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王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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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师王座- 第5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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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兴得不得了的瑞克把魏莽着实夸了一通,魏莽含含糊糊地敷衍几句就走了。魏莽不是不想听好听的,而是他受之有愧,因为推荐人不是魏莽本人,而是他的夫人,着名的铁娘子。她一听说瑞克为了养马队头儿一事发愁,就给魏莽推荐了宁晓成。和铁娘子成婚以来,魏莽越来越了解她,知道她是个非常聪慧的人,她极力准荐的人肯定不会错,才向瑞克准荐。

    宁晓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出任养马队的主管,接任时,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养马是他的最爱,惊讶之余就是开心,选了一批人来养马,传授他们养马的技巧,要他们了解马性,教他们套马的技巧,花样多的是。却招招有奇效。让这些养马的人惊奇不止。

    这次北征,破坏敌人的马场是一个战略目标对敌人来说是破坏,对自己来说就不一定是要把战马全部杀了,尽可能地使用敌人的战马是瑞克的一个想法,自然是要带上养马队的。

    夜狼一攻占了马场,宁晓成马上带人处理起战马,能用的就用,不能用的就卖,不能卖的就杀,制成肉干,充作军根,处理得井井有条,让夜狼不得不服。

    “大人,马场的头儿给我们逮住了。”骑士推着莫雷过来。

    夜狼扭头一看,惊奇地道:“是你?”

    就在夜狠说话的同时,莫雷也同时惊呼道:“是你?”很里射出怨毒的光芒。

    夜狼和莫雷居然认识。大也出人意科了。十骑惊奇得眼睛都瞪成铜铃了。这还不算,让他们更惊奇的是莫雷接下来的说话。

    “你什么时侯改行当起了马贼?怪不得,这些马贼训练有素,用的是军阵之道,你是他们的头子,也就不奇怪了。”

    夜狼给人当作马贼,实在大荒谬了,惊奇得眼睛都发绿了,右手举得老高,半天才道:“我我我,我是马贼?”

    “你不是马贼,你还是什么?”莫雷非常肯定地道。

    “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上次,我们见面是在战场上,现在,我们又是在战场上,这事嘛也太巧了。”夜狼不无感慨地说。

    “没错。我恨死你了,你砍掉了我的脚掌。你叫什么名字?”莫雷很里射着怨恨之光。

    “夜狼,你呢?”夜狼道。

    “莫雷,千骑长。”莫雷说道:“拜你所赐,现在是马场的主管。”

    夜狼耸耸肩道:“那一刀,本来是要砍下你脑袋的,你的运气太好了,居然掉倒了,脑袋是躲过了,脚却翘得大高了半个脚掌换一条性命,你也挺划算的。”

第656章() 
“你又来说风凉话了,不过,你的刀法很好,那一刀快如闪电,我很钦佩。”莫雷想了想道:“我请你喝酒,花生仁下小酒。”

    夜狼想也没有想,非常爽快地道:“好,就来尝尝你的花生仁下小酒。”

    一个骑士忙道:“将军,不可。”

    夜狼手一摆,道:“不要说了,千骑长不是那种人,我信得过他。”

    莫雷睁大眼睛把夜狼看了好一会儿,才大拇指一竖,道:“果然是条汉子,爽快。”

    他的眼里有一层雾气,很是激动能得自己的敌人信任,那是非常难得的事情,可以说是很大的荣耀。

    骑士把莫雷的拐杖还给他,莫雷接过,拄在地上,道:“走吧!”

    夜狼跳下马来,扶着莫雷,道:“你带路。”回头对骑士们道:“你们去忙,不要跟来。”

    这是对莫雷的莫大信任,莫雷又一次感动无已,把夜狼看了好一阵子,没有说话,头一甩,迳自朝屋里走去。

    骑士们虽是不愿,但在夜狼无可更改的要求下,只得照办。

    等二人走远了,一个骑士轻声道:“将军会不会有危险?”

    几个骑士相对摇头,无可奈何,自去忙活了。

    莫雷在夜狼的搀扶下,拄着拐杖向屋里走去,只有十多丈,一会儿功夫就到了,莫雷请夜狼坐下。

    莫雷拄着拐杖翻起了柜子,从一个柜子里面取出一个精致的匣子,打开来,取出一个竹制缕花瓶,刚把塞子打开,一股清香溢出。满屋飘香。

    夜狼猛嗅一下,道:“好香,是茶香。应该是香城右面小香山上的小香茶。”

    莫雷一脸的喜色,猛点头道:“是啊。是啊。你居然闻出来了。”

    “这小香茶性温,却悠长耐品,实是茶中不可多得的珍品啊。i”夜狼点评起来。

    莫雷把手里的茶晃晃道:“这是专门为你准备的。你当年砍掉我的脚掌,让我残废了,不过。我也佩服你的刀法,那是我见过最好的刀法。就在想啊。要是有一天能和你见面该多好啊,就准备了这小香茶,准备到时用来招待你。没想到还真是派上用场了。”

    十年了,莫雷还如此念念不忘夜狼这个砍下他脚掌的人,这心情肯定是复杂的,既有对敌人的恨,也有出于对大好男儿的钦佩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难得的,很多人虽是有恨,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淡去,那些说多少年多少年还记着仇恨,还要报仇。

    绝大多数只存在于幻想与小说中而钦佩他人固然是一种美德。钦佩敌人,还是和自己有大仇的敌人,就更加难得了。这说明莫雷是一个真正的男儿。

    夜狼眼里射出了异样的光彩道:“谢谢你,这么多年还记得我。”

    莫雷含恨地道:“你让我残废,我怎会忘记呢?”

