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不是想压在李云玲身上占便宜,而是要给李云玲当人肉护垫。
见到他这样,李云玲心中一暖,放心的闭上了眼睛,她不再害怕当身体和地面接触那一瞬间的疼痛了。
因为有他,所以她放心。
果然,并没有想象中的疼痛,传来的是很舒服的肉感,软软的,有一点硌人。
“咳咳,云玲,多年不见,你分量倒是增添了不少啊,看来老孟没少给你做好吃的。”
给李云玲当人肉护垫的雷蒙,此时干咳几声,面色稍微有些通红,看的出来,这一下对他来说还是能承受的住。
他的话让李云玲一阵羞愧,转头娇羞的看一下男子,立马站起身来。
“那个,你随便坐,我上楼换下衣服。”
说完这句话后,李云玲红着脸一路小步的向二楼走去。
因为她穿的是睡衣,而且是连体的那种,稍微一弯身就会走光。
刚才她都不敢想,雷蒙有没有看见什么不该看的东西,要真是那样的话,那也太丢人了。
心中这样想着,她三步并作两步走,在雷蒙还没有反应过来,一下冲进房间,嘭的一声将房门关上。
靠在门上,李云玲长长吁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她不能表现太多热情,太过激动,那样会让男人觉得她是在做作。
只听楼下传来一道哀呼声,“哎哟,这下可苦了我的老腰了。”
闻言,李云玲心中一惊,连忙拉开房门,“没事吧,伤哪了,是不是把腰扭了,来,我给看看。”
说着,她抬腿就欲下楼,有些浑浊的双眼中此时尽是担忧之色,一眼就看出来她是在担心雷蒙。
突然,她好像意识到什么,将刚刚抬起的右脚伸了回来,抬头向一楼大厅的男人望去。
果然,只见男人的俊脸上此时满是笑意,一双明亮的瞳仁此时正盯着她一阵猛看。
“刚才没有发现,睡衣真不错,穿上去挺适合你的。”
闻言,李云玲脸色一红,低头娇骂了一声“老没正经的,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说话还是这样口无遮拦呢。”
这句话的意思虽然是在责怪雷蒙,可是她的脸上却没有丝毫因为生气而露出愤怒。
不断闪烁的眼神,显示出她此时内心的不安。
“嘭!”
房门再次被重重关上了,李云玲飞快的躲进屋里。
只听楼下传来一阵怪笑,随后便再没有了声音,好像雷蒙被什么东西吸引住了,所以不再说话了。
雷蒙这个时候已经走到了位于大厅右角的书房门前。
他看了一样二楼,见李云玲还是没有下来,无奈之下只好推门而入。
房门打开,一股墨香味迎面扑来。
首先映入他眼帘中的是挂在书房桌子正上方墙壁上的一副字画。
“不容易”
这副挂画上只有这三个用毛笔写的字。
字迹苍劲有力,笔走龙蛇,一看就知道出自大手,没有十几年的功力是写不出这样的字体。
他仿佛看见孟老爷子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的场景,他看见这个昔日的老战友独自一人时那种孤单惆怅的面容。
没来由他鼻子竟然隐隐有些发酸,缓缓走到书桌前,低头看着桌上面摆的一切物品。
突然,他身子猛然一震,伸手微微有些颤抖的右手,将放在一叠书信上的钢笔拿了起来。
钢笔平淡无奇,并没有向像现在钢笔那样奢华的装饰,更没有像现在钢笔那种极具现代感的颜色。
它平淡无奇,圆滑的笔帽证明被磨蹭过无数次,简简单单的笔身,大小适中,刚好适合人握在手中。
看到这支钢笔,雷蒙一瞬间就想到了他们以前的那种生活。
正是在部队里,他们两个人认识了,并且成为了一生的朋友。
而这支钢笔正是他送给孟邵谦老爸的,这是他们两人之间交情的见证,这是最好的证据。
“没有想到这支钢笔到现在你还留着,哎,真是物是人非啊,老孟,今天我回来了,你却不在了,难道我们两个真的只能一个人先走,另外一个人才能回来吗?”
雷蒙说完这句话后,俊美的面容露出惆怅之色,面对昔日战友的离去,他现在除了惋惜剩下的只有叹息了。
第三百零七章 未寄出的信()
第三百零七章未寄出的信
战友死了,他这个昔日的战友现在却站在已经死去的战友书房内,回想着他们曾经的点点滴滴。
不知不觉,他感觉眼睛一热,一滴晶莹的泪水竟然滴落在厚重的红木桌上。
他现在隐隐有些期待这些年来由战友抚养的孩子究竟长成什么样了。
突然,他眼睛停留在书桌上的某一处,再也不转头分毫。
只见书桌上放着一叠厚厚的信封,乍看之下,最起码有50封以上。
雷蒙心中大为好奇,这些信都是孟占年写给谁的?为什么没有寄出去?而且在这个火速发展的时代,写信邮寄的方式已经被email所代替。
这样的传统方式恐怕也只有他们这一代的人才会这样做。
但这些信既然写了,为什么没有寄出去呢?
