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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县前衙门口,知县已经在厅上专等。武松下了轿,众人抬着大虫,都到厅前,放在甬道上。知县看了武松这般模样,又见了这个老大的锦毛大虫,心中自忖:“不是这么个大汉,怎么打得了这个老虎!”就叫武松上厅来。武松到厅前唱了喏。知县问:“那个打虎的壮士,你倒是说说,是怎么打的这个大虫?”武松在厅前把打虎的本事再说了一遍。〖这是第四回说了,当然说得更详细。〗厅上厅下众多人等都听得惊呆了。〖可见越说越神。〗
知县就在厅上赐了几杯酒,拿出各上户们凑的赏钱一千贯给了武松。〖原来这赏钱是众大户凑的,不是县衙门出的。〗武松回禀说:“小人托赖相公的福荫,偶然侥幸打死了这个大虫,不是小人的本事,怎敢受赏赐。小人听说众猎户因为这个大虫受了相公的责罚,何不就把这一千贯散给众人去用?”知县说:“既然如此,任从壮士。”〖武松不爱钱财,体恤猎户,果然是英雄气概!一千贯铜钱,按当时的价值,可以买五百多担稻谷,可以买一所中等的房子,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二十二回 (6)
武松就把这一千贯赏钱在厅上散给众猎户。知县见他忠厚仁德,有心要抬举他,就说:“虽然你是清河县人氏,和我这阳谷县近在咫尺。〖也有二百多里。〗我今天就委任你在本县做个都头①,怎么样?”武松跪谢说:“如蒙恩相②抬举,小人终身感谢。”知县随即唤押司立了文案,当日就委任武松做了步兵都头。众上户都来向武松作庆贺喜,一连吃了三五天酒。武松心中想:“我本来是要回清河县去看望哥哥的,谁想倒来做了阳谷县都头。”
① 都头——本来是唐代的军职名称,是诸军的总帅。后来某一部分军队称为一“都”,其统领称为都头。宋代的“都”编制缩小,“都头”、“副都头”成了指挥使的下属军官。此外,州县的捕快头目,也叫都头。从《水浒传》的文字看,武松当都头以后管的是士兵,而不是捕快;但是管兵的都头上级是指挥使,而不是知县。这里只要知道武松是“县级”官员下属的都头,就可以了。
② 恩相——当时,县衙门的部属对知县都尊称“相公”,不像后来都称呼“老爷”或“大人”。对自己有“知遇之恩”的下属,则尊称为“恩相”。“恩相”一词中的“相”,是“相公”的省略,和“宰相”的“相”无关。
从此上官见爱,乡里闻名。
又过了两三天,武松走出县前来游荡,忽然听见背后一个人叫了一声:“武都头,〖叫他的是武大郎。哥哥叫弟弟“武都头”,有两个原因:一是弟弟当官儿了;一是故意这样写,以造成悬念。〗你今天发迹了,怎么不看顾我一点儿?”武松回头来看了,叫声:“啊呀!你怎么在这里?”
不是武松见了这个人,有分教:阳谷县中,尸横血染;直教:
钢刀响处人头滚,宝剑挥时热血流。
究竟叫唤武都头的是什么人,且听下回分解。
【简评】
武松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金圣叹按高低上下四个等级;品评了三十个水浒人物,其中第一个“上上级人物”,就是武松(下面依次是鲁达、李逵、林冲、吴用、花荣、阮小七、杨志、关胜,三十个人中,竟没有宋江,可见金圣叹对宋江的评价也不高)。尽管武松可能是太行山梁山泊的“三十六人”之一,但是至少在南宋的一百五十多年中还是默默无闻的。因为南宋末年编辑的《大宋宣和遗事》中,“三十六人”的名单中虽然有“行者武松”的名号,但是却没有他的任何事迹。连鲁智深也只有“那时有僧人鲁智深反叛,亦来投奔宋江”这十几个字;而武松除了名单上有之外,更没有任何事迹,连何时上山都没有记载。一直到了元朝,才有《武行者》的戏曲剧目。估计“武松打虎”的故事,就是在元朝逐渐形成的。
有戏曲评书的渲染,武松在老百姓中的知名度最高。一个没有上过学的农村老太太,她可能不知道李白、杜甫、苏东坡,也可能不知道省委书记是谁,却可能知道武松是景阳冈上打虎的英雄。
正确地说,其实武松是因为“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只危害乡民的猛虎而成为英雄的。至于他后来为哥哥报仇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在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在孟州杀了张都监一家十五口等等,算不算英雄行为,那可就有不同的看法了。——关于这个问题,将在后面详细分析。
