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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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生指南- 第2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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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涵的这几道命令一经宣布,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在朝野都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ps:很想把这算成两章的,汗!还欠两章半……

    昼夜颠倒很不习惯,总觉得睡眠不足,坐在那儿,就犯困,一不小心,就会睡着鸟―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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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第七十八章 《新汉律》(3)() 
雨初晴,碧空如洗,蔚蓝的天空上飘着朵朵白云。润泽的光芒青翠欲滴,几朵小花随风摇曳,黄的若黄金,红的似玛瑙,白的如新雪,粉的象云霞,平添了几分生气。一阵微风拂过,带来了草木的清新,隐约也传来一阵脚步声。

    张涵从文件堆里抬起头来,却见钟正漫步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 上。远远的,钟从窗口看见了张涵,便遥遥行了个礼。张涵也笑着点点头,打了个招呼。

    “哦,是元长呀……《名例律》,这是?”

    钟递过来的册子上,有“名例律”三个大字,旁边还用小字写着“律法断罪,皆当以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论”。

    这是,张涵疑惑地看了眼种。

    “丞相,那日您不是要不编写一部律令总则嘛……”

    钟避开阳光,坐在了右侧。

    “嗯,是这事呀。元长……呃,不会吧?这么快!”

    张涵犹疑了下,猛然起了个念头。他有点不敢相信,律令的制订岂是易事,一切都准备就绪,钟还花了近一年的时间,而这律令总则,他才说了三日,难道……

    “正是!”

    钟笑容可掬,颇为得意。张涵一幅不敢置信的模样,大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丞相那日吩咐过后,我不敢怠慢。回去后,便立刻动手编撰,本以为要花上一段时间。不成想,下笔如有神助,没两日竟完成了……”

    “哦――,我先看看……”

    张涵暗道,这钟不会是敷衍了事吧?!

    《名例律》篇幅不长,钟先以一个近千字的篇幅,回顾了华夏的律法历史,叙述了律令在现实意义和必要性,并着重说明律令的根本原则――“德主刑辅”。

    然后,钟才详细述说了律龄十二条原则:“君亲无将,将而必 诛”、“矜恤老幼妇孺”、“亲亲得相首匿(亲亲相隐)”、“原心论罪”、“贵族官僚有罪先请”、“从严治吏”、“罪无正法不合致 纠”、自首免罪)”、“保辜定罪”和“诬告反坐”。在这十二原则下,又各有若干细则,对各原则加以解释、补充和规范。

    总而言之,《名例律》依然是以“三纲”、“五常”为准则,遵循着薰仲舒的“德主刑辅”主张。

    不过,董仲舒是理想化了一点,张涵却也没有太多的意见。毕竟,儒家思想深入人心,不是张涵可以轻易改变的。再说,这其中也有许多是合乎时世的。

    比如说,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君权至高无上,这是合乎张涵自身利益的。他眼下尚未称帝,可明眼人都知道,那就是三年五载的事。这一条自不能改。

    还有,矜恤老幼妇孺――对犯罪的老人和孩童予以从轻处罚;从严治吏――必须异地为官,不得与治民结亲等;罪无正法不合致纠――律令没有明文规定,就不予处罚;法不溯及既往――既往不咎;

    这些原则都是合情合理的,张涵自然不会加以反对。然而,张涵也有不能接受的。

    老规矩,张涵先是好一番将钟夸奖。不管怎么说,钟这篇文章写的漂亮,很好的完成了任务。

    钟编撰《名例律》,不二日即已完成。看来不可解,仔细想来,也没有什么离奇的。钟在制订律令的时候,这些原则在他心中应当都已有了雏形。此刻撰写律令总则,钟方才一挥而就。

    这些都是闪念间的事,张涵没有形于外,夸奖完了钟,他才说到自己的不同意见:

    “元长,这其中也有值得商榷之处……”

    钟闻言敛起笑容,正色以待:

    “丞相,有话请讲。”

    “首先,我们来说这‘先告自除其罪’……”

    张涵看了看钟,钟飞速转动着脑筋,表面上却是一幅风清云淡的模样,不露丝毫声色。张涵边观察,口中可没有挺:

    “‘先告自除其罪’,本意是好的,鼓励犯人投案自首,是圣人的仁恕之道。然而,我觉得这在实际的执行中,恐怕会有疏漏。假设有人先行犯罪,然后立刻去自首,得以免除了罪行,那么,律令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吗?”

    “丞相,《名例律》只是总则,实际执行时,断案的官吏会考虑具体情况……”

    钟不以为然。老实说,实际断案的时候,很少有官吏会引用这一条。

    张涵笑笑:

    “元长,律令之设,至关重要,还是严密些为好。我觉得,改成 ‘先告自减轻其罪’更好一些儿。你看呢?”