忍不住心中的好奇心,雷蒙伸手拿起一封信,他打算拆开看看,看看是什么样的信件让孟占年这种心志坚定的人还犹豫不决,迟迟没有寄出去,以至于现在这些信都不为别人所知。
同时,他心中对李云玲也是有些失望,毕竟这是她老公的书房。
两人同床共枕这么多年,现在孟占年死了,李云玲连他的书房都再没进过,更别说打扫了。
但是当他看到信封上收件人的名字时,他顿时愣住了。
俊美的面容上露出些许惊愕之色,他有些不敢相信。
因为这些信不是给别人的写的,正是给他写的,收件人上面赫然写的就是他,雷蒙。
这些不下于50多封的信,竟然全是孟占年写个他的,而且这些信从来都没有寄出过。
脑中瞬间联想到这些,雷蒙心中已经猜出个大概来。
这些信的内容肯定是和那个他从未见过面的孩子有关,而且这些信孟占年一定是筹措了半天才提笔写的。
但为什么一封也没有给自己寄,这点他不是很明白。
“老孟啊,你走了,我这个做兄第都没有能送上你一程,希望你在那里不要怪我啊,既然这些信你生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寄给我,死后那就由我来亲自拆开吧。”
说完这些话,雷蒙微微一笑,笑容中有洒脱,也有苦楚。
要不是因为孟占年的话,恐怕也没有此时的他,更别说还能活得这样潇洒。
拆开最上面的一封信,小心翼翼的掏出里面的信件,手腕轻轻一抖,一张全是用毛笔写的楷字映入他的眼帘。
“雷,容我再次这样叫你,有可能这种叫法让你感到很恶心,很反感,但我很喜欢这样称呼你,因为它感觉我们的关系很好,很亲近。最近我越来越不行了,我知道我等不了那一天了,可能这是我最后的一封信,原谅我的自私。”
“自从两年前邵谦结婚后,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得,很专一的对一个女人好,看到他这样我很高兴,同时也更加难过,你知道这些年我是怎么过来的吗?我要对我的亲生儿子不理不睬,我们父子两人就像是仇人一样,真的雷,我真的累了,好累好雷。”
“这些年过去了,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有自己的思想了,不像小时候你说什么还能听什么,也不会给你惹什么麻烦。现在邵谦越来越不听话了,他骨子好像就有一股反叛的劲,我和云玲说什么他都不听,他只听那个女人的。”
“哎,希望你能早点回来,回来说明这一切,好让我早点解脱,这些年我每天都要去伪装,都要去装着漠不关心,可你知道吗,我的心都在滴血,现在的社会已经讲究人人平等了,凭什么他要去受各种委屈,受别人的白眼,受尽一切冷讽热嘲。”
“说了这么多,我也有些累了,你在国外过的还好吧,希望你混的你这个老朋友好,以后就算跟了你也不会吃苦,因为他从小就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你要是没有能力的话,就别公开,直到你有能力抚养他的时候,再说吧。”
“不是怎么回事,我最近老是心神不宁,而且我知道自己不行了,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就听我一句劝,当年她非常爱你,但最后阴差阳错你俩没能结合在一起,这件事情你虽然从来都是报之一笑,但我知道你心里还是耿耿于怀。”
“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要是没在,她要是安然没变,你们,就和好吧,你让我做一回媒人吧,你就全当是替我照顾她,好吗?最后在啰嗦一句,原谅的我的自私,我原本是想把这些信给你寄过去的,但是当我在两年前写好第一封信的时候我就后悔了,我不希望看到他离开我,他和我的孩子没什么区别,只是没有血缘而已,人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所以,我没有将信寄出去,长久下来就累计了这么多,希望以后你发现看的时候,请原谅我!占年,字。”
一口气将这封信看完后,雷蒙的心已经不能用苦涩来形容了,而是非常苦涩。
他理解孟占年,理解他说的所有话,这些事情他早就想到了,但是他没有想到孟占年就为了当年一个承诺,苦苦死守这么多年。
“真是苦了你了,老战友,过不了多少日子,我也会下去陪你的,到时候你可要拿出好酒,我们哥俩好好喝上一杯。”
手拿着孟占年生前放在桌上的肖像,雷蒙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信纸折叠放好,原封不动的放回原处。
他用手揉了揉已经有些发涩的眼睛,强忍着心中的悸动,没有让眼泪流下来。
要知道,他这一生中哭的次数很少很少,少到他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但是今天他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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