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机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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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机传承-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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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对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许这是凑字数骗稿费的好办法?

    情节流畅大于一切?

    过了关于描写过度的牢骚,理所当然的,我似乎应该说说情节。

    当然,不是想要讨论情节的曲折起伏或者构架巧妙,而只是单纯说说在写手犯过“描写过度“这个错误之后,会给文章带来多大的影响。

    当然是情节的流畅度!

    我作为一个小白读者,真的对某个角色他站在悬崖边上时,他是什么心情,什么表情,什么衣着丝毫不感兴趣。至于那个悬崖有多深,附近风有多大,空气中弥漫着什么样的味道,头顶上有太阳还是没太阳,更是一点都不在乎。

    我关注的只是那悬崖一般而言跳下去会不会死,而某个角色你到底是跳还是不跳啊?

    对,说真的我很肤浅,我只关心这个而已。所以不管作者你在我不关心的其他事物上花费多少笔墨,堆砌多少块看上去挺漂亮的词汇,我也只会——跳过去!

    跳一次无所谓,跳两次我就有点累了,当我跳到第三次的时候,我就会郁闷……

    自然,会有人指责我为什么不去看剧本而跑来看小说,小说就该有场景描写、人物描写等等等等啊。

    是应该有没错,不过要适当、精准、简单。

    出于我个人的看法,应该是能用一个字来表达形容的东西,请不要再多添一个字上去。否则对于读者来说,只是加大了“跳过去”这一行为的可能性而已。

    当“跳过去”这件事干得多了之后,想必“点x”就是许多读者的选择——或者会因为阅读惯性反而就这么跳着读下去了?

    唔,一切皆有可能。

    简单一点,再简单一点

    他和她是啥关系啊?

    他和他又是啥关系?

    那个谁谁谁到底是谁?

    是的,悬念,又见悬念。

    是的,伏笔,又见伏笔。

    是的,铺垫,又见铺垫。

    好吧,我这么废话,其实是因为我想说一句话——如果作者自己不是天才,那么也不要期盼你的多数读者是天才。

    之所以有这么个感慨,当然是因为看到《凤歌行天下》的作者大人在她(他?)的“谷中之生活”一章中,写到“每一章里都有伏笔,有细心的读者要注意啊……”这么一句。

    让我泪流满面泣不成声语无伦次狂喜乱舞——哦,我是说,作者大人太看得起咱们小白读者了,于是我被作者大人你感动了……

    继续出口转内销一下,再度搬运自己曾经写过的段落吧。

    所谓伏笔与铺垫,就是为**为解扣子做的准备工作。记得曾经见到有人评价某文,说这书唯一的缺点就是**太多连绵不绝,当时令我大惊失色。所谓**,是瞬间的爆,是冲突的高峰。要达到**需要非常多的准备工作,节奏的掌握与气氛的渲染,剧情的层层递进。当一本书可以做到**太多连绵不绝的时候,那我只好恭喜那本书的作者已经达到了一个我连想象都想象不到的境界,估计只差一步就能破碎虚空了。

    如果说铺垫是为了衬托与引出**,那么伏笔就是一个重要的扣子。在控制节奏上是一个比较不错的手法。因为它会给读者一种期待感——解开伏笔,揭开谜底的期待感。在行文中埋下伏笔,在恰当的时候解开它,这就是控制节奏的好办法。但有个微妙的地方——作为伏笔,你不能处理地太过明显,却也不能太过隐晦。简单来说,读者一般很期待主角能有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那么你就得适时的用些手段来提醒读者这样一个事实:主角是值得期待的。

    当然,我又偷懒了。且,我搬运来的这个段落论据再度……不那么符合论点。不过管他的呢,总之我只是想说。

    伏笔、悬念、铺垫这些东西都是为了故事的冲突、**而进行的准备,更是掌握行文节奏必备的利器。不要期待你的读者会费力地寻找伏笔,也不要将伏笔清楚明白的暴露给读者。

    不要将悬念保留太长时间,除非你是在写推理悬疑小说。

    不要做太多的铺垫而迟迟不进正文——否则你就是在考验读者的耐性。而令人悲哀的是,现在的读者大多数缺乏耐心。

    总而言之,简单一点,再简单一点。

    虽然大概这么说会显得有点突兀……不过我还是要说,我这篇帖子到此为止。

    因为我懒得再继续总结下去了,而且《凤歌行天下》这篇文让我所想到的琐碎事情,其实也就这么几点而已——喔,我是说这篇文至目前我所看到的“谷中之生活”这一章为止,我只想到这么几点而已。

    姑且以这篇充满懒散气息,不算评论的乱七八糟产物,作为我给某个爱装可爱的朋友的捧场礼物好了。

    敬请笑纳……当然不笑不纳我也没辙就是了。 

凑字数(六)() 
夕阳斜下,霍恩镇的街道上已经看不到多少行人。对于这个古老宁静的镇子而言,此刻最为热闹的地方,是博得大叔开的酒吧——大巫师塔。作为一个酒吧,除了名字略微显得古怪些外,与其他相同设施却也没有多大区别。

