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宗虽然没有告诉叶欢他们自己为什么到长安,但大家都不是笨蛋。
一个人的武功再高强,也难以抗衡一个国家,周天宗想要打败周治,最好的办法是让周治自乱阵脚。
能让周治一败涂地的,只有他的欲 望,想要活下去的欲 望。
梦入浮屠大 法能颠倒生死,周治过不了那一关,但他也不会让周天宗活着离开京城,而就算是周天宗赢了,他也会选择破碎虚空那条路。
“叶欢,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
秋高气爽,宜出行。
解青丝静静的吹着洞箫,周围寂静一片。
箫声呜咽,述说着她的故事,却没有人能听懂。
不远处,叶欢、蓉蓉还有明玉三人,坐在了碧眼金雕上。
长安她不去了,她要留在这里,万一有变,她就是蜀地的定海神针。
没有人知道她的心思,包括叶欢。
那天拒绝了叶欢之后,虽然这两天,大家有时也见面,但却没有交谈。而王鸥蔓发现娘违背了诺言,也不见叶欢。
她的心思很简单,叶欢和娘如果不成,那她也宁可不要幸福。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姐姐明玉问过她,但她却只是摇头。
其实,他也知道。
苗疆之行,他已然改变,但这种改变对他来说,真的是好事情吗?
他需要人的提醒,而不是千依百顺。
当周围的人都围着他而改变的时候,她宁可他保持自己!
如果从苗疆回来的他依旧是原来的他,那么她会主动投身于他的怀中。但现在,她却选择了退缩。
正是因为爱你,所以才暂时的离开你。让你明白,让你清醒。
这世上,还有人会有坚持,她宁可放弃与你,也不想你变成别的人。
你现在很成功,苗疆之行得到了最大的收获,武功突飞猛进,而身边丽人无数。
但叶子呀,你是否明白,这样下去,你总有一天,会变成另外一个人。
人不怕犯错,但怕的是不认错!
妻子拔下了丈夫心中的刺,但她宁可化成一根刺扎在了他的心中。
叶欢,你是否明白,我爱你,所以希望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鸥蔓将苗疆发生的一切都说与听,女儿高兴与叶欢的温柔,但解青丝却看到了叶欢的变化。
一种让人心凉,让人恐惧的变化。
成都城中,她把床铺的松软,每日里打扮美容,等着他的归来,她已经做好了接纳他的准备,但现在,她宁可不要!
再见了,亲爱的人,我是如此的爱你。
你会明白我的爱意,我会永远的等着你。
碧眼金雕腾空而起,蓉蓉紧紧的抱住了叶欢。
这三天里,蓉蓉分别接见了几名重臣,并向他们讲出了自己离开的打算。
当然,她没有说真实的理由,只是伪造了一份天子周治的诏书,并言自己此去长安,只是为了和周治商谈一些事宜──假诏书伪造的天衣无缝,明玉手中有很多盖了章的空白诏书。
明玉一方,仓促的离开长安,不少士兵和官员的亲眷都落在了长安。虽然周治放了一部分人,但还有不少被扣在长安。
火枪还有拜月教之事,压下了大臣们别的心思,而蓉蓉此去长安,更有充分的理由。
就像是元慎,他的父母都在长安,而几位大臣的子侄也是一样。
那份伪造的诏书中,天子周治表示愿和明玉谈判,允许明玉割据蜀地,并放出诸位大臣的亲眷。明玉要做之事,就是让安息都护府的展青霜退位,并出兵攻击诸王。
群臣当然拼死反对,但蓉蓉却成了很好的演员。
她泪水涟涟,衣襟湿透,言长安一败,自己责任极大,连累那些忠心于她的人。
如今有机会报答与他们,自然要去做。
最终,蓉蓉勉强的说服力群臣,前往长安。或者说,她不顾群臣的劝说,强行的离开。
碧眼金雕上只有三个人,叶欢、蓉蓉还有明玉。
地面上的景物越来越小,而蓉蓉和叶欢的距离却越来越近。
她突然唱起了歌来,那是小时候从爸爸那里学来的。
“在一万英尺的天边,在有港口的房间,在讨价还价的商店,在凌晨喧闹的三四点,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我们有多少时间能浪费……”
她的声音如同天空中的阳光一样的响亮甜美,其中浓浓的深情让叶欢为之心颤。
“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解青丝放下了手中的洞箫,凝视着天空中的碧眼金雕。
是呀,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在我身边?
她的箫声并不是说自己的故事,而是问,问亲爱的那个人,为什么不在她的身边,两人之间,还有多少时间来浪费?
