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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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明- 第1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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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了晚饭,叫他们出来他们也不肯,只让人把饭菜从一个小窗口里递了进去。

    韩小小和陈圆圆用过饭,两人说了会话,重要看到那扇门打开,丁云毅领着阿喜和阿湖兴冲冲的走了出来,丁云毅的手里还捧着一盒东西。

    丁云毅大是得意的把那盒东西朝桌子上一放:“见过这个没有?”

    韩小小和陈圆圆好奇的看去,见是一个个木头做成的小方块,拿起来仔细看,见上面还写着“一万、二万”等等字样,和自己平素玩的纸牌非常相似。

    “麻将,这叫麻将!”丁云毅得意非凡:“我和阿喜、阿湖费了一下午才做成的,和纸牌差不多,但比纸牌有意思多了,来,我教你们怎么玩。”

    不容分说,让韩小小陈圆圆、阿喜围着八仙桌一人一面坐下,教她们玩法。

    其实麻将和这个时候的纸牌玩起来差不多,同门三张数字相连叫“坎”、三张相同为“碰”四张相同“开杠”。

    韩小小和陈圆圆都会玩纸牌,只有阿喜不会,可麻将这东西,只有略做指点便也能基本掌握了。

    起初三个女人对“麻将”这新鲜事物还只是好奇,可越玩下去越是着急,到了掌灯时分,四人还是玩得不亦乐乎,到后来连吕雪、吕慧也都搬了凳子在边上看的兴致勃勃。

    丁云毅仗着自己对麻将熟悉,欺她们第一次玩,便提出赌钱玩,三个女子都答应了。丁云毅原本想着大赚一笔,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三个女人对麻将的领悟实在是太快了,尤其是韩小小和陈圆圆,又有纸牌底子,不到一个时辰,丁云毅居然成了个大输家。

    丁云毅输得是满头大汗,还欠了不少赌债,老天才知道了,原来女人天生就是玩麻将的行家。

    丁云毅心中懊丧,自己好端端的发明什么麻将,弄到自己口袋里输的空空如也,还非要玩得那么大不可。

    可不管怎么说,一代“麻将之父”便也在这里诞生了!!~!

    《强明》来源:

第二百四十二章 史伟德少校团() 
丁参将一大早出门,口袋里空的简直比自己的脸还要干净。

    好好好好的去发明什么麻将?还非得赌什么钱?被两位娇妻加上一位准夫人大杀一通,口袋里的银子输了个精光不说,赌到后来,居然连“龙牙”这样片刻不离身的宝刀也给抵押了出去。

    好在两位娇和那位准夫人总算是“宽宏大量”,知道这把“龙牙”是丈夫的宝贝,上阵杀敌全靠它了。让丁云毅给她们一人写了一张欠条,便也将“龙牙”暂时借给了丁云毅。

    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堂堂的台湾参将、上轻车都尉、昭武将军带的武器,在还清欠债之前,居然不属于自己了!

    借的,那是问自己媳妇借的。。。。。。

    丁云毅知道明白了,某某之父,只是说他发明了这样东西,可未必便是使用这样东西的大行家了。。。。。。

    秦云却偏偏还不识趣,兴冲冲的找到丁云毅:“三哥,刚知道,渔民在海里捕上了一条奇怪的大鱼,要不咱们去买下来吧?”

    买?你他娘的给老子银子?老子欠着媳妇一屁股的债呢!丁云毅心里恨恨想着,可面上又不能表现出来:“一条鱼有什么希奇的?不看。”

    “去看看吧。”秦云竭力劝说:“听说那鱼长着一嘴牙齿。”

    丁云毅这才产生了些好奇心。和秦云一起走了出去,果然在市场上见到一大群人正围在那里看希罕。

    丁云毅分开众人。走了进去,见一条大鱼总有二十来斤,而且真的长了满嘴的牙齿。

    那些当地人议论纷纷,有的打了一辈子鱼的渔民都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奇怪的鱼。迷信些的老人,都有些害怕,说忽然出了这么条怪鱼,只怕不是什么吉利的迹象。

    “丁大人来了。丁大人来了。”那些百姓一见到丁云毅,纷纷让开道路。

    “丁大人,打到这么条怪鱼。从来没有见过,连着不肯下雨,又出了这么个怪东西。别是老天爷要降罪给我们吧?”有人担心的问了起来。

    丁云毅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怪的鱼。

    百姓最是迷信,看到如此古怪的鱼,再联想到了天灾,因此自然便心惊胆战,丁云毅知道一旦百姓有了这样心态,便会陷入到恐慌之中。当即转了转眼珠子,一本正经地道:

    “我小时候读书,听先生说过,北海里有种叫鲲的大鱼,长不知几里。宽不知几里,一日冲入云霄,变做一大鸟可飞数万里,名叫鹏。鹏的背,不知几千里宽。这种叫鲲的鱼。一旦出现在哪里,哪里便有吉兆,是大富大贵的好兆头。有次我游历到了北海,便亲眼看到了这种鱼,就和你们抓到的一模一样。。。。。。”

    丁云毅满嘴胡言,除了鲲和鹏的故事书里有。这种鱼长什么样他哪见过?

