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疯癫癫地自我陶醉了一番,疯老头总算正常了一些。
他从箱子里取出一个绿釉瓦罐,掀开罩在顶上的盖子,然后摸出一根类似笛子一样的乐器,凑在嘴边有模有样吹奏起来。
龙云依稀认出海恩斯嘴边的玩意很像印度耍蛇人常用的一种叫做叫“喷吉”特有乐器。
喷吉是印度其实是一种乐器,在北印度旁庶普、古贾拉,拉佳斯坦和巴基斯坦这些地方的民间甚为流传,喷吉相传是吉普赛人或罗马传到印度,它的外形有些像葫芦,再插入二支竹或芦韦做的吹管,有6个吹吉主音管吹奏主旋律,另外一支则有2到3个吹孔,是做为持续低音所用。
喷吉的旋律非常怪异,用来引蛇出笼可不是靠怪异的声响,事实上蛇没有耳朵,蛇是听不到喷吉的乐声的,其实是对喷吉发出的尖高音量,产生的共振的剌激後的反应。
海恩斯所作的一切让龙云再次觉得——妈的,这老家伙又疯了!
这种既像笛音但又不全像笛音的怪声是海恩斯吹奏出来的同时,老家伙开始跟随节奏扭动着自己的身体,看起来倒是有模有样,不失专业水准,看来是经过多次练习的。
这是在演的哪出狗血剧?龙云的脑袋瓜里又成了一片浆糊。
如果这是一部电影,这肯定是一部现在时髦的实验剧,编剧天马行空,导演剑走偏锋,一切都不按照套路来。
在如此现代化含量超高的实验室里搞什么血统培育,搞什么神叨叨的“神之光”计划,制造什么神话中传说中的“毁灭者”,这剧情本身从吊诡的角度看待就足矣打满分。
海恩斯这样堂堂一个慕尼黑大学的高材生、光复会位高权重的总执事,在之前的一个小时里,这家伙还是一个狂人科学家,可是现在,他竟然变成了一个印度阿三了。
没错,就是印度阿三。
因为只有印度这个喜欢一言不合就开挂的国家才会有“舞蛇”这种吊诡的玩意。和印度军队大阅兵比搞摩托车杂耍一样,舞蛇这种传统技艺和印度咖喱一样闻名遐迩,是他们挚爱的街头招牌表演节目。
在龙云还在狗血剧情中雷得外焦里嫩的时候,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那个绿釉坛子开始轻轻地晃动起来,一条细长的黑影慢慢从坛中探出头来。这是一只和千足虫一样的怪物,身上游光滑亮,呈暗红色,有着密集的黄环,它随着节奏,恍如一条被喷吉控制的眼镜蛇,晃晃悠悠昂起身子,慢慢从坛子里爬了出来,又慢慢爬到了999号实验体的背上。
“哼!真是讽刺!”海拉忽然冷笑。
“他在干什么?”龙云看不懂海恩斯葫芦里卖什么药,问海拉:“你知道他在干什么?”
“刚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海拉脸上堆满了嫌弃和鄙夷:“一个亚特兰蒂斯人,竟然去当了魔族信徒,如果光复会的人知道这事,估计会集体追杀这个总执事大人。”
“那条虫,是什么东西?”
“噬魂虫。魔族人喜欢饲养的一种怪虫,生长在地底黑暗世界的河中,用雌性母虫的血涂在人的身上,雄性公虫就会被血液吸引,从而钻入身体里,吞噬对方的‘核’,除了人类之外,无论是任何古老种族的人,身体里都有一个‘核’,那是能量聚集的地方,相当于身体的第二灵魂,所以又被称作战斗灵魂,当核被吞噬后,魔族人可以通过一种独有的仪式,将虫子吃掉,将对方的力量据为己有。”海拉说:“这种恶心又卑鄙的事情,即便是我们冥界海姆和冰雪之国流放地的死灵祭司都不屑去做,当年魔族人被莫利亚人和亚特兰蒂斯人联手赶到地下城封印起来,就是因为他们是一个邪恶的种族。”
“你的意思是,海恩斯像将实验体的力量据为己有?”龙云一愣,旋即明白过来,海恩斯如此激动,当然并非为了自己制造出一个旷古绝今的“毁灭者”,而是因为他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将力量据为己有,如果成功,那么他就会取而代之,成为传说中的“毁灭者”。
噬魂虫很快爬到了999号实验体的脖子脊椎位置,在雌虫血液图案中心停住,然后在背脊上咬开一个口子钻了进去。
它意识到最完美的寄主就在前方,999号原本就是一个完美的载体,它顺利咬开了金色的肌肤,留下一个十字形的创口,钻了进去。
999号的皮肤下鼓起一个虫型的包,雄虫在等待着喷吉发出的声音来引导自己,好比已经整装待命的士兵,只要主帅一声令下,它就会开始吞噬这个躯体里的“核”,将其据为己有。
不过,喷吉的声音却忽然停止了。
海恩斯伸手将放在实验台上的几根针头拿起来,他已经做好了准备,吞噬掉999号实验体的“核”,尚未是最完美的结局,那些金色的血液里同样有着强大的古老力量,混合了各种族佼佼者和被誉为神的人的基因,这是一笔珍贵的财富。
不过,他的手在空中却停住了。
换血,需要仪器,他忽然想起了汉森,自己让他出去拿仪器,为什么到现在还没回来?不祥的预感掠过心头,他轻轻从腰里抽出一支精致的勃朗宁手枪,将一颗钦提拉米子弹推入膛中,轻手轻脚朝门边走去。
“汉森!”
