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逆袭成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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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逆袭成攻- 第1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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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仙儿少不得跟他解释一番。

    阿飞:“”

    他微微一惊,原来龙啸云喜欢男人,但是

    阿飞冷漠道:“我不喜欢男人。”

    他是坚定的异性拥趸者。

    即便这样,他也没有像相亲失败的众多少年那样被踢出兴云庄。他答应林仙儿过来做客,又岂能辜负她一番美意?林仙儿对阿飞暂时很感兴趣,又怎会撵他出门?

    半月后,小住变长住。

    半年后,阿飞终于跟龙啸云透露真实感情——

    “请把仙儿交给我。”

    少年,十五六岁就想娶老婆?

    太过平顺的爱情经不起考验,只有经过风吹雨打,才能结出美味的果实。

    单身狗龙啸云觉得自己还是当一回恶人,适当给他们一点考验好了。

    “你有钱,有车,有房吗?”

    “”

    阿飞怔了怔,道:“钱,车,房很重要?”

    龙啸云道:“作为一个好男人,最基本的就是满足妻子的物质生活。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就别妄想娶老婆。”

    阿飞点头明白了,坚定道:“我能做到。”

    江湖上时不时张贴悬赏捉人的告示,那些人大多是十恶不赦的凶徒,除去这些人,能得到一笔酬劳。阿飞是个好少年,做事脚踏实地,他没有商业头脑,也没有做买卖的银子,只好动作轻快些,身手利落些,撕下一张又一张悬赏告示。

    不过以他赚钱的速度,没个三五年,还是娶不到媳妇的。以林仙儿花钱如流水的速度,估计没个三五十年,阿飞休想娶到媳妇。

    林仙儿不知道是不是红娘当多了,也开始恨嫁,用自己的积蓄买了块地皮,然后拉了几个赞助商,搞了个擂台挑战赛,在龙啸云建议下,建成了巨大的可容纳上千人的圆形看台,声势浩大,第一次pk赛就邀请了江湖上不少名气响亮的人物。

    阿飞一战成名!

    半年下来经历过数百场打斗,赢多输少,在一次次比赛中,剑术磨炼的越发精湛凌厉。有时候遇到老奸巨猾,惯会耍诈之人,少不得吃上闷亏,便很快吸取教训,成长起来。

    林仙儿看着都心疼,扑在少年怀中,柔声安慰撒娇,歪歪腻腻的让龙啸云没眼看。

    经过半年的赛事,阿飞的剑术得到了非一般的锻炼,另外口袋鼓鼓的,不缺钱,代步的马车也有了,还是特宽敞华丽的,买的房子和兴云庄挨得很近,方便他窜门看仙儿。

    龙啸云叹着气,在林麻子还想把女儿多留在家两年的反对声中,给两人先订个婚,大办一场。

    李寻欢听闻兴云庄有喜事,开始以为龙啸云娶了妻子,后来以为娶的人是林仙儿,一时心痛难忍,气血上涌,喷出一口血,险些吓坏了管家。

    待看请喜帖上手写的新人名字,愣住了。

    ——林仙儿、阿飞。

    这阿飞是何人?

    于是,管家把最近半年来,让无数人蜂拥而至的擂台赛娓娓道来,而阿飞正是其中最璀璨最闪亮的少年剑客。

    李寻欢若有所思道:“这一年来,倒是错过了许多有趣的事。”

    管家凝视着他嘴边的血丝,担忧道:“少爷,你没事吧?怎么突然就吐血呢?难道在外面遇到了对手,伤到了身子?不行,我还是把薛神医找来给你看看。”

    “”关心则乱的管家压根没把李寻欢的吐血跟龙啸云挂上钩,李寻欢又不好言明他这是怒急攻心,只好任由他找大夫给他看并不存在的病。

    兴云庄喜气洋洋,到处都是大红色。

    李寻欢下了马车,便撞见了一个又瘦又干,脸上长着麻子的中年男人,对方见了他一愣,“李大爷?”

    李寻欢咳嗽了一声,笑道:“在下还年轻的很,算不上大爷。”

    他以前不喜欢听别人叫他小李探花,现在才发觉李大爷的称呼更让人难以接受。

    林麻子挠了挠头,“那叫什么?李探花?李大侠?”

    李寻欢道:“什么都好,只要不叫我大爷就好。”

    初春,万物生长。

    门旁的迎春花已在报喜。

    龙啸云走出房门,如今桃花已然盛放,一眼望去,刹那芳华。

    倏忽,眼角余光扫到一个颀长挺拔的白色身影。

    看着那个思念已久的俊美青年,龙啸云愣住了。

    “寻欢?”他像是确认什么似的唤道。。

    李寻欢微微一笑,微微蜷曲的长发被风吹起,笑容温和道:“大哥。”

    龙啸云快步上前,眸中飞快掠过一丝激动之色,两只手拍在他肩头,“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以为”

    李寻欢神色也颇为激动,道:“以为我不会再回来呢?”

