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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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神- 第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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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所谓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

    若等到叶君生金榜题名时,再做人情,那意义就完全不同了。那时候,想要讨好叶君生的富绅还会少吗?莫说五十五贯,就连百贯千贯的宅子,都会有人送。

    功名着身,繁花似锦,真不是说说而已。不论状元,只需入得一甲进士名目,放榜之际,京城中都会有许多富豪来抢女婿,不惜送上百千贯嫁妆,此为惯例。

    这些事情说起来有点功利,但正是活生生的现实。老话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也需提防淡着淡着,就“花自飘零水自流”了。

    一路驱赶,下午时分便回到家中,但还没有进门口,就听到一阵噪杂的争吵声,迈入门去,正见到叔伯们在与父亲争论不休。

    “二哥,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超儿的做法不对,反正我不放心将生意交给他来做。”

    “就是就是,咱们黄家家底比不上别人,百十贯视之如粪土,经不起折腾。”

    “依我看,超儿是不是读书读歪了,那叶君生又不是中举,就算中举也不用送这么大的人情。如此大手笔,别人还以为咱们黄家的钱都像流失,滚滚自来呢。”

    又有一把阴阳怪气的腔调。

    其实那五十五贯,并没有拿家族里的钱,而是黄超之自己的积蓄家当。这些叔伯们不外乎要寻个破绽,借题发飙而已。

    “咦,超儿回来了。”

    众人发现了他。

    黄超之整理情绪,恭敬向各位长辈施礼。

    “超儿你回来得正好,就向各位叔伯解释一下你的想法吧。”

    黄父显得有些憔悴,他执掌黄家多年,一直想培养儿子继任,好不容易黄超之争气,考取到秀才功名,声势大振,不料他居然出了一记昏招,被叔伯们抓住把柄,前来“逼宫”。

    在天华朝,做人情非常普遍,但都是有一定的章程。比如说偶尔会接济资助一些贫寒书生,同窗中互相送点礼物诸如此类。可哪里有像黄超之这般,直接送一座价值不菲的大宅子的?

    明显超出了大家所能接受的底线。

    要知道现在,叶君生也不过是一名秀才而已,诗魁那些,做不得真,与功名没有必然的联系。

    被一双双眼睛盯在身上,黄超之不慌不忙,道:“首先孩儿想说的,便是这笔钱,是自家积蓄;其次,我始终认定,有朝一日,那一幅字的价值会远远超过五十五贯。”

    他的声音很平静,想来这一番话已准备多时;而言下之意,自是不会说那幅字能卖五十五贯钱,而是指他日等叶君生高中后,所能获得的情义回报要远远超过这个价码。

    不出意料,这话顿时引来一片讨伐:

    “超儿,你说得轻巧,本来咱黄家要在冀州置产的,你倒好,直接置产了然后送人。”

    “不错,就算是你自己的钱,但同样有影响,让同行如何看待我们黄家?”

    “哼哼,四个字能卖五十五贯,还真当这叶君生是书圣么!”

    天华朝有大家被尊称为“书圣”,一字千金,当真是这一行业最为顶尖的人物。据说等闲时候,都有数以百计的人等候在书圣府邸周围,看有没有垃圾废纸扔出来,捡到一张半张的,如果上面有书圣的真迹,那就发了。

    疯狂如斯!

    当然,现在拿书圣当例子,却是在说叶君生算哪根葱?

    “那就让时间证明吧,孩儿觉得疲惫,先回后院了。”

    黄超之突然觉得很累,现在不管怎么争辩,都不会有个结果,只能期待以后。况且距离下一届乡试时间,不过两年出头的日子,届时自有分辨。

    假如叶君生能高中,一路高歌猛进的话,那么他黄超之的目光便不会再受到任何质疑,而眼下说成朵花都是假的。

    黄超之叹了口气,叫妻子从箱柜底下拿出那一幅字来——得了这幅字后,基本都是压箱子的,却不愿意挂摆出来,徒惹笑话。

    “祥瑞镇宅!”

    四个大字,笔走龙蛇。可以说在笔法之上,几乎没有了破绽。所缺乏的,也许是一些独特的个人风格,以及名声而已。但别忘了,叶君生今年才二十出头,时间站在他这边,以后只要不自毁前程的话,肯定有机会成就一代名家。

    端详着四个大字,从上往下,目光又放在那一方有些奇怪的章印之上,极其精致的小篆印文:“君生天地外,灵顽有无中”。

    这一字句,黄超之很熟悉,不就是独酌斋门口的对子嘛,直接被叶君生用作印文,嵌文格式,倒也贴切。

    看着看着,他本来烦躁的心态竟慢慢平复下来,好像看着这幅字,就能让诸多不愉烟消云散般,无影无踪。

    难道此字能安神?

    真是好字呀!

