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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纸醉金迷的北城往南行,流浪剧团进入了贫富差距极大的中城东境。
此举是不得已,因为一个有爵位的大富商想将剧团的几位台柱统统纳为宠妾。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她们连夜逃跑,幸好没被抓到。
民不聊生,是他一路所见的光景。
这就是人间地狱吧。
数不清经过多少赤贫的村庄,满地乱抛无人收殓的骸骨,腐烂而爬满蛆虫的尸体,面黄肌瘦的灾民……一幅幅大同小异的画面掠过眼前,应该麻木的心却无法保持平静。
看着这些人,会觉得自己很幸福,但是他们的幸福又有谁来争取?
舞完一曲,依照惯例分文不取,罗兰帮忙姐妹们分送简单的衣物和干粮。对他而言,满足的笑容和掌声就是最好的报酬了。
人善被人欺啊。朝满怀感激送行的村民挥手还礼,罗兰在心底叹息。
“谢谢你,好心的孩子。”
将午饭省下来的野菜饭团递给蜷缩在街角的老妇,罗兰沉着脸返回正收拾行李准备出发的剧团。
“怎么了,罗兰?”注意到义子的脸色阴郁得不同寻常,艾莎关怀地问道。
“我在想,我是不是在做一件无意义的事。”
“怎么说?”
“因为――”罗兰指指狼吞虎咽的老妇,语气成熟得不像个孩子,“我们给了她这顿,可是下顿又有谁给她?最后还不是要饿死,只是时间稍微晚点的区别而已。”
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一切还是老样子。
年仅十岁的孩子隐隐约约地感到这个真理。
艾莎深有触动地长叹:“可是,人还是要活下去啊,总不能因为挫折就放弃了吧。何况,希望是无处不在的。”
“希望?是有人因希望而得救,但这种世道,祈求希望有用吗?”罗兰有些情绪失控,“现在,在别的地方,一定有人因为没得到帮助而死亡,也不是谁都有好运气被施舍――那些人,要怎么办?”
“……不知道。”
罗兰垂下眼,愤愤地道:“说到底,都是那些剥削民众的贵族的错!”艾莎吓了一跳,左顾右盼确定无人听见后,才小声劝戒:“嘘――罗兰,这种话不能乱说。而且也不是所有的贵族都坏。”
“贵族没有一个是好东西!”连同他在内!
艾莎摇头:“罗兰,你太极端了。”罗兰不苟同地注视她:“那你说,有哪个贵族是好的?”
“这……”艾莎想了半天,好不容易找出个人选,“听说王妹拉克西丝殿下是一位有德行的人,不但英勇善战,也为百姓着想。”
“哼。”金发男孩讥笑,不以为然,“如果她真这么好,拉菲罗为什么还要陪那个有啤酒肚的小队长上床?碧琪为什么被亲生父母丢掉?这些人为什么还吃不饱穿不暖?为什么啊!?”
艾莎无言以对。
转过身,罗兰走向马车,夕阳照在他挺得笔直的背影上,反射出一抹猩红。
(未完;待续)
风绿之章 ――贝姆特(节二)()
初春的阳光穿过……&网……然舒缓的举止,在火光的照耀下更温煦祥和的侧面,贝姆特又感叹了一声:“你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是吗?”维烈回了个柔和的浅笑。
“嗯。”贝姆特从包里拿出干净衣服,大大方方地替换。维烈反而不好意思地别过头,脸颊泛红。
“都是男人,你害什么臊。”
“那…那个……”
“这个,那个,呃――这三个是你的口头禅。”白了他一眼,贝姆特用毛巾擦头发,“今晚只好露宿了,本来还想请你睡床。”维烈真诚地笑道:“没关系。啊,贝姆特,你不回家吗?还是离家出走?”看模样,这个性格颇为早熟的少年顶多十四、五岁,这么小的孩子就单身在外游荡,太不正常了。
擦拭的手微微一僵,然后是听不出喜怒的声音:
“我家被灭门了,只剩我和我姐姐两个人。”
“啊……”维烈为说错话懊恼不已,试图补救,“那个,我也差不多。”贝姆特已调整好情绪:“这年头这种事不稀奇。”
一时无话,只有柴火发出的噼啪声回荡在静夜里。
“我去睡了,下半夜换我守。”照顾年长却菜鸟的同伴,贝姆特径自做好安排,拿出毛毯。维烈摆手:“你放心睡吧,我设了结界。”贝姆特笑着睨视他:“看来我捡了个宝。”
第一次看到他笑,维烈情不自禁地回以笑容。这孩子不冷酷也不孤僻,但神色间总有一丝淡淡的抑郁,唇角上扬的瞬间像清风吹散乌云,格外灿烂夺目。
贝姆特把毯子绑在肩上,灵巧地往树上爬。维烈看得傻眼:“你…你干什么?”
“睡觉啊。”
“为什么到树上睡?”
