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奇怪》作者:酸han菜
文案:
婆娑世界
有人欢笑,有人哭泣,有人欢喜有人忧
有人忙碌不停
有些人却还在做梦
而我无所事事,却忙碌地敲打着新换的键盘,自以为是取了一个响亮的名字,其实写了些什么,自己都有些迷惘。
仅仅证明了新键盘很清脆。
关键词:都市、混混、热血、搞笑、顾子浩、虎哥、林秋落
第一章
深秋的夜晚,本应是宁静,但在这城市里,没有一刻是安宁的。人们都在不停奔波。
不远处的工地依然传来不规律的杂闹声,街道两边红白灯光闪烁。洁白的路灯照耀着夜色茫茫,红灯下的女人们穿着单薄的衣服,坐在门边花枝招展。———她们开着一个极其简单的理发店。
残缺不堪的门牌,在秋风呼啸的作用下,与门梁哒哒作响。垃圾满地的院子里,水龙头还配合着门梁与门牌的乐章。
门内是一个大大的仓库,搭着大通铺,棉被散乱,满地烟头。十几个邋遢不堪的人,有说有笑。
桌上摆着几盘残羹剩饭,极少的猪油与菜汤混合变成凉粉?老不死等待着几个酒鬼吃饱喝足。我不知道这样坐着等死的日子,他们有什么高兴的,值得这样大口喝酒。
我躺在床上准备休息一会再出发,虎哥还在跟几个兄弟喝酒,粗壮的胡渣上全沾上酒珠。嘴里吧唧着在这深秋已经冷透了的蔬菜,含糊着问:“你妈妈的,今天谁值班?”
‘你妈妈的’这是虎哥的口头禅,现在已经成了他的代名词。虎哥是我们这里的头目,我们的饮食起居都依靠着他。
正在加衣服的我回答:“我。”从我的上衣口袋掉下来一枚硬币,我快速地把它拾起来。它是我的幸运币。
我身边的一把刀深沉的模样,嘴上叼着半截红河:“还没用呢?”这货总是没有太多的表情,不知道是他脸上的刀疤让他没有脸部神经,还是一直都没过表情。他平静的脸,让你看上去误以为他是一名侦探。
这一分钱如今确实很难花出去,于是我说:“幸运币。”
一把刀反驳:“幸运?你幸运过?我们这帮后娘养的谁幸运过?”好吧,它确实没有带给我什么幸运,不然我也不会沦落至此。
铁拐李幽雅地躺在床上:“狗子,你娃儿咋个天天在值班哟,是不是最近看上酒吧哪个妞了?”
“狗子,明早回来给我们吹嘘一下今晚的销魂。”张大虾爱好我给他吹牛,其实我也爱吹。不打草稿那种吹。
“狗子,你娃儿是不是在给我们吹哟,你每次值班都有艳遇,老子多久才碰到一个。”正在刷锅的老不死说。他是我们这群人渣中最老的一个,都五十几了还混。他确实很少碰见,因为他要给‘觅食’的我们准备熟食。
他是我们的大厨,却不会包包子,而且爱赖床,所以早饭基本上都是我们出去买。让他做出来,不是一晚清水浪费几颗米,就是黑乎乎的粗粮。能把大米变成粗粮,似乎也是一种境界,要想达到这样的功力,首先得闭着眼。有几次我都迷糊地看见,一行尸走肉在微光之下游荡。
依照他的话说,死后就长眠,现在把长眠的觉给睡了,就能活得久一点。这是哪门子歪理邪说?
其实老不死的午饭做得也很烂,唯一能夸奖的只有刀功了。他能把肉切成,你看着满满一锅肉,吃到嘴里,真没有肉的嚼劲和味道——太细了,都快熔化了。
有时我在想,老不死要是和我们其中某人换个岗位,他一定比我们更加吸引少妇们的注意力。满头三寸白发,络腮胡洁白无瑕,被油烟熏黑的脸。活脱脱一安南卵胞兄弟。可惜虎哥恋他年事已高,还是留在家里做家务比较合适。
我们无所事事,我们盲目,我们没有目标,我们只能围绕一个话题起哄。我们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着日子,不想上位了,因为想得麻木了。
我换上鞋,开始反击:“你们吃饱了没事干得,赶紧滚被窝里面思淫欲去,小太爷现在要去找艳遇去了。”我换上鞋出去了。
走到门口时,郭总叫我:“狗子,你娃儿手机都不带吗?等会‘新义安’的杀过来了,你连信都没法报,到时候死都装不成了。”‘新义安’跟我们社团实力没有多大悬殊,所以经常为了验证悬殊到底有多大而较量,
郭总这句话是存在鄙视行为的,我知道他一直不大看得起我,还一度怀疑虎哥的眼光。是的,我们跟新义安较量时,我总是冲在最后,倒在第一。
郭总以前是一个小型的包工头,他比较仔细,只是在小事上比较仔细,大事就大细。大细到赔了钱,出了人命,破产了,老婆带着孩子跟人跑了,他就沦落至此。
以防万一,我又走回去拿手机,那是一个站在风雨中,左手换右手,右手还很难打通的小灵通。
虎哥给我们办的是互打免费那种卡,里面没有多余的话费让我们跟别人消遣,其实我除了这帮烂兄,再没有别的通话对象了。他们也一样,除了我们这帮烂兄,也找不到可以电话思情的人。我们都是被遗忘的,也即将被抛弃的人。
他们都知道的,都知道我装死,但是他们没有揭发我。不是同情我小,只是大家都想活着,过日子,哪怕是浑浑噩噩的度日。
他们知道,一但成功走向正途,我们都会被遣散。‘和胜和’将不复存在,可能会多一个什么集团,我们有可能成为集团下面的搬运工或者保安,有可能继续毫无目的地流浪,寻找下一个‘和胜和’。
不是我们不误‘正业’,不去找‘工作’,而是入了这一行,你就很难回头了。现在几乎是不用在刀口上混日子,我们现在有吃有住,对于我们这群人,还要图个啥呢?