“在下叶欢叶子才,妾身谢梦落,今结成夫妻,愿白头偕老,今生今世,永不分开。”
一艘大船,沿着长江缓缓向东而下,解青丝凝视着江水,却想起了他。
外面的人,都说他是个木头,但只有几个亲近的人,才知道他有着浪漫的一面。他称她为亲爱的,会变着花样来取悦自己。
烛光晚餐,花朵相送,有时候她都觉得肉麻,但更多的是感动。
往日的点点滴滴涌上了心头,都是那样的甜蜜。
可是亲爱的,你为什么不在我的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有一次,她回到了家中,发现他正系着围裙,挥舞着锅铲为蓉蓉准备午餐。那时候,他在嘴里,哼着这首歌。
那句话像雷电一样的击中了她,使得她靠在了门上,久久不能动弹。
在一万里的海外,在午夜梦回的寂寞中,时时刻刻,她都想念着他。
但亲爱的,为什么你不在我身边?我们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
一万尺的高空上,阳光灿烂的云端,这里是两个人的世界。
“蓉蓉,别抱这样紧,你都是大人了……好了,你就像是树袋熊一样,真让人丢脸呀。”
碧眼金雕上,叶欢笑了笑,手指刮了刮蓉蓉的鼻子,表示无可奈何。
明玉被忽略了,此时,他心中只有蓉蓉。
亲爱的,我很高兴,你能在我的身边。
他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的芥蒂。从牙牙学语的小人儿,到牛皮糖一样的花骨朵,从骄傲腹黑的小姑娘,到权倾天下的天后,她依旧是她。
他不会因为她的疾病、苦难和落魄而嫌弃与她,也不会因为她的成就、权力和武功而献媚与她。他和她已经携手走过了十年岁月,没有什么能将两人的关系分开。
她坚持去长安,虽然让自己很烦恼和不满,但心中怎么会没有高兴?
为什么她会跟自己一起去,因为她爱自己,她不想和爸爸分开!
就算是成了天后,也是这样。
身边的妙人儿大声的唱着歌曲,就像百灵一样的婉转,如同画眉般的动听,就像是所有爱唱歌的,所有快乐的人一样,为亲爱的而唱,为美好的未来而唱。
什么是快乐?
人活着,就是为了快乐而活着!
她紧紧地搂住了爸爸的脖子,一刻也不愿意松手。
“亲爱的,我要你在我的身边!”
什么人,能让她毫无戒心,什么人,可以让她甘受委屈,还有什么人,能让她称呼为亲爱的?
小狐狸霓裳来到了洛阳的时候,蓉蓉当时很生气。
为什么这个坏狐狸,敢这样的说?
亲爱的,我爱你,这句话是那样的直接,是那样的快乐,是那样的代表了天下间所有爱着的人的心声!
这句话,应该属于她,应该她先对爸爸说。
搂住他脖子的时候,骑在了他身上的时候,当她生病陪伴在身边的时候,当她犯错被训斥的时候。
亲爱的,我爱你。
这句话就是这样简单,无论天涯海角,无论白天黑夜,亲爱的,你要在我身边!
前往长安城的官道上,一队马车正在缓缓行进。队伍中的第三辆马车中,一位丽人凝视着远处的城市。
“不要入京,你可以好自为之。”
那个人将她留下,然后飘然而去。
为周天宗服务十二年,蓝采妮有了自己的班底,而武功也一日千里,只差一步就为宗师。
她只需要静下心来,安心习武,三年后就能跻身宗师,开宗立派,成为一方势力。
周天宗放她走,对她来说是一个解脱。她并不欠周天宗什么,十四年前,她被周天宗所救,然后为他做事。
十二年,期间出生入死,好几次差点命丧黄泉当年约定好十年,结果她为周天宗服务了十二年。
离开了剑阁之后,蓝采妮在洛阳等了周天宗一个月。
但却没有他的消息,而好几次发消息到长安,却如同石沈大海。直到前天,有消息传来,周天宗让她到长安。
“不知道王爷在长安过的如何?”
离开周天宗的日子里,她才发现,自己变成了笼中鸟,就算是门虽然开了,也不愿意飞出去。
马车在官路上缓缓的行驶着,然后突然停了下来。
“华山派陈新平,请蓝夫人下车一晤。”
知道她入京消息的人不超过五个,而了解路线的更少,心中有着不祥的感觉,蓝采妮行动没有任何的拖延。
一掌击破马车壁,身体向着路边的树林中冲去。
不管什么情况下,不打无把握之仗,先避开,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身形刚掠出一半,突然有一种极为危险的感觉。
一道凄厉无匹的剑气直扑而来,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刺向她。
身体向后退去,蓝采妮手中的长鞭挥舞而出。一道道的圆弧展开,她就像是盘旋其中的仙子。
蓝采妮的鞭法脱胎于天蚕九变,能在天下鞭法排名前三位,她凭此可以越级挑战宗师高手,就算是不敌,也能全身而退。
但这次,蓝采妮的脸色却变了。
天蚕九变,但对方却来来回回只有一剑。
简单、快捷,没有人任何的花巧,甚至每一剑的手法、劲道和角度都是一样,但却破开了蓝采妮的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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