“我一向这样睡。”抓着一根枝桠,贝姆特居高临下地瞅着他,一脸理所当然。维烈看得心惊胆战,起身劝阻:“这不是好习惯,快下来。上面很冷,还是躺在火堆旁暖和。”
“睡在地上才冷,老了还会得关节炎。”
维烈一窒,再次说服:“但…但是会摔下来啊。”贝姆特已找到合适的位置,舒舒服服地躺下:“不会,我睡相很好。”拿他没办法,维烈只得叹了口气,坐回原位。
熟悉的清香沁入心脾,紧绷的神经松弛下来,少年无声地叹息,眉间仇恨与怀念交织,渐渐被忧伤抚平。
也只有在这种环境,他才睡得安稳,不会被噩梦所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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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时分,贝姆特就自动苏醒,想起昨天的事,探头张望。篝火还燃着,旁边的几根干柴动都没动,显然不是自然的火。维烈依然睡得香,侧躺的身子盖着毛毯,长发松散地用白色发带扎起,披散在草地上,有一两缕垂荡在线条柔和的颊边,随着呼吸微微起伏。
像一幅画……
贝姆特下意识地屏息。这个男人,实在和这个粗犷野蛮的城市格格不入,在这样幽静闲雅的自然风景中,倒是无比相融。
为什么要特地跑来这种鬼地方?我们想出去都出不去。困惑地揉了揉头发,贝姆特轻手轻脚地爬下,踢了踢同伴:“起来了。”
“唔……”维烈翻了个身,先确认脑后的发带,随即放松下来,慵懒地躺着,似乎在摆脱睡意,过了一会儿,才漾开一贯温和的笑靥,“早上好。”嗓音温润中带着些微鼻音,比平时更醇柔,出奇悦耳。
没忽略那个小动作,也纳闷他还闭着眼睛。照理,突然被惊醒,应该会反射性地睁开眼。
古怪。从头到脚的古怪。
“你眼里藏着什么宝贝吗?”偷偷观察思量不符合贝姆特的个性,弯下腰,直截了当地问。维烈一怔,笑意加深:“不是,我怕…吓坏路人。”
“?”
“我的眼睛,是红色的。”
“哦,真特别。”贝姆特没有恐惧,反而感到有趣,强盗劣根性之一就是喜欢稀罕的东西,“天生的?还是后天,比如魔法失败?”维烈苦笑:“后天,也算是法术失控吧。”
“笨哪!把自己搞成这样!”又踢了他一脚。维烈哭笑不得,虽然贝姆特对事情经过完全不清楚,指责倒是没错。
“起来起来。本来要走十公里才有条河,有你在,倒是不用打水了,还可以洗脸。”贝姆特对小弟在杂务上的“用途”非常满意,“早饭想加什么菜?我以前布的陷阱应该有两只野兔或鸽子落网,就吃烤肉好了,别告诉我你吃素。”
“不不,我不吃素。”维烈坐起来,开始勤劳地打杂。先叠好毯子,整理仪容;再把锡壶装满,放在火上加热。水开时,贝姆特正好拎着战利品回来,一并交给他处理。
“我第一次在野外吃这么好。”
啜了口香浓的咖啡,少年感动地道。他出身商贾人家,小时侯生活条件优渥,但是自从惨遭灭门后,就风餐露宿,颠沛流离。
烤乳鸽、野兔肉、杂菜汤,还有地瓜和面包。这一餐在其他城可能不算什么,然而在西城,绝对是丰盛的飨宴。
维烈咬了一小口肉细嚼慢咽,闻言高兴地笑了笑。贝姆特无力地斜睨他:“你连吃东西都这么斯文,是不是贵族啊?”
“啊?不是不是。”
“那就吃快点!”贝姆特用力一拍他的背,差点让维烈呛住,“男子汉大丈夫,应该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给别人看到你这副样子,一定笑你娘娘腔。”
“可…可是……我胃不好。”
“老天!法师真是脆弱!”少年下了个偏见,蓦地一挑眉,扛着大剑站起,手上还拿着一只兔腿。金黄的颜色催化食欲,令眼见形迹败露而走出树丛的数名男子猛吞口水。
一目了然他们的来意,贝姆特绽开犀利的粲笑:“太好了,有人来抢,吃起来更有味道。”
我觉得消化不良啊。维烈苦着脸咕哝,鸵鸟地躲在他后面。只差没插一根白旗,表示我是和平大使,大家坐下慢慢谈,有事好商量。
“小子,分点给哥们。”领头的大汉自始至终盯着食物,连贝姆特的脸也没注意。
“抱歉,这是我和我小弟辛苦的成果,恕不分享。”
虽然觉得分一点也没关系,维烈还是理智地沉默,毕竟他不清楚这里的规矩,不适合乱插嘴。
“敬酒不吃吃罚酒!”众人争先恐后地冲上来。跑得最快的一个被踢了个跟头,其他人也被高速移动的身影打得哀哀叫。贝姆特百忙中对身后的人交代:“喂,至少保护好自己。”本来维烈没能力自保的话,他不会做此要求。
维烈点头,用结界把自己牢牢包起来。
拉机簧让陷坑和藏在树叶间的弓弩发动,贝姆特很快摆平抢匪们。这片森林是他的天下,早就针对各种情况做好万全的准备。
“不…不必下这么重的手吧。”维烈有点不忍。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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