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翰明看了顾佳期一眼,不知为何,自己也觉得有点别扭。
“我说,你今天怎么老提起我哥啊。”
林丞彦耸耸肩,露出一个算得上是挺迷人的微笑:“他是我的病人,又是你的哥哥,我自然要多关怀关怀他。”
陶思华知道自己白来这一趟了。
夏晟在家休养,暂时不到公司上班,她总不能像林丞彦一样跑到他家门口去守株待兔吧。
那成何体统?
她拦了一辆计程车,却突然失去了目的和方向。
回家?那地方根本不叫家,终日冷冷清清,阴阴沉沉,人气都不多一点。
然而可以去哪里?
司机有点不耐烦地问:“小姐,要到什么地方?你倒是说啊。”
结果一张嘴,就说出了夏晟的住址。
她其实只在学生会成员的通讯录里看到过一次他家的门牌,不知道为什么,只看了一眼,便牢记在心了。
车子驶了一路,她紧张了一路,从来没有什么事情能让她的心情这样的起伏。
想见一个人,又担心见到之后不知道该说什么,该从何说起。
她透过车窗看着不断往后倒退的风景,回想起那晚在医院里她对夏晟的试探。
“夏学长,我偶尔还会梦到大学时的那次社团舞会,你挺身而出,帮我解围。”
夏晟有点惊讶,但随即微笑道:“那种梦我没做过,不过那晚的事却一直记得。说起来,我还有点后悔。”
“哦?”她心里顿时生出了一点期待,后悔什么?后悔没有抓住机会?
然而夏晟的回答却让她万分失望:“我不该挺身而出。”
“为什么?”她皱眉。
“因为搞不好我破坏了原本属于你和学生会会长的姻缘啊。”夏晟笑了起来,“虽然他表白的方法是白痴了点,但也证明非常喜欢你。你有没有想过,你也许错过了一个很喜欢你的人。”
陶思华一点都不觉得遗憾,很喜欢她的人多着呢,不差那个学生会会长。
错过就错过了,她又不喜欢他。
“夏学长,那你有没有曾经错过什么人?”
第70章 同一个人()
问这话时,陶思华带了一点小期待,她希望他回答有的。
那她至少还有一点机会。
但夏晟却又一次让她失望。
他说:“我不会让重要的人白白跟我错过,绝不允许。”
有那么一瞬间,陶思华觉得夏学长说这话时帅毙了,比他撩妹时所展现的风流倜傥姿态还要帅。
可惜这么帅气的话,却是不是对她说的。
她看着他说:“夏学长,我跟你是一样的。”重要的人绝对不能白白错身而过。绝不允许。
夏晟笑笑,指了指墙壁上的时钟,很突兀地换了话题:“我女朋友等一下会来看我,介绍你们认识?”
陶思华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夏学长你三天两头的换女朋友,我怕我认识不过来。等一下我还有事情,要先走了。”
夏晟自然不会挽留,笑笑道:“那好,再见。”
只是自从那一晚告别之后,再一次见面,却似乎遥遥无期。
陶思华想,去一趟夏家也好,登门拜访她是做不出来的,就在附近逛逛,能不能遇到,还是看缘分。
计程车在路边停下,这条街没什么商铺,行人车辆都很少,道路两旁种了一排榕树,枝叶茂盛,绿荫成行。
她付了钱,推开车门下来,还没有站稳,一只黄色的大型犬便来势汹汹地扑了过来,哼哧哼哧地围在她脚边乱转。
陶思华吓了一跳,差点失声尖叫,便听到不远处一声呵斥:“喜之郎!你给我回来!”
声音非诚熟悉,陶思华转头看去,和来人目光相接,俱是一愣。
夏日的阳光恍若流水,透过树木的枝叶哗啦啦地流泻下来,无声无息,淌满一地斑驳。
挺拔俊朗的男子穿着一件雪白的t恤,浅蓝色紧身牛仔裤,双手环胸斜靠在一棵高大的榕树下,唇边挂着一抹懒洋洋的笑意。
显眼的不是他出色迷人的外表,而是那光秃的脑袋和与众不同的绿眼睛。
“嗨,那么巧。”夏晟没想到在家附近遛一会儿狗都能碰到熟人,不禁又惊又喜。
陶思华大大方方地走过去,那只围着她的小腿打转的狗狗也屁颠屁颠地跟着她走。
“是挺巧的。”陶思华觉得很开心,刚才还在想能碰到夏晟的几率会有多高,没想到一下车就碰上了。
不是缘分,谁信?
