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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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眼-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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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头的时间在上午的9点到10点,或下午的5点到6点。具体安排是:有一个人每天到接头地点去,一直等到另一个人露面;如果连续去了五天都没有联系上,那人就改为隔一天去一次,连续进行两周;两周以后还没有联系上,就放弃联系。 
  现在是9点10分,费伯来到了莱斯特广场,只见接头的人已经到了,就站在那家烟草店门口,假装在避雨,腋下夹着一本黑皮包装的《圣经》。费伯瞟了他一眼,低着头迅速走过他身边。那是个年轻人,蓄着金黄色的小胡子,看上去营养不错。他穿的是黑色雨衣,胸前有两排纽扣,正在那里看《每日快报》,嘴里嚼着口香糖。费伯对他不熟悉。 
  费伯从街对面再次行走时,发现了“尾巴”。那人身材矮小,长得结实,身穿有腰带的双排扣雨衣,头戴英国便衣警察喜欢戴的软毡帽。他正站在一幢办公楼的门厅里,从玻璃门往大街对面观看,注意着烟草店门口那人的动静。 
  眼下存在两种可能性。如果那个接头的人不知道自己受到跟踪,费伯只得把他从接头地点引开,把“尾巴”扔掉;但是还有一种可能:来接头的那人已经被逮捕,烟草店门口那人是个替代者。在后一种情况下,费伯决不能让门口那人或是那个“尾巴”看到自己的面孔。 
  费伯假定是最坏的可能性,并且想出了对策。 
  广场里有个公用电话亭,费伯进去以后便记住了电话号码。接着他找到了《圣经·列王记上》的第十三章,把那一页撕下来,在页边空白处写了几个字:到广场的那间电话亭去。 
  他在国立美术馆后面的那条背街上转来转去,后来找到了一个小男孩,10岁或11岁光景,他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用石头玩水。 
  费伯问他:“广场那里的烟草店,你认得吗?” 
  “认得。” 
  “喜欢吃口香糖吗?” 
  “喜欢。” 
  费伯把《圣经》上撕下来的那一页递给了孩子,说道:“烟草店门口有个人。如果你把这个交给他,他就会把口香糖给你吃。” 
  “行啊。”孩子答道。他站起身来又问了一句:“这家伙是不是美国佬?” 
  “就是。”费伯回答。 
  小男孩跑去了,费伯也跟在后面。就在孩子快要跑到那特工面前时,费伯突然身子一闪,溜到了对面那幢办公楼的门口,“尾巴”正在那儿透过玻璃向外面窥探。费伯把身子挡在门外,正好遮住了“尾巴”的视线,使他看不到街对面的动静。而且,他还撑开雨伞,装着撑得很费力的样子。这时,他看到那位特工给了孩子一些东西以后就走开了,他也就不再在撑伞上搞什么花样了,而朝与特工相反的方向走。他回头看看,只见“尾巴”已跑上大街,去寻找那位失踪了的特工。 
  费伯就近停在一个电话亭旁,拨了电话号码——就是广场上那个电话亭的号码。过了几分钟后,他才打通,终于听到一个深沉的声音:“喂!” 
  “今天读哪一章?”费伯问。 
  “《列王记上》第十三章。” 
  “最令人鼓舞。” 
  “对,是这样。” 
  费伯心想:他已经碰到了麻烦,可是他还不知道,真是个笨蛋。他大声问:“怎么?” 
  “我一定要见你。” 
  “不可能。” 
  “非见不可!”费伯觉得,那口气表明他已处在绝望的边缘。“来自头头本人的消息——懂吗?” 
  费伯装得还在犹豫。“那好吧。一个星期后,在尤斯顿车站拱门那儿见面,时间是上午9点。” 
  “你不能提前一点吗?” 
  费伯挂上了电话,出了门,迅速拐了两个弯,来到能见到广场电话亭的地方,只见那个特工正向皮卡迪利广场方向走去。周围看不到“尾巴”,费伯就跟着那个特工往前走。 
  那人走到皮卡迪利广场的地铁车站,买的车票是去斯托克韦尔的。费伯立即想到,到达那儿还有一条更直接的路。他离开地铁车站,急忙来到莱斯特广场,乘上了一列北线火车。乘地铁的特工到滑铁卢车站那里还要转车,而费伯的车是直达。因此,费伯将先到达斯托克韦尔,至少他们也会同车同时到达。 
  结果费伯到了斯托克韦尔车站以后,等了25分钟才见那位特工到站。费怕再次跟着他,看到那人进了一家咖啡馆。 
  附近一带地方,任何人要想流连片刻,是绝对找不到任何理由的。没有商店橱窗可看,没有椅子可坐,没有公园可供散步,公共汽车站、出租汽车站和公共建筑也都没有。费伯只得在大街上走来走去,老是东张西望,好像要找什么地方一样。他一直走到正好看不见咖啡馆的地方,这才又折回到街的对面走,这时,那位特工正坐在暖和而又热气腾腾的咖啡馆里,又是喝茶,又是吃热面包。 
  半个小时以后,那人离开了咖啡馆。费伯尾随其后,走过一连串的住宅区。那位特工明白自己要去什么地方,走起路来不慌不忙,仿佛一个人这天已无所事事,正慢腾腾地回家一样。他连头也不回——费伯由此想着:又是个不老练的家伙。 
  后来,他终于进了一幢房子——这是可出租的地方,那些房子很不像样子,千篇一律,不惹人注目。间谍和到处游荡的丈夫住的就是这种地方。屋顶上有个老虎窗,或许就是特工的住处,因为它位置高,便于接收无线电信号。 
  费伯走过了这幢房子,观看一下街对面的动静。果然——有动静。一幢楼楼上的窗户那边,有个穿短衣、打领带的人,朝窗外扫了一眼就把面孔缩回去了——对手果然也就在这儿。那个特工一定是在昨天去接头地点以后回家的时候,被MI5的人跟踪到了住处——要么那个特工自己就是MI5里的人。 
  费伯拐了弯,走到另一条与此平行的街道,边走边数了数房子。几乎就在特工所住房子的后面,有两幢原来是半独立的房子已遭到轰炸,只剩下框架了。炸得好啊! 
