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神灵拥有无上的威能,它们保护我们地精生活在这片土地上,而我们地精也虔诚的信仰着它们…。”
“我们地精的神灵曾经杀入地狱挑战恶魔,攻入深渊绞杀魔鬼,它们曾经纵横多元宇宙,每一个位面都留下它们的足迹…。”
两只地精就在这藏宝洞里开起来了故事会。一个讲,一个听,讲的那个口若悬河,唾沫四飞;听的那个心驰神往,抓耳挠腮。
这期间蜡烛都点了无数,时光在不知不觉中飞逝。讲到最后,科玛忍不住问了个问题,“勾勾,我们的神灵都叫什么名字啊?你为什么每次都不直接说明呢?”
“呃…,这个啊。”勾勾估计也是讲的太高兴了,想也不想的就说道:“我还没给他们取名字呢。”
“哦,还没取啊。呃…,嗯?”陶醉于神话故事中的科玛突然举着有些不对劲,“你没取名字?什么意思?”
勾勾突然脸色尴尬起来,讪讪的将手中的书放回到书堆中去。
科玛这才醒悟过来,“刚刚讲的故事该不会是你编的吧?”
勾勾讪笑几下,突然沉默下来,最后神情低落的说道:“对不起,确实是我编的。我找遍了城里所有的书店,也问遍了所有来塞德城的商人和冒险者,都没有找到关于我们地精神灵的故事,他们都嘲笑我们地精,说地精怎么可能有神灵?”
“但这不公平!”勾勾猛的跳了起来,就在这狭窄的藏宝洞内大喊起来,“人类有神灵,精灵有神灵,矮人也有,兽人也有,半身人有,侏儒都有,为什么地精就没有神灵?”
这头黄毛小地精突然攥紧了拳头,脸带愤怒的朝科玛说的:“我们一样是智慧生物啊,为什么我们就不能有神灵?为什么我们就没有历史?
你知道我为什么想办法到处捞钱吗?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外出游历,我要去找寻我们神灵的下落,我不相信我们地精天生就是卑劣的种族。只要有神灵保护,我们不会老是受人欺负,老是被人看不起了。”
这一番话说的振聋发聩,掷地有声,坐在对面的科玛完全被震慑住了,它呆了半天后才大呼一口气说道:“这是你的梦想吗?我觉着真是很伟大。但那肯定很难吧,不可能实现的。”
勾勾那一头的黄毛这会全部竖立了起来,昂着头说道:“我没指望你能理解我,但我一定要为之努力。好啦,如果你要分钱的话,钱都在你身后的箱子里,你可以拿走一半。”
科玛转过身去把箱子搬了出来,一打开后里面满满的全是金币,这都是那天晚上火势熄灭后,两个地精趁乱洗劫了总督府的地窖弄来的。
科玛看到这么多钱,毫不客气的找了个袋子取走了一半,勾勾心有不甘的跟着科玛离开,嘴里还在嘀咕道:“真是的,害我又要换个地方藏东西。”
第068章 睡美人和私兵(二)()
两只地精一前一后,一高兴一沮丧,慢慢的从树林中走出来。科玛扛着袋子走在前头,突然听到树林外突然传出一阵呼喝的声音。身背巨款的野地精首领停住了脚步,惊疑不定的试图分辨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勾勾没精打采的跟了上来,它也同样听到声音,看了科玛一眼,然后悄悄的走出去。
树林外的空地上,一个少年正在奋力的挺刺长枪,作为目标的一颗树干上已经满是伤痕。
“喔哦…,是赛斯。卡尔。”勾勾放下心来,它认识这小孩,在唐泰斯庄园里时常能见着,看样子赛斯。卡尔正在锻炼,它主动打招呼喊道:“嘿,赛斯,你在这干嘛?”
少年这时已经是满头大汗,听到有人喊他却吓了一跳,再看清是两个地精从树林里走了出来,却不屑的哼了一声,收起长枪转身就要走。
“喂!你一点礼貌都没有吗?就这样对待朋友的?”勾勾喊道。
“我可不跟地精做朋友,你们只会当小偷。只有瞎了眼的人才会跟地精交往。”赛斯。卡尔回头嘲讽了一句。
“难道连唐泰斯老爷都瞎了眼?他可是帮你父亲洗清了冤屈,你就这样诋毁他?”要论斗嘴,十个赛斯也不是勾勾的对手。
赛斯。卡尔当即涨红了脸,爱德蒙。唐泰斯骑士已经成了他的偶像,正直,善良,智慧,而且有个好名声,林森要是知道自己被人评价如此之高,只怕都要笑死。
“你们这两只卑劣的地精,不许侮辱唐泰斯骑士。”
“明明是你说的。”
“我没有说!”
“科玛都听见了,你问科玛。”
被激怒的小屁孩将手中的长矛端了起来,矛头直指两只地精,这下两只地精立马掉头就逃回树林。
赛斯。卡尔也懒得去追,收回长矛又要走。可勾勾却躲在树林中问道:“你在这里练习长矛做什么?”
