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死了!”叶笙轻皱眉头,屈指一弹,指尖射出三道金光。
砰!砰!砰!
三个元婴期修为,煞气极重,肯定吃过不少人的妖魔,正蠢蠢欲动,想扑过来将叶笙拿下,他们的脑袋突然爆裂开来,就像被铁棍重重击中的西瓜一般。
而他们的元婴刚刚从身体溢出,还来不及说一句“日后报仇”的狠话,更来不及逃走,就被叶笙一扬手,吸了过去。
咻!
只是金光一闪,那三个妖魔的元婴,就消失了。
现场顿时死一般静寂。
众妖魔都目瞪口呆,怔怔地盯着叶笙,完全想不到,一个萌哒哒的男娃儿,竟然会这么狠辣,这么厉害。
只是一道金光,就能爆掉一个元婴期修士的脑袋,连元婴都没了……这是啥修为?好厉害!
黑风怪注视着叶笙,面色凝重,攥着拳头,掌心已渗出冷汗。
叶笙扫视众妖魔,淡淡一笑:“我打算收一批小弟,打造一个金牌战队,你们要不要加入?”
——金牌战队?什么鬼?
众妖魔面面相觑,忍不住望向修为最高的黑风怪。
黑风怪看看众妖魔,沉吟了许久,望向叶笙,缓缓道:“你是什么修为?你凭什么收我们为小弟?”
——对呀,你凭什么收我们为小弟!我们妖魔,也是有尊严的!
众妖魔暗暗点头,不约而同地望向叶笙。
“我可以很认真的告诉你们,铁恨天就是我杀的。至于我是什么修为,你们猜。”叶笙微微一笑,摸了摸鼻子。
“什么!他杀了铁恨天?!”
“我听人说,铁恨天是大乘期修为,那么他岂不是……”
“一个大乘期修为,甚至境界更高的修士,应该值得追随吧!”
“可是,他是人类耶!我们是妖怪,如果妖怪认一个人类为大哥,会不会……”
“你管这些干什么,真是杞人忧天!”
“要是我们现在不认栽,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你会怎么选择!”
“那还犹豫什么呢,赶紧叫大哥呀!”
“大哥!”
“大哥!”
众宾客纷纷跪倒在地,恭恭敬敬的齐声叫叶笙“大哥”。
叶笙满意的点点头,一扬手,抛出一堆衣服和饰物,笑道:“这些东西,还给你们……”
——是我们的东西!还给我们了……不愧是大哥!
众宾客大喜,对叶笙更是心悦诚服,纷纷拿起自己的衣服和饰物,轻吁一口气,油然生出一种失而复得的美好感觉。
看来,这个大哥还是挺不错的嘛,不会黑心贪掉小弟们的东西。
叶笙微笑道:“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只要你们肯诚心诚意地追随我,那么我是一定不会亏待你们的,也会帮助你们早日晋升到更高等级。”
“大哥威武!”
“大哥好棒!”
“一日是大哥,终生是大哥!”
“水里水里来,火里火里去!”
“你叫我向东,我绝不向西!”
众妖魔纷纷表态,争先恐后,惟恐叶笙会责怪自己。
“很好,努力。”叶笙点点头,望向黑风怪,微微一笑,“那么,你是啥意思?”
众妖魔的目光,登时齐刷刷的望向黑风怪。
本章完
第414章 高老庄()
黑风怪深吸一口气,凝注着叶笙,沉声道:“这个样子,就是你的真实形态?”
叶笙怔了一下,微笑道:“怎么,我这十来岁的男娃儿形态,你看不惯?”
黑风怪点点头:“让我追随一个看上去才十来岁的男娃儿,感觉始终怪怪的……我心里有道坎,始终迈不过去。”
——对呀!虽然他的修为很高,但我们这些修行多年的妖魔,如果真的叫一个小屁孩大哥,感觉始终怪怪的,估计别人看见了,也会耻笑我们吧!
众妖魔深有同感,不约而同的点点头。
“我明白了。”叶笙微微一笑,“那么,你们觉得,我是什么形态,你们会比较容易接受?”
黑风怪淡声道:“至少看上去十八岁以上,像个成年人。”
叶笙点点头:“那好,我就保持十八岁的形态吧。说实话,这十来岁的男娃儿形态,我也不怎么喜欢,毫无震慑力……”
微笑着将身一晃,迸发出璀璨璀璨夺目的金光。
众妖魔又惊又奇又紧张,呼吸都微微急促起来,但金光实在太耀眼,看不清楚。
顷刻之间,叶笙已变成十八岁的样子,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但显示出来的修为,依然只是元婴期圆满。
这是他参考《怜花宝典》中的易容术,将孙悟空传授的地煞七十二变,与敖鸾传授的龙族封印术融合起来,而展现出来的最新形态。
他可以让自己一直保持在某个年龄段,却随心所欲地显示任何等级的修为,就连地仙也无法识破,是用来“扮猪吃老虎”、“装逼打脸”的最强神技。
不过,这种神技很难修炼,目前也只有孙悟空和敖鸾可以使用,因而叶笙已经传授给他们。
在必要的时候,大家一起“扮猪吃老虎”,或者一起“装逼打脸”,应该会很有趣吧!