为什么打虎算是英雄。英雄可以分为许多种,有保卫祖国的民族英雄如岳飞,有勇拦惊马避免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人民英雄如刘英俊,有舍身炸碉堡的战斗英雄如董存瑞,更有许多见义勇为的无名英雄。那么,打老虎算是什么英雄呢?说他是勇士不行么?当然也可以。但又有些不同。比如斗牛士,可以算是勇士,但不能算英雄。老虎在古代不是被保护动物,数量可能还不少,它是要吃人的,要危害百姓生命的。所以当时的打虎行为,属于“为民除害”,是给百姓做了一件大大的好事。如果是一般的猎户用刀枪弓箭射杀老虎,那就不稀奇了。“猎虎”这样的事情,在当时可能很多。武松能够“赤手空拳”地打死一只危害百姓的猛虎,所以才说他是英雄。相对而言,《水浒传》中还写了李逵用刀砍死大小四只老虎,解珍、解宝用窝弓药箭射死一只大老虎,书中都没有大事渲染说他们是“打虎英雄”。——独独这个武松,因为景阳冈上多次发生老虎吃人事件,众猎户无法捕捉,他武松却“赤手空拳”地把这只老虎打死了,所以就成为英雄了。这和特定的时间、地点都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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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越评70回本水浒传 第二十二回 (7)
好汉和英雄的区别。《水浒传》一百单八将,通常人们都称为“一百单八条好汉”,没人说他们个个都是英雄。那么好汉和英雄有什么区别呢?我给“英雄”的定位,是用武力对国家、民族、人民做出贡献。其行为的动机和目的是“行善”,而不是“作恶”;是维护“正气”而不是助长“邪气”。“英雄”应该和军事、武力或冒险行为如探险、航天等有关(前苏联的“母亲英雄”,以生孩子多取胜,可以说是例外),但不一定本人就是武功盖世。所以岳飞是民族英雄,文天祥也是民族英雄;李白、杜甫就不是了。“好汉”的定义比较模糊,一般只指某人办事敢作敢为敢当,所谓“好汉做事好汉当”,不连累别人,档次比英雄要低得多。所以杀了人的杀人犯,作案以后能自首的,也被称为“好汉”,但不一定是英雄。更主要的一条,英雄的所作所为,前提是为国家、民族、人民,而不是为自己。思想境界高的,具有爱国心;思想境界低些的,也具有“侠意识”;好汉的所作所为,则是为自己或朋友、亲族,思想境界主要是“霸意识”。他们有时候也在“义气”的驱使下为“别人”做事,但是这种“义气”,不一定是“正气”,很可能是“江湖义气”或“哥儿们义气”。结果很可能是帮助坏人打了好人;或者是帮助这个恶势力打击另一个恶势力。所以“义”也有大义和小义之分。“霸意识”也追求自由幸福,但却往往是以牺牲、剥夺他人的自由幸福来得到的。他们想望自己能够“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银”,却不考虑别人的死活。所以土匪、强盗、杀人犯,都称自己是好汉,拉到刑场上去杀头,还要喊一声:“十八年后,老子又是一条好汉!”
那么,武松算是英雄呢,还是好汉?这要按他一生所办的某件事情来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地下结论。就是山东快书,也是说:“闲言碎语不用讲,表一表好汉武二郎。”没说武松是英雄!下面我还将拿我上面提到的“英雄三要素”:一、善恶是非,包括正气还是邪气、二、为人还是为己、三、“侠意识”还是“霸意识”这样三条标准,来对武松这个人物加以检测和评说。
武松的青少年时代。《水浒传》中写武松出场,是在柴进的庄上,已经是个二十多岁的彪形大汉了,书中没有介绍他的青少年时代。只说他以前在老家清河县酒后打人,自以为把人家打死了,这才逃到柴进庄上躲避的。为什么打人,并没有交代。酒后打人,当然不算是英雄行径,为此潜逃,敢作而不敢当,更连“好汉”也算不上。正因为对武松的青少年时代缺少铺垫,所以后人说书,都有各种不同的补充。王丽堂的扬州评话第一回,说他在家乡打死了一个恶霸,所以逃到柴进的庄上躲避,但也没有详细交代打死的是什么恶霸;直到第十回武松去二龙山投靠鲁智深,才说是当年清河县大旱,武松带领饥民吃大户,打死的是大户家阻挡饥民抢粮食的狗腿子;高元钧的山东快书,还专门用了一回的篇幅(俗称《武松赶庙》),说他打虎以前的经历:少年时代在少林寺学武,学成以后回家,在东岳庙庙会上遇见恶霸“李家五虎”强抢民女,他打抱不平,出手相救,打死了李家五虎,这才逃到柴进庄上来躲避的。这样一铺垫,就突出武松打虎以前,脑子里有“侠意识”,具有豪杰仗义的性格了。
经过补充铺垫的武松,应该是一个具有“侠意识”的血性青年。
什么叫“侠意识”?“侠意识”的中心思想,就是不顾国家法律和习惯理念,只认“平”与“不平”。——这里的“平”,有“公平合理”的意思;“理”指的是“天理人情”。因此,举凡抢劫、强奸、仗势欺人、无故杀人等等,都是“不平”之事。“大侠”们遇到了这种“不平之事,下面的文章,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大打出手,为民除害,甚至可以连自己的性命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