赛斯。卡尔手中的长矛竖起后,比他人都高一截,可这小孩却昂首挺胸的喊道:“我要加入二十三中队,像唐泰斯骑士那样自己赚一份家业回来。”
“就你?你太瘦了!”勾勾大笑的一指赛斯的身材,带着科玛也笑个不停。
“你们地精懂什么?你们只会在烂泥里打滚,莫名其妙的活着,最后又莫名其妙的死了。而我是人类,我决定以后信仰战神坦帕斯,我的努力和虔诚一定会有收获的,而且唐泰斯骑士对士兵都不错,在他手底下当兵肯定能成功。”赛斯。卡尔说完这句,昂首挺胸的大步离开了。
两只地精面面相觑,老半天后科玛问道:“人类的小孩都这样吗?”
“没有,人类的孩子可顽皮了,而且跟我一样贪吃。不过赛斯。卡尔有些不同,我决定原谅他的无理,毕竟他刚刚失去了父亲,我不能去打击他生活的梦想和希望。”勾勾早就习惯被人看不起,颇有些自我安慰的意思。
“就跟你想要去寻找神灵一样?”
“嗯,差不多吧。不过我要承认,他达成目标的可能性更高,而我找到神灵的可能性则很低。”勾勾这点上倒是很老实。
“原来人类的世界也这样。”科玛的语气瞬间低沉下来,“我还以为离开山脉会有所不同。”
“你什么意思?”勾勾很奇怪科玛的情绪变化。
“我跟随唐泰斯老爷从山脉出来,完全是被逼的。有天唐泰斯老爷跟另外一个凶悍的女人突袭了我们的族群,杀了我们的同伴,压着我们当他的奴隶,还指挥一群侏儒掠夺了我们所有的粮食。最后还让我们当炮灰去进攻一个蜥蜴人巢穴,让我们死伤惨重。”科玛将林森在洛林山脉中干的好事大致说了出来。
勾勾还是第一次听这些事情,它惊讶的问道:“那你们干嘛还跟着他离开山脉?”
“快要到冬天了,没有粮食,大家都要死。我必须带着剩下的同伴活下去。而且我已经厌烦再呆在山脉里被各种其他族群欺负了,我想要到山脉外面来看看,也许能活下来也说不定。
至于仇恨什么的,我们都被欺负惯了。
虽然在庄园里我们还是被农夫们欺负,不过现在的生活比起在山脉里的好多了,至少我们不需要专门去找食物,只需要完成唐泰斯老爷安排的任务就好了。”
听完科玛的话,勾勾也点了点头说道:“唐泰斯老爷确实是个好人,他是所有贵族中唯一一个愿意接触我们地精的。除他以外,不管是那些官吏还是骑士,看到我们地精就赶。”
科玛又跟着感叹几句后问道:“勾勾,你真的想要去找寻地精的神灵吗?”
“当然,我已经将这件事当成我毕生的事业。”
科玛犹豫了一会,最后坚定的说道:“那好吧,我决定支助你的事业。”
“啊!真的吗?”勾勾可谓是喜出望外,两只小眼睛就看向科玛背在肩膀上的口袋,那里面有一千多哗哗直响的金币呢。
但科玛却没有丝毫放下口袋的意思,他在自己腰间掏了掏,摸出不久前林森发的那一铜币薪水来,郑重的递给勾勾,“以后我每个月的薪水都用来资助你日后的冒险。”
看着科玛也大步离开,勾勾再看放在自己手里那可怜的铜板,气的破口大骂道:“你这头该死的地精!太小气啦!”
地精大发明家就是这么气鼓鼓的回到林森的庄园,走到路口就看到十几个全副武装的矮人押送着大批的货物运了过来。
现在塞德城的人都知道,唐泰斯老爷已经是城里最大的矮人货物供应商,同时还负责帮矮人进行贸易采购,交易量现在是越来越大。
不过这次前来唐泰斯庄园的矮人却有些特殊,带队的洛伊恩。铁河可谓是林森的老朋友了,一见面就听他那大嗓门,“我的领主大人哦,听说你现在是塞德城里唯一的老爷了,哈哈哈…,这真是件非常好笑的事情。”
对于塞德城骑士团全灭的消息,矮人可不会有半点的同情,林森则轻描淡写的一揭而过,“这只是暂时的。我的老朋友,来吧,我们边喝酒边聊。”
能大口的喝麦酒,是矮人最大的享受,洛伊恩。铁河在灌了半桶进肚子后,打了个酒嗝说的:“好吧,我们来谈谈你之前的提议。”
当林森第二次从奥希兹女男爵手下逃脱后,他就开始反思自己之前武装私兵的构想是否合适?普通人类士兵在面对强力对手时,那种无力实在叫人绝望。
一个中队的士兵围剿一个黑骑士,还叫人杀了一半。这种交换比换其他人类指挥官来看也许都可以接受的,但林森却非常不满意。
但高级的战士不是说有就有的,从招募到训练,没有四五年的功夫绝无可能。为解决这个问题,林森决定高低搭配一下,在训练人类士兵的同时,也招募一些更加强力的矮人佣兵。
更重要的是,矮人有一定的魔法抗力,在对抗奥术时天生比较有优势。
为此他专门写信给沙岩村的凯尔姆长老,提出了自己的设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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