“哇塞,大哥好帅!”
“酷炫狂拽!”
“迷死女啊!”
“跟着这种魅力和实力兼备的大哥,我给一万个赞!”
“大哥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妖魔齐声欢呼,手舞足蹈,震天动地。
黑风怪深吸一口气,缓缓跪倒在地,恭声道:“我黑风,愿意认你为大哥……”
叶笙急忙扶起他,大笑着朗声道:“好,好!那么,从今天开始,我就成立一个叫做‘黑风’的金牌战队,这里所有兄弟,都归你掌管。”
黑风怪又惊又喜,脸色微红,强行忍住内心的激动,恭恭敬敬的道:“多谢大哥!我黑风,必不负所托!”
众妖魔都是黑风怪的朋友,知道他为人谦和,能够跟着他,也是很不错的,自然没有什么异议。况且,就算谁有异议,也不敢提出来呀!别说叶笙了,光是黑风怪,他们就打不过。
叶笙粗略点了一下人数,黑风怪、众宾客,加上黑风山的小妖,有一百多,组成一个黑风战队,也很不错了。
黑风怪是出窍期修为,那些宾客大多数是元婴初期或结丹后期修为,只有黑风山上的小妖弱些,绝大多数是筑基初期。
不过,这个黑风战队的整体实力,比起铜尸陈轩和铁尸梅凤领导的夜叉兵团,已经强很多。
从现在开始,叶笙将会一直以十八岁的美男子形态,闯荡西游世界,不会再隐藏自己的本来面目。
在这个特殊的西游世界,属于他叶笙的时代,已经来临!
………………
叶笙将一件法宝幻化为敞篷马车,由白龙马拉着,载着他、敖鸾和孙悟空,一起向大西天灵山的方向而去。
孙悟空已经找回金晶核,也就是那三个紧箍儿,可以融合在一起,看上去只是一个头箍,需要参加更多战斗,因而跟在叶笙的身边。
不过,他修炼了叶笙传授的那种变身术之后,特意变成一个二十来岁的男子,样貌很普通,乍看之下有点像个猴子,但至少看上去是个正常人,而不是妖怪。
敖鸾依然是十来岁女娃儿的样子,用她的话来说,这样可以省去很多麻烦。因为,如果她变得太漂亮太成熟的话,一定是会招蜂引蝶的。
当然,她显示出来的只是出窍期修为,但从此如果要施展大乘期的能力,根本不需要再变身,因为她也已学会叶笙传授的打脸神技。
此时,正是春融时节,但见那:草衬玉骢蹄迹软,柳摇金线露华新。桃杏满林争艳丽,薜萝绕径放精神。沙堤日暖鸳鸯睡,山涧花香蛱蝶驯。
三人走了六七日荒路,天色将晚,远远望见一个村庄。
叶笙道:“悟空,你看那里有座山庄,我们去借宿一宵,明日再行,如何?”
孙悟空道:“且让老孙去看看吉凶,再作打算。”
“好。”叶笙点点头,让白龙马停下来。
孙悟空定睛观看,真个是:
竹篱密密,茅屋重重。参天野树迎门,曲水溪桥映户。道旁杨柳绿依依,园内花开香馥馥。夕照沉西,处处山林喧鸟雀;晚烟出灶,条条道径转牛羊。食饱鸡豚眠屋角,醉酣邻叟唱歌来。
孙悟空看罢,笑道:“走咧,那儿定是一村好人家,正可借宿。”
叶笙微微一笑,催动白龙马,早到街衢之口,迎面瞧见一个少年走来。
此人还不到十八岁,头裹绵布,身穿蓝袄,扎着裤脚,持伞背包,脚踏着一双三耳草鞋,行色匆匆,出街便走。
孙悟空顺手一把扯住他,笑道:“这位小哥,哪里去?我问你一个信儿,此间是什么地方?”
少年只管苦挣,嚷嚷着:“我庄上没人么,只是我好问信?”
孙悟空陪着笑道:“施主莫恼,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你就与我说说地名,有什么关系?我也可解得你的烦恼。”
少年挣不脱手,气得乱跳,急声道:“蹭蹬,蹭蹬!家长的屈气受不了,又撞着这个和尚,受他的清气!”
孙悟空嘿嘿笑道:“你有本事,劈开我的手,你便就走吧。”
少年左扭右扭,哪里扭得动,手掌仿佛被焊住了一般,气得他丢了包袱,撇了伞,两只手就像雨点似的来抓孙悟空。
孙悟空把一只手扶着行李,一只手抵住少年,任凭他怎么扭动,只是不能抓着。
过了一会儿,孙悟空还不松手,急得少年暴跳如雷。
叶笙微笑道:“悟空,那里不是有人来了么?你再问那人就是,扯住他有啥用?放他去罢。”
孙悟空呵呵笑道:“阿笙你不知,若是问了别人没趣,须是问他,才有买卖。”
少年被孙悟空扯住,实在无法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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