    只是,现在叶君生出外游学,到底游到了哪里呢?。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117章 好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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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雪下得紧,片片雪花,犹如片片洁白无瑕的梅花,自天空上飘落。大地银装素裹,煞是美丽。

    峨眉园的梅花开了,却要在这雪地上点出猩红的笔墨,画出娇艳的色彩。

    梅花香自苦寒来,香气婉约,融在酒香之中,更加能令人陶醉。

    赵峨眉在亭阁之中,身前横一方古筝,轻拢慢捻,未成曲调先有情,如潺潺流水,似一汪甘泉,能渗人心肺。

    她在乐器上的造诣,已是登峰极造。

    今天的她,依然轻纱蒙面,长裙摇曳,外披一件及地的洁白大氅,显得雍容华贵,无污无垢,好像不属于红尘,而是九天之上的仙子。

    石台之前,有上好的炭火燃烧,红泥小火炉,正在温酒。有着清洌的酒香随着热气蒸发出来,香溢园林。

    突地“呜呜”作响,在园林东南方,有人抚弄洞箫,其声明净,直如天籁,声调变幻,千余百转,却恰好能与赵峨眉的琴声相和,配合得琴瑟和谐,高山流水般。

    赵峨眉的眉黛微蹙,双手一按,直接中断了弹奏,似乎很不喜欢那吹箫者的不请自来,中和自己的琴声。

    嗤!

    本命飞剑“丹青引”离体而显,划出一道炫光,直斩东南方。

    就听得一声长笑,有人笑道:“峨眉好生小气,你我合奏一曲又何妨?”说着,手中洞箫轻轻一摆,见飞剑来势甚急,左手一掏,把持出一支狼毫大笔,轻轻往飞剑上一点。

    嗡!

    颇为细小的鸣声,丹青引当即掉头,飞回主人身边盘旋舞动,却没有再度出击。

    东南方屋顶上立着一位年轻人,身穿一件单薄青衫,视漫天风雪于无物,一点都不觉得冷;头戴一顶文士巾,貌似普普通通的样子。

    他的相貌,也是很普通,如果走在大街上,恐怕会被人当做是一名落魄的书生。但其脸上,总是带着一种洒脱的笑意,好像看透这方天地奥妙,总有成竹在胸的意味。

    这是一种早超越了傲慢层面的自信!

    在这青年面前,天下间仿佛没有任何能难得住他的难题,没有他跨不过的高峰,更没有他对付不了的人。

    “天之骄子”,此词恍若为他量身定做的。

    “峨眉,如此待客之道,好生令我失望。”

    赵峨眉淡然道:“黄梦笔,我不喜欢你。”

    少女的言语却干脆利索,直截了当,没有半点婉转的余地,生硬得不近人情。

    那黄梦笔却满不在乎地一笑:“峨眉,你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我羽化道与峨眉,同属道门正统,自是一家人。这一番你我都为天下行走,自当互相来往,多加亲近些”

    嗡!

    却见到那飞剑跃跃欲试,又要发动攻击,不由嘴一撇,就此打住。他真不想与赵峨眉动手,倒不是怕,而是没必要。

    黄梦笔,羽化道满门弟子所敬慕仰望的“大师兄”。此子天赋傲然,有大气运,三岁之际曾做一梦,梦见仙人授神笔,自此霍然开窍。

    此笔有个名堂,唤做“天地众生笔”,乃是一件后天纯阳之宝。宝贝认主,只有黄梦笔才能驱动使用,他的名字也因此而来。

    气运不可抵挡,黄梦笔的修为一日千里,十岁便成就散仙,端是骇人听闻,只是因为资历的缘故,一直没有封神。

    这也是三十三天的规矩,就算实力再强横,但没有相关功勋,或者资历,便不能封神,而必须踏入红尘行走历练一番后,才有坐上神位的资格。

    虽然如此,但作为宗门数一数二的后起之秀,他们的身份地位却非常高,超然在许多小神之上。而且他们手里往往把持有符召,可以命令地方小神办事效命,很有权力。

    现在,黄梦笔、赵峨眉、以及蜀山燕非侠,都担当本宗门的天下行走,外出历练。

    前些时候,羽化道俘虏到青牛,企图逼其说出天地玄黄顽石印的下落。不料消息走漏,峨眉蜀山都派人上门,要分得一杯羹。

    不过经过一番协商,三派有了共识,这才安定下来。至于其中条例如何,却属于秘辛,不足为外人道也。

    三派认定,那宝印肯定还存留在三十三天某处,只有青牛说出来才能找到;对于红尘世界的关注,就没有多少了。

    本来也是,以天地玄黄顽石印这般宝物,怎么可能流落人间?

    而作为宗门代表,赵峨眉、黄梦笔、燕非侠三人来到红尘行走,一方面为了锻炼心境,一方面也肩负着斩杀前朝余孽的责任,互相之间,隐隐有竞赛的意思,看谁能诛杀余孽得多。

    “赵峨眉,某去也!”

    见少女不理不睬的,黄梦笔自感有些自讨没趣,招呼一声,飞身消失,心里想不知燕非侠可曾也到了冀州

    在他身后,叮叮咚咚的古筝声再度响起,仿佛与风雪交融在一起,成为了天籁之音。

    黄梦笔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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