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冬神的眼光看去,黎荨说道:“不如我们也过去看看,莫忧有蜚廉照顾着不会有什么事的,晚点回去应该也没关系。”
“嗯。”尽管黎荨觉得冬神这样从未到达心底的笑很敷衍,但是,灯火阑珊里,浅笑如梦的他,还是让自己恍了神。
装作很认真的看着表演,子初的眼角余光扫到了黎荨望着玄冥的眼神,心里打起了小算盘:“看样子,不用我出手,她就已经对玄冥动心了,这样一来的话,她就不会和我抢钟漓了,反正妘弯弯早就死了。既然如此,嘿嘿,黎荨,我送你个礼物吧,不要太感谢我哟,哈哈哈。。。”
“救命啊,救命。。。”
“是三公主的声音。”冬神最先反应过来。
黎荨也听出了子初的求救,两人急忙朝着杂耍摊跑去,可是人太多了,根本连子初的人影都看不到。
“救命啊,救命。。。”一边跑一边回头张望的子初瞧见了不远处着急寻找自己的黎荨,这时候,冬神心念一动,原地腾空而起。
“救命啊,冬神,我在这儿呢!”顺利吸引了冬神视线的子初,喊完便悄悄绕到了黎荨的身后。
“喂!”
“嗯?”
“看你的造化喽!去吧,哈哈!”一掌将没反应过来的黎荨推向冬神降落的地方。
重心不稳的身子几次趔趄以后撞进了一个宽阔硬朗的臂弯里,熟悉的清冽荷香味是第一次遇见那人就牢牢记住的独特气息,额头被撞得有些疼,她反射性的抬起头来。
却,“唔。”活了这么久,她的初吻。
大脑空白一片,黎荨只能睁大了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冬神的眸子,她吻了他!在这么不合时宜的场面!!现在要是装作晕过去,可以吗?
她看过一些言情小说,此景此人,她终于懂得了小说里描绘的那种,那种于千万人潮人声鼎沸里,只有你我的天旋地转的幸福感。他的唇是甜的,杏糖的味道,温软如玉,很奇怪,特别熟悉。
冬神似乎也没料到这样一幕,手还保持搀扶黎荨的姿势,眼中的慌乱不同于平日里虚恍的笑,面对怀里的这个故人之女,他本是一番好意相助,现在却!
几日相处下来,黎荨每次看他,都是那种从来不加掩饰的迷恋眼神,其实,他早已知晓姑娘家对他的心意,只是,不可以,绝对不行!
还有她曾两次问自己是不是什么韩旻,那每一次,她都是把自己当成另一个人吗?
周围人都被这一幕惊到不能自以,“啊呀。”的声音不绝于耳。
“哇瑟,看来你的造化不错嘛。”子初从人群里兴奋的跳了出来。
终于反应过来的黎荨和冬神急忙向后退了两步,不同于冬神脸上的迅速恢复的淡然,黎荨的一张小脸红得都能滴出血来,幸好混在夜色里,不容易被看出。
“哎,对我的礼物还满意吗?”
还来不及回答,却见冬神敛了平日里挂在脸上的笑容:“三公主,以后,不要再做这么无聊的事情了。明天再行半日,就能到谯明山了,大家还是早点回去休息吧。”
“冬神,你别这么小气嘛。。。”自知犯错的子初拦在冬神面前。
“现在天色已晚,回去还得给任公子熬药,三公主,黎姑娘,我们走吧。”
看着带风而去的冬神,黎荨愣在了原地,怎么办?他会不会以为这件事是自己计划好了的?
“黎荨,你没事吧?对不起啊,我也不知道会变成这样。”
“我没事儿,回去吧。”
更深。
黎荨向客栈的老板借了个药盅在后院给任莫忧熬药。
月上梢头,清冷的夜风将药香味儿吹向四周,她在一旁摇着扇子昏昏欲睡。
“黎姑娘。”
不是说好了叫自己阿荨吗?现在这么生疏的叫自己黎姑娘,他肯定知道自己对他的心思了,所以现在他是拒绝自己?