前方工地的塔吊,像是时间的指针旋转着。我讨厌时间,但记得却比谁都清楚。
我——顾子浩,13岁离家出走,在外混迹9年。以至于都快忘了自己的名字。我一生至今可以分为3个阶段。无所事事——毫无目标——浑浑噩噩。
我不曾想过回去,这是我父母得愿以偿的事。
13个春夏里,我一直伴随着父母的混合音成长,我大概记得混合音的内容‘儿子归你管’。现在他们都可以不用管了。
我变成了一个弃儿,不是我被抛弃,而是我抛弃了他们。我把自己变成了一个无牵无挂的人。
但我始终留着他们的血,RH阴性血。这意味着我努力工作时不能失血过多,所以我只能在没出血之前倒地。
我的工作不是酒吧保安,有点特殊,也很平凡。一个小混混。全国上下每天进出高墙的混混不计其数,混混已经成了这个时代坏人的代名词。
我们社团很强大,但不代表我们强大。社团叫‘和胜和’,会长叫林天豹,有那些股东就不知道了。
我一生崇拜的人很少,林天豹算一个,因为虎哥总是给我们灌溉林天豹多么英勇善战。让我不得不对这个素未谋面的龙头老大起崇高的敬仰。
其实虎哥也是间接的夸奖自己,他说书时总不忘带上这句‘林天豹一马当先,他紧随其后’。而现在林老大已经成了一番事业,而他只是人家出道时的模样。但虎哥似乎从来没有任何怨言,该上时,一样冲锋陷阵。
而我一直觉得,我们与他们只是合作或利用关系,我们为社团卖命,社团给我们发工资。少的可怜的一点钱———五百块。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城市,真的干不了什么。
现在这种关系快要解除了,帮会开始走向商业化,我们上位就更难了,容易上位的人,只有那些会经商的。或许他们从来没有把卖命的人,当人看。
林天豹随时可以把这里的地卖给开发商,或者他自己开发。这意味着虎哥这些跟随了十几年,我们这些跟随几年的人都会被遗忘。繁衍下去,和胜和将不复存在,我们也都不会存在。事实上,现在都很少有人提起了和胜和。这年头,谁还在刀口上混饭吃———傻B才会。
你要是现在站在街上大吼一句‘老子和胜和的’,绝对会被骂‘傻B’
我们别无他长,只能上位,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从无怨言的虎哥,也默默地拉拢人才。
我依稀记得,虎哥自以为是伯乐,发现了我这匹千里马。拉我入伙,在我左肩上慎重其事地刻出和胜和的身份证———一条青龙,重点把我培养成上位对象。8年过去了,他也丧失信心,或许淡忘了。
记得刚纹上去的那会儿,我时不时撩起臂膀,露出标志,那感觉很威风。时间久了,我也觉得它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或许多年后,我们都老去,他们是否还记得有一个叫做‘狗子’的人,为他们带了许多不打草稿的娱乐笑声。没人知道顾子浩。
第二章
秋风瑟瑟,席卷着我的全身,我只能最大限度地裹紧,那单薄的羽绒服,来抵挡这寒气逼人。茫茫的夜色下,我茫然前进,更加忙的女人们,表现出对我的热情:“帅哥,进来嘛,我们这里美女多。”
我微笑着,坚定不移地脉动脚步,因为我没钱。因为今晚该轮到我觅食,在深秋的迷雾中,我幻想着自己有一个大丰收。
我工作的酒吧叫相约酒吧,我们十几个人轮流值班,他是和胜和旗下的产业。除此之外,我们还收取周边店铺的租金,协助警察管理一些安全问题。就是协警的意思。
我不必担心新义安的人过来闹事,他们的话事佬王春虎没那么傻,也再走向正途,不会再那么淘气,惹是生非。
但管他的,爱来则来,遣散就遣散。我一直告诉自己,顾子浩,你是个聪明人,在这个杂闹的世界,你总有办法活下去的。
但有时候,活着,也成了一种奢侈的信念…。
我们搬了数次家,如今处于这座城市正在开发的地区。有钉子户的老式房屋,也有正在建设的高楼大厦。有十年前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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