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湖公园的雾,总是不能持续很久,随着太阳的再次现身,雾气也慢慢地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像是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周围的喧闹的声音,也渐渐地传进我的耳中,原来一直都是我的封闭,而不是这里不热闹,这里人一直都很多,很热闹。
我淡淡地对苏秦梦笑了笑,“走吧,我们去那里坐坐,我再慢慢说给你听,这样的一个伤感的爱情故事。”
“嗯——”又是一次牵手,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再次的牵住了她的手,真的不用再放开了吗?
我拼命地摇了摇头,“我早就不配去爱了。”
刚刚回归的记忆,被我再次送进了时间的漩涡,慢慢地后退。
第一百九十章 李凌的爱情(上)()
“今天真是好天气呀!”李凌从篮球社出来之后,话就变得特别的多,脸也都挤开了花儿,连那几颗小痘痘,也跟着蹦跶着,显现着青春的活力。
秋季,也许算是个恋爱的季节吧!特别像是我们这样的,刚刚告别苦涩,但花季的高中时代的少年,对于我们来说,大学的门槛一旦进入,我们的青春也就开始了,从此,我们将变成青年,那颗年少的心,也将慢慢的成熟,恋爱的季节也将到来,对于我们来说大学里的一切都是新鲜的,连爱情也是新鲜的,所以要抓住即逝的爱情,否则,当我们毕业的时候,就会变得神经质,会一直对自己在大学没有女朋友的事实而耿耿于怀。
我却也不知道这样的理论究竟是谁想出来的,可李凌是真真切切的恋爱了。
“李凌,你不会就看上那个打扮新潮的女生了吧?”林峰一手勾着李凌的脖子,大大咧咧地问道。
李凌摇了摇头,“没,没,没有啦!”但是他眼中那闪烁的目光却难以逃脱众人的目光,特别是林峰,因为他现在就是在追着苏晓,基本已经成功了,所以他当然能够更多的从李凌的眼中读出“我恋爱了。”这个含义。
“华宇,你帮我说说话啦。”李凌被林峰勒得有些透不过气来,林峰松开了手,也对我说道:“老大,我看这小子就是恋爱了呢。”
我笑道:“你也是真是的,别人的事情,你就不要插手了,管好你的就好了。”
“真是的。”
有时候,一个不经意地话,也许就会对一个人产生很大的影响,或许或影响一个人的一生。
这段时间里,李凌每天都是很积极的一个人出去,却很沮丧的回来,常常一个人,站在窗前发呆。
篮球比赛的时候,他格外的卖劲儿,可是休息的时候,他总是在找寻着什么,但他却不知道在他找寻的时候,另一双眼睛一直在默默地看着他,有时候,两份感情就这样的没有交集。
终于有了这样的一个机会,让这样的感情有了交集,但却是分叉的交集。
“李凌,你最近怎么都不怎么去上课啊?”看着在上网的李凌,陈朔突然说道。
李凌一边紧盯着屏幕,一边有些不耐烦的说道:“老大都不问,你问啥?难道你认为你比老大优秀吗?”
“你——唉!”陈朔想发火,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只能叹了一口气,“华宇呀,你害了一个人啊!”这样的话陈朔只能说在心里,因为此时华宇并不在宿舍,听林峰说,似乎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生,谈得还很不错。
林峰也不在宿舍,天天和苏晓黏在一起,陈朔看了会儿书,只觉得宿舍空气实在是沉闷,便把书放下,到隔壁宿舍去了。
宿舍里剩下李凌一个人,他并没有感觉孤独,一个人开心的玩着游戏,手还时不时地摸下脸,“痘痘又多了,唉!”
这个时候,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谁会打给我呢?”李凌忙里抽闲得拿过手机,来电显示的号码竟然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李凌看了看屏幕,“接下吧,反正又不要钱。”
“喂,谁啊?”
“是李凌么?”
“恩,你谁啊?”李凌有些诧异地问道。
“怡梦菲——”
关于《》的一些话()
一直以来都坚持着把暮色青春写下去,无论有什么样子的评价或干脆就连评语都没有,可我依旧要把她写下去,因为这里有我的影子,我的回忆,多少次,我也曾想过要放弃,想着自己是否真的能将这个故事圆下去,圆了我的梦!
放弃,不止一次的出现在我的脑海中,我不止一次的将笔停下,走到房间外面,呼吸着,难得空气,看着我无论如何也看不懂的天空,我的渺小,刹那间被放大了。
还好有朋友的安慰,使得我坚持了下来,暮色青春,可以说已经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是每天必须的日常!
我无法忘记,每当一天的开始,我坐在电脑旁,打开文档,写着今天的故事,从脑海中一无所有,变得笔耕如飞。
暮色青春写到今天也已经有20w字了,算是我的一个不小的突破吧,虽然里面有着这样或那样的缺点,然而这毕竟是我自己独立写的一部青春题材的。
最开始,想写这个,的确应该说是很偶然的灵光一现,想要写,这是我一直对自己说的话,想要给自己的青春留点什么回忆的东西。
一直以来写都是我的一个梦想,还记得初中的时候,我写了一个武侠的,可惜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电脑,一直于手稿都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所以我想我更大的心愿就是写一部武侠吧!