    一个免除,一个减轻,差别不是很大。而张涵的建议显然更具备可操作性,钟爽快地一点头:

    “是我疏忽了

    还是这样好……”

    “元长说的是哪里话?!汉律就是如此,又非元长之过……”

    达到目的了,张涵也不为己甚,随口安抚了几句。

    “其次,这亲亲得相首匿……”

    这一原则缘自于孔子的儒家经典《论父隐,直在其中矣。”由西汉宣帝以诏令的形式确立的,它规定了卑幼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长匿卑幼除了死罪,都可上请减免刑事责任。

    这一条,钟可不同意了,他挺起了胸膛,目视张涵:

    “丞相,这一条怎么啦?”

    “元长,罪有轻重缓急,有可恕和不可恕;亲有远近亲疏;总要有个标准吧!”

    “这个……”

    钟也曾考虑过这个问题,总不能一个人犯下大逆不道之罪,八杆子打不着的人也可以亲亲相隐?!

    “元长,还是详细制订一个标准,比如,直系亲属如何,非直系亲属如何,以及隐匿罪责的标准……”

    “丞相此言有理,我修改过后,再来与丞相商议。不过,说到亲亲相隐,那奴仆应该如何处置才好?”

    “恩,奴仆嘛……”

    张涵轻捻胡须,沉吟着,迟迟没有说话。

    良贱有别,这奴仆也被包括在亲亲相隐范围内的,他是大不以为 然。但是,主人家的事,奴仆差不多全知道。按照礼法讲,主仆间如同君臣。若是直言说不行,恐怕钟很难同意。张涵有心赞同。可 是,转念一想。不对!若是良贱(主仆)有别、贵贱(官民)有别,那他的重奖举报者,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嘛?

    那日,张涵退让一大步,将加强监督一事,限制在了胥吏皂役身 上。胥吏皂役并不是官称,通常指不入流的小吏。士人是很少担任这样的小吏的,故而,钟虽觉不妥,在张涵的高压下,也没有强硬反 对。但是,那是通常的说法,有时也会包括斗升小吏,甚至百石长吏。这些职位则是大多士人入仕的第一步。看来,钟回过味来,很不甘 心

    张涵抬头看了眼钟,心说,这老先生也满有心眼的。

    咳嗽一声,张涵开始上纲上线:

    “元长呀,君为臣纲,这是重中之重,凡事当以此为要……”

    钟眼睛微眯,不知想到了什么,张涵却不理会,继续解释说:

    “在不干大逆、**、谋杀和贪污受贿等重罪时,奴仆也当适用于‘亲亲相隐’……”

    “丞相!”

    钟沉声叫道。张涵的反应是快,可有些话他还是要说。钟翻身拜倒,痛陈其中的利害:

    “人至察则无徒,水至清则无鱼,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丞相心系万民,钟不是不知。可是,值此天下未定之际,不是大动干戈的时候,还请丞相三思!”

    张涵眉间一皱,大是恼怒,随即又有几分喜悦。随着他位高权重,妻子儿女都难免有顾忌,部属愿意与他说心里话的人,却是越来越少 了。无论钟是如何考虑的,终究是选择辅佐于他,已是难得之至。何况,钟说的也未尝没有道理。

    算了,他就再退一步好了……

    平复着心中的波澜,张涵口中没有片刻延误,连声说道:

    “元长快快请起!快快请起!”

    钟却不肯起身:

    “丞相……”

    儒家向来主张教化,道德教育是主要的,法律之类只是辅助的工 具;而儒家整个学说是以礼仪为核心,极为讲究等级。读书人大多家境不错,学识不是常人能比拟的,官吏均出自其中,身份地位远在普通人之上。如今,张涵提出,要以平民监督官吏,这就大大损害了士人的自尊心,侵害了他们的权益,是他们难以想象和接受的。

    而且,这些小吏都是世代相传,与豪强大姓互相勾结,把持了地方官府,诏令极大地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所以,诏令一经宣布,便引起了轩然大波,批评反对者无数。

    钟身为廷尉,首当其冲,被斥为“小人之尤”。不少亲朋故旧纷至杳来,转弯抹角的打探消息,劝说他此事万不可行。而各地也相互观望,迟迟不肯依令行事。诏令下了几日,很多地方都没有张贴。钟惟恐这样下去,会有人趁机作乱。

    这些情形,张涵已经得到了情报,心里早就应允了,却不肯轻易松口,直待种求恳再三,言之切切,这才作出万般无奈的模样,松了 口:

    “元长,监督一事,不过是针对不入流的小吏而言,元长大可不必担心。饱学之士,总是有几分廉耻的,自不需如是……

    至于不法胥吏皂役,元长不必放在心上,我自有主张!”

    别说有了薪俸,就是没有薪俸,愿意作胥吏皂役的,也多的是。张各地驻军秘密提高警戒,心里

    然不慌。

    钟踌躇了下,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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