片刻,是端然,突然想落泪,也是端然。
  胡兰成第一次到张爱玲房间之后,回来后不安,给爱玲写信:雪白四壁,我只觉得是无字的藏经阁。他无处可去,串了个门,不知道人家说什么,只觉得灯明晃晃地亮着,这是端然么?爱玲也心有戚戚焉,茫然间惆怅着,看着窗外一帘风雨,写下八个字: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见了他,把头低到了尘埃中,她哪里想得到他是浮华浪蕊,喜欢了十七岁小护士周训德还替自己说话:我以为我喜欢的,你一定喜欢。这是什么道理?其实,懂得是张爱玲,慈悲也是张爱玲,这无端的爱和惆怅,亦是她自己的,无人可以分担。
  端然到底是什么?是素朴?是干干净净的喜欢和绵延?是三月里陌上花开的春天?是思春的小蛇?是秋日里懒散阳光下的一丝丝恨与爱?还是冬天里大雪压住红尘的哀愁?
  那一日去北京人艺小剧场看小柯的音乐剧《凭什么爱你》,主题曲反反复复地唱着:我的爱情在哪里……我的爱情在哪里……谁都不知道谁在哪里,何况爱情?我无端地觉得郁闷。男主角不停地扔着纸飞机,一只飞到空中时,我一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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