    龙啸云摇头,凝视着他道:“我由始至终相信,你还会再回来,你还没有给我一个答案。”这一年中,他强迫自己不去关注李寻欢的行踪,仿佛这样就能少思念一点,所以根本不知道李寻欢已经回来了。

    李寻欢微笑道:“是啊,我还没有给你答案。”

    两人走到亭中,这里四处环水,水中漂浮着睡莲,岸边栽种着垂柳,风景甚是秀丽宜人。

    这里绝对是一个说话的好地方。

    看着波光粼粼的湖面,龙啸云道:“你现在可有了答案?”

    李寻欢不答,只道:“家中若是没有孩子的欢声笑语,也许会很寂寞。”

    龙啸云道:“只要所爱之人常伴左右,那便永远不会感到寂寞。”

    李寻欢沉默了下,道:“你知道我最喜欢那一句诗吗?”

    龙啸云道:“愿闻其详。”

    李寻欢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原本想着与表妹成亲时,许下这个誓言,到头来让他许下誓言的人却换了人。

    龙啸云怔怔看着他,沉声道:“你可想通呢?”

    李寻欢道:“深思熟虑,想了一年。”

    青年俊美的面容带着淡淡笑意,碧水般的眼睛温柔似水,龙啸云只觉得好似在炎炎夏日,整个人吹着海风,于海水畅游,又好似春风拂面,心里那池春水泛起点点涟漪,而后一圈圈荡开,脑海中不禁浮现一句话:“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1'”

    作为贵客的龙啸云自然赏脸赴约。

    林诗音毕竟是女人,不方便见外男,故而敬了龙啸云一杯,便身姿优雅地离席。

    龙啸云看着她远去的背影,脑海中映出一双清冷的眸子,只觉得里面折射出的冰冷寒意使他背脊发凉,直到现在仍然心有余悸。

    “大哥?”见他出神,李寻欢唤了声。

    “这酒倒是香醇。”龙啸云浅酌一口,心想许是他看错了,林诗音冷是冷了点,但不会露出那种眼神,他们又不是仇敌,没必要发射死亡视线进行恐吓。

    李寻欢自养伤以来,在龙啸云严格的监督下,滴酒未沾,肚子里的酒虫早已馋了,修长的手执起酒壶给自己满上,见龙啸云没有出声制止,总算松了口气,将色泽清透的玉液一饮而尽,笑道:“这是表妹亲手酿制的桃花酿,就是我平日也难以喝到,今日算是沾了大哥的光。”

    龙啸云瞥了他一眼,打趣道:“哪里是沾了我的光,是我沾了你的光才对。”

    林诗音自己不喝酒,这桃花酿为谁所酿,还用猜吗?见青年笑容中藏不住的喜欢,龙啸云由衷希望,没有他的参合,李寻欢和林诗音能有一个好结果。

    打趣人,反遭人打趣,李寻欢淡然一笑,倒也不尴尬,举杯说道:“今日一醉方休。”

    酒过三巡,龙啸云已不胜酒力,有些微醺,瞧着眼睛越喝越亮的李寻欢,心中嘀咕着,这家伙酒量真好,搞不好喝到明日清晨也不会醉。

    就是这样不会醉的男人,突然醉了。

    龙啸云轻轻推了推他,见他没反应,正想开口叫管家,意识渐渐模糊,脑袋一垂,趴在桌子上不省人事。

    热,很热。

    身体中仿佛有烈焰在燃烧,每个细胞发出渴望的叫嚣,尖叫着,嘶吼着,想要发泄着什么。龙啸云陷入半昏迷半清醒状态,想睁开眼睛醒来,四肢却如同灌了铅,无法动弹,眼皮似是粘在一起,怎么也睁不开,醒不来。

    ——这种感觉就像是鬼压床。

    错金螭兽香炉飘出渺渺轻烟,奇异的香味在屋中扩散开来。

    轻柔的好似春风般的感触落在下巴上,紧接着是嘴唇、鼻子、脸颊,铺天盖地的亲吻落了下来,有什么撬开他的唇齿,闯入口中肆意扫荡。龙啸云想将这个走错房间,对他意图不轨的混蛋踹出去,奈何身体无法活动自如,只能由着对方继续轻薄他。

    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许只有片刻。

    龙啸云终于收回身体控制权,他毫不留情地抬腿,准备把身上的登徒子踹飞,结果付诸行动时,踹人变成了拥抱,更似有魔鬼在暗处控制他的身躯,让他理智全非,撕扯着男人的衣服,啃噬着他的嘴唇,一口咬上那纤长优美的脖颈,听着对方发出痛苦的闷哼声,身体猛然窜出热流,如同火山爆发,激烈而迅猛

    天空再次飘起了雪。

    白色纸窗上映着一个纤细的身影,面无表情地看着房内翻云覆雨的两人,冷冷一笑:“莫要怪我,这是你逼我的,要怪便怪你自己”

    冷风中,青丝凌乱飞舞,那条纤细的身影毫不留恋地扬长而去。

    龙啸云从来没感觉这样舒爽过,脚下软绵绵好似踩在云端上,身体好似泡在温泉中,意识遨游在天地,浮浮沉沉,自在逍遥。

    一夜狂欢,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皆是那么的餍足。

    这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前世,高考失利,当兵前的那个夜晚。

    打小一块玩到大的好兄弟亲自下厨做了了一桌子美食,为他饯别,当时他还在想,这个兄弟长得好,又会持家做饭,真不知以后便宜了哪个女人。

    之后他喝醉了,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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