对于人物的心里和对话的描写,我写得真是有些多了,看来我的描写功底还不够深入呀!
可是每当我想想别的一样去描写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无法做到,也许我真的没有写的天赋。
看来现在干什么都是需要天赋的,并不是凭着一腔的热血就能做成的。
但我依旧坚持自己的理想。
这也是我要在这部里宣扬的东西。
在这里再次要对来这里看暮色青春的亲们说声谢谢。
我会更加努力的。
还有就是暮色青春原名我与青春有个约定,这个暮色青春,也是我偶然想出来的,可是随着故事的发展,我越来越觉得,暮色青春,似乎不再适合这部的内涵了。
心中有一个名字也在悄然产生——青春忏悔录!
第一百九十一章 李凌的爱情(中)()
今天真的是一个好天气,淡薄的白云镶嵌在宝石的玻璃中,真是“玻光粼粼”
云像万千,如万马奔腾、如老翁垂钓,如山川连绵。
在看那碧蓝天空,一行大雁向南飞去,鸣叫之声不绝于耳,而h大的这一弯月牙,,就静静的躺在这里,被怪石假山、小桥亭台、葱葱绿茵,所包围了。
这就是h大最为出名的情侣湖畔,那廊檐之下,石凳之上,时不时总有出入成双,如蝴蝶般你追我赶,累了,就坐在廊檐下,就像是停落在花蕊之中,这个时候,一个拥抱,来传递着一份情感。
这样的一个地方,落单的人,却也是有的,似乎也以女性居多,开始也不知道其原因,但仔细一想也就欣然了。
李凌穿着蓝色的短袖休闲衬衫,裤子还是七分长的马裤,鞋子也是一双穿得时间不短的黑色篮球鞋,这一身,已经算是他可以穿出来的最好的搭配了,衣服怎么说也是牌子货,虽然是打了折的,裤子是他在大批发市场淘来的,用他的话说就是实惠,而且马裤50来块,就可以了,很贵了。鞋子跟是名牌了,过了时的名牌,可是有谁会去问这些呢?怎么说自己都是站在镜子前照了很久的,“很帅了。”李凌这样的自语着,虽然不愿意更清楚的看到镜子里的自己。
因为脸上有痘痘的缘故,李凌经常照镜子,但却都是站在很远去看,看镜子里自己模糊的样子,望着模糊的轮廓,“不错。”他常会一边摸着脸,一边说道。
的确李凌脸上的青春痘并不是很多,因为家里不是很富裕,但是总是要了这面子,所以他也有机会被美容过。
走在廊檐过道里,李凌总觉得有些不自在,他在女生面前总是喜欢摆出一副很清高的样子,甚至连陌生的女生,他走过去的时候,都是用白眼看对方的,用李凌的话,这叫作酷。
“还没来么。”李凌此时已经来到了和怡梦菲约好的地方,站了好半天也没见到人影,忍不住来回的走动起来。
湖光中,他的影子倒影在里面,朦胧中,李凌也看得有些发呆了,“唉!要是没有痘痘该多好。”
“呵呵,你来得还真是早啊!”一个声音冷不丁的从李凌的背后传来。
没有停顿的转身,一个眼神,紧紧地对上了对方的眼神。
仿佛着了魔一般,李凌竟然石化了。
怡梦菲,真的像是梦的女神一般,紫红色的卷发,没有一丝的杂质,额头前的刘海稍微的盖住了她的左眼,更显出一份的神秘,眉毛有些浓,但却黑得透彻,黑得妩媚,眼睛并不大,黑珍珠般的眼珠,格外的有神,长长的睫毛,虽然李凌知道这估计就是假的,有谁的睫毛会真的有那么长呢,但是这样却更加的给怡梦菲增添了一种美,美得让人陶醉,再往下看,高高的鼻梁,洁白无暇,没有一丝的黑色,嘴唇微张,如朱红含沙,又如一颗熟透儿的樱桃,让人忍不住要去咬上一口。
视线进一步的往下,李凌突然发觉自己想法变得荒唐,变得有些龌龊,但他从丝毫没什么举动的怡梦菲的脸上,看到了挑逗,一种肆无忌惮的,大胆的挑逗。
李凌算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很难再把视线移走,因为怡梦菲穿得真很是让人难以静心下来。
紧身的红色的长袖t恤,把她的身材凸显的淋漓尽致,甚至连路过的那些单身汉们,目光也都从她的胸前移走,至于那些蝴蝶们,就惨了,一个个都是撞进了猎人的陷阱。
“你——你,找——我——有——事么?”李凌突然觉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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