“这是你养的狗狗?”陶思华爱屋及乌,觉得这只鲁莽的大狗狗也挺可爱。于是弯下腰摸了摸毛茸茸的狗头。
狗狗热得呼哧呼哧地吐舌头,陶思华不慎被它舔了一下,满手都是口水。
陶思华:“”
夏晟笑道:“这是我表妹在街上捡回来的,已经在微信上发出了失物招领信息,不过到现在都还没有失主过来认领。”
陶思华掏出餐巾纸擦了擦手上的口水。
“可能失主还没有看见那条信息吧。”
夏晟微微弯腰,冲狗狗拍了拍手,狗狗立刻亲热地扑了过去,前爪抬起,扒着他的裤子不放。
“希望失主早日看到那条信息。”夏晟摸了摸狗头,同样被舔了一手口水。
“为什么?”陶思华奇问,“你好像还挺喜欢它的。”要是失主没找来,不是还能多留它几天么?
夏晟没带餐巾纸,于是把手上的口水全抹回狗狗的毛上。
陶思华:“”
“这家伙刚开始见到我时,冲我吠得很起劲,但没相处多久,就对我摇尾巴了。”夏晟一直都是笑眯眯的,绿眼睛微微弯起来,眼波流转,长而黑的睫毛下,是一抹流动的苍翠。他顿了顿,接着说,“跟这家伙好像不用日久也能生情,在这样下去,我担心到时候会舍不得把它送走。”
陶思华听着他这话,不禁感到几分新奇,没想到喜新厌旧的公子哥儿对宠物倒是舍得投入感情。
“你要是喜欢狗狗,就去买一只来养啊。”陶思华不懂他哪来的这些多愁善感,柴犬又不是稀有品种,就是把这只送走了,也可以去宠物市场再买一只,何必发愁。
夏晟笑了笑:“也对,你说得有道理。”也许对没有养过宠物的人来说,宠物不过就是一个品种,这只不在了,那就再买一只,总有相似的,甚至一模一样的,只要有钱,不怕找不到替代。
两人慢慢地在林荫道上散着步,天气热,中午时分更是连一丝热风都没有,空气干燥得能把人体的水分都蒸发。
“要不要去咖啡厅喝点什么?”陶思华提议。
这附近虽然商铺不多,但饮食店还是有的,因为是在高档住宅区,所以餐厅饭店的格调都很高。
夏晟指了指跟在身边左蹦右跳活泼过头的狗狗,有点歉然地道:“喜之郎进不了咖啡厅。”
陶思华笑了起来:“这名字真逗,你起的吗?”
“不是我起的,”夏晟摇摇头道,“是我女朋友起的。”
那天把柴犬的照片发给花桃后,花桃便立刻被这张充满喜感的狗脸秒杀了,直接就给它取名叫“喜之郎”。
陶思华的笑容顿时一僵,随即开玩笑般问道:“这个女朋友还是上回你说要介绍给我认识的那个吗?”
“是啊,”夏晟笑笑,他以前换女朋友的确换得太过频繁,也难怪陶思华会这样开他玩笑。他想了想,有点郑重其事地道,“这个虽然不是第一个,但会是最后一个。”
陶思华一时半刻还没反应过来,只当他说笑:“你以前也这样说过,结果还不是”
“我以前没有这样说过。”夏晟笑着打断了她的话。
陶思华愣了愣,唇角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她以前的确没有听夏晟这样说过。
夏晟怎么会说那样的话,他从来不会对跟她交往的女生做任何承诺。
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以后还会有不知道多少个。
这才是夏晟。
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但为什么现在却突然这样说了?
“所以我才想介绍给你认识。”夏晟仿佛没有发现陶思华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自顾自地笑道,“她跟我以前交往的对象都不同。”
“有什么不同?”陶思华稳了稳自己的情绪,唇角重新挂上一抹淡淡的微笑,但眼神却是冰冷的,“能打动夏学长的女孩子,我也非常好奇。上回没有见着面,现在想想真是遗憾。”
“不用遗憾,”夏晟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然后笑道,“你真想见她,等一下就能见到。”
“等一下她会来?”陶思华试探地问。
夏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表情突然变得很温柔:“是啊,她说她想看看喜之郎,于是就让我把它牵出来了。”
陶思华觉得自己被他这柔情的模样刺痛了眼睛,更刺痛了心。
一直以来,她只知道他多情,从不知道他还有这么专注温柔的一面。
她真的低估了那个没有见过面的情敌。
她本来以为那个女孩不过就是狂蜂浪蝶里的一只,被夏晟看中了,逢场作戏玩几天,很快就被其他狂蜂浪蝶换掉了。
所以当林丞彦痛心疾首地问她,夏晟有女朋友了你知不知道的时候,她能云淡风轻,她能从容自若。因为她知道夏晟不过是又换了一个床伴。
仅此而已。
陶思华不愿在任何人面前失去仪态,特别是在夏晟面前,所以她努力地控制着自己的面部表情,尽量不让伤心悲愤等情绪表露出来。
特别是嫉妒。
她不能在任何时候落于下风。
“她一定长得很漂亮吧?”陶思华没话找话说,她一方面想会会那个女的,看对方是何方神圣,居然能让夏晟这般倾心。另一方面,却颇有点灰心丧意,想立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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