“你答应过我叫我阿荨的。”
“这几日本神暗中观察了姑娘的身手,以姑娘的修为再加上有蜚廉相助,对付谯明山的孟槐拿到水根应该不是什么难事,所以。”
“所以怎样?所以你现在要走吗?冬神这么聪明,那一定早就明了我对你的心意了?对,我,黎荨,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面对黎荨突如其来的告白,冬神怔了怔。
“呵呵,黎姑娘说笑了,记得你曾问过本神是不是韩旻,想必这几日里姑娘是把本神错当了韩旻才会有如此心事,现在姑娘身边有神兽蜚廉相助,那本神在这里也是无用,明日里东海龙王做寿,本神是北方帝君,自然要亲自前去道贺,所以,黎姑娘,就此别过吧。”
“错当?我。。。我没。。。”看着支支吾吾的黎荨,冬神终是转身走出了后院,只是,心口里的绞痛感让他不得不扶着墙大口的喘气。
上一次心口这样疼还是他帮黎荨恢复记忆,那时候,看着她沉浸在丧父的哀痛里,明明是第一次相见,可是,他的心居然会因为她难过而绞痛不已,一次是偶然,那这一次呢?又是偶然吗?在他看出她明显难过的时候,心口竟然又开始痛起来。
回到九重天上,疼痛感已经完全消失不见了,看来,他离开的决定是对的。
眼睁睁看着消失不见的冬神,黎荨伸出手很想拉住他的衣袖,告诉他不要走,不要再一次离开自己,可是,她心里却又犹豫不决,真的是把他当成韩旻了吗?那这样说的话,自己好像确实没有理由请求他留下来。
难闻的焦糊味儿从药盅里飘出来,她这才想起还给莫忧熬着药呢,于是一阵手忙脚乱的收拾好,端了药碗上楼。
“莫忧?莫忧你醒醒,起来把药喝了吧。”
半梦半醒,任莫忧从床上坐了起来,“阿荨?你给我煎药了?”
“嗯,自己病了都不知道说吗?”她顺手摸了摸任莫忧的额头。
“已经不烫了。赶快趁热把药喝了吧,给。”在她看来再正常不过的动作,却叫任莫忧又不自在起来,幸好此时心情不佳的黎荨没有发现。
看着喝完药的任莫忧躺下,黎荨这才回了自己的屋子,客栈的床本就不大,子初的睡姿幸好没有像她的性格那样跋扈,乖巧的躺在最里侧,给她留了大片的空间。
躺在床上,她却是无论如何都睡不着,想起冬神临走前对她说的话,“想必这几日里姑娘是把本神错当了韩旻才会有如此心事。”
“难道他们真的不是一个人吗?”
子初又梦到了钟漓涯,迷迷糊糊间感到身边多了一个人,睁开惺忪的睡眼:“黎荨?你回来啦。”
“嗯。不好意思,吵醒你了。”
“哎呀,没事啦。你不开心吗?怎么这幅表情?额,我知道了!冬神呢,一直是我们仙神界女仙的爱慕对象,当然啦,本公主是不会喜欢他的,你放心好了,我不会跟你抢的。我知道你喜欢他,不要心急嘛,你也不能因为跟他接吻了就想让他一下喜欢上你啊。”
黎荨转过头诧异的看着她:“我哪有这样想?冬神他已经回天宫了。”
“不是吧?他居然亲完就闪人了!!!哎,我跟你说个秘密吧,虽然冬神平日一副老好人的样子,其实呢,他是从来不主动帮人家忙的,你还是第一个呢,我觉得你希望还是很大的。”
“我不是想这个。”
“不是这个?那你想什么呢?”
“我从前遇见过一个人,叫韩旻,跟冬神长得一模一样,然后,冬神说我一定是把他当成了韩旻了,所以才会喜欢上他。”
“这。。。不会吧?那你到底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不过,他走了也好,这样我才会心无杂念的去取神物,好早日救我族人复生。”这话,她也不知是说给自己听的还是给三公主子初听的,狠下心来,双眼一闭,脑海里浮现的却都是韩旻和她的过去。
我叫童时,他是韩旻 1
公元二零一三年,我,童时,十七岁。
最近是梅雨季节,天公总是一天到晚的昏昏沉沉睁不开眼,我百无聊奈的站在街边上等着我的那群哥们儿,他们说今晚要带我去见识一下所谓的火拼场面。
自从三天前收到这个消息以后,我就兴奋的双眼直冒精光,是的!阿佑说:“要是连黑帮火拼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你怎么能被称为混混呢?”
现在是下午五点多,正是城南高中放学的时间,我已经观察好久了,周一到周五,每天这个点都会有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背着书包从这条小巷子里路过,据说他是城南高中的校草,这一点,从他身后故意跟着的那些小丫头片子就能看出来。
瞅着小巷子里凹凸不平的地面我想到,要是他突然跌倒在这脏兮兮的泥水里面,那张白净的脸会不会破相呢?或者腿摔残了之类的?当我把这个想法说给宁笛听的时候,她白了我一眼:“童时,你自己不向好就算了,干嘛还不指望别人好?”
宁笛说的没错,我就是这样坏心思的人,自己是个女流氓,所以才会尽想着一些流氓才想的事情,宁笛是我初来这个小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过程很简单,我经常会在她的店里让她帮我做一些乡村杀马特的造型,她拗不过我,便只能对着我的头发和脸唏嘘不已,大意就是:究竟是有多叛逆,才能把一张珍品兰花的脸生生折腾成白骨精的样子,原本如墨的三千青丝到现在已经成了沙漠里的一把草。
我告诉她:“宁笛,有爹妈的才叫能叫叛逆,我这顶多叫作。”
果不其然,那个小白脸又来了,我倚在洗发店门外的椅子上,及其流氓又熟练的冲他吹了一声长长的口哨,哟!那小子今天长脾气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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