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一丝雪白的细发杂乱地铺就在母亲瘦小的脑袋上,余常青开始记恨起这雪白的颜色。深深浅浅的皱纹已经占据了母亲的额头,脸颊,甚至是一双沧桑的女人的老手。
此刻在儿子余常青的内心深处,早已苦不堪言!
“儿啊,终于回来了,终于回来了!”母亲只是简简单单地说这么一句话。她正想再说什么,却被那位漂亮女人给打断了:
“你给我闭嘴,你给我闭嘴。都叫嚷了这么半天,还叫什么叫。。。。。。”
过后,传来一阵惨叫声,夹杂着可怜的哀求,那是老花狗。余常青这才察觉,自他进院子里以来,老花狗一直在热烈地大叫,这会儿倒是消停了。
余常青微笑着看了哥哥一眼:“哥!”
哥哥也笑着应一声“哎”,急忙往老花狗的声源处跑去。
余常青扶着母亲进屋,自己给自己倒杯凉水喝。然后,坐下来静静地听母亲讲述。原来,刚刚那个漂亮女人正是哥哥余常顺的老婆,也就是余常青的现任嫂子。
“妈,那之前的嫂子呢?”余常青不解地问道。在他离家之前,哥哥余常顺已经结了婚,而且当时和哥哥结婚的嫂子,可不是出去三年回来后,今天所见到的这位漂亮女人。
“那女人呀,她嫌我们家穷,在你出去没到一个月,就跟着别的男人跑了。”母亲毫不在意地回答。
“谁?”常青不敢相信这样不幸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家,他对那个抢走哥哥老婆的人充满了愤怒。
“外地人”,母亲回答。
听母亲说,余常青现在这位嫂子,可是邻村老王家的大小姐。比起老余家来,老王家那是家财万贯,金银满屋子。
所以这位王家大小姐从小就娇生惯养,加之生来也有几分姿色的缘故,在该出嫁的时候,村里头,实在找不下她能看上眼的男人,婆家。
后来费尽千辛万苦,通过他们村庄主介绍,嫁到城里一户人家。据说是在城里边做烟草生意的,头几年夫妻恩爱,小日子过得很幸福。
不到两年,王家小姐就给婆家生了个大胖小闺女。就是不知道害了什么天病,到后来,她男人吸毒,而且是疯狂地吸。对王家小姐娘儿俩也是时常拳打脚踢的。
老王家在庄上听人说是那么回事之后,哪里舍得让自己家女儿受委屈。直接找上十来号人,就奔城里去,把王家小姐那吸毒的男人给打得个半死不活,直接把自家的女儿和孙女接了回来。
再后来,王家小姐在娘家呆着,不过也不能老是在家呆着不是。照村里的规矩,那可是违背伦理的哩。
但王家小姐先是看不上人家,嫁不出去。后来好不容易嫁出去了,老王家又带人去打了婆家人,还把女儿给抢回去。如今,谁还敢要王家小姐啊。
那时,你嫂子跟别人跑掉,刚好你哥正缺个媳妇。你是不在,那会儿把我给急的四处张罗,可花了好大心思也找不上个姑娘来嫁给你哥。
人家都嫌你哥过于老实,没法过日子。还说我们家穷三代,没前途。
说到这儿,母亲换了一口气接着叙述:还好,上天眷顾我们家,有一天早晨,我和你哥去赶集卖豆子,刚好在街上碰见了鲁长官,嗷,就是你小时候常叫的鲁大爷。
“那后来呢?”余常青认认真真地倾听着,母亲提到鲁长官,促使他警觉起来,不禁插了一句嘴。因为,在回来的路上,他已经遇见了鲁长官,还听鲁长官说什么“你现在的大嫂可不好惹”。
现在母亲给余常青介绍大嫂的由来,又提到了鲁长官。说不准这两人还真就存在某种关系,这怎么能不引起余常青的注意呢。
正当母亲开口要往下说之时,又被打断了:“原来你就是常顺的亲弟弟——常青呀!”这一句倒是带有女人的雌性和问候的暖意,断然不像是之前所看到那位漂亮女人会说的话。
声音过后,看不到有什么人走进来,却是迎面刮来一瓢女人的体香混合胭脂水粉的气息,渐渐地占满整间屋子。
母亲忙收住嘴,赶紧使眼色示意儿子常青说:你嫂子来了。
第3章 未婚妻()
“这些天啊,我常听你哥念叨你。这不巧了,还真就把你给念回家来。”方才那位粗暴的漂亮女人,现在已经成了余常青的嫂子,来到屋里母子俩跟前上下打量着余常青。
“嫂子,你好!”余常青忙站起来客气地问候一声,稍微往嫂子这边瞥过一眼。
面前的嫂子,决然不再是刚才那懒散模样的女人。她已经换上一身靓丽的服饰,面部携带镇定的笑意,两只修长白皙的小手握在一起放于脐下,作出一副高贵又楚楚动人的美样子。头上一根闪闪发光的银宝钗显得耀眼十分,与站在身后的男人余常顺形成鲜明对比,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一对夫妻。
余常青转而心喜,自己的哥哥能够娶到如此貌美的女子,也算是一种福分。
说来,哥哥余常顺得以同貌美的嫂子结为夫妻,还得多亏了鲁长官。
那天,鲁长官见母亲和哥哥在集市上卖豆子,于是就随意问到前一任嫂子的事。母亲是个老实人,都一五一十地说与鲁长官听。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寻下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来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老实巴交,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庄上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而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会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儿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生父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说来,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穿睡衣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惭愧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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