  费伯回头往车站那儿走,步子要轻快一些,心情也稍稍有点兴奋。那神采奕奕的眼睛挺有兴趣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好啊,较量已经开始。 
  那天晚上,他一身黑色打扮——头戴绒线帽,外套飞行员皮制短夹克,里面是高领毛线衣,裤脚裹在袜子里,穿一双胶底鞋——一身黑。人们几乎看不见他,因为灯火管制下的伦敦也是一片黑。 
  他骑着自行车,行驶在光线暗淡、人声静寂的街道上,尽量回避大街。时过午夜,他见不到一个人,就把自行车放在离目的地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停靠在一家酒店院子的篱笆旁,并且上了锁。 
  他并没有朝特工住的房子走,而是去另一条街道往那两幢已被炸毁的房子那儿去。房子前院里瓦砾遍地,他很小心地择路而行,进了已被炸裂的大门,穿过房子到了后面。四周一片黑暗。乌云低垂,遮住了月亮和星星。费伯缓慢行走着,不断用手摸索。 
  他走到庭院的尽头,越过栅栏,又走过两个庭院。有一家房子里传来一阵狗吠声。 
  寄宿房子的庭院杂乱无章。费伯在黑莓丛中绊了一跤,脸也被荆棘划破了。他弯腰从一根晾衣绳下往前走——那儿有微弱的光线,正好能看清楚绳子。 
  他找到了厨房的窗户,从口袋里取出一把工具,那刀刃就像一把勺子。窗玻璃四周的油灰日积月累,已经脆裂,剥落成一片片的,满地都是。他悄声干了20分钟,从框架上取下了窗玻璃,轻轻地放在草地上。接着,他用电筒对着空荡荡的窗洞里照射,以确保行走时不会发出什么碰撞的响声。他拨开窗钩,推开窗户,爬进室内。 
  室内一片黑暗,熟鱼的气味、消毒药剂的气味扑鼻而来。为了做好迅速退却的准备,费伯先把后门的锁打开,然后才走进客厅。他把钢笔电筒闪了一下,很快就熄灭。就在闪光的一刹那间,他看清了:一条花砖砌的过道,一张他必须绕过的肾形桌子,钩子上挂的一排外套,还有右边一道铺了地毯的楼梯。 
  他神不知鬼不觉地往楼梯上走。 
  走到第二道楼梯口那儿,他看到有亮光从一扇门下渗出。很快地,他又听到一阵气喘吁吁的咳嗽声以及卫生间的放水声。费伯向前跨了两步,一动不动地紧靠着墙。 
  那房门打开了,灯光照亮了楼梯口。费伯把袖子里藏的匕首抽了出来。原来是一位老人从卫生间出来,往楼梯口走过去,他忘了关灯。他走到卧室门口,咕哝了一声,又转身往回走。 
  费伯思忖着:他一定看到我了。他紧紧握住匕首柄。老人的眼睛似睁非睁,对着地板发愣。老人抬起头,伸手去拉电灯开关线,就在这时,费伯几乎要了他的命——但是那老人还在模开关,费伯这才意识到他睡意很浓,实际上像是在梦游。 
  灯光熄灭了,老人跌跌撞撞地回去睡觉,费伯松了一口气。 
  第二道楼梯顶上只有一扇门,费伯动作很轻地试着推门。门已经上了锁。 
  他从夹克的口袋掏出了另一种工具,卫生间水槽的放水声掩盖了他撬锁的响声。他开了门,注意动静。 
  他听到了深沉而均匀的呼吸声。进屋以后,他听到那呼吸声来自对面的拐角处。房间里漆黑一团,什么也看不见。他非常缓慢地向前移动,每动一步都用手在前面摸索,终于到了床边。 
  他左手持着电筒,匕首放在袖子里,右手空闲着。手电筒灯光一闪,他就迅速掐住沉睡者的脖子,掐得很紧,似乎要把那人勒死。 
  那个特工猛然睁开了眼睛,但是说不出话来。费伯跨上床,压在他的身上,然后轻声说:“《列王记上》,第十三章。”说过以后才松了手。 
  特工想借着电筒光,设法看一看费伯的面孔。他揉了揉脖子,因为费伯刚才把他掐得很疼。 
  “不许动!”费伯让电筒光直射着特工的眼睛,一面用右手掏出匕首。 
  “难道不让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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