    夜狼仿佛没有看见莫雷怨毒的目光,而是报以大笑,道:“好好好,不忘仇恨的男儿是好男儿,你是条好汉子。”

    莫雷眼里神光一闪,道:“谢谢你的夸奖。”

    他泡好茶,端上来。在夜狼面前放了一杯,自己位子上放了一杯。取出一碟水煮花生仁,拿出一壶酒和两个酒杯摆好。坐了下来。

    夜狼拿起酒壶在两个杯中斟满酒。端起酒杯道:“来,莫雷,你的酒,我的手,敬你一杯。”也不等莫雷说话,一口喝干,赞道:“好酒,北地酒味醇,就是大烈了些。”

    莫雷眼中的神光更盛,赞道:“真是条好汉子,我决定了,对你的仇恨再也不放在心上了。”也是一口喝干,冲夜狠亮了一下酒杯。

    要是换个人,要等莫雷先喝了,看看他有没有变化,喝是不喝再做决定,为的是怕他下毒。夜狼是喝在他的头里,说明夜狼对他是真正的放心,由不得他不激动。

    夜狼笑笑,抓了一把花生仁,弹了一粒在嘴里咀嚼起来,叹道:“我说,莫雷啊,你整天就过着花生仁下小酒的日子,挺道遥的,自由自在,没有人来管你,你就是这里的皇帝,还真羡慕你。”

    莫雷不无遗憾地道:“我也想出去走走,去着看,可是没办法。”着着夜狼问道:“你现在在哪个山头?日子过得去吧?”

    他到现在还以为夜狼是马贼。

    夜狼端起一茶杯,喝了一口,赞道:“好茶真没想到,在北地还能喝到香城的小香茶,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喝到的,这滋味就很不同了。你呀,就不要以为我是什么马贼了,我给你说了吧,我曾经脱离过军队,当起了雇佣兵,现在,我又回到了军队,奉大人的命令前来偷袭你们的马场。”

    莫雷以看西洋镜的眼神看着夜狼,突然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人,你这人,还挺幽默的。你明明是马贼,还把自己粉饰得这样漂亮,这可不是好汉子的行为。”

    夜狼给莫雷的美声笑得莫各其妙,到此时方始明白过来,看着莫雷的眼睛道:“你看着我的眼睛,看我是不是在说笑。”

    莫雷着着夜狼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迟疑着道:“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不然,我平白无故地跑到你这里来干什么?北方这么冷,酒虽好虽醇就是大烈了些,没有我们蓝月帝国酒的味道适口啊!”夜狼非常认真地道。

    “你说的也许是真的。”莫雷有点相信了,跟着就提出自己的疑问,道:“丝城会战可正在紧要关头,你们不去丝城,却跑到北方来,怎么说都难以让我相信。”

    “你不相信,这就对了我们大人正是算淮了你们这种心思,才在这时节动手,要是你们都相信我们要来了,我们跑来,不是自个儿找罪受吗?兵法不是说‘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吗?正是这个理。”夜狼左手食指点着桌面,道:“不要说你不相信,就是我在听说要北征的时候也是不相信,要不是大人是大人的话,我真想摸摸他的后脑勺,看脖子后面的筋是不是错乱了。”

    莫雷想了想,终于相信了,吃了一惊道:“这么说来,你们真的是蓝月帝国的军队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事嘛。”夜狼喝口酒,吃了一粒花生仁,道:“给你说了一次又一次,你就是不信,我也没办法。”

    莫雷一下站起来,惊叫道:“不好!我要去报信,不能让你们的阴谋得逞。”

    夜狼哈哈一笑,道:“千骑长,你走得了吗?”

    莫雷知道,自己和夜狼虽是相互倾心,但是,两人的心向着不同的国家,为了国家,夜狼不会让自己离开的,即使他不杀自己,软禁自己是不成问题的,他颓然坐下道:“我总不能让休卡王国吃亏啊,不论怎么说,我也是休卡王国的子民。”

    “三百年前,琴格王朝统一大陆时,我们都是琴格王朝的子民。自从琴格王朝崩溃以来,大陆一直战乱四起,各国为了大陆的霸权而征战不休,依我看,大陆即将走向统一。”夜狼眼里闪着异样光彩。

    “要统一,也该由我们休卡王国来统一。”莫雷接着道。

    “不对,统一大陆的是我们蓝月帝国。”夜狼非常肯定地道。

    “蓝月帝国?你们蓝月帝国一直为我们北方四国骚扰,连我们四个小国家都摆不平,还想统一大陆,那不可能。”莫雷不屑地道。

    “你知道的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的局势完全不同了,丝城会战结束后,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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