    可他这话一说出来,百姓们顿时变得兴奋起来。都在那问这是不是真的。

    丁云毅干脆道:“本大人亲眼所见,那还有假?这鱼一出,虽然开春台湾还有干旱,但只要大家齐心合力,度过这次灾情,那台湾未来几年一定是风调雨顺,年年丰收。”

    一片欢呼之声响起。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的典故秦云也知道,只是难道三哥真的看到过这种鲲吗?

    “丁大人,这鱼已经死了,我等该如何处理?”

    丁云毅面上表情更是严肃:“这鱼不是真死,是假死,死后三日必然复活。诸位,可以把这鱼送到我的官邸里,我自诚心祈祷上天,为台祈福,待鱼复生之后,再将其放归大海。”

    欢呼声中,百姓人人动手,抬着这条大鱼便朝官邸走去。

    “三哥。”秦云大是怀疑:“这鱼真能复活?”

    丁云毅朝边上看了看,低声道:“能不能复活我不知道,不过我看这鱼要是红烧必然好吃。。。。。。”

    秦云听的目瞪口呆。

    丁云毅忽然又连连摇头:“不成,不成,万一有毒怎么办?孝晋,晚上我请你吃饭,就吃这鱼,你先吃,我后吃。。。。。。‘

    大笑声中,还没有等秦云反应过来,丁云毅已经一溜烟的跑了。

    中原血战,心情郁闷,可一回到台湾,便是回到了自己家里,说话做事轻松无比,再也不用顾忌这顾忌那的了。。。。。。

    。。。。。。

    “立正!前排射击!”

    “第一排蹲下,第二排射击!”

    不太标准的大明官话,在训练场上不断响起。

    那些新征募来的新兵,正在以史伟德少校和曼苏拉少尉为首的一众红夷军官指挥下进行着操练。

    这些红夷,佛郎机国被丁云毅聘用的军官,表现得非常尽责。毕竟在这里,他们能够拿到双倍的薪水,要想找到一份这样的工作,那可不太容易。

    丁云毅再一看这批由佛郎机军官训练,自己的士兵们,顿时有了啼笑皆非的感觉。

    不说别的,光说这些士兵的打扮,就与所有的大明官兵丝毫不像。

    这一些士兵们都穿戴着一件上装,恩,丁云毅认得,这是夹克式样的,里面是一件衬衫,配着一根领带。下面是一条短裤和绑腿。士兵们都穿皮鞋。并且,都在头上带着一顶宽沿的软帽,帽子上有一条白色的装饰带,而军官们则在带子上插上一根彩色的羽毛,用于显出他的身份。士兵们的上装袖子是卷起的,翻边上镶有钮扣,袖子都是卷到肘关节处,露出里面的衬衫。

    这。。。。。如果不是这些士兵都长着一张中国人的脸,和那些被从台湾赶走的红夷士兵又有什么分别?

    “这是本参将的兵?”丁云毅将信将疑。

    秦云苦笑了下:“三哥。你临走的时候可说过,史伟德需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为了做这些衣服,我可用去了好大一笔银子。还专门请了两个红夷裁缝。我虽然不懂打仗,可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咱大明的官兵那。对了,史伟德还给他们取了个名字,叫‘史伟德少校团’。”

    “这点可以理解。”丁云毅对此倒没有觉得诧异:“这些红夷军官非常重视自己的荣誉。因此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部队也是经常会出现的。史伟德少校团?他娘的,老子武装起来的部队,这红夷倒用他的名字来命名。啊。以后不要在他们面前叫红夷了,他们尽心为我办事,没有功劳。总还有苦劳的。”

    这时,训练场上新的部队出现了。

    只见大量拿着长枪的长枪兵,配合着拿着火枪的火枪兵开始操练。

    丁云毅看了下,五个长枪兵配一个火枪兵,

    这种长枪兵手里拿的武器,主要结构是一根大约在二十斤左右,六米长的木质长杆,在其中的一头安装着一个长约半米,两面开刃的扁形钢质枪尖。

    在战场上,长枪是一种操作简单武器。但由长枪兵组成的作战单位却显得行动困难且迟钝。

    此时,长枪仍旧被当作防御敌方骑兵的突击,保护步兵的主要力量而受到重视。

    丁云毅也很清楚,逐渐的,随着步兵火力强度的发展。欧洲改变了原先的步兵战术,并使长枪兵与火枪兵之间的比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史伟德!”丁云毅忽然叫了一声。

    史伟德一见是丁云毅回来了,赶紧跑了过来,一个敬礼:“将军,欢迎您回到台湾,我正在操练您的士兵。”

    丁云毅点了点头:“我看你是五个长枪兵配一个火枪兵。是这样吗?”

    “是的,将军。”史伟德响亮的回答道。

    “我给你提个建议。”丁云毅虽然对欧洲的步兵战术不是非常清楚,但大略发展还是知道的:“为什么不能充分发挥火枪兵的作用?我看不如一个长枪兵配五个火枪兵为好,这样就能充分发挥火枪的威力。”

    这种提法相当新鲜,泰西之国,几乎都是用五个长枪兵配合一个火枪兵,这已经是固定思维了,长枪兵和火枪兵比例的转变的优势,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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