“汉森!”
他眼珠子不停地转,扫描着每一个蛛丝马迹,神经绷得紧紧的,只要有什么不妥,他会毫不犹豫将枪里的子弹射出去,干掉对方。
汉森没有回应,走到门边,海恩斯的手轻轻搭在了球形不锈钢门锁上,现在只要轻轻一拧,门就能推开。
不过,他心中那种不祥的预感愈来愈强烈,仿佛暴雨来临前的乌云,将整个人罩在阴影中。
第536章 五十步笑百步()
咔擦——
海恩斯终于咬牙推开了那扇金属门。
这个实验室外是另一个实验室,由一条通道走廊链接,尽头是仓库,汉森是去了仓库取仪器。
按道理,这段路来回也不过五十米而已,海恩斯在实验室里已经忙活了将近二十分钟,他几乎可以断定,汉森出事了。
门后的实验室里黑灯瞎火,强大的血统令海恩斯有着比普通人敏锐几十倍的视力,即便在黑暗中仍可看清里面的情况。
目光慢慢扫过每一个角落,一个倒伏在地上的人影引起了海恩斯的注意。
汉森!
从服饰上可以判断,伏在地上的人就是汉森,海恩斯的瞳孔一下子收缩。
出事了!
这个场景令他十分震惊,汉森是自己的心腹,能力超群,在执事部里算是一等一的精英,尤其是他超强大的符文咒语“死亡地带”更是令人望而却步。
更可怕的是,汉森掌握的另一个符文咒语叫做“血脉连接”,能够找到附近十多公里内的古老种族后裔,而现在竟然被人无声无息放倒在地,就连一墙之隔的自己也听不到任何动静,显然对手十分强大,强大到了可怕的地步。
仅仅在一刹那的分神,一道黑影从屋顶上落下,海恩斯虽然视线全部集中在地面上,不过视线中的余光仍能感觉的袭来的危险。
几乎在同时,他的枪口往上抬,打算朝上开一枪。
钦提拉米子弹几乎能够摧毁任何防弹衣,即便是执事部那些骨骼和肌肉坚韧如铁的神仆和近卫都挡不住这种子弹。
黑影似乎比他更快一步,手枪抬到四十五度角的时候,海恩斯觉得自己的手腕像被一条插在火中烧红重重敲打了一下,剧烈的疼痛令他根本握不住那支不到一斤重的袖珍勃朗宁手枪。
随着一声脆响,枪应声落地。
紧接着一股巨大的冲力直接撞在海恩斯的胸口,他断线风筝一样倒飞出去,人撞在金属门上,将门口彻底撞坏,连人带门一起飞出好几米远,最后重重撞在了一张实验台上。
“呃——”海恩斯感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人翻转过来,差点连昨天的晚饭都吐了出来,眼前金星飞舞,这出其不意的一撞显然偷袭得相当成功。
咔擦——
手枪套筒拉合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接着脑袋上的皮肤感到一阵冰冷,那支本来属于自己的勃朗宁手枪现在已经顶在了自己的脑袋上。
“作为一个哈布斯家族的未来家主,用偷袭的手段袭击一位老人,你不怕玷污家族的荣誉吗?”海恩斯认出了面前的对手,又惊又怒,竟然是已经被他用徳洛米制服的查理曼,没想到他竟然神不知鬼不觉摆脱了束缚,居然还潜入到这里来,而且不知道在这里待了多久。
如此看来,尼尔森的小命恐怕是冻过水了。
“我和我的老爹不一样,那些老头子们喜欢讲荣誉讲什么规则,我不同。”查理曼笑嘻嘻地蹲下身来,枪口依然寸步没离开海恩斯的脑袋瓜,“我在长老会里的名声一向都不怎么好,给面子的叫我改革派,不给面子直接叫我激进派,有人还说我是危险分子。我不喜欢讲规则,我只看结果。”
“想不到老哈布斯那个浪货居然有你这样的儿子”海恩斯的眼中闪过一丝凶狠的光。
查理曼转过头去,环视了室内的状况,目光最后落在实验台的999号身上,嘴角掀起一丝诡异的笑:“看来你的计划还真的成功了,魔族的邪恶之术加上现代生物科技的基因工程,我不得不说,海恩斯,你是个天才,也是个疯子,更是个变态人渣。”
“人渣?”海恩斯嘿嘿地笑了笑:“真是新鲜,我是第一次听见别人用这个词来形容我。”
“这种基因工程,恐怕要死不少人吧?”
“人?那些算是人吗?它们只是实验体,和实验室里的白老鼠差不多,没人会替他们感到悲伤。”海恩斯轻蔑地看了查理曼一眼,笑道:“还有,别把你们哈布斯家族说的那么高尚,你们只是穿着华丽的皇帝新装,遮掩着你们血腥残忍而且卑鄙无耻的真面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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