    里面的客人几乎都是一个模样,这似乎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论是什么身份地位的人,喝得烂醉如泥后看起来都差不多。

    只有一个人是例外。

    他是这个小镇唯一的一位神职人员——李神甫。这个小镇上的人们都是这样称呼他的。这位有着典型东方人特征的人物也不知是什么时候,也不知是为了什么。总之,他就这么说不清楚地出现在小镇之中,然后定居下来。

    每个下午太阳将落未落的时候,这位神甫就会一手捧着经典,一手捏着几块钱币,穿着那套神职人员才可以穿戴,洗得白的衣裤,脸上带着略显骄傲的表情,晃晃悠悠地渡进酒店里。然后找个临近窗户的位置坐下,这之后他才会将头上那顶看起来有些可笑的灰色圆顶帽摘下来放到桌子上,将他那头漂亮的黑展示在众人面前。

    没过多大一会儿,他就会和其他的酒鬼一般,迈不开腿儿。不过他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也就在这里。每到了这个时刻,他会从上衣口袋里摸索出一块蓝色的药片塞进嘴巴里。于是神奇的一幕生了,刚才还软手软脚如泥人般的李神甫,才眨眼的功夫就抖擞起了精神。“神奇的李!”“了不起的李!”“伟大的东方人!”随着这样的声音在酒馆中此起彼伏,李神甫就将那顶帽子戴回了头上,就像来地时候一般,带着略显骄傲的神情,晃晃悠悠离开酒吧。

    这样的场面几乎每天都会上演,除了这一天以外。

    我们的李神甫在摸索他那块神秘的药片的时候,表情明显的僵化,手在口袋里来回伸缩了几次后,他不得不沮丧的承认这个事实:那个神奇的宝贝,他忘记带来了。

    于是根本站不直身子的神甫只好继续坐在他的那张临窗的座位上,接着往嘴巴里灌酒。直到他的徒弟——他来这个镇子至今,唯一收下的一个弟子展展来接他。

    在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展展来了。

    才十五岁的他身体还显得极其瘦弱,也许是长期不见阳光的关系,又或者是正被皎洁的月光挥洒的关系,总之,他的皮肤散着苍白。这再加上他一脸掩盖不住的疲惫神情与胀满血丝的双眼,当他几乎无声无息出现在酒吧门口的时候,差点吓到了那群酒鬼。

    只有酒吧老板显得比较镇静:“你老师喝的酒,已经出他支付地酒钱了。”

    这时展展显露出了与他年龄相符合的羞涩,他急急忙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大把铜币,洒在桌子上,却没有去清点,也没有问该给多少。然后一边以略带责备又夹带关心的口吻向神甫抱怨:“为什么你老是要来喝酒呢?”。一边将不知从哪里变出来的蓝色药片塞进他师傅的嘴巴里。

    于是神甫很快打起了精神,不过显然他还无法立刻找回被酒精麻醉的平衡感,于是他不得不以有些狼狈的姿势趴在自己弟子的身上,然后在其耳边低语:“看来你又把剂量弄错了,否则效果怎么会这么差。”

    展展很想作一下他的习惯动作来回应:耸肩,然后摊手。不过他现在当然做不到,他只能小声抱怨:“师傅你留的字条字迹太潦草了,能炼制成功我都已经觉得是奇迹啦。”

    撇开这样的对话不提。总而言之,展展就这样搀扶着李神甫慢慢的回到了自己家中。嗯,是的,李神甫一直都住在展展家的——地下室。

    随着皮靴底部与老朽的阶梯摩擦所出的吱呀声响,展展拖着神甫走进地下室。然后在一张看起来柔软舒适的沙边上将神甫放倒。

    地下室有着足够的空间与明亮的光线,还有一堆只看外观就显得复杂难懂的器械与各种试管。在房间中央靠近通风口的位置,放置着一口染缸,熊熊烈火焚烧着其底部,使里面的深蓝色液体不断扑腾翻滚。但也许是通风效果不太明显的关系,整个地下室的空气依旧显得浑浊难闻。

    “你在炼制什么东西?”从沙上坐起了身子,神甫接过展展递来的水杯喝了一口水,然后眯起眼睛瞧了瞧那口染缸。

    “说实话,我不太清楚。”展展总算作出了他一直想做却没做成的习惯动作——耸肩,然后摊开双手。得到这样的回答,李神甫叹了一口气:“看来我似乎应该重新从头教起。”

    展展也跟着叹了口气:“重新两个字明显是多余的,因为你从来就没有从头开始教起过。”

    “好吧,让我们忘记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亲爱的弟子,我想我至少可以教导你如何炼制出一根漂亮的法杖。”李神甫颇有些厚颜无耻的说道,而这个时候,他明显已经提起了精神:“嗯,让我们从头开始,先是选择材料。”

    “那么师傅,我该如何选择材料呢?”

    “当